第14頁 文 / 席絹
「地瓜稀飯、菜脯蛋、鹽烤鯖魚、豆腐乳、空心菜、海帶芽。還有苦瓜菠蘿湯。」
「豆腐乳?我沒跟妳說過我不吃豆腐乳、納豆這類有怪味的東西嗎?」
「是這樣嗎?抱歉,您沒說過。下次您不會再在餐桌上看到它。」暗自吐舌,聲音依然平和專業。一前一後,走進了充滿食物香的廚房。
她住的這間房子,是奉氏的產業,在服役的五年期間,可以隨意居住,無須付房租,只需自付水電瓦斯費等開銷即可。
既然是奉氏的房子,裡面的格局自然與一般常見的不同。
這是一間二十五坪大的公寓。十坪是廚房,五坪是陽台(還種了菜),另外十坪則是集臥室、起居室、浴室等於一處的空間,除了浴室有
隔間之外,其它全部一目瞭然。
闕東辰第一次看到這間公寓的模樣時,是有絲詫異的。這是一間完全沒有女人味的房子……甚至可以說,是間沒有什麼人味的房子。除了配備完整到令人咋舌的廚房之外,其它地方的物品少得可憐——一張簡易的木板床,上頭鋪著薄薄的椰子床墊;床邊一張國旗牌書桌(這年代居然還能買得到!,桌上有台迷你計算機;書桌旁邊放著一座迷你簡易布櫥,如果奉姁的所有衣物就裝在裡頭的話,那闕東辰完全可以肯定她的衣服一定只有夏天冬天換洗各兩三套——因為再多就放不下了。木地板上沒有沙發、沒有茶几,只有幾個大墊子靠著角落放置。粉刷成百合白的牆上沒有任何裝飾,沒有海報、沒有仿畫,甚至連月曆都沒有。放眼所及,聞不到一絲有人居住的味道。
從這種空曠的風格上來瞭解奉姁這個人,你可以說她生活嚴謹,沒有任何被亂擺放的對象——老實說,也沒有對象可以被她亂擺放。更可以說她是個沒有生活情趣的人,把日子過得極之單調。原本以為這地方是她離開闕家之後的暫居之地,後來才發現不是,這個地方屬於她已經四年半了,即使在闕家工作期間,她放假時也是回來這邊住的。住了四年的地方,還能不沾染上個人特色,不得不說她實在是個奇葩了。
這邊的空曠冷寂與另一邊琳琅滿目又豐富的廚房相比,真是天壤之別。
所以闕東辰每次光臨此地,從來不多看一眼右方的起居處,進門直接左轉進廚房,坐上美式小餐檯,在溫暖明亮又充滿食物香的天地,靜待他飢餓的胃袋被安撫。
幸好找到了她……
他知道自己的胃已經出狀況了,然而總是不振的食慾,卻無法有半分勉強。最後竟是任由胃痛成習慣,也不願吃下一口那些總是味道太重或太輕的食物。奉姁的廚房,是整間公寓通風與采光最好的地方。三面都是陽光,坐在此中進食,開啟一天的工作起點,會覺得一天都能保有好心情。
原本奉姁還維持著在闕家時不與僱主同桌共食的習慣,後來在闕東辰的堅持之下,她只好乖乖的坐到餐檯另一邊,與他一同吃早餐。
奉姁將他的那份食物放置好之後,才回頭端來自己的那一盤,再將大少不肯吃的豆腐乳給端來自己這邊。闕家人只有過年才吃合菜,其它時間用餐習慣就跟日本人一樣,每樣食物一小碟,各用各的。
他用餐的速度不快,通常也不會吃太多。如果是稀飯的話,他可以喝兩碗。他只喝微微燙口的稀飯,不愛偏溫的,搭配的食物除了烤魚必須很燙,上桌時必須冒著滋滋的油氣之外,其它反而不可以過熱,微溫最好。他會先把魚吃一半,趁熱趁香,然後再慢慢吃其它配菜。所有的菜吃完一半之後,通常第一碗稀飯也喝完了,在給他添第二碗的空檔,他會喝湯。
「苦瓜搭著菠蘿煮,把苦味蓋掉了,卻把兩種食材的清甜味道都提了出來。不錯。」他難得主動讚賞,可見明天還可以煮一次。
「嗯,最近太熱,多吃苦瓜好。」她將豆腐乳拌在稀飯裡,正在攪拌。
他看了皺眉。
「妳這樣吃稀飯?」
「我第一碗吃原味,第二碗會調味一下。這是我自己做的豆腐乳,我滿喜歡拌稀飯吃的,有一種特別的甘味。」她將筷子擱在筷架上,捧著碗開始喝。
「我印象中,豆腐乳是種很臭又很鹹的東西。」
「嗯,臭味是避免不了,不過我已經盡量將它的味道降到最低。」她已經喝了一半,臉上浮著滿足的笑意。「這是古早味。以前的豆腐乳、菜脯蛋、地瓜啊這些東西,當然沒有現在的好,大家生活好過了,什麼東西都改良了,真正要我們回頭吃那些原始的味道,沒幾個人受得了。所謂的古早味,吃進的是美食,回憶的是當年的生活。」
他靜靜的聽她說,同時也吃完自己的早餐。她總能很精確的準備他的飯量,讓他在吃到八分飽時,東西剛好吃完。以往,他吃這樣就夠了的,但現在,看著她的笑容,突然說道:
「請再給我半碗稀飯。」他將碗遞過去。
「啊?」她錯愕,臉上的笑容凝住。
「然後,請給我半塊豆腐乳。」既然這東西可以讓她吃得那麼幸福,可見不會是那麼難以入口的東西。不知道為什麼,他對她有這樣的信心。
然而,因為他多吃了半碗稀飯,讓向來對自己有識人之明而自豪的奉姁,生平第一次感到挫敗……怎麼會呢?她怎麼會算錯呢?闕大少今天怎麼會多吃半碗呢?為什麼脫離她的掌握了呢?到底是什麼地方錯了呢?
「聽說你聘請了一個私人廚師。」簽完了新一季的合約,公事完畢,於是身為闕東辰大客戶暨表哥的徐凌霄開始私人話題。
「嗯。」闕東辰低頭收拾滿桌文件,收攏在一起,連同簽好名的合約交給助理去打理。不一會,助理出去了,偌大的辦公室一下子只剩下表兄弟兩人,提供給他們完全的私密空間。他看了下時間,十一點五十四分,已經中午,工作提早完成,可以悠閒的小聊一下。
「為什麼?你家裡已經有夠好的廚子了。」身為闕家的親戚,兼之良好的出身,品味美食理所當然地成為他們這種人基本的生活條件之一。不過再怎麼喜好美食,也不會給人冠上一個「闕刁」的封號,因為他只是平凡的美食主義者,至少,在闕刁面前,任何一個對美食執著的人,都不得不自認平凡。
想成為闕刁可不是件簡單的事,自然,更不是什麼值得稱道的事,畢竟當人挑食到一定的程度時,唯一的下場是慣壞自己的胃,餓死自己的身體。美食當前都食之無味,那麼人生還有什麼樂趣?眼前的闕大少不就是個最好的例子。
雖然闕東辰從來就誤會自己是闕家最不好美食、最好養的人——因為他沒有像他弟弟那樣對滿世界的美食都充滿興趣,每到了一個國家,就非要品嚐當地最地道的口味,才會心滿意足的離開。甚至還常常跟著一堆美食評審四處參與美食比賽,大剌剌的坐在美食家身邊,冒充其中一員跟著吃香喝辣——但是仍然無法改變所有人把他當成這一代闕刁的事實。
所以當他擁有個人廚師的消息傳出來之後,大家其實並不意外,意外的只有:是何方高人居然能煮出符合闕大少口味的食物?莫非那人是食神?
這也難怪時間寶貴到一秒幾十萬上下的徐家表哥願意浪費時間在這裡跟他嗑牙著這方面的事。這種好奇是被允許的,相信每個瞭解闕東辰的人都這麼認定。
「不為什麼,我工作時間不定時,常常誤了用餐時間,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找個隨身廚師,那麼就再也無須屈就那些放涼了、走味了的食物了。我的胃近況不太好,只能這樣。」
「不是近況不太好,是一直都不怎麼好。」徐凌霄哼了哼。「從小到大,你都是一副厭食症的樣子。平常還看不出來,反正廚房煮什麼你吃什麼。可是一旦忙起來,比如說遇到考試什麼的必須讓你全神貫注的事,你根本就直接忘掉要吃飯這件事,很樂意讓你的肚子唱空城計,就是不肯爽快的拯救它們,結果十八歲就把你的胃給弄壞了。我們甚至以為你會把自己給餓死,所以當你打算去美國念大學時,我們全部的人都反對,誰都知道你有多厭惡漢堡、熱狗那些食物,要是你不知不覺把自己給餓死了該怎麼辦?」
「結果我活得好好的,面對美國的快餐,沒有不能接受的地方。」這就是結論,證明他並不挑食,也不是厭食症,更不是這些兄弟們口中的當代闕刁。雖然他已經表明多次,顯然並不被這些固執的人接受。只因為他在十八歲就犯了胃病,這真是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