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 / 安琪
她急忙摀住唇,倒退一大步。
「你……你為什麼……」吻我?
「因為我想追你。」他勾起唇,淡淡地微笑。
「追、追、追……我?!」薛雅箏錯愕地瞪大眼。
老天!這個男人吃錯藥了?他們向來是互不對盤的!
「你幾時變成大舌頭了?」他戲謔地輕擰她的下巴,害得她的臉蛋倏地爆紅。
「你……我……」她的小嘴張了老半天,就是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話,因為實在受到太大的驚嚇。
這個男人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呀。
梁爾競又笑了,索性再度低頭堵住她的小嘴,省得她結結巴巴,白費力氣。
「唔——」
他又吻她?
天!她真的要昏了……
鈴鈴鈴!
將近下班時刻,桌上的電話響起,薛雅箏迅速俐落地接起電話,彷彿早就知道有人會打來。
「我是薛雅箏。」她有點無奈地報上姓名。
「我是梁爾競。」話筒彼端傳來那男人獨特的輕笑聲,鸚鵡似的模仿她無奈的語氣。
「有什麼事嗎?」薛雅箏站起身,轉身面對窗戶,毫不意外地對上那雙黝黑而深邃的眼。
她的臉蛋驀然紅了下,卻強逼自己迎視他大膽的眼,沒有絲毫退縮。
「等會兒要不要一起吃飯?」這是他每日例行的公事——約她吃飯。
如果中午人在辦公室,那麼他就會打電話來約她一起外出用餐,若是中午有事在外忙,那麼就會在晚上下班時打電話來約。
「我能說不嗎?」她的語氣更無奈了。
一開始她拿喬不允,他竟然直接上她辦公室綁人,見識過他土匪的行徑之後,她認栽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與他這個名律師鬥嘴,即便她也是個律師,也不得不俯首稱臣,甘拜下風。
「當然不行!」他回答得又快又順口。
「那不就得了?」意思就是:何必問?「等會兒見。」
掛上電話,薛雅箏嬌美的唇畔不由得浮起一抹淡淡的笑容,眼神中也隱隱透著期待,可能連她自己都沒發現。
其實不可否認,她與梁爾競用餐還滿愉快的,撇開那些一見面就爭吵的歧見不提,兩人還滿談得來的,工作的領域也相同,更讓他們的談話十分契合。
況且,他這人雖然不是會亂花錢的人,卻十分懂得享受美食,因為他說既然要花錢,自然就要花在刀口上,花了錢卻吃到難吃的餐點,不是加倍的不划算嗎?所以他會仔細地打聽比較之後,才會帶她上館子,通常味道都相當令人滿意,幾乎不曾踩過地雷。
只是,對於他種種親密的舉動,還是令她有點氣悶,她可還沒答應呢,他就理所當然把自己當成她男朋友啦?
她氣自己變得太廉價,讓他連追求都省了,直接趕鴨子上架。
基於這點不滿,她偏要故意與他作對,就是不承認自己與他交往。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就是有辦法讓她的所有反抗,全化為零。
「嗨,忙完了?」
極有默契地,他總是在她的辦公室熄燈後不久就下樓來了,也總能「正好」逮到來不及逃離的她。
「明知故問。」薛雅箏不怎麼開心地噘起小嘴。
別以為她不知道他都隔著兩扇窗戶監視她辦公室裡的動靜,害她連想跑都來不及。
她噘起小嘴可愛的模樣,又勾得他想吻她的渴望蠢蠢欲動,見他的頭緩緩靠過來,薛雅箏心底的警鐘大聲響起,急忙用雙手摀住自己的嘴。
「你不可以吻我!」
自己的吻被拒絕,梁爾競半點慍怒也沒有,依然淡淡微笑,雙手堅定而溫柔地拉開她的小手,低下頭,固執地在她的小嘴印上自己的唇。
「唔……」薛雅箏瞪大眼,萬分不甘。為何每次戰役都是自己輸呢?
她情難自己地閉上眼,墜入他所施予的魔法中。
此時此刻,她心甘情願認輸。
良久,心滿意足的他才捨得放開她,溫存地撫摸她花瓣般柔嫩的臉頰。
「想去哪裡用餐?」他柔聲問。
「你不是都找好地點了?」他這人極少做沒計畫的事,哪怕是吃頓飯也會先找好餐廳,並且事先打電話預約。
「總要徵詢一下女士的意見呀。」所以說,他是很懂得尊重女性的。
「這根本是假民主嘛!」她嬌嗔地賞他兩顆白果。
「假民主至少也是民主,不是嗎?」他痞痞地一笑,又低頭吻了吻她的唇。
「不能再吻我了啦!」她嬌嗔地抱怨。
「為什麼?」這回換他瞪大了眼。
「這還用問?我又沒答應做你的女朋友!」
「那你答應不就好了?這還用想!像我們這樣,和普通的男女朋友又有什麼兩樣?」他以理所當然的口吻道。
「是沒錯……」薛雅箏小聲咕噥。摟也給人家摟過,吻也給人家吻過了,還三天兩頭約會吃飯,要說是普通朋友,連她都說服不了自己。
不過,總覺得他太霸道,就這麼聽從他的話,乖乖當他的女朋友,有點嘔耶,她可以想見他的表情會有多麼得意。
所以她總不願承認,自己其實已經接受他的感情了。
「還笑?」薛雅箏沒好氣地再度白他一眼。「不是要吃飯嗎?再不走,我就自己去吃了!」
「好好,現在就去吃。」
梁爾競大笑著攬著她的腰,讓她貼近自己,而薛雅箏也不客氣地鑽進他懷裡,由他張開的臂膀為她遮蔽冰冷的空氣。
時序入冬,氣候逐漸轉寒,她向來怕冷,幸虧有他的體溫溫暖了她。
有他的感覺,其實也挺不賴的!
她緩緩揚起嘴角,甜甜地笑了,身體也更加偎近他。
第八章
「梁爾競,我要吃棉花糖。」
星期日的下午,薛雅箏被「擄來」梁爾競的住處——這是她自己堅持的說法。
他以好看的片子與美味的點心為誘餌,哄騙她留了下來,看完片子,吃掉大半盆爆米花,兩人誰也不想起身,就這麼懶洋洋地賴在沙發上,各自看著自己的書或雜誌,偶爾把手伸向放置在茶几上的點心盤。
美人有令,梁爾競只得暫時將看到一半的書合上,從桌上取來鬆軟的棉花糖,喂向她的小嘴。草莓夾心棉花糖,可是薛雅箏的最愛。
薛雅箏宛如嗷嗷待哺的雛鳥,食物一來就自動張口。
可是——
「等一下。」棉花糖才剛送到她嘴邊,梁爾競就很壞心地抽回來。
「你做什麼?」不滿到嘴的糖竟然飛了,她哇哇地叫嚷著。
他轉身面對她,右手修長的手指轉動棉花糖,像誘哄小孩子般教導道:「叫我爾競。」
「不要。」薛雅箏彆扭地紅著臉,想也不想地拒絕。
誰要肉麻兮兮地喊他的名宇?那樣就像一對情侶似的!雖然他們早就跟情侶差不多了……哎,不管啦!反正她不叫就是了。
「是嗎?」梁爾競也不勉強,極為自然地把右手那顆棉花糖塞進自己嘴裡,一臉享受地細細咀嚼著。
「喂!你怎麼自己吃了?」她哇哇抗議。
「誰教你不肯叫我名字?」他又取出一顆棉花糖,再度誘惑地在她面前晃動。
「唔……哼!」薛雅箏嚥了下口水,但還是很有骨氣地別開頭,拒絕受到他的誘惑。
「來,叫嘛!只要你肯叫一聲我的名字,我就讓你吃棉花糖,這是很划算的交易不是嗎?」
他又開始鼓動律師的三寸不爛之舌,誘哄她上當。
「不——要。」她又不是小孩子,會為了區區一點食物就上當。
「真的不要?」
「不要!」大女人有所為有所不為。
「唉。」梁大律師歎口氣,拿她沒轍了。
「好吧,給你吃就是了。」
聽到他認輸了,薛雅箏得意地笑著轉過頭,準備接收心愛的棉花糖,沒想到一轉頭卻立刻被某種柔軟、富有彈性的「物體」堵住小嘴。
「唔——」她瞪大眼,看著偷香成功,笑得一臉很賊的梁爾競。
飄飄然之際,他偷渡某樣物體到她口中。
她嘗到甜甜軟軟的滋味,知道那就是他應允要給她的棉花糖,真狡猾!除了賞他一記大白眼之外,也無計可施。
這人啊,褪去文明的外衣,其實比誰都會耍賴。
當他女朋友的人,可慘了。
不知為什麼,她有種的深深感歎:我完了!
發現梁爾競似乎不是那麼冷血無情的人,讓薛雅箏幾乎愛上他了,可是這時候偏偏又發生一件事,讓她再度陷入愛與不愛的掙扎與痛苦中。
「咦,你怎麼了?」
薛雅箏剛從外頭跑完法院回來,才要進辦公大樓,就看到一位年約四十出頭的女性在大樓附近徘徊,還猛掉眼淚,不斷往上方的辦公樓層望。
她好奇地上前關心,那位女士大概是悲從中來,哭得更傷心了。
仔細一看,她的臉上、手上隱隱有著大片的瘀青痕跡,好像受過什麼傷。
薛雅箏捺住性子,先安撫了她的情緒,才追問詳情。
原來,她是來找梁爾競的。
她是婚姻裡不幸的受害女性,是個長期被丈夫家暴的可憐婦女,她受不了逃家,可是丈夫卻不肯善罷甘休,不但上法院控告她不履行夫妻義務,還委託梁爾競擔任他的律師,準備與她對簿公堂,還不時打電話叫囂,恐嚇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