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張小嫻
我不可以這樣!突然之間,我像活跳屍般從床上彈了起來。
三個月來頭一次,我打開窗,坐到書桌前面,亮起了像吊鐘花的檯燈,從抽屜裡拿出一疊筆記,認真地溫習起來。
再見了!大熊。我要再考一次大學。
我揉揉眼睛,望著窗外,清晨的藍色微光驅走了夜的幽暗,街上的一切漸漸顯出了輪廓,我伸了個大懶腰,深深吸了一口氣,那口氣有如大夢初醒。
大熊,失敗是我不拿手的。然而,要是有天你想起我,我希望你想起的,不是那個脆弱自憐的我,而是那個跌倒又爬起來的我。我會找回我掉落的一雙翅膀,再一次飛翔。也許我還是會墜下來,但我飛過。
第四章除夕之夜
決定了自修再考大學入學試之後,我早睡早起,每天跟著自己編的一張時間表溫習。每次電話響的時候,我都會心頭一震。然而,大熊一次也沒打來。
媽媽看到我突如其來的改變,大大鬆了一口氣。一天,她走進我的房間,坐在床緣,跟正在讀筆記的我說:「那陣子很擔心你,怕你會瘋掉,所以不敢刺激你,你喜歡做什麼都由得你,只要你不發神經、不自殺就好了。念不念大學,真的沒關係。」
我抬起眼睛,瞥了她一兩眼,說:「你怎知道我現在不是瘋了?」
她沒好氣地瞄了瞄我。發現床上的布娃娃時,她緊緊抱著,說:「好可愛!給我可以嗎?」
「不行!」我連忙把布娃娃從她那裡搶回來。
「你才沒瘋!」她笑笑說,又問,「什麼時候再去唱卡拉0K?」
「我才不要跟你去,你一整晚都霸佔著那個麥克風!」我說。
「是你不肯唱,我才會一個人唱啊!真沒良心!」她一邊走出房間一邊問我,「我去租書,要不要幫你租?」
我搖了搖頭,我已經沒去「貓毛書店」了。媽媽出去之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芝儀。我隱閉的那段日子,她找過我幾次,我電話沒接。
「太好了!出來見面吧!」她在電話那一頭興奮地說。
十二月底的一個星期六,我們在「十三貓」見面。
幾個月沒見,芝儀的頭髮長了許多,在腦後束成一條馬尾。她身上穿著粉紅色毛衣和碎花長裙,看上去很清麗,比起穿著圖案汗衫和迷彩褲的我,委實成熟多了。她住進了大學宿舍。法律系的功課忙得很,她很少出來。
我們每人點了一客「貓不理布丁」,這布丁用了黑芝麻來做。
吃布丁的時候,芝儀問我:「大熊呢?他最近怎麼樣?」
「我們分手了。」我說。
「為什麼?」芝儀驚訝地朝我看。
我把那天在小公園的事告訴她。
聽完之後,芝儀說:「他很好啊!為什麼要跟他分手呢?當初不是你首先喜歡人家的嗎?」
「說不定他現在已經有女朋友了。」我幽幽地說。
「大熊不是星一那種人。」
「星一他近來怎樣?」
「他一向很受女生歡迎,當然不會寂寞。像他這種男生,是不會只愛一個人的。」
「那麼,白綺思呢?他們還在一起吧?」
芝儀點點頭,說:「可她暗中也跟其他男生來往。」
「你怎麼知道?」
「她跟我住同一幢宿舍。白綺思和星一是同類,愛情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張漂亮的禮物紙,裡面包些什麼並不重要。」
「你呢?大學裡不是有很多男生嗎?」
「法律系那些,都很自以為是。」芝儀撅了撅嘴唇說。一副瞧不起那些人的樣子。
「我一直以為你會念音樂系。你歌唱得那麼好,鋼琴又彈得棒。你不是說過想成為指揮家的嗎?」我說。
「念法律比較有保障。」芝儀吃了一口布丁,繼續說,「也可以保護自己。」
這就是芝儀吧?從來不會做浪漫的事情。可是,考大學那麼辛苦,我一定要挑自己最想念的學系。那是以後的人生啊。
「如果大熊將來有女朋友,那個女生要是個怎樣的人,你才會比較不難受?」芝儀問我說。
「怎樣都會難受吧?」我回她說。
「死刑也有槍決、電椅、注射毒藥幾種嘛!」
我想起大熊曾經說過的那句話。他說:「跟你一起又不是判死刑。」我當時覺得眼睛都甜了。
「你不會真的覺得那是死刑吧?我只是隨便舉個例。
分手之後,不管怎樣,對方早晚還是會愛上別人的,自己也一樣吧?「
我突然覺得眼睛有些濕潤,吸了吸鼻子,朝芝儀說:「別人都覺得那個女生很像我,不管外表或是性格。
也帶著我的影子。人家會在背後取笑他說:『他還是忘不了初戀情人,所以找了個跟她一樣的人來戀愛!』那樣的話,我會比較不難受吧?「
我說著說著,抹抹鼻子笑了起來。看到我笑的芝儀,咯咯笑了。
我抬頭望「十三貓」的天幕。以前每一次來,都是跟大熊一起。每一次,我都會數數那兒藏著多少雙貓眼睛,惟有這一次,我沒有再去數,因為這些都不重要了。
我回看芝儀,她也是仰頭看著天幕。我以為她在數那些貓眼睛,直到她突然說:「我是知道白綺思住那幢宿舍,所以才會也申請到那兒去。那樣便可以接近她。」
我朝芝儀轉過頭去,吃驚地看著她。
「不知道為什麼會告訴你,我本來打算一直藏在心裡的。」她眼睛依然望著天幕,說,「也許是這些貓眼睛吧。我老覺得它們很詭異。」
「原來……你喜歡白綺思?」我震驚地問。
我沒想到芝儀喜歡的是女生。從前我們一起去買衣服時,還常常共享一個試身室。
芝儀望著我,那雙眼睛有些淒苦,然後她說:「神經病!我才不是同性戀。」
「那麼,你喜歡的是一一星一一」那個「一」字我沒說出來。
芝儀苦澀地笑了笑。說:「想辦法接近他喜歡的人,瞭解那個人,就好像也接近他,也瞭解他。」
「我還以為你一直都討厭他呢。」
「是很想討厭他,但是沒法討厭。因為沒法討厭,所以很討厭自己。」芝儀吐了一口氣說。
「他知道嗎?」
芝儀搖搖頭說:「只要我決心藏在心裡的事,沒有人能夠知道。」
「果然很適合當律師呢!那麼能夠守秘密。」
「不要告訴任何人,否則,我會恨你一輩子。」芝儀認真地說。
「你不會殺我滅口吧?」
她如夢初醒般說:「對啊!你提醒了我!只有死去的人最能夠守秘密。」
「我把你的秘密帶進墳墓去好了。」我衝她笑笑。
我和芝儀後來在「十三貓」外面道別.她回宿舍去。在那兒,她跟她的情敵只隔了幾個房間的距離。看著她小而脆弱,拐著腳的背影,我知道我錯了,芝儀並非不會做浪漫的事情。那樣喜歡著一個人,不已經是浪漫嗎?
街上的夜燈亮了起來,我的心卻依然幽暗。我一個人孤零零地朝車站走去,無以名狀地想念大熊。我多麼想把這個秘密告訴他?可是,我們已經不會一起分享秘密了。
我手上拎著的布包沒放很多東西,我卻覺得背有點駝。然後,不知怎地,我搭上了一輛巴士,走的並不是回家的路。
巴士在男童院附近停站,我下了車,爬上山坡。大熊應該回家了吧?這個時候,他在做什麼?
終於,到了山坡頂。我抬頭望著男童院宿舍那扇熟悉的窗子。然而,燈沒有亮。
大熊不在家裡,還是他已經住進大學宿舍裡,而我不知道?那麼,皮皮呢?他也帶著皮皮一起去嗎?
他為什麼不在家裡?下一次,我也許沒勇氣來了。
我杵在那兒。半晌之後帶著心頭的一陣酸楚往回走。突然之間,我看到大熊,他在山坡下,正朝我這邊走來,好像剛剛放學的樣子。我無路可逃,慌亂間跳進旁邊的野草叢,蹲著躲起來,一邊還慶幸自己這天剛好穿了一條迷彩褲。我心頭撲撲亂跳,祈禱大熊千萬別發現我。分手之後這樣再見,太讓人難堪了。
過了一會兒,我在野草叢中看到大熊穿著藍色球鞋的一雙腳。那雙熟悉的大腳在我面前經過時停了一下,那一刻,我的心都快跳出來了。然而,他很快便繼續往前走。就在那個瞬間,淚水浮上了我雙眼,我頭埋膝蓋裡嗚嗚地啜泣。
「你在這裡做什麼?」突然,我聽到大熊的聲音。
我嚇得整個人抖了一下,抬起滿是淚水的臉,看見了大熊。他不知道什麼時候無聲無息地站在我面前,困惑的眼神俯視我。
我慌忙用手背擦乾眼淚站起來,雙手往褲子揩抹。
「你沒事吧?」大熊凝視著我,語氣眼神都跟從前一樣。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我低低地說。
「我走這條路回家。」他說。
我們無語對望。分離,是我們不拿手的。重逢。也是我倆不拿手的,而且我還讓他看到了我這麼糟糕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