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伊桔
「我明白了,你是真的不記得我了。」她洩氣的抓了抓頭髮。
曾經他親口對她說過,他想要忘了她,但是真的知道他忘記了,她卻又覺得難以接受。
在那一年間,他們兩個甚至可以說是最親密的人,這樣——也可以說忘就忘嗎?
「你相信?」
「對,如果你記得我的話,絕對不會稱我什麼梁警員。」她說著,隨手抓起放在茶几旁的一本雜誌,封面上,醒目的標題正是「冷血律師,打官司只為錢?」
「這本雜誌你看了嗎?」她晃了晃手中的雜誌。
「沒。」這是萬墨留下來的,他沒有興趣也沒有時間去看。
「我是這起案子的目擊證人,整個過程我一清二楚,你真打算要為武鳴達這樣的人打官司?」
「不是打算,我已經接了這起案子。」
「你認為自己一定可以打贏嗎?」
「可以。」平靜的語調,甚至沒有一絲猶豫。
梁可羽怔了怔,垂下眼,翻動著手中的雜誌。她來這裡的目的,是希望他可以放棄這起案子,但是再次見面,所有的事情卻出乎她的意料。她沒有想過,他忘了她,沒有想過,在他的眼中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初次見面的,案件中的目擊證人而已。
反胃的酸澀感一陣陣湧上,她的眼,盯著雜誌上他的照片——風度翩翩的貴公子,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那件西裝,那條領帶,當初她都曾觸摸過……
「我們曾結過婚嗎?」他的聲音在沉寂的辦公室裡響起。
放下手中的雜誌,她背靠著沙發,目光瞥向落地窗外的景致。
「你有過一年的婚姻。」明明都已經離婚了,明明她和方司爾在法律上已經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她卻郁氣難發?
「是嗎?」只有一年的時間嗎?他和眼前這個女人的婚姻。
這個有著健康膚色、挺俏鼻子的女人,眉宇間的英氣,讓她整個人顯得有精神——即使她頂著鳥窩似的亂髮。
輕垂下眼,方司爾再問:「為什麼要離婚?」
「因為你說愛情太累了,你想要休息。」因為這個破理由,所以她同意離婚了,但又因為幾天前和李明毫無營養的對話,所以她第一次踏進他的事務所。
「如果是我提出離婚的話,那真是抱歉。」他不帶一絲感情的說著客套話。
他是在道歉,但是那種淡然的語氣,卻讓梁可羽心底莫名生起了一股怒氣,霍然起身瞪著他,「我不要你的抱歉!」
「啊?」
「我更不要你用這種完全不認識的目光來看我!」
「我……」
「當初是誰說愛我的?又是誰說沒有我會生不如死的?我不喜歡你這種對陌生人說話的語氣,不喜歡你這種冷淡的表情!就算離婚了,我們也……我們也……」她忿忿的說不下去,就算離婚了,她也依然以為,他們兩人只是不適合婚姻,但是能夠在將來相遇的時候,點頭微笑。
氣憤的表情,以及那微微蹙起的秀眉,他看著她,胸口不自覺的揚起一抹異樣的感覺。站起身,方司爾緩緩定到她的面前,「你是……想哭嗎?」
「誰要哭!」她一把揪著他的衣領,咬著牙,「方司爾,是誰准許你忘記我的?而且還忘得那麼徹底!」
「我不知道。」他迷惘的回視著她,她的表情,讓他突覺不捨。呼吸為什麼會變得那麼難受,胸口又為什麼會那麼悶痛?
「讓我像一個小丑似的陪你玩結婚離婚的遊戲很好笑吧,更可惡的是,你居然還給我玩起失憶的遊戲!」
「不是失憶,我只是很難記住人。」他試著解釋。
「不要用這種理由來敷衍我!你當初明明只見過我三次,就可以記住我。」
「三次嗎……」
「我討厭你、我恨你,方司爾,你聽清楚沒,我說我恨死你了!」她發洩似的大聲吼。
然而原本還直直站著的男人,下一秒竟然皺起眉頭,雙手捂著胸口,慢慢蜷縮起身子。
她的話,讓他有股窒息的疼痛感,他不要她討厭他,也不要她恨他!
梁可羽嚇了一跳,「喂,你怎麼了?」
「我……」他的嘴巴嚅動了一下,心痛的感覺越來越強烈,強烈到連呼吸都快要停止。
「沒事吧,你別嚇我!」她立即撐住他快要倒下的身子,急急追問。
半閉的眼眸看著那張焦急的臉龐。她是在擔心他嗎?
「不要……討厭我……不要……恨我……」嘴,無意識的喃喃著,疼痛的感覺,席捲全身。
為什麼僅僅只是一句話,她就可以讓他……痛得徹骨?!
律師事務所休息室內。
「他真的沒事?」梁可羽表情依然緊張。
「是,醫生剛才也說過了,司爾只是因為神經性疼痛導致昏厥。」林萬墨點頭。
「呼!」她長長的吁了一口氣,一直提起的心總算暫時放下。「剛才真是嚇死我了,幸好你進辦公室,及時打電話找醫生,不然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那一瞬間,她的頭腦一片空白。
「我也沒想到一進門,就看到那一幕。」一想到半個小時前的情景,他渾身就冒汗,當時的司爾根本就像個死人一樣,臉色蒼白的半倒在地上。「說真的,我從沒見過他那個樣子,臉白得跟張紙似的。」
梁可羽抿著唇,看著床上正沉沉睡著的男人。經過醫生的緊急處理,他臉上的血色恢復不少。「他的身體不太好嗎?還是有什麼心臟病之類的舊疾?」
「不,他雖然算不上強壯,但至少健康,也沒心臟疾病。」唯一的缺憾,大概就是記憶……
「那為什麼……」
「我也正想問這事,司爾怎麼會突然神經性疼痛?按照醫生的說法,應該是受了什麼刺激。」林萬墨挑眉說。
「我不知道。」她甩了甩頭,「我只不過是說了一句話,結果他就突然在我面前捂著胸口倒下了。」
「話?」司爾會因為一句話而昏倒?這聽起來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不是什麼大下了的話。」她顧左右而言他,「對了,還沒自我介紹,我是警局公共關係室的警員粱可羽。」
「梁可羽?」這名字有點熟,林萬墨瞇著眸子想了想,「對了,你就是肇事逃逸案的目擊證人!」如此一來,她的來意他便能猜出七、八分。
「你也知道這起案子?」她訝異,隨即大方承認,「我是希望方律師能夠放棄這個案子,不過還沒等到我說明來意,他就昏倒了。」
「即使說了,恐怕也沒什麼用,司爾作的決定,很少有人能改變他。」他自我介紹道:「我是林萬墨,算是律師事務所的『師爺』,專門承接各種案子,和司爾也算是從小認識的朋友。」
「你和他從小認識?」
「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吧。」
「那你也應該知道他在記人方面,好像會有點問題。」她說得委婉。
「我知道,司爾不太擅長記一些官司以外的人。」
「為什麼會這樣?」她急急的問。
急切的表情,還有那種迫切想要知道答案的渴望,讓林萬墨怔了怔。
「這……」他猶豫了一下,畢竟這涉及到好友的隱私,但是他卻又不想拒絕眼前看來很關心司爾的女人的提問。
歎了一口氣,他開口,「我只能告訴你,通常會讓他記住的人,都是他認為對他而言比較重要的人,例如官司裡的人、法庭上的法官、提告的檢察官及證人,因為他覺得那些人重要,會對他手上案子的成敗有影響,所以他能記住。
「而對於他身邊的人,他則認為,即使沒有了他們,他依然能夠活下去,所以就不擅於記住。我這樣解釋,你明白嗎?當然,還有另一種方法可以讓司爾記住,那就是不斷的出現在他面前,久而久之,他就會記住。」
「久而久之,那是多久?」
「不一定吧,我花了六年半的時間,我妹妹花了七年。」
原來,他真的會花那麼久的時間才能記住一個人!梁可羽低頭,看著那依然沉睡的人,「那麼原本記住的人,他會再度忘記嗎?」
「這倒不太會。」林萬墨想了想,「至少我沒發現過。」
「……」
她的眸子輕輕瞇起。也就是說,從頭到尾,方司爾記住又忘記的人只有她?
睜開眼睛,看到的是淡黃色的燈光。
「醒了?」熟悉的聲音從左側傳來,方司爾順著聲音望去,看見林萬墨正闔上手中的雜誌,起身走過來。
「嗯。」他淡淡的應答,雙手撐著床坐起來,「我怎麼會躺在這裹?」
「因為你昏倒了。」
「昏倒?」
「而且你還足足昏睡了八個小時,如果你再不醒,我就考慮把你直接扛回你的公寓了。」方司爾抿著唇,環視了一下整間休息室,「那她呢?」
「她?你問誰?」
「梁可羽,武鳴達案件唯一的目擊證人。」
「她啊!已經回去了。」
「……哦。」她……走了,這也好吧,他不想要再見到那個女人,不想要再從她的口中聽到那些會讓他心痛的話,可是為什麼他的心中會湧起一股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