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伊桔
「你知道的,我從來不開玩笑。」他搖頭。
對啊,她的確知道,他從來都不曾開過玩笑,從認識到現在,一次都沒有。
「可是我們結婚,甚至連一年都不到……」她驚慌的睜大眼。
「我知道。」他拿起桌面的紙巾,優雅的抹了抹自己的嘴角。
「我們相處得也很好。」她繼續說著兩人的契合。
「我知道。」
「那你為什麼要離婚?」前幾天,他甚至還口口聲聲的說愛她,她完全不能理解現在提出離婚的理由是什麼?
方司爾的視線不曾移開她的臉,直直的目光中,透著一絲無慾無求的清冷,「因為我想要忘了你。」
梁可羽的腦中出現片刻的空白。忘了她?他竟然說要忘了她?在她愛上他之後……
她愣愣的看著他,心驀然一緊。
「你說——你要忘了我?」她傻傻的重複。
眼前的臉變得越來越陌生,是她聽錯了,還是他說錯?
「嗯。」他頷首。
「理由呢?」她的聲音,變得連她自己都覺得陌生。
「愛情……太累了,我想要休息。」不想再去追逐她的愛,不想再讓自己的心更痛,所以……只要忘了,只要忘了她,一切就能回到從前,雖然無趣,卻可以很平靜。
很好的一個理由,真是見鬼的好!梁可羽忍住當頭襲來的黑暗和暈眩,咬了咬牙站起身子,「我明白了,既然你覺得累,那麼我們——離婚吧。」
又是四月一日,愚人節。她的結婚,她的離婚,都像是一場鬧劇。
還沒有說出口的愛,是該慶幸,還是該遺憾?
第六章
一份離婚協議書,簽上自己的名字,兩個原本最親密的人,從此行同陌路。
她的婚姻,就這麼完結了,多少都讓人覺得可笑。
中午的午休時間,梁可羽無精打采的趴在電腦前,一邊啃著麵包,一邊敲鍵盤。
「怎麼,報告還沒寫完嗎?」冷不防的,一道男聲從她背後冒出。
「咳,咳!別嚇我。」她忙把麵包嚥下,轉頭看著身後的李明,「你怎麼沒去餐廳吃午飯?」
「昨天晚上吃得太多,到現在都還沒消化呢。」他咕噥著。
「我這裡還有麵包,要不要?」
「等會兒我餓了再跟你要。」
「嗯。」梁可羽聳聳肩,繼續埋頭敲字。
「是上個星期街頭撞人逃逸的案子?」他好奇的湊上前。
「嗯。」她嘴裡塞著麵包,含糊的應道。
「你之前不是已經寫過一次報告了?」
「古SIR說寫得不夠詳細,叫我最好把所有的細節都寫上。」她的腦細胞差不多都快陣亡了,所有的細節一件沒少的全寫上,就差沒把自己當天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襪子給註明上去。
「對了。」李明拍了拍額頭,「說起來你好像是這起案子唯一的目擊證人。」
「是啊,因為凌晨跑去倒垃圾,所以才有幸成為目擊證人。」她歎了一口氣。
「怎麼會那個時間去丟垃圾?」李明拉了張椅子坐下。
該說嗎?說她因為剛被老公休了,所以徹夜整理新居,才會拎著兩大袋的垃圾去丟?
「理由我已經在口供裡說過了,想知道的話,可以自己去問。」
「我也是好奇嘛。」他搔搔頭,「我聽說已經抓到了逃逸的司機,現在檢察官正準備起訴的事。」
「人證、物證都在,那肇事者故意逃逸,情節算是滿嚴重的,應該會多判幾年牢。」她繼續往嘴裡塞麵包,順便再喝上一口水。
「那也不一定。」李明涼涼道:「說不定會被判無罪釋放呢。」
「怎麼可能!」
「怎麼不可能!」他從鼻孔哼氣,「你知不知道接這案子的律師是誰?」
「是誰?」
「方司爾。」三個熟悉的字眼,從李明的口中吐出。
啪嗒!
梁可羽手中的麵包掉在地上。
「我就知道你會嚇一跳。」李明提醒,「你是控方證人,在法庭上,可別被方司爾問得啞口無言啊,按照以往的案例,他很擅長從控方證人的供詞中找出漏洞,從而讓控方證人自己推翻供詞,不被法庭採信。」
「是……是嗎?」她僵硬的應答並彎下腰撿起地上的麵包。沒想到,光是聽到他的名字,就讓她不知所措。
「方司爾也真是的,為了錢,這種案子都接。」李明明顯忿忿不平,「可羽,你不是和他熟嗎?不如勸勸他放棄這案子,如果這種人都被判無罪釋放,那真的沒有所謂的天理公道了。」
「我去勸?」她猛然回神,「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他熟?」
「兩隻眼睛都看到了。」他指指自己的雙眼,「上次在TWEEN餐廳,他不是還拉著你一起走嗎?」
「呵……呵……」她乾笑兩聲,「我和他也不是太熱,只是因為之前的少年警訊活動,才和他有些聯繫。」
「唉——」李明輕歎一口氣,「看來犯人這次有九成的機會可以逍遙法外了。真是可憐那位被車撞的老人,現在還在加護病房,依然沒有脫離危險期,不知道有誰可以去勸他推掉這個案子?」
梁可羽抿抿唇,沒有接話。那個如同水晶般精緻的男人,真的會為了錢,無所謂的接任何官司嗎?
甚至不借……泯滅自己的良心?
「司爾、司爾……方司爾……」幾不可聞的聲音,是誰在喊他呢?
模糊的影子,又是誰的身影呢?不停的在晃,晃得他頭痛!
「司爾!司爾!」又是喊聲,還有人在推著他的肩膀。
方司爾皺皺眉,緩緩的睜開眼,映入眼簾的是頤長的男人身影。
「是你啊。」他抬手撫了撫自己的額頭。
「怎麼,你希望是誰出現在你面前?」林萬墨饒富興趣的問。
「沒什麼。」晃著頭,他又揉了揉額角,「你有事找我?」
「想聽聽你接了武鳴達肇事逃逸案的感想。」
「沒有什麼感想,只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官司而已。」他看著桌子發呆。
「就這樣?」
「不然你以為是什麼?」
林萬墨聳聳肩,「我還以為你是想要挑戰一下,所以特地接了這起人證物證俱全的案件,檢察官打算以過失傷害致重傷及肇事逃逸罪嫌來起訴。」
「檢察官那邊的想法,猜也能猜到。」
「這起案子很難打,你不怕打輸了?」
「沒有哪起官司是沒有漏洞的,只在於能不能發現而已。」
全然沒有卻步,或者說,方司爾的頭腦裡根本就沒有「難」這個字。
林萬墨暗自想著,「對了,你知道嗎?關於你接了這場官司,媒體給你新的評價。」
「沒興趣。」站起身,方司爾走到文件櫃前,抽出了武鳴達案件的檔案夾。
「好吧,那你就當是我多事,我自個兒想說吧。」說著,他從公事包裡取出了一本雜誌,「媒體現在一致稱你為冷血律師,說你沒有慈悲憐憫之心,對於行為如此惡劣的人,都打算替他辯護。」
「冷血?真是無聊,律師只是一種職業,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如此而已。」
他對於這種論調嗤之以鼻。
「好,好,我知道你的個性,所以你會接這種官司我一點都不奇怪,不過你難道不打算為自己塑造一個良好的形象?」
他根本就不想去在意那麼多無聊的事情,只是想要贏得官司的勝利,只有這樣,才可以讓他稍稍有一點滿足的感覺。
「萬墨,如果你沒別的事,可以出去了。」方司爾直接下逐客令,手指不自覺的撫著胸前的戒指墜飾。每當自己有些心浮氣躁的時候,只有撫著它,才能感覺到一些平靜。
「我就知道你不愛聽我的話。」林萬墨摸摸鼻子,看了一眼好友手中的煉墜,「你好像很喜歡這項鏈?」
手一頓,方司爾詫異的看向他,「喜歡?」
「難道不是嗎?你一天到晚都戴著。」
是嗎?為什麼他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總是戴著這項鏈?方司爾抿了抿唇,「我戴了多久了?」
「你忘了?」
「嗯。」
「應該已經戴了幾個月了吧。」林萬墨回憶,「你還說,你愛上了一個人。」
這事讓他詫異了很久,至今還不知道司爾愛上的人到底是誰。
「我……愛上一個人?」他呼吸一窒。
「該不會這你也忘了吧?」
「我忘了。」
他真的不記得了。愛上了誰,又忘了誰呢?
「你真的忘了我?」
「忘了。」
「對我這張臉沒有一點印象?」
「沒有。」
整個人趴在辦公桌上,梁可羽上身傾斜的俯視著坐在椅子上的俊美男人,「就算記不得我這張臉,你也總該記住我的名字吧!」
「你的名字?」
「我剛才已經說過了,我叫梁可羽!」
「我記得。」他難得的點了點頭。
「你記得?」
「嗯,你是梁警員,這次武鳴達案的唯一目擊證人,任職於警局公共關係室。」他好整以暇的回答。
陌生的口氣,如司看著陌生人一般的眼神,現在的方司爾,好像又回到了一年前他們相遇的那個樣子。梁可羽頹喪的歎了口氣,一屁股窩進了一旁的沙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