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當王子遇上高跟鞋

第1頁 文 / 金瑰子

    恐龍與童話金瑰子

    我是恐龍!

    對,沒錯,我真的是恐龍!

    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我的的確確是恐龍。

    這本小說的問世,更是證明了這點。

    嗚嗚嗚……悲泣中……請稍後……

    哎唷!誰拿問號丟我?

    討厭,得趕快去跟小龜借殼來擋一下才行。

    小龜是誰?她就是本書的女主角,我幾乎是依照她的型來寫的。因為她的失戀,才讓我有靈感完成這本小說。不過,那已經是四年多以前的事……

    好咩,好咩,所以我剛剛不是說了,我是恐龍,神經傳導超慢的。

    因為就連我自己也沒想到,居然要花這麼久的時間來消化她的失戀,然後才孕育出靈感開始創作。

    其實她的故事並不稀奇,不過是一個傻女孩為了想結婚,特地離鄉背井請調到台北工作,卻意外發現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結婚,暗地裡還在追求另一個女人。

    她怨、她恨,卻還是不惜拋棄自尊求他回來。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堅決棄她於不顧,讓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一方面要忍受情傷,一方面要適應新環境,差點就這麼崩潰。

    儘管如此,她還是不願意回家尋求慰藉。

    原因?因為她不想成為教材本,不想看到左鄰右舍、親朋好友一邊同情她,一邊跟朋友、小孩說教要以她為警惕。

    我想那時候她一定過得很辛苦,也慶幸她終於走過來。

    只不過,滿腦子愛幻想的我,竟然暗地裡在猜想,會不會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麼不治之症,為了逼她離開所以不得不想出這個餿主意?

    小說裡不是常有這樣的情節嗎?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還是學妹的找來演戲,寧願女主角心碎,也不願讓她面對愛人的死亡。

    說老實話,這種作法真的很蠢!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樣,王子的決定著實讓人捏把冷汗。萬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齡八十的阿婆,他要怎麼辦?娶她嗎?

    所以,我決定寫一個不相信童話的女主角,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嬅」。然後,在「童話」的歌聲當中,我終於完成這本小說。

    啪……啪……我說完了,謝謝大……

    哎呦——誰又拿問號丟我?

    啥米?我長得像不像恐龍?

    廢話,當然不像嘍!

    那個誰啊,竟敢用懷疑的眼光看我?

    人家可是定期會去護理肌膚,隨時保持漂漂美美的,常會有人錯猜我的年齡呢!(哦呵呵呵呵……)

    就醬啦!下次再說。(別懷疑,我說有下次,就一定有下次!)

    第一章

    天空很藍,她的臉也很藍。

    這可不是說她是什麼外星人,還是什麼突變人種,更不是患了什麼怪病,這一切只是因為她快氣瘋了。

    一口悶氣梗在童嬅的胸口,要上不上、要下不下,她幾乎以為自己會這樣休克而死。

    當初北上根本就是一個錯誤的決定,這個大都市壓根就跟她的八字不合。打從她上來之後,就沒有一件事情順利過。

    一步錯,全盤輸。連找個工作,都要被人家嫌東嫌西,甚至還惡毒的說她這麼醜也敢來面試。

    我呸!搞清楚,她賣的是腦子裡的東西,可不是肉體皮相。要不然,當初就該在招人的時候,說清楚講明白,他們要的不是人才,是美女。

    參加這種選美面試,根本就是浪費她的時間。

    她愈想愈氣,忍不住大腳一踢——原本只是想踢踢路上的石子,誰知道連腳上的高跟鞋也跟著石子一同投奔自由。

    砰!鞋子正中一個帥哥的臉。

    喔喔,這不可不妙了!

    只見這位身材高碩的帥哥慢條斯理的彎腰撿起鞋子,還伸手遞給她,更可怕的是,他竟然還在笑?!

    「小姐,你的鞋子。」

    哪有人被鞋子K到,還笑得出來?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這種笑裡藏刀的人最可怕了。

    道歉的同時,她的小腳立刻退了三步,做好落跑的準備。

    雖然對方看起來斯斯文文,不過人不可貌相,搞不好他是什麼黑道大哥。瞧他那雙有力的大手,隨便一拳揮過來,她可能連命都不保。

    不能怪她這麼想,現在的社會這麼暴力血腥,連超車都有可能被人拿刀亂砍,更何況她還用「武器」攻擊人……雖然她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小姐,你的……」對方才向前靠近她一步,她就立刻拔掉另一腳的高跟鞋掉頭就跑。

    「等等……」

    媽呀!他竟然還追過來!童嬅跑得更急了.

    「我都已經跟你道歉了,你還想怎樣?拜託不要再追了。」

    「我只是想把鞋子還給你。」

    如果一隻狼告訴你說它吃素,不吃人,你信不信?拜託,她可不像小紅帽那麼好騙,說還鞋子只是借口吧!

    童嬅哼哼兩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將手中僅存的鞋子往他一丟,拖延他的腳步,自己則搶先鑽進旁邊一輛剛放客人下車的計程車。

    「快點開車,我趕時間。」她七手八腳的掏出一張千元大鈔往前一遞,並說出一個住址。

    「沒問題!」司機眼睛一亮、笑嘴一咧、油門一踩,車子如她所願飛馳而出,將她跟帥哥的距離愈拉愈遠。

    看著帥哥的身影逐漸縮小成黑點,她才安心的吁口氣,癱軟在座位上。

    呼!總算逃過一劫!

    可是……

    低頭看著赤裸的雙足,童嬅想起那雙「凶器」……呃,不對,是她趁著百貨公司週年慶,忍痛花錢買下的一雙六千元的高跟鞋就這麼沒了,她就心疼得無以復加。

    不幸的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等她回到租賃的住處,竟然看到不知道是哪個沒公德心的傢伙把東西堆放在她的門口。走近一看,赫然發現這些東西有點眼熟,好像就是她的家當。

    這是怎麼回事?難道是遭小偷?

    不對,小偷應該會把東西搬個精光,怎麼可能還費神把東西堆在這裡?

    「你總算回來了!」房東胖嘟嘟的大臉突然映入眼簾。

    童嬅眨眨眼,一時之間認不太出來。

    當初來跟他租房子的時候,她還沒開口殺租金,他就主動減一半,還幫忙遊說房東太太,說她一個南部女孩獨自在北部生活不容易,要多多照顧人家,就當做善事。

    當時,她覺得他頭上彷彿出現圓形光環,再瞧他那一臉圓嘟嘟的笑臉,不由得讓人聯想起笑口常開的彌勒佛。於是,她連房屋租賃契約書都沒有簽,就直接住進這裡。

    可是現在,她只覺得他像廟會上拜拜的豬公,一身肥油膩得叫人作嗯,那雙被肥肉擠得快看不見的瞇瞇小眼更是隱隱透著某種詭異。

    前後不過相差半個月,怎麼人的相貌會差這麼多?

    她掩飾心中的詫異,盡量以平穩的口氣問:「怎麼回事?」

    「我侄女要搬進來,你快點把東西收一收走人。」房東的口氣異常惡劣。

    「什麼?!」童嬅聞言,頓時慌了手腳。「可……可是……」

    「你要是有什麼意見,就直接找我老婆談,是她要你搬出去的。」

    「太突然了,怎麼事先都沒有通知我?」

    「囉唆!要你搬你就搬,哪來那麼多廢話?」房東不耐煩的揮揮手,轉身就要入內。

    「等等——」童嬅伸手想叫住他,身後卻走來一個婀娜窈窕的嬌艷女子。

    「叔叔,房子都準備好了嗎?」

    一聽見這麼嬌嗲的嗓音,房東的態度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好了、好了,就等你住進來呢!」他忙不迭迎上前,肥手一伸攬住女子的細腰,順手再接過她手中的行李進屋。

    童嬅呆了一呆,忽然靈光乍閃,恍然大悟.

    說什麼侄女,其實根本就是見不得光的狐狸精。這房東八成一開始就沒安好心眼,想利用她來移花接木,以便金屋藏嬌。

    王八蛋,就知道男人信不得!

    她氣得猛跺腳,卻忘了腳上沒穿鞋,反倒讓自己痛得哀哀叫。

    可惡,她怎能讓這個色迷心竅的老豬公如意?她一定要去跟房東太太告狀,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她今晚就下用露宿街頭了。

    主意一打定,她立刻拿出手機,沒想到竟然沒電。

    沒關係,她記得電話號碼,可以去巷口打公共電話。

    到了巷口,插入電話卡撥號,彼端卻傳來——

    「您所撥的號碼是空號,請查明後再撥。」

    空號?她一臉不可置信,瞪著話筒發呆,直到耳邊響起熟悉的音樂聲……

    「垃圾車!」她怪叫一聲,丟下話筒拔腿就跑。

    拜託、拜託,千萬不要把她那些家當當成沒人要的垃圾,千萬不要啊!

    她死命的跑,跑出生平最佳的短跑成績,卻還是沒來得及拯救它們。

    童嬅茫然的跪坐在地上,向來倔強的眼睛也在不知不覺中滑下兩行淚。

    活了二十幾個年頭,她自認從沒做過什麼壞事,更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為什麼老天爺要這樣對她?

    「為什麼?!」她終於忍不住朝天怒吼。

    那瞬間,隱藏在心底所有的辛酸委屈全都湧上,化作千萬淚珠在她的臉上縱橫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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