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路上的愛情 文 / 蠟筆小桃
有時候我們願意原諒一個人,並不是真的願意原諒他,而是我們不願意失去他。
妞妞,我原諒你了。
高中以後,我的生活就一直在漂泊著。沒有繼續讀書,從一個城市流浪到另一個城市。工作自然也是換了一份又一份。我做過很多種工作,罐頭推銷員,網吧管理員,酒吧駐唱歌手,甚至,我也批發過小商品在街邊擺過地攤。存夠了到下一個城市的路費,我便會動身。我不善於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只能用這種辦法逼著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不後退。
我沒有手機,覺得那玩意兒對於我這種人是一個累贅。每一個城市都不會待上半年,即使會結交到幾個朋友,在我離開以後,也會在最短的時間裡被淡忘。誰也不會記得,有一個叫易淺的女孩曾在他們的生活中出現。即便是城市,也不會記得我曾經來過。
武漢是一個慵懶躁動的城市,我坐了兩天一夜的火車,隨著吵雜的人群踏上這座城市,心裡沒來由的浮出一個詞:動盪。一個動盪的城市。可不管怎樣,武漢都是我的必經之路。
不顧身上的勞累,我一頭扎進網吧,現在,我急需找到一處落腳地,而偏偏我又不願意住小旅館。
我是在近乎絕望的時候,發現妞妞發佈的出租信息的。我拿出筆,迅速記了號碼,找了公用電話,撥了過去。
喂。是一把慵懶的聲音。
我要找住的地方,多少錢一個月?
你過來讓我看看,我想讓你住在這裡的話,再說錢的事兒。
買了一張武漢的地圖,我用很短的時間便找到了妞妞的房子。位置很中心,小區很豪華。
妞妞開門把我讓進去。天,我可以說這不是房子,至少,不是普通人可以住得起的房子。每一件擺設都透露著豪華,佈局跟格調都像是出自大師之手。後來我知道,原來,這大師,就是妞妞本人。
我沒有錢租這樣的房子。
哦,沒有事兒。你在這兒跟我作伴就好了,我也不需要靠租金生活。只是一個人寂寞了。
後來,我問妞妞,為什麼是我可以住在這裡。她說,來過很多人看房子,可是,只有我身上有那種流離的味道。原來,長期的漂泊,還可以為我謀到一處好的安身之所。
妞妞可能真的是一個人久了,滋生了太多寂寞。她會連著幾個小時的跟我講話。好在,妞妞說話的聲音還算動聽,她說的事情也不會叫人乏味。我也就仔細聽了下來。
妞妞二十八歲,職業是室內設計師。在國外深造過,回國後,是炙手可熱的主兒。豪宅,名車,她有。身份,地位,她也有。可是,妞妞唯獨沒有的就是愛情。所以,她看起來沒有那麼點兒水靈勁兒。
易淺,我渴望愛情。妞妞總愛跟我說這句話。只有說到愛情的時候,妞妞眼裡才會閃現動人的光彩。每每此時,我便覺得妞妞十分動人。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妞妞是美女。眼波流轉,便能拋出一絲魅惑,鼻子嘴巴也都生的好看。皮膚白皙,身材高挑,青絲濃密。這樣的妞妞,是不該沒有愛情的。
可妞妞說,我一次愛情都沒有遇見過。
妞妞說的極其認真。我也就相信了。
我重操舊業,在老街酒吧駐唱。
我起了個很俗氣很純情的名字,angel。我很享受台下的瘋狂。很多人喊,angel再來一首。angel你真是個妖精。甚至有人喊,angel別唱了,我包你,以後只為我一個人唱。
妞妞經常會隨我到酒吧,有時候,她也會尖叫。她喊,易淺,我愛你。妞妞的聲音柔柔弱弱的,很快便堙沒在那一片呼喊聲中。即便有人聽到,也沒有人知道是在叫我。
在老街酒吧我的人氣很高,收入自然不菲。妞妞說,易淺,趕明兒我不做設計師了,我也去酒吧駐唱。忘了說,妞妞的聲線跟王菲的很像,她其實也唱得一嗓子好歌。但是,妞妞有正經職業,她還要不染塵埃的等待她的愛情。
白天的時候,我跟妞妞基本就是窩在她的豪宅裡。我在紙上寫寫畫畫,妞妞在電腦上寫寫畫畫。一個周,妞妞只需到公司一次,交上設計稿便可。
妞妞,我挺羨慕你的生活的。我說。
易淺,可我羨慕你,可以到處走,說不定,在路上就遇見愛情了。
可是,動盪不安。
對的,我的生活就是動盪不安的。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故事。有時候,興致好了,我也會說給妞妞聽。
妞妞最愛那個回族少年。她總說,易淺,如果我是你,我肯定會跟他再見,而後萌生出一段浪漫。
去呼和浩特的火車上,在我身邊坐著的是一個輪廓深邃的回族少年。一路上,這個陌生的少年給了我一個陌生人所能給予的所有溫暖。
一夜昏睡,是這少年脫下西裝,披在我身上,守著我,把我亂動的手一次次的放回西裝裡。然而睏倦至極的我,竟無法睜開眼,對這少年道一聲謝謝。早上醒來,又被這少年填鴨似的餵了飲料和早飯。
臨近下車,少年摘下手錶,套在我腕上。可他哪裡知道,我留給他的,是虛假的手機號碼。我們,將永世不見。
妞妞說我心狠。
易淺,你可能錯過了一段美好的愛情,甚至是一段姻緣。
親愛的妞妞,因我深知,縱使千萬溫暖,我與這少年的緣分,也只夠訴這一路衷腸。
我拿了我記事本給妞妞看看,上面記錄著許多許多大事小事。
易淺,你從不說愛情,你給人的疏離感就像是從骨子裡散出來的一般。可你依舊也擺脫不了對愛情的嚮往。妞妞是看了我寫的印象武漢之後說出了這些話。因為,關於武漢,與一個叫林笙的男子有關。
我與林笙,從未謀面。可依靠網絡,我們知曉對方的一切。這四年,我的行走,林笙的生活,我們都托付給對方。我跟他說每一個城市的喜怒哀樂,他跟我說生活的柴米油鹽。除了我的長相,除了他的長相。我們幾乎知曉對方的一切。
林笙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易淺,你就是另外一個我。
我說武漢是我的必經之路,便是因為林笙。我曾經對林笙說過,有一天,我會到你生活的城市去看看。林笙問我,那是否會順便看看我?看心情,我答。
易淺,你看,你錯過了回族少年,那這個林笙,你一定不要錯過了。
易淺,說不定,這真是你的良緣。而林笙,便是你的良人。
易淺,如果你見了林笙,然後你們互生情意,你便能留在武漢了,我也便多了個伴。
我不算是個堅定的人,妞妞三言兩語便說的我心有所動。其實也不然,或許,我的心底也是渴望見到林笙的,不然,也不會在原來的旅途上生生插進一個武漢。
林笙的公司在國際貿易大廈。幾十層高的寫字樓,氣勢輝煌。
妞妞說,我們應該偷偷摸過去,然後暗地裡看看林笙的長相。如果,相貌不堪,那麼我便沒有現身的必要了。如果氣宇軒昂,那我定是要牢牢抓住了。妞妞自告奮勇,一個人爬上了十七樓。
等待妞妞回來的時刻,有點兒激動,有點兒不安。
妞妞是一臉沮喪回來的,她揚了揚手裡的手機,有一張圖片。一個穿西裝打領帶,其貌不揚的男子。妞妞問我,是見還是不見了?我搖頭,這與我想像中的林笙,完全背道而馳,那麼,自然是沒有見面的必要了。
易淺,總會有段好的感情等著你的。妞妞這麼對我說。
妞妞最近的工作開始繁忙,她說,易淺,有一個大案子我要親自參與。
妞妞每每出門之前,都會細緻的打扮自己。她說,搞設計的人,最忌諱邋遢了。否則,設計看起來就沒靈性了,又怎麼會打動人?妞妞穿三宅一生的套裝,穿精緻的小細高跟,噴香奈兒的香水。
妞妞越發越水靈,越發越動人了。
我依舊是晚上去老街酒吧唱歌,還是一如既往的唱黃小琥的歌。妞妞說,黃小琥的聲音也大抵就如此了。
妞妞工作完總會開車去接我,是紅色的甲殼蟲。
酒吧裡漸漸有了傳言,唱歌很好聽的angel是拉拉。我說給妞妞聽,妞妞就笑,易淺,不然我們兩個來段海誓山盟?反正這年頭,這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兒。我一本正經的回答妞妞,這個,可以考慮。
妞妞就笑,笑的花枝亂顫,笑的面色緋紅。妞妞最近是越來越好看了,好看的動人。
易淺,要麼你留在武漢吧?以後,我自己開了設計公司,你可以給我幫忙。
易淺,我的同事圈裡,有很多單身的鑽石王老五,給你介紹幾個吧?有時候,女人的事業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經營好這份事業,才有心情說別的。
我搖搖頭。妞妞,我還有好多城市沒有走過。
那麼,易淺,如果你有一天不想走了。那麼,一定要來武漢,武漢的動盪,武漢的煙火,與你十分貼切。你,似乎就是為了武漢這個城市而生的。
我決定走的時候,是在武漢呆了七個月零十一天。
妞妞抱著我哭得厲害。易淺,謝謝你陪我住了這麼久。
其實,是我該謝謝你,是你收留了我這麼長時間,給了我一個容身之處。
妞妞拉著我到小吃街,她說,易淺,我還未曾帶你來過這裡。滿目琳琅的小吃,熱騰騰升起的熱氣。我跟妞妞吃的滿頭大汗,辣的淚水在眼裡打轉。
易淺,我叫你記得武漢的**。我叫你愛上武漢的食物,直到你忍受不住的時候,再跑回來。
我想,我真是愛上了武漢的小吃。可是,我知道,我不會回來。但對於妞妞,我依舊點頭。
我把這些年在路上寫完的記事本都留給妞妞了,我把那一大包東西遞給她的時候,我看見了她滿目的欣喜。
易淺,我會好好保存這些東西的。
空出來的背包,被妞妞用武漢小吃給塞滿了。她說,我不能叫你空著背包走到下個城市。妞妞開車送我到火車站的,本來,她執意要送我機票,說火車太過擁擠。可拗不過我,還是幫我買了火車票。
妞妞在月台上擁抱我。
如果我是男人,易淺,那麼我一定會娶你。
妞妞,別這麼矯情,你會找到你的愛情,我也會到達我的歸宿。這一切,命中注定。
妞妞塞了一把鑰匙給我,是她住的大房子的鑰匙。易淺,如果你來武漢,直接回家。這個小女人,著實的溫暖了我。希望我的到來,足夠趕走她的寂寞。
我跳上了火車,撿了靠窗的座位,然後對著月台上的妞妞揮手。
我聽見她說,易淺,再見。
火車在轟隆隆的聲音中開動。窗外的風景從繁華落入荒涼,讓人覺得心安。我喜歡所有廣袤荒涼的風景,身處其中,那感覺就像亙古與未來的交錯,時間混沌,讓人分不清年代,彷彿一切在這個瞬間可以延續至永遠。
這個時候,我聽得見心中所有的迴響。
突然想起《與貓共舞的單身女人》裡的一段話:「單身不可怕,變老也不可怕,可怕的只是你無法面對單身和變老所帶來的惶恐和不安。任何時候,你只需要優雅的面對生命裡的風景,並抱有美好的期待和夢想。」
那麼,再見,武漢。
那麼,再見,易淺。
是的,妞妞的大名也喚作易淺。
妞妞,武漢,只需要一個易淺存在便可。我伸出手,那把妞妞塞給我的鑰匙落入了鐵軌旁邊的荒草叢裡。
其實,我有去十七層。
也看到了妞妞給我看的照片上的男人。
我叫他林笙。他禮貌的對我說,小姐,你認錯人了。我是這裡保安,林總在最裡面的總經理辦公室。
是的,妞妞給我看的那個人只是穿西裝打領帶的保安。
妞妞給我看照片的時候,我便知道那不是林笙。因為林笙說過,無論怎樣的場合,他都不會穿西裝,因為那是他最討厭的裝束。他只穿阿瑪尼的襯衣,並且從不系領帶。
林笙在msn上說,易淺,你真美。那時候,我便知曉了一切只不過是一個小手段。
我在msn上回復林笙,以後,不用這個msn了。我們之間,再也不需要這個作為聯絡方式了。
妞妞口裡說的大案子,便是林笙。她眼裡散發出來的光彩,那是愛情才有的動人色彩。我偷偷跟蹤過他們,女的巧笑嫣然,男的溫厚純良。他們挽手走著的時候,那麼和諧,周圍的一切似乎都成了配角。
妞妞每天出門之前,精緻的打扮自己。臉上那抹紅暈,是愛情裡的女子才有的嬌羞。
我不能怪妞妞,因為,她收留我,給我一處容身之所。那麼,我用一段情回報她,最是妥當。
為了愛情,耍一點點的小手段,是可以原諒的。況且,若是真沒有感覺,那麼即便耍了小手段也不會成功。
那些留給妞妞的記事本,也只不過是害怕日後林笙問起的時候,她無法回答。既然給她一段情,那麼,就避免掉一切可能發生的枝節。
我背著妞妞給我拾掇的一大包武漢小吃回到了小鎮,我生活許久的小鎮。我也要安定的生活,或許,不久以後,我也會遇到一段活色生香的愛情。
妞妞在msn上給我傳了一張照片,是她與林笙的婚紗照。
照片上的妞妞很美,照片上的林笙,亦是我喜歡的模樣。
妞妞留言說,易淺,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