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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叫孟夢 文 / 言午林夕

    前言

    17歲的花季是每個人藏在心底深處最美麗的時光。

    而那些藏在心底最深處的時光都有著一個好聽的名字——青春。

    光陰蹉跎中,我們在不經意間長大,與17歲漸行漸遠。我們在成長中漸漸丟失了當年的那份純真,那份美好和那些個永遠埋在心底的夢。

    17歲,我們都曾經擁有過,可當我們回頭尋找時卻怎麼也尋不見了。照片記錄下了我們當時的容顏,卻怎麼也記不下我們當時的心境。

    那些年我們哭過,笑過,也瘋狂過。

    就這樣我們在快樂和痛苦中經營著各自的青春,無論結局如何,我們都將永遠記得那段美麗的時光。

    謹以此紀念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

    part1孟夢(1)

    豪華的五星級酒店,佈置喜慶的大堂,滿滿當當擺了將近20桌的酒席,我爸正在觥籌交錯中喝得酩酊大醉,我媽在和她的姐妹們談笑風生。我看到所有的人都在推杯換盞,根本沒有人搭理我這個今天所謂的主角。

    我叫孟夢,是一個天生就容易被人遺忘的病孩子。

    你們一定以為這是婚禮現場吧,如果我不知情也一定會這麼認為的,天曉得,這只是我考上天勤中學的謝師宴。

    天勤中學是我們這兒最好的高中,考進了天勤就等於一隻腳踏進了名牌大學的校門。所以在我們這個不大不小的縣城裡考進天勤是莫大的榮耀。當然我媽這個偉大的遊樂場財務總監是斷然不會放棄這個向大家炫耀的好機會的。

    其實我是個病孩子,我的左眼在我很小的時候就看不見了,因此我討厭這樣的喧囂,這些會讓我感覺到不安,感覺到恐懼,可是沒有人在乎這些,他們要的只是面子,而可憐的我只不過是他們博取面子的一種工具而已。

    我看著嘻嘻哈哈的人群,看著他們虛偽的面孔,突然覺得很害怕,似乎這個世界對於我來說很陌生。

    我倉惶地逃離了我的座位,沒有人注意到我的離開,濃烈的酒味和菜餚混合的渾濁味道讓我感覺快要窒息了,突然我的胃裡一陣翻江倒海,就躲在牆角里乾嘔。當我覺得好一點的時候,抬眼發現有人正盯著我看,不知道我這丟人的一系列舉動是不是全被她看見了。

    女孩聳了聳肩算是打了招呼,然後低下頭繼續把盤子裡最後一塊澳龍消滅掉了。她見我一直盯著她看就不好意思地吐了一下舌頭,然後優雅地擦了擦嘴向我走了過來。

    女孩很漂亮,她有一雙會說話的大眼睛,彷彿天上的星星一樣亮晶晶的,她的嘴巴很小巧,白嫩的皮膚用膚白勝雪來形容也一點也不誇張。她棕栗色的大卷隨意地搭在肩上,好看極了。

    「你不會愛上我了吧。」

    回過神來才發現她正歪著腦袋看著我,瞧,我說我是個病孩子吧,總是不能集中我那該死的注意力。我被她嚇了一跳,她卻哈哈大笑了起來,她笑起來真好看,兩個小小的酒窩,眼睛彎成了月牙。

    「想什麼呢,你是不是不喜歡這兒啊,走,帶你去個地方,有膽量跟我來嗎?」

    說完她拿起她那個黑色仿香奈兒的包包就消失在我眼前了。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真的跟著她逃離了那個快要吞噬我的地方。

    她在前面走著,我就跟在她的身後,儘管下過雨了,南方八月的夜晚還是很悶熱的,但是我卻覺得比那個開足了冷氣的五星級酒店讓我好過很多。

    「你真跟著我出來啦,不怕我是壞人嗎?」

    走了差不多一站路以後她突然回過頭來對我說。我搖了搖頭。

    「你不會是啞巴吧?」她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般瞪大了眼睛看著我。

    「不是。」我終於開口說了今天晚上的第一句話。

    「孟夢,你怎麼一個人跑出來啦,你媽正到處找你呢,你就站在這,我給你媽打電話。」

    是我媽那個總愛自以為是的大款朋友王叔叔,正坐在他那霸氣的路虎裡給我媽打電話,他旁邊坐著一個妖精似的女人吸著煙饒有興致地看著我,我敢肯定這女人絕對不是他老婆,這一切都讓我覺得很反感,讓我更加想逃離。

    「想回去嗎?」

    女孩兒小聲地問我,我堅定地搖了搖頭。她笑了一下就突然拉著我的手開始向馬路對面跑去,原諒我吧,親愛的媽媽,我居然為了躲避那個令我窒息的應酬跟著一個我認識還不到半個鐘頭的女孩子奔跑在夜晚的馬路上,連我自己也覺得這一切都太瘋狂了。不知道您知道這一切會不會氣得發瘋,原諒我吧,誰讓我是個病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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