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穿越之我是你的皇后

正文 第八十八章 軟禁 文 / 忘記密碼

    包拯,字希仁,廬州人氏(今安徽合肥人),生於北宋鹹平二年,天聖朝進士。先後出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任樞密副使,後卒於位,謚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故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盛傳於世。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稱其為——包青天。

    雖然他的臉很白,額頭上也沒有那個月亮,但是一聽到他的姓名,我就認定了他便是傳說中那位青天,心裡那個激動啊,簡直無法用語言來形容!也顧不得會不會有危險,一個縱步便竄了上去,像觀看珍惜動物一般,圍著他不停地打轉,心說這可是個千古聞名的名人啊,不是塑像,也不是死人骨頭,是活的喲!如果不趁機看個清楚,豈不可惜?

    包拯被我看得混身不自在,忍不住朝我小聲問道:「這位公子,在下身上的穿戴,可有什麼不妥之處?」

    「沒有!」我向他擺出一個堪稱獻媚的笑臉:「絕對沒有!包大人的穿戴中規中矩,哪裡會有什麼不妥的地方?我只不過是想請包大人替我簽個名而已,來大人,您就簽在我的……簽在我的胳膊上吧,我跟您說,只要您給我簽了名,從今以後,這條胳膊,我就不洗了!」

    躺在天字五號房那寬大柔軟的睡床之上,我翻來覆去地睡不著覺。包拯的出現著實令人感到驚喜,可是更令我高興的,卻是能夠不入牢獄、跟在包拯身邊,看他如何破案,這對於從小便喜歡看懸疑推理劇的我來說,很是刺激。

    原來,當捕頭聽說包拯乃是新任的天長縣知縣後,態度頓時恭敬了許多。雖然包拯還管不到他的頭上來,可人家大小也是個官啊!比起他這個差役來說,要強得多了。

    包拯和他寒暄了幾句,便又將整件殺人事件的始末從新分析了一遍。

    從我和元天日從房頂上掉落下來的時間來看,理應與他們撞開房門,查看屍體的時間相當接近,如他之前所言,元天日雖然具有殺人動機,但如果真是他下的手,那麼,在如此倉促的時間之內,他將所用之凶器藏到哪裡去了呢?如此重要的東西,萬萬沒有隨手亂扔的道理,而如今他的手上,只有那一柄鑲滿了珠翠的彎刀,此物形態與中原自古流傳下來的兵器大不相同,堪稱怪異,且刀背寬厚、刀身綿長,若是用來砍殺他人,那麼,其留在人體之上的痕跡必定明顯可辨。而死者陳天涯身上那些傷口,雖然鮮血淋漓、深達肺腑,卻道道細小、筆直插入、皮肉邊緣切口整齊,一看便知道,是被人用類似於匕首之類的小巧武器所傷,當然,詳細情景,還得待忤作詳細檢驗之後,才能下決斷,所以,包拯決定在這之前,先行解開密室之迷。

    說起來,如果沒有我們的突然介入,轉移了大家的視線,那麼這些個疑團,則早就應該出現在大家的腦海之中了,兇手為何要大費周章地將兇案現場,作成一個密室?絕對不會是為了好玩吧?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便是,兇手殺人之後,是如何從房中逃出去的?想要解開這個謎團,看來著實要花不少的功夫,如此具有挑戰性的難題,想要不勾起包拯的好奇心都很難啊。

    由於包拯並非本地官僚,只得先請捕頭看管一下在場人等,在包拯的眼裡,除了我和元天日以外,其餘所有住在三樓的住戶都有嫌疑,在沒有逐一排除之時,暫時都不能離開聚仙樓,而他自己則準備前往江寧府府衙,拜會當地知府的同時,順便請求對方,能讓他也參與到這起命案的調查工作中來,這時的我只當他是熱衷破案,直到多年之後方才曉得,原來他是覺得現在離他到天長縣上任的時期還有一段日子,去得太早也沒什麼事情可做,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就此案練練手,以後要再審起案子來,也不會顯得生疏。

    「對對對,包大人說得是,您一直住都在這兒,對這起命案的始末也瞭解得透徹,我知道您一定能將這件事調查清楚,還在下一個清白!」我兩眼放光地看著他,興奮得連自己姓什麼都差點忘了。

    瞧包拯聽了這話的表情,明顯有些不好意思。「公子客氣了,若是公子與令友當真沒有殺人,而在下又能得此地劉知府允許,參與調查本案,自當會查明真相,還二位公道。」

    說罷,包拯便向那捕頭道:「還請這位捕頭派個衙役替包拯帶帶路,可好?」

    哪知捕頭反問了一句:「包大人是要到府衙去拜會咱們劉知府?」

    包拯答道:「正是。」

    捕頭笑了笑,道:「那就不必了,包大人想來也該知道,像咱們江寧府這樣的大城,要是出了人命官司,向來都是由本路提點刑獄司的提刑大人勘察、審問,知府大人理的是軍、政要務,還管不到這一塊兒,可是不巧得很,半個月前,提刑司張大人奉了上命,巡查江南一路獄吏去了,這一走哇,起碼得好幾個月,不瞞大人您說,知府大人早就吩咐過咱們,提刑大人不在提刑衙門的這段時間,凡是人命大案,其涉案人等,一律先行拘押,概不審問……」大概是從包拯的臉上看到了疑惑的神色,捕頭笑得更加燦爛了:「包大人千萬別以為咱們知府大人這是在躲懶,其實他老人家也是為了治下的百姓們著想,查案、判案,原本就不是知府大人的長項,他老人家其實是怕調查不清,錯判了冤案,枉殺了人命,這個……做事謹慎一些,總歸是好事兒嘛,您說是吧?」

    包拯愣了一下,側著想了想,隨即輕笑出聲:「捕頭好辯才,說得在理、在理……那依照知府大人的意思,此案豈不是也要……」

    「那是以前,現在有你包大人自願替咱們知府大人分憂,咱們大人高興還來不及呢,哪裡還會把案件給押後呢!」捕頭的眼裡閃爍著精光,很有一絲狡猾的味道,這個神情,令站在一旁的我感到異常一絲詫異,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大對勁兒,總覺得他現在這種表情,我以前似乎在哪裡見到過……

    只聽捕頭接著道:「所以小的方才才說,大人若是想要參與查查此案,根本就不必到府衙請示知府大人,直接進行就可以了,您放心吧,我們這些兄弟,都將協助大人您的,大人您說說,這些涉案人等,您打算怎麼處理呢?是統統湊關進牢裡呢?還是直接送去過堂!大人,咱們衙門裡的刑具可齊全著呢,一通板子下去,保管他們什麼都招了……」

    就這樣,包拯在捕頭大人的熱情「邀請」之下,順利地接手了此案,他自然沒有把我和元天日關進大牢,而是向掌櫃的吩咐了一聲,便讓我們也住進了聚仙樓三樓的客房之中,我住天字五號房,元天日住天字六號房,還有他的那幾個手下,也被安排住進了天字七號房。

    聚仙樓的四周都派了衙役定點守衛,特別是三樓的上下的出入口,更是被守衛得跟個鐵桶似的,除了我與元天日,三樓的其他住客,包括趙禎與段譽在內,也都被包拯嚴令禁止外出,他稱道:「案情一日未明,各位便都有殺人嫌疑,都不能離開聚仙樓半步!」就這樣,所有與該案件稍稍有點牽連的人,就都被軟禁在了這聚仙樓中。

    「唉……」我躺在床上翻了個身,想起那個捕快眼中閃過的精光,不由得感到一陣納悶,不過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議的,卻是趙禎對於此事的態度。照理說他剛見到我那時候的反應才能稱之為正常,後來當著旁人的面兒,不好施展,卻也極力想要將我誣陷為殺人犯,這也算正常,可是後來包拯要將他也軟禁了,他卻一臉平靜地微笑著點了點頭,這這這……這就不大對勁兒了。豈不說什麼國不能一日無君的大道理,最起碼,他離宮遊玩的期限總歸是很有限的,若是此案一時半會兒完結不了,他該怎麼辦?要走,就必須得表明他的身份,這和現在就亮出皇帝的身份來,沒有什麼差別嘛!何必多此一舉呢?還有那個捕頭,我總覺得他今天看上去有點怪怪的,與上次看到他的時候,好像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了……可是究竟有什麼地方不一樣呢?

    「登、登、登!」我正想不出個頭緒來,卻突然聽到一陣輕微的敲門聲響起。「什麼人?」

    我走到門邊,輕聲問道。精緻的雕花木門上雖然敷著一層厚厚的白紙,但接著過道上透過來的亮光,還是能使我清楚地看到門的那一邊,所投來的那個巨大的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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