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天象示異 文 / 青玉獅子
聖母皇太后在關貝子的房中呆了許久許久,不知道到底說了多少軍國大事?
房門終於開了,關卓凡出來,傳太后的口諭,叫了玉兒進去,自個在門口候著。
又過了許久,房門再次打開,玉兒攙著,聖母皇太后儀容端莊,一步一搖地走了出來。
關卓凡乃恭請聖母皇太后移駕正廳,然後傳膳。
進完了膳,放賞。
貝子府的「回賞」很重,太監一千兩,宮女一千兩。
鑾駕回宮,貝子府闔府跪送。
到這兒,關卓凡「前扈大臣」的差使就算是辦完了,聖母皇太后的儀從出了柳條胡同口後,他回到府內。
院子裡一株臘梅冒寒怒放,夭夭灼灼。
慈禧和自己最後說的一番話,又浮現在他的腦海中。
「那個姓呂的姨太太,生得到底有多美呢?」
關卓凡萬料不到她會問這個,腦子裡面飛快地打了幾個轉,居然是這麼回答的:「比不得太后國色。」
慈禧撲哧一聲笑了:「你滑頭!」
歎了一口氣,柔聲說道:「這個女人,你最好不要招惹。」
我,好像和她還什麼都沒有啊?
慈禧自管自地說下去:「這個女人命硬,克男人。你想一想,陳玉成、勝保、德興阿,哪一個有好下場?」
聖母皇太后的聲音愈發溫柔:「我不是吃乾醋。你要女人,多少沒有?可不要誤了自個兒。這個呂氏,離她遠點,給她一個衣食無憂就是了。」
雪花飄了下來,暗香浮動,紅蕊斜枝,那個明艷不可方物的形象裊裊地出現在眼前,關卓凡渾身一陣燥熱。
勝保死後被抄了家,關卓凡求情,朝廷「發還家產」。關卓凡對「勝四嬸」的義務算是盡了。
還有一位「嬸子」,該拿她怎麼辦呢?
不知道,忍一忍,從上海回來再說吧。
第二天,關卓凡便動身赴滬,用的名義是「奉旨觀風巡閱」,還是欽差大臣一枚。
計劃是先到天津,對軒軍駐地情況做一番考察,然後在大沽口上船,浮海而下。
算算日子。到底也沒在北京呆多久。
白氏、明氏忍淚相送。關卓凡心中老大過意不去。岔開話題,囑咐她們可以開始籌備圖林和小福的婚事。先選定日子,自己從上海回來之後,差不多就是年底了。年關一過,就給他們兩個成親。
關卓凡離京的第二天,翰林院編修、日講起居注官蔡壽祺上了一道折子,題目叫做「劾議政王貪墨、驕盈、攬權、徇私四事」。
蔡壽祺的劾折和關卓凡的離京前後腳,關連痕跡明顯。但關卓凡以為,現在還「避嫌」,純屬脫褲子放屁。現在必須效率第一;而且,擺明軍馬,有立威和逼人站隊的作用。以免接下來有過多的人首鼠兩端,把這場仗打成個不勝不敗、不死不活的局面。
蔡壽祺的這份折子洋洋灑灑數千言,頭是這麼開的,「為時政偏私,天象示異。人心惶惑,物議沸騰,請旨飭議政王實力奉公,虛衷省過」。
然後就開始長篇大論「天象示異」。
中國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天人感應」是核心之一。「天象示異」代表老天爺對地面上的政治不滿意,以「異象」做出警告。下面為政的不改正,老天爺就要發飆了,最嚴重就是換人來幹,「王朝輪替」。
日蝕、月蝕、地震這種高級別的「異象」不用說了,洪水、暴雨、暴雪、大旱、大風、大霧、冰雹、蝗災、瘟疫、泥石流、沙塵暴等等也在此列,就是「天光晦暗」,即後世之「霧霾」也可以算進去。
總之,所有的自然災害都可以歸攏進「天象示異」。
還有,冬天打雷、夏天下雪、花花們反季節開放,也算。
還有,河水變顏色、泉水從地下冒出,也算。
還有,哪兒生了個「雙頭人」,即後世所謂「連體嬰兒」,也算。
這種神經兮兮的理論,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居然也有它的效驗。
比如王朝後期,財政枯竭,政治**,行政能力愈發低下,防災、抗災的能力就跟著降低,包括無力進行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維護,中國最主要的兩種自然災害——一個澇、一個旱,便愈發頻繁。
王朝後期,動亂增加,戰爭進一步破壞了防災、抗災的能力,自然災害隨之大幅度增加,「大戰之後有大災」不是虛言。
現在的清朝正是已進入「後期模式」,甚至有開啟「末世模式」的跡象。
其實,就算太平盛世,中國這麼大,又有哪年沒有各種各樣的自然災害?
所以,只要有「政治需要」,這種所謂「天象示警」,什麼時候都是一抓一大把。
蔡壽祺建議以此為突破口,關卓凡以為很有道理。
因為在「天人感應」的理論中,宰相「燮理陰陽」,所以,既然「天象示異」,那麼就是「宰相之責」了。
當朝「宰相」是誰?可不是什麼「大學士」。清朝後期的「大學士」,基本上就僅僅是個榮譽銜頭了,有位置,沒實權。
實際的「宰相」,是「軍機處領班」,就是恭王了。
嗯,奕訢先生,你要為所有的自然災害、包括洛陽李某家裡的那個「雙頭人」負責任啊。
那麼,宰相出了什麼問題叫老天爺這麼不高興呢?
這就是折子的題目裡的那四件事了,「貪墨、驕盈、攬權、徇私」。
這套邏輯,非常完美,關卓凡想,以後最好不要有人往我身上用。
當然是搞封建迷信,可在封建王朝不搞封建迷信搞啥呀?等我真上了位再推動科學昌明吧。
蔡壽祺羅列了一大堆「天象示異」,看的慈禧和慈安心驚膽戰——兩位御姐可是信這個的。
趕快往下看,老六都做了些啥呀,整得「上面」發那麼大的火?
「貪墨、驕盈、攬權、徇私四事」中的重點是「貪墨」。
劾人「貪墨」要有證據,不然就沒有什麼殺傷力了。
有沒有呢?有,就是恭王府的「門包」制度。
其實哪個王公重臣的門房都是收「門包」的,但別人的「門包」是落在「門房」個人腰包裡的;而恭王府的「門包」,王府要從中「分成」。
這個主意是恭王的老丈人桂良替他想出來的。恭王府開支浩繁,入不敷出,恭王頗以為苦,於是桂良獻計,派「賬房」到「門房」坐著,客人給「門房」的「紅包」,一律先收上來,然後再將其中部分返還「門房」,其餘的,留在賬房。
以前給五兩的,現在就得給十兩。因為如果還給五兩,落到門房自個手中,就只有二兩、三兩,這個門,你還想進去嗎?
給十兩門房也不會有更好的臉色,因為落到他手裡的還是五兩。
大夥兒既知道恭王府有這麼個規矩,給門房紅包等於「孝敬」恭王,還能落下個名字,自然而然,恭王府的「門包」的「行情」就愈漲愈高,有的人甚至一掏就是一張一百兩的票子。
這種情況下,返還給門房的,就不止五兩了,會多一些,大概十兩八兩的樣子。
於是,真正把「小額納賄」變成了公開的「制度」。
恭王每天接見的客人是有數的,且都是高級官員。大多數低級的官員是由王府的長史接待的。很多時候根本無人接待,純粹過來打個花呼哨,就為了給門房送個「紅包」,在恭王府賬房那兒留個名字。
到了後來,情況發展到這種地步:該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辦的事,也先來恭王府「報到」,給了「門包」,再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這個「制度」確實解決了恭王的開支問題,但卻給不少清苦的中下級官員造成了不小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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