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漂亮媳婦 文 / 一夕漁樵話
群山蒼翠,風景如畫,在群山環繞中有片炊煙裊裊的村落。
已經到了黃昏,夕陽在山巒中慢慢隱去,縹緲的暮色也漸漸籠罩下來。離村子不遠的崎嶇山路上,走著一個背藥簍的少年,十**歲的樣子,身材偏瘦,但腳步輕快,大概在山裡生活時間長了,所以腳力很好。
現在天就要黑了,他必須趕緊回家去,晚上待在山裡可不是好玩的事,不說有什麼危險,單是迷路就是件麻煩事。他不是登山愛好者,沒有指南針之類的裝備,他就是這山裡的人,偏偏有些路癡,就算是從小就面對的這片群山,進了裡面還是會經常迷路,不像那些喜歡在山旮旯裡偷情的人,就算在山裡溜躂一夜,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總算,在天完全黑下來之前,秦躍看到了村子。
他住的這個村叫茗霞村,完全被包圍在大山之中,雖然很閉塞,卻是遠近聞名的美人村。這裡的山巍峨清秀,這裡的水清澈純淨,彷彿畫裡的仙境。俗話說,一方山水養一方人,這樣秀美的山水自然也就養育出了不少美女。
茗霞村不是很大,美女卻絕對不少,關於這個,幾百里之外的人都知道,也都以能娶到一個茗霞村的漂亮女人而覺得光彩。不說遠的,鎮長的老婆就是茗霞村的,據說縣裡最有錢的企業老總的老婆也是茗霞村的。
在村口有座石橋,一條清澈透亮的河流在村子外圍繞個圈,穿過石橋,往下流去,要進村的話,必須經過這座石橋。
秦躍把背著的藥簍往上拽了拽,腳步放慢下來,看到這座石橋,他一點都不擔心自己會再迷路,也就放鬆下來。
正慢悠悠地走著,對面忽然跑來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頭髮蓬鬆著,穿著件洗得發白的t恤和不大合身的牛仔褲,咧著嘴跑過來,喊道:「躍哥,躍哥,你媳婦回來了!」
一邊喊,就已經跑到秦躍跟前。
這少年叫狗蛋,算是村裡為數不多和他親近的人,對秦躍很是佩服,沒上學那會,每天跟在秦躍後面,把秦躍當做偶像似的,因為秦躍確實很厲害,上山掏鳥窩,下水摸魚,樣樣在行,而且很仗義,有次狗蛋偷看村裡的女孩子洗澡,被人追著打,就是秦躍救了他,這讓狗蛋打心眼裡佩服。
「你什麼時候給我變了個媳婦出來?」秦躍翻了他一眼,沒好氣地說。
「就是你媳婦啊,沈思鶯不是你媳婦嗎?」狗蛋說得很是認真。
「她啊!」秦躍聽到「沈思鶯」這個名字,下意識地皺了皺眉頭,似乎有些提不起興趣來。
真說起來,沈思鶯確實算她半個媳婦,沈思鶯是村長的女兒,之所以算他半個媳婦,因為他和沈思鶯是訂了娃娃親的,當初兩家的父母指腹為婚。茗霞村有這種習俗,關係很好的兩家人,通過給兒女指腹為婚,早早就結成兒女親家,在以前的話,大家都很守約定,訂的娃娃親基本能成,但現在不同了,娃娃親沒了那麼大的約束力,不說孩子長大之後會彼此看不順眼,就算大人也都變得勢利起來,看到雙方家底有些差距,就會想著法地毀掉約定。
這個沈思鶯現在當然也長大了,而且是個大名人,在村裡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就算到鎮上,那也是大家嘴裡覺得很驚艷的女孩。
說驚艷,首先是這丫頭簡直把這片山水的秀美都給佔了去,長得清麗動人,漂亮的臉蛋好像清晨初綻的水蓮花,妖嬈卻清新,身材也好,高挑精緻,根本不像小村裡出來的,茗霞村是個美人村,村裡漂亮女孩子多得很,但她立身其中,就像鶴立雞群那麼明顯。另一個驚艷的地方是,她是村裡第一個大學生,聰明伶俐,而且嗓音很好,就像她的名字一樣,黃鶯般動人,她考上一所相當有名大學的音樂學院,這在鎮上眾口相傳,說她是山旮旯裡飛出的金鳳凰,以後前途無量,肯定就是城裡人了。
這樣一個女孩,和秦躍比真的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本來不該有任何聯繫的,但偏偏他們還沒出生就訂了娃娃親。秦躍初中就輟學了,從他有記憶的時候就沒見過父母,後來跟著叔叔過,但叔叔三年前去城裡打工,再沒回來,他也就成了徹頭徹尾的孤單一人。現在守著三分薄地,在家種些草藥,維持生活。
要說這方山水真的不錯,很適合種植草藥,村裡人也大多種草藥,但最麻煩的是和外界的交通太閉塞,村裡人種的草藥運出去的成本很高,收入相應受到限制,所以生活超級富足的並不多。秦躍偏偏成了最窮的一個,還沒有親人在身邊,就這樣的家境,怎麼配得上沈思鶯?
狗蛋笑著說:「躍哥,你媳婦回來,你不去看看嗎?她這次放暑假回來,變得更加漂亮了,那穿著打扮,真的跟電影裡的明星似的!」
他說得兩眼放光,唾沫星子橫飛,繼續滔滔不絕地說,「她還帶了一個女同學回來,她們兩個一出現,大家簡直像在看仙女,眼睛都是直的!躍哥,我說的是真的,她們漂亮得真跟仙女一樣,她那個女同學也跟她一樣漂亮!」
狗蛋瞪著眼睛,說得信誓旦旦的樣子,好像生怕秦躍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