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水琉璃

第5頁 文 / 嚴沁

    「別提昨夜。其實我根本沒……」

    「總之我是無妄之災,」她不理會他,繼續說:「秘書兼表妹,這裡面還有閒話,多做點事哦——說我想做貼身膏藥,韋天白,你有寶啊!」

    「是我不好,全是我不對,」他也笑。「我們倆自小一起長大,情如手足,除了你之外,誰還能幫我呢?人家說什麼也別理了。」

    「但是我委屈啊!」

    「為我受點委屈算什麼呢?以後我不忘報答就是。」

    「報答我什麼?」她盯著他看。

    「想要什麼?」他順口問。

    「你——」想說什麼,話到喉嚨,就吞下去,莫名其妙臉就紅了。

    「我怎樣?說啊!」他說:「只要我韋天白做得到,上天下海,一句話。」

    她不語。只用一種好特別的眼光對著他。

    「對著我說話不經大腦,怎麼在翡翠面前苦巴巴的,半點也瀟灑不起來?」她問。

    「我也不知道。」他苦笑。

    「其實我真替你難受,」她搖頭。「見了她就像矮了半個頭似的,說起話采又悶又不精彩,完全不是原來的你。你真是緊張成那樣啊!」

    ☆☆☆

    「或者這叫一物治一物。」

    「你又專治我?」靈之衝口而出。立刻又後悔,但是無論如何也收不回來了。

    「我可沒想過『治』你,真話。阿靈,千萬別這麼想,」天白連忙分辯。」我只有你這麼一個表妹,你說說,寶貝你都來不及。」

    「寶貝我?」她不以為然。「你專在別人面前損我,尤其是當著翡翠。」

    「昨夜真不是有心的,而且也沒說什麼。」

    「翡翠——是我同班同學,」她似乎想表達什麼,又像極難啟齒似的。「以前我跟她並不太好,因為你追她,我們才多了來往。在她面前——你一定要特別尊重我。」

    「完全不明白。」他叫。「在誰面前我都尊重你的。」

    她搖搖頭,再搖搖頭。她的神情在此時看來竟真——難測高深了。

    「不同的。」她再說:」如果你不當她是小孩子,那麼,也不能再當我是小孩子。」

    他呆怔往了,這是什麼意思?他當她是小孩子嗎?

    「我只說你——孩子氣重。」他說。

    「也不能說,」她臉上有奇異的紅暈,很難懂。「我不想翡翠誤解我。」

    「好吧!無論如何——答應你就是。」他也不想深究。靈之是表妹,又不是宿玉。

    回到辦公室,客人還沒有到。

    「天白,翡翠——真那麼吸引你?」靈之問。

    他呆在那兒。靈之從昨天到今天一再地問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你懷疑什麼中?」他忍不住反問。

    「不懷疑,只是奇怪,」她坐在他對面。「你對感情要求高,但是——翡翠能達到你的要求?」

    天白變臉了,但不出聲。

    「你完全知道她和英之浩的事,對不對?」她問。

    「他們——只不過是青梅竹馬。」他勉強說。

    「是她的初戀。」

    「是。但那時她小,或者她不懂感情。」他說。

    「你在騙自己,」她望著他。「就算翡翠接受了你,也無法給你完整的感情。」

    「不要這麼說——」他叫起來。

    「這是事實,」靈之此刻又彷彿變得十分懂事。「我不想你以後後悔、痛苦。」

    「不會——不,不要提了,」他額頭上冒起青筋。「我——不介意她的往事。」

    「這樣——就好。」她吸一口氣站起來。

    「阿靈,翡翠——跟你提過我嗎?」他問。

    「沒有。我和她不談這些,我們只談時裝、珠寶、流行的一切。」她笑。

    「一次也沒有?」他不信。

    「為什麼要提?難道她還不清楚你?」她笑得古怪。「你們不是『洛陽女兒對門居』嗎?」

    「我的意思是——」

    「你該知道翡翠並不是笨人,她知道我是你秘書又是表妹。告訴我不等於告訴你嗎?」

    天白歎一口氣,坐下來。

    靈之微笑著走出去又突然走回來。

    「天白,其實以你的條件,可以去追一個香港小姐。」

    「什麼話?」他被逗得笑起來。「真無聊。」

    「或是有人說:目前最流行的事是追有滄桑味的女人。」

    「滄桑?翡翠是嗎?」他叫。

    「你不覺得她的確給人一種曾經滄海難為水的感覺?」

    「我不……覺得英之浩有那麼大的影響力。」他說。

    「那是你不瞭解英之浩,」她說:「當年的他——怎麼說呢?真的,曾令翡翠燃燒。」

    「太文藝了吧!燃燒。」他大笑。

    「我不會解釋,但我知道,因為我看見那時的他們,」靈之臉上出現一抹陽光。」他們是那樣——那樣——」

    「想不出形容詞就別說了。」他可是妒忌?

    「不說就不說。」她轉身走出去。「除非你能再令翡翠燃燒,否則——你不會成功。」

    燃燒,還是這兩個字,但——是怎樣的一種情形?該怎麼做?

    他困惑了。

    宿玉和可宜已去了美國三天。昨天可宜有長途電話回來,告訴哲人她們已在紐約安頓好。英之浩的姐姐之曼在機場接她們,並為她們訂好酒店,途中一切順利。

    哲人嘴裡雖沒說什麼,心卻好像已到了紐約,和可宜會合一起了。

    工作仍是如常,開會、開會、開會,像轟炸機一連串投下來的炸彈。他原是習慣了的,今天——竟然被炸得頭昏眼花。下班之後他立刻回家。

    太太阿美在陪孩子做功課,工人做晚餐的香味從廚房中溢出來,很誘人。

    「吃什麼?這麼香。」他進門就問。

    「孩子們想吃羅宋湯。」阿美微笑。她是標準的賢妻良母。

    「今天這麼早?」

    「開了太多會,頭痛。」

    「先去躺一會兒,晚飯時我叫你。」她體貼地說。

    「我看報紙。」哲人走進書房。

    在電視台一做十幾年,忙碌中他根本沒想過可以小睡片刻之類的事,他不習慣。他寧願工作到筋疲力盡之後才好好地休息一次。

    書房是屬於他的世界,平日連阿美都極少進來,除非要打掃時。阿美自己打掃書房,她擔心工人不小心弄亂了哲人的東西。這方面她非常小心周到。

    哲人坐下來,看見書檯上全家福的照片。他、阿美和兩個孩子。那是去年照的,照得很不錯,每個人都在笑,笑得自然又愉快。他一直也這麼認為,但是——今夜著來就若有所憾。

    可宜不在。

    可宜不在此地,可宜也不在照片上,她不會出現在他的全家福照片上。但——她是他生命中極重要的一個人,重要得甚至超過他自己——他極矛盾,可宜的事不可能就這麼拖一輩子,他知道。

    他絕對不願失去可宜,他愛她,愛她那種全心全意、不顧一切的奉獻。一個才從學校出來就跟著他的女孩子,除了愛,他還有道義、責任,還有——需要。可宜現在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他不能失去她。

    他長長地透一口氣,靠在安樂椅上。

    如果阿美不是那麼好、那麼賢淑、那麼柔順,如果他自己能壞一點、能不顧一切一點,那——事情倒也好辦,他可以和可宜一走了之。只是——這麼多年了,他做不到,他不能傷害阿美這樣的善良人。

    他把全家福照片反過去,不想再面對她。因為他知道——非常內疚地知道,他已完全不愛她。

    愛情是殘酷的,不愛就是不愛,沒有道理可講,也設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他想起可宜,心中流過一抹柔情。

    可宜遠在美國,他竟真覺空虛,他不以為會這樣,空虛?他有那麼多工作,周圍有那麼多人,怎可能空虛?事實上就是如此,他覺得處身四面無邊之處,空茫茫的,什麼都抓不到,完全不能踏實。

    可宜。

    實在——他該陪可宜一起去的。有什麼關係呢?反正誰也知道他們之間的情形,他也不介意別人說什麼。為什麼不去呢?

    難道——他顧忌阿美的感受?

    阿美的感受——這些年來他真是不敢問、不敢提,他怕自己不敢面對。阿美是那麼善良的人,從認識她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

    可宜在美國做什麼呢?陪宿玉去英之浩的墳前?或探朋友?逛街?他在這麼遠的東方,完全感覺不到,一點聯繫都沒有。真的痛苦。

    攤開報紙,怎麼看得下去呢?那些新聞與他有什麼關係?他只掛著可宜、念著可宜。

    忍無可忍地拿起電話,拔了美國的酒店號碼,他甚至完全沒注意到時間的差別。

    是找到了可宜,他聽見她睡眼惺忪兼意外的聲音。

    「哲人?!發生了什麼事?」她顯得驚慌。

    他十分內疚,現在美國正是清晨6點。

    「沒有事,沒有,」他放柔了聲音。「我忘了時差,我只想——聽聽你的聲言。」

    「你——在公司?」可宜的聲音立刻安定下來。

    「在家,書房裡。」他也奇異的平靜了。「宿玉呢?我也吵醒了她?」

    「她瞪我一眼之後又睡了,」她輕笑。「哲人,第一次發覺你還那麼孩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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