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陌上歸人

第45頁 文 / 嚴沁

    「天下居然有這麼巧的事!」他搖搖頭。「我發誓不要再見他!」

    「他才來,和同文一起下班!」李穎說。

    「很怪,直到現在我仍然覺得他是我的對手,他是個危險人物!」他說。

    「律師那兒怎麼樣?」她岔開話題。

    「一切順利,」思烈終於笑了,笑容使他真是光亮奪目,他是思烈,惟一的思烈。「律師答應明天之內把離婚證書親自交到芝兒手裡!」

    「她會簽嗎?」她問得近乎天真。

    「禱告吧!」他吻她一下,發動汽車。

    這件事上帝能幫他們嗎?

    第十章

    回到家裡,孤獨地面對四堵牆時,芝兒心中的慚愧和些微的悔意就消失了,她又開始怨,開始恨,開始憤憤不平,開始咬牙切齒。她的痛苦因李穎而起,她的孤獨寂寞也是李穎一手造成,她指責李穎父母的話又有什麼錯?又有什麼不應該?任何夫妻,任何家庭之間的第三者都該受到責難,李穎是第三者,她為什麼可以例外?整件事情裡面,為什麼大多數的人都同情李穎,不同情她?難道她不是受害者?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世界上可有公平?為什麼她找不到?她的丈夫愛上另外的女人,她的丈夫被別的女人搶去了,為什麼人們卻反過來指責她?為什麼?就因為她的外表像壞女人?哪裡有公平呢?分明是思烈、李穎傷她在先,她才一連串的報復——她不該嗎?他做錯嗎?她能不怒,不恨嗎?

    整整二十四小時她把自己困在屋子裡,翻來覆去地思索這件事,這個問題,這個疑問,她怎麼想也想不通,越想不通,越憤憤不平,她有什麼錯呢?是啊!她有什麼錯呢?該受懲罰,該自食其果的絕對不是她!

    昨夜沒睡好,今天胃口不佳,拖到下午三點鐘才胡亂地吃了一點粥當午餐,然後就倒在沙發上看報紙。自從她公開宣佈不接戲之後,電影界也跟她斷絕來往,她的生活就更空洞,更貧乏了。以前還有點工作來打發時間,精神總算還有寄托,現在則是完全失去重心,對付思烈和李穎很自然地就佔滿了她的心思,也成了她惟一可做的事,她怎能不做得全心全意呢?

    她在看娛樂新聞,這是很自然的情形,她曾經是那個圈子的一員。報上說某一個女明星又和什麼闊佬相好,又是送什麼汽車洋房的,她忍不住冷笑起來。台北市的闊佬真是那麼驢?那麼二百五?那麼豬頭三?送女明星汽車洋房,紙紮的?這年頭現實得很,不嘗甜頭真是一個汽車輪胎也不會送,何況汽車洋房呢!

    扔開報紙,她無聊地點上一支煙。兩年前她離開台北時還沒有這種現象,目前的娛樂,內幕雜誌滿天飛,人們真是那麼八卦?那麼好奇?她不明白!明明不是真的事情也被人傳得滿城風雨,像前一陣子她的緋聞,什麼台北第一號花花公子,誰呢?她連人都沒見過,何來相好?是不是沒有明星、歌星們的雞毛蒜皮,狗屁倒灶的事,台北市就太寂寞了呢?

    ☆☆☆

    門鈴在響,響得很長,很有耐性,是誰?她沒有朋友,誰會來看她?女傭匆匆去開門,迎進來一個陌生的中年男人,看來頗體面,頗有教養。

    「葉芝兒小姐!」中年男人伸出右手並自我介紹。「我是梁潛龍律師!」

    「梁律師?」芝兒和他握握手,眉頭卻皺了起來,心中也有了戒備。「有何貴幹?」

    「我是代表韋思烈先生來的!」梁律師坐下來,很冷靜很得體地說:「他有一份文件要我轉交給你!」

    「什麼文件?為什麼要你轉交?」芝兒冷冷地。

    「我想你也該知道,他要求離婚!」梁律師帶著職業性冷漠的眼光定定地望住她。

    「他自己為什麼不上來?」芝兒強硬地揚起頭。

    「他已經委託了我!」梁律師微笑。「在台灣這是很普通,很簡單的案件,只要離婚的雙方在律師面前簽字就行了!」

    「他已經簽了?」芝兒臉上肌肉微微抽搐。

    「昨天下午簽的!」梁律師拿出一份文件攤開在芝兒面前。「我答應他今天之內把文件送到你手上!」

    「是不是送到我手上就非簽字不可?」芝兒漠然問。

    「既然雙方感情破裂,又分居了這麼久,我不以為你有什麼不簽字的理由!」梁律師說得肯定。

    芝兒考慮一下,露出個好古怪,好難懂的笑容。

    「我可以簽,我也會簽,但要他本人來!」她說得斬釘截鐵。「我有話要對他說!」

    「韋先生說過,我可以替他答應你提出的任何條件!」梁律師搖搖頭。

    「任何條件?口氣不要太大!」芝兒冷笑。「我要一百萬美金贍養費,他付得出嗎?我要他離婚後永不再娶,他做得到嗎?我要他去死,他肯嗎?任何條件!」

    「當然,韋先生是指合情合理,他能力範圍之內的條件!」梁律師皺眉。芝兒比想像中更難纏。

    「我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見他!」芝兒又冷又硬,決不妥協。「他來,我也許會簽字。他不來,休想我動筆!」

    梁律師考慮半晌,終於屈服。

    「我能借用電話嗎?我通知韋先生!」他說。

    「隨便用!」芝兒為自己再點一支煙。

    梁律師在一邊低聲說電話,芝兒也懶得聽,她知道思烈一定會來,她完全不著急。

    她要思烈來做什麼呢?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想著要他來,是吧!根本沒有其他用意,只是想要他來。他來了之後她會簽字?她笑了,她心中有孩子玩泥沙的感覺,真的,非常地幼稚可笑,這樣的愛情,這樣的婚姻,這樣的結局——是結局嗎?

    梁律師放下電話,慢慢走過來。

    「韋先生十分鐘之內趕到!」他說。

    「很好!我們等他!」芝兒又笑了。

    女傭人送來一杯茶,就默默退下去,替芝兒做了這麼久,她已熟悉女主人的脾氣,她永不多事。

    「梁律師是思烈的朋友?」芝兒忽然問。

    「不,我只是受他委託!」他搖頭。

    「他用什麼理由申請離婚?」芝兒再問。

    「理由隨便怎麼填都行,」梁律師很圓滑。「他說過。你要怎麼寫都行!」

    「很大方,很肯犧牲!」芝兒冷笑。

    「你們都是有身份、地位、名譽的人,我相信以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最合適!」律師說。

    「事實上是他和其他女人通姦,能這麼寫嗎?」芝兒問。

    「那——怕會構成刑事,對名譽有損!」律師搖頭。

    「他才不在乎呢!」芝兒大聲笑起來。「他不是說隨我怎麼寫都行嗎?」

    「葉小姐,目前社會風氣,思想已經不同,許多離了婚的夫妻仍是朋友!」律師是苦口婆心?或是為那份律師費?

    「虛偽,感情破裂才離婚,還算什麼朋友?」芝兒不屑地。「自欺欺人!」

    「也許你有道理,不過我說的也是事實!」律師微笑。

    芝兒傲然一笑,不再說話。屋子裡有幾分鐘的沉寂,芝兒認定了律師是思烈的人,自然沒有好臉色,那律師也很有涵養,也許是見慣了吧,他看來全不在意,依然神色自若。

    好在思烈到得快,不到十分鐘他已趕來了。門鈴響時女傭迎進了他。

    他顯然來得匆忙,連衣服也沒換,一條牛仔褲,一件雪白印著深藍色校徽的厚運動衫,一雙麂皮便鞋,他的瀟灑,他的漂亮,他的出色,他的光芒猶如當年她認識他時,似乎時間完全不曾在他身上印下痕跡,就連他的成熟和深沉都是與生俱來的。他是思烈,惟一的思烈,世界上沒有人能像他,沒有人能代替他!

    「你在家看書?」藝兒忘形地問,決不像即將要簽字離婚的妻子。

    她記得的,思烈在家居時愛穿牛仔褲,軟軟的便鞋,厚運動衫,他很少穿牛仔褲外出,甚至在美國時。

    「我剛散步回來!」思烈看她一眼,逕自坐下來。

    散步?李穎的習慣,不是他的。他寧願打一場激烈的籃球,游兩小時泳,剪完整個院子的草,做五十次掌上壓或跑一里路,他從不散步。李穎改變了他——或是他願為李穎改變?芝兒心中的妒意又氾濫了。

    「開半小時汽車到陽明山梯田間散步?」她忍不住問。

    「不是!」思烈冷漠地沒有一點表情,眼光也沉寂。

    「李穎呢?她知道你來我這兒?」她笑了,很誇張地。

    「知道!」思烈看律師一眼。

    「她怎麼不一起來?」芝兒是沉不住氣了。

    「她為什麼要來?這事與她無關!」思烈皺眉,他皺眉時依然漂亮如故,唉!他是思烈,永恆的思烈。「她知道該去什麼地方,不該去什麼地方!」

    「她有分寸,她有腦筋,是嗎?」芝兒又笑了。

    律師在一邊輕咳一聲,他實在很沉得住氣,肯上門的律師,又有這麼多時間來消磨,這律師怕不是什麼上法庭替人辯護的大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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