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文 / 決明
「那一點也不重要。我只知道我屬於妳、妳得到我,這件事比較讓我自滿。」
他被人擁有著,比起他汲汲營營想要擁有著誰還更加難得。他縱橫官場幾十年,權勢讓他能擁有的人、事、物都太多太多,多到唾手可得而不屑一顧,但有一個人願意將他攬在懷裡,懂他理解他,視他如寶,他為此滿足,滿足得不再貪婪。
「甜言蜜語還是沒什麼進步。」她笑他。
「甜言蜜語能當飯吃嗎?」他嗤聲。
是不能。不過在她心中,他這輩子說出來的甜言蜜語,夠她在未來還活著的十幾年歲月裡拿來配飯吃還有剩哩。
「準備好了沒?我要去放紙鳶。」老頑童老頑童,越老越像頑固的孩童。
「你還敢放呀?上回差點摔斷腿。」老骨頭一把了,不合適太激烈的活動。雖然現在他放紙鳶的好技巧不輸給她,可拄著枴杖在草地上跑,會嚇壞成群的子子孫孫。
「哼!」冷哼歸冷哼,他還是挽著她的手往屋外那片留有他與她青春腳步的草茵。
那一天,天很清,風很涼,是放紙鳶的好天氣。
藍天白雲間,一隻蝶兒紙鳶伴著飛鳳紙鳶,在蒼穹間,輕舞飛揚。
流傳下來的真實謠言
「賜婚?」李祥鳳挑著眉,非但沒使那張死人冷臉柔化半分,他鷹凝的眼眸瞇瞇的,灰藍眸色在此刻更加闐暗,酒宴上的笑語闊談、歌舞作樂瞬間淪為鴉雀無聲,只有粗心小宮女被嚇得手顫,忘了她正在為某位皇親斟酒,嘩啦嘩啦的小酒泉注入酒杯,再從杯口滿溢出來,以金絲線縝密精繡紅彩錦綾的銀梅桌墊染出一大片酒漬,領土越來越大……
「我沒聽清楚,你再說一次。」李祥鳳沉淡著嗓,音量明明不大,卻在十幾桌筵席裡以回音繚繞——不是因為它悅耳,而是因為它充滿無法忽視的森冷威嚴。
「朕的意思是……七哥至今未娶,正逢西鄰國有意與我國共結秦晉之好,西鄰國第一美人又貴為皇族,我國自然也得推出身份相當之人選,論貌論才論勢,七哥絕對是不二之選,怕是他們高攀了七哥。」小皇帝十一歲,秀致中帶著青澀男人的英氣,金黃盤龍的皇袍正飛舞著威風八面的五爪祥龍,穿在尚只能勉強稱為小男人的他身上稍嫌沉重,卻也不突兀,自成一股屬於他的獨特美感。
不知小皇帝是仍天真無知,完全看不出氣氛冰凝得令眾人無法呼吸,抑或存心與李祥鳳槓上,他噙著暖如徐徐春風的輕笑,認真回答李祥鳳的疑問。
「你十一哥、十二哥、十八哥、二十三哥,全都符合你要的匹配條件。」被李祥鳳點到名的人,都不由自主打顫了一下。
「十一哥身子贏弱,十二哥長得不及七哥體面,十八哥已有青梅竹馬的丞相ど女等著嫁他,至於二十三哥……他才十三歲,那西鄰國美人足足長他十歲。」小皇帝一個一個反駁掉不合適的人選,笑得甜蜜可愛。
「二十三歲是嗎?」李祥鳳冷笑,「配你十七皇叔正合。他未曾娶妃,長相又是全族親裡最俊最秀,賜婚給他再好不過。」
「算算我都五十好幾了,二十三歲的如花小美人兒配我豈不可惜?」十七皇叔假意咳呀咳,咳得撕心裂肺、咳得肝腸寸斷、咳得像隨時隨地會雙腿一伸,與眾代李姓祖宗重逢敘舊去,偏偏那張精緻玉琢出來的臉孔只除了眼尾幾條因笑瞇而深刻浮現的笑紋明顯外,歲月在上頭並未留下太多紀念。
「十七皇叔是稍嫌年長了些。」小皇帝也頷首認同。「若西鄰國一聽到要將尊貴公主嫁予年齡足以當她父爺輩的男人,恐怕是交代不過去——」
「你何不收她為妃?等你長至十八,她也不過才三十,那是女人韻味最香醇的年紀,正好留起來自己收藏。放眼皇城裡,沒有人會比你尊貴,能成為帝妃,西鄰國會瞑目的。」再囉哩囉唆就出兵去攻打他們,他很樂意率兵親征,打得他們後悔想嫁女兒過來攀親帶故!
「七哥喜歡三十歲的成熟姑娘?那將她放個七年再與你成親也行。」小皇帝再提建議。
李祥鳳輕嗤,一串嘀咕來得快,去得更快。
他哪是偏愛三十歲的女人,而是他心愛的女人正逢這個讓人愛不釋手的年紀。他迷戀她的程度有增無減,並且萬分期待四十歲的她、五十歲的她——那並不代表每個三十歲的女人在他眼裡都美如天仙。哼。
「七哥意下如何?」小皇帝笑著要追問出一個點頭的答覆。
李祥鳳正要擲杯怒喝,逼得小皇帝哇哇大哭嚥回將主意打到他頭上的愚昧賜婚,遠處卻先傳來嘹亮娃兒的啼聲,奔馳得越來越近,李祥鳳鎖緊的眉宇立即鬆開,變臉如變天,剛剛才烏雲密佈,正轟隆隆醞釀著風雲欲來的閃電怒雷,瞬間又晴空萬里,曖如三月春天,艷陽高照。
哭聲源自於飛馳而來的韶光懷裡那小玩意兒,韶光在眾目睽睽下,將臉孔盡其可能地壓至最低——這大概是他人生中最最可恥的一刻。他以最快速度將「小玩意兒」塞給李祥鳳,含糊不清地咕噥一句「五姑娘吵著要找您抱,我們招架不住,夫人命我將人帶過來給您」,馬上轉身就逃,躍到皇城屋頂去藏匿。
「想睡了是不?」李祥鳳嗓音輕柔到不可思議,懷裡的小玩意兒點點沉重小腦袋,眼睛瞇到幾乎成為一條小縫,豆大的淚珠兒從那裡不住地淌出,一顆顆都像珍珠。
「爹爹啾啾,這裡。」奶臭味十足的哭嗓說著除了李祥鳳外,誰也聽不懂的惺忪憨嬌。
右邊粉櫻色臉頰比在場任何一位美人兒更甜美,白裡透紅且自然健康的色澤才是最美的胭脂,飽滿盈腴的彈性是天生麗質的恩賜,只是在嫩白臉頰的正中央以墨筆圈畫出一個黑圓圈,一旁附註簡單一句:親這裡。
那字跡太眼熟,出自於他心愛妻子之手。
他低首,在有些淚糊的黑圓圈裡烙下響亮的吻。
小玩意兒終於心甘情願,也回啾他一記才完全閉上眼,在他肩膀蹭蹭臉蛋,不一會兒便呼呼睡圭。
想睡時哭哭鬧鬧,是小玩意兒最大的壞癖;睡前左邊臉頰讓娘啾啾,右邊讓爹啾啾是小玩意兒最大的堅持。
李祥鳳貪心地在小玩意兒的左嫩頰也烙上一吻,因為上頭有個溫溫淡淡的胭脂唇印,是疼寵孩子的娘親所留下,也是他最愛看的景色——
神似於他的孩子,擁有他深邃獨特的五官容貌,在她粉軟軟的小臉蛋上,有他妻子的唇脂點綴在那兒,看在眼裡全是幸福。
溫馨的一刻,週遭卻一片死寂,彷彿正親眼見到李祥鳳當著眾人的面,支解一個小娃兒的軀體,再順便拿娃兒嫩嫩的香肉蘸醬一口吞下般的駭人恐怖——
眾人瞠目結舌,恐怖的是李祥鳳還又偷親了小娃兒一記。怎麼?是在嘗味道,看要從哪裡開始咬下才順口嗎?!
李祥鳳對眾人高舉他手上的小玩意兒,驕傲宣告:「她就是我沒有多餘精力再接受皇上賜婚美意的原因。請另覓倒楣鬼吧!」
說畢,他踩著同樣驕傲的步伐,驕傲退場——
有妻有子有女,他心滿意足,再不需要任何多餘的人來介入。當然,如果愛妻明年願意為他生第六個孩子,他也不反對再多添幾個小玩意兒來熱鬧熱鬧。
李祥鳳走後良久,終於有人敢開口——
「原來……七哥喜歡的是那種才三、四歲的奶娃娃哦?」
小皇帝終於明白為何李祥鳳對以往他好意作媒總是嗤之以鼻。原來是他安排的對象都太老了!恍然大悟!恍然大悟!
「噗哈哈哈哈……」笑得最大聲的是十七皇叔。
日後,皇城流傳了許久許久的一個傳說,史官將之忠實記載在史書上,畢竟當日親耳聽到、聽眼見到的證人太多太多,作假不得。
興帝第七子,母赫連氏早歿,其深甲高鼻,外貌奇特,資質聰慧,深受興帝寵愛,興帝時與其商討國政,其言如金,興帝深信不疑,其權其勢,朝野無人能及。
聖賢二十四年秋,七子偕同興帝十七弟李求凰謀反,短短二日廢興帝,自立為皇,未改國號,月餘,扶興帝第二十六子為帝,是為平帝,與興帝十七弟攝政同治朝綱,直至平帝成人。
第七子李祥鳳終生未娶,無妃無妻無妾,平帝十一年,酒宴上,酒後吐真言曰:吾為稚女而拒賜婚。
眾官始知,其癖好狎童娃,喜三、四歲稚女,不可告人……
歷史,將源遠流長地傳遞下去。
【全書完】
後記
說來說去就是善變啦?【魴︰?br />
很多人猜到這本書的男主角,害我差點沒有動力寫下去(喂!自己懶不要怪罪在讀者身上!)
我以為在《十七皇子》裡埋的伏筆很小,正常人對一個九歲的小孩子沒什麼興趣吧,沒想到還是被很多人看出來我的破計畫(嗚),當收到第一封劈頭就問:「縛綁王爺是寫李祥鳳的故事,沒錯吧?」的來信時,我有股衝動想將已經打了三章的故事砍掉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