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惜之
「她十八歲了,不是未成年少女。」劭颺兩句話塞住子健的說法。
意思是,殊雲年滿十八,他愛做啥就做啥?即使他要她代替月月,也是他的事?他做了嗎?他們已經水到渠成,無從彌補?
心冷,他明白殊雲的身體情況,他不能讓好友再次陷入無望愛情啊。
沒想到會是這般發展,他以為劭颺心裡只有月月,以為他會為月月排斥殊雲,他以為短短三個月改變不了什麼,他甚至相信殊雲將因這段相處,破除對偶像的迷戀,繼而對劭颺死心。
怎麼會?劭颺很討厭殊雲不是?他上次還要劭颺別對她態度惡劣,怎一轉眼,情況變得難以控制?他當然明白殊雲有多麼令人喜歡,但劭颺的固執有憑有據,誰都軟化不了他的心啊,怎麼辦?怎麼偏偏是殊雲?
「拜託,殊雲是我帶來的人,你想做什麼至少要先知會我一聲吧!」子健說得不輕不重,殊不知,他的心已落入沉痛。
錯了,這件事,他做錯,他不該把殊雲帶到他身邊。
「沒有必要,她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越說口氣越緊張,凝重的氣氛連安妮也察覺不對勁。
「殊雲,你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轉頭,劭颺問殊雲。
用力點頭,是的,她負責,不管他對她做什麼,都是心甘情願,無怨不悔。
「聽見沒?好了,請回去,這裡不歡迎你們。」拒絕友誼,子健無權插手他和殊雲。
「三個月快到了,你答應父親和蘇伯伯的話還記得嗎?」子健嚴肅眼神望向殊雲,他殘忍地逼迫一個小女生,「立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猛地想起,臨界點矗在眼前,殊雲倒抽氣,怎麼辦?
慌了亂了,沒錯,她向上帝要求的是眼前幸福,並非一生一世,他們將要分離了啊,就在這幾天。
「不必在三個月內離開,她愛留多久都可以。」劭颺替殊雲回話。
他沒想過這句話代表什麼意義,沒想過他和子健的條件約定,只是直覺地,他要殊雲留下。
真的嗎?多久都可以?感動落入眼、貼入心,她不再是不受歡迎的同居客,他伸手歡迎她加入他的人生計畫呢。
歡欣笑容揚上,她想大聲歡呼,想大叫美夢成真,想抱住劭颺說,知不知我愛你,愛了整整五年……然而,她的眼光接觸到子健的,熱情迅速冷卻,現實迫在眼前。
不能,她什麼都不能做,連基礎感動都不成,她的命運並非掌控在自己手上,她無權追求他的人生計畫,緊咬下唇,清醒了,她從幸福間徹底清醒。
「可以嗎?殊雲,你可以不離開嗎?」不看劭颺,子健口吻嚴厲,只對殊雲問話。
「別逼她,我會出面跟她的父親溝通。」劭颺擋在殊雲面前,就是子健,都不准欺負他的女人。
他的女人?很好,他喜歡這個用詞,殊雲是他的女人,專受他管轄保護的女人。
心漲得飽飽暖暖,他的笑容和殊雲的焦慮不搭調。
「殊雲!說清楚,你可以不離開嗎?」加重口氣,子健繞到殊雲身邊,緊迫盯人。
靜默,慼然苦笑揚起,黝黑的瞳孔裡蓄滿淚水,望向劭颺,千言萬語壓心,能說、不能說的話化成委屈,哽在喉間,吞嚥不去。
她搖頭,淚水跟著晃動,垂下。
「對不起,我不能。」
她的回答炸上劭颺的知覺,狠狠地,他抓住她的手腕,將她拉到二樓臥房。
第七章
劭颺雙手橫胸,怒瞪殊雲。
他好生氣,為什麼?因為他想她留,不願她走,她卻說不能不走。
殊雲不確定該為這個認知喜悅或愁痛,為他不捨自己而快樂,或為他們橫亙眼前的分離哀愁?
「對不起。」
窒息,心臟狂跳,殊雲覺得下一秒,自己將暈厥。
「為什麼?」
冷冷三字像冰刀劃過,她的五腑六髒都喊痛吶。
「我答應過爸爸,三個月……是我最大期限。」
接下來,如果幸運地還有三個月,她必須躺在醫院內,和死神對賭,賭為數稀少的兩成中奇跡出現。
「為什麼是三個月?它以什麼做標準?」劭颺一句句問。
「我也希望期限是一年、十年或者一生,可惜,那不在我的權利範圍內。」
嘗到苦果了,樂的盡頭是悲慟,殊雲好後悔。
從憎恨她到接納她,她的努力軟化劭颺堅硬心情,而今,卻不得不逼他的心再度冷漠堅硬。
她到底在做什麼啊?她一意孤行地把自己送到他身邊,她一心在最後旅程享受幸福愛戀,卻沒想過,當她離去,他的人生會否失落。
譴責呵,譴責她的自私自利,她為成就自己傷害別人,何況那個人是她愛了好久好久的男生,怎捨得啊?怎麼怎麼她捨得……
一個江子月教他封閉心靈,再增加一個陶殊雲,要他情何以堪?
欲言又止,殊雲不曉得自己該怎麼辦。
「問題出在你父親?」劭颺歸納出結論。
這種說辭未免推卸,然她提不出其他有力說法,點頭,殊雲認下他的認定。
「我去找你父親談。」他把她當未成年少女看待,大人的事大人談,小孩有權晾在一旁,乖乖等大人談完。
「不。」她搖頭。
怎能談?談出來的事實,是不願意他知曉的部分啊!
「為什麼不?」劭颺反問。
「我的意思是,談不出交集的。」殊雲忍住心臟絞痛,雖然疼痛感覺一陣強過一陣,然他的憤怒更教她難以忍受。
「你確定?」
她不語,低眉,數著不規律的心跳聲,會停擺嗎?別要,她不要二度暈厥在他面前,不要他為自己傷悲。
「開口!這次,我要聽的是實話。為什麼來到我身邊?為什麼期限是三個月?為什麼你表現出一副愛我、喜歡我的深情模樣,卻是時間一到,急急轉身,迫不及待離開?」他的聲音冷冽,冰封了她的心。
「我要結婚了。」殊雲撒下漫天大謊,心割膽裂,傷他比傷自己更痛千百倍。
低頭,她自顧自編劇本,是靈光一現的劇本,並非設想周全,她心憂著他的感受,不願他二度面對傷害。
他說過,死亡帶來的強迫性分離才是最可怖的事情,她不願他一而再、再而三面對這種強制分離。
「繼續往下說。」他的聲音含了冰刀,刷地劃過,割得她鮮血淋漓。
「我父親是一家國際企業的總裁,你知道的,我們這種家庭習慣以企業聯姻作手段,擴大事業版圖,增加兩家公司合作機會,生在豪門,我又怎能例外。
只是我未滿十八歲,怎肯乖乖接受安排,我和普通孩子一樣,會撒嬌胡鬧,會崇拜偶像,會期待自己是小說裡的女主角,談一段浪漫愛情……雖然我明白,企業聯姻是我的宿命。
從十二歲那年開始,我瘋狂迷戀你,我搜集所有和你有關的報導,買下你每一塊CD,我一聽再聽,幻想自己的生命和你有所交集……」
「然後?」他的音調更形寒冷。
殊雲缺氧發紫的雙唇在顫抖,她拚命讓自己看起來無異樣。
然後?真實的「然後」是她生命走到盡頭,而他的人生繼續光明璀璨,但她怎能出口這種「然後」?所以,她必須編造出另一種版本的「然後」,她寧願他恨她!
恨為人類憑添力量,它激勵人們努力往前,教人們小心翼翼別再重蹈覆轍,而悲傷讓人萎靡不振,讓人失去能量,無法面對未來與自己。
恨她吧,帶著對她的恨,為自己開拓美麗前程。她不要他像對江子月般,執意留自己在痛恨的演藝圈,她要他自由自在,要他忘記自己,爭取幸福無限。
「然後我和父親談條件,要我結婚可以,先我把送到你身邊,為期三個月,我要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在我走入禮堂之前。
我不知道自己對你的迷戀是不是愛情,不曉得偶像和平凡人有哪些特質不一樣,我對你充滿想像與好奇,我迫切為自己的好奇心找到答案。
於是,寵愛我的父親同意了,他透過無數關係把我送過來,讓我談戀情,在短短的三個月期限內。」
故事完畢,她知道,他的恨即將開啟。
「現在呢?你的好奇心找到什麼答案?」
「答案是,偶像和平凡人一樣,也會被美麗沖昏頭,也會三心二意、喜新厭舊。畢竟你為了我放棄辛蘋不是?
答案是,偶像不過是偶像,和現實生活有差距,你供不起一棟豪宅,讓我在裡面大宴賓客,請來社會上最頂尖的菁英,讓自己加入上流社會裡。你只能供得起一座隱避木屋,釣釣魚、燒燒爐火,用一個用保麗龍板割出來的聖誕樹妝點浪漫情趣。
答案是,你再努力,不過是取悅大眾的工具,你的功用和一組電腦遊戲軟體差不多,有一天,當你不再新鮮,人們對你的迷戀將如同我對你一般,緩緩消失,到時,你什麼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