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致命危情

第48頁 文 / 琳達·霍華

    短短一星期的時間一切都變了。他說他愛我,他說我們要結婚。這兩件事我都相信,因為他跟我父母也說過同樣的話,還有他母親跟整個警局。不只這樣,要是他的感覺和我對他的感覺有絲毫相似,我也可以理解一開始他為什麼會打退堂鼓,因為真的會讓人不知所措。

    女人比男人懂得處理這種事,因為我們比較堅強。到底大部分的女人從小到大都期待著懷孕生子。仔細想想懷孕對女性身體的影響,就會覺得女人願意讓男人靠近她方圓一哩內真是太神奇了。

    比起女人所受的苦,男人只因為每天都要刮鬍子就哀哀叫,請問一下,這不叫柔弱嗎?懷德只因為覺得我難搞,就白白浪費了兩年。我才不難搞,外婆才難搞,不過她練習太多年了,早已揮灑自如。希望我到她那個年紀時能跟她一樣。我現在只是個凡事講理的成年女人,自己經營生意,同時相信平等互重的愛情。不過有時所有人的重心也都在我這裡,例如說我被槍打傷或懷孕的時候。但這些都是特殊時刻,是吧?

    滴進壺裡的咖啡已經夠裝滿我的杯子了。感謝老天發明了自動斷電咖啡機。我拿出咖啡壺,只有一小滴落在保溫板上。我倒好咖啡,把壺塞回保溫板上,靠著櫥櫃開始沉思剛才夢裡讓我疑惑的事。

    我媽昨天晚上——其實只是幾小時前——所說的話引發一連串的思緒。問題是,這些關鍵還不能連結在一起,所以技術上說來不算一連串,因為要環環相扣才能成串,可是個別關鍵已經完成了,只等著有人把一切結合起來。

    重點是,她說的話我差不多都想過,但實際說出來就是不一樣。而且她還回溯到那麼遙遠的過去,遠在我高中時代,康曼玲因為我已經是啦啦隊長又當選畢業舞會皇后實在太不公平而大吵大鬧的事情,不過康曼玲反正也選不上,因為她長得,怎麼說,實在有點抱歉,但她對自己信心十足,認定我是她唯一的絆腳石。

    不過她不會殺我。曼玲嫁了個蠢材搬到明尼蘇達去,聽起來好像哪首歌的歌詞。

    但我媽的話讓我開始覺得,說不定是一段時間之前就種下了因。我一直在想最近發生的事,像懷德的前女友或是我的前男友,而這其實很不合理,因為我上一個有意義的對象就是懷德,而他技術上說來根本不算男朋友,因為他太快抽身。

    我開始在筆記本上寫下所有事,這些目前或許只是個別關鍵,但遲早我會找到能把一切串連起來的東西。

    我聽見樓上有水聲,知道懷德起床了。我打開電視看看本地氣候如何——炎熱,我喜歡——接著盯著筆記本思索我今天要做什麼。我不想再待在家裡了。第一天很過癮,昨天就不好玩了。要是再整天待在家裡,我一定會悶到惹出各種麻煩。

    而且,我覺得好多了。左手臂的縫合已經七天,肌肉復原得不錯。我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車禍造成的酸痛差不多被我用瑜伽、冰敷和一般肌肉酸痛的經驗治好了。

    過了快十五分鐘懷德下樓來,看到我坐在電視機前面。「又在寫清單?」他走過來無奈地問。

    「對,但不是寫你。」

    「你也列別人的違紀清單?」他一副備受羞辱的樣子,好像只有他才能有清單。

    「不,我在列出所有線索。」

    他靠過來給我個早安吻,順便看看那張清單。「為什麼你的紅色賓士也在單子上?」

    「因為我夢見兩次了,一定有什麼意義。」

    「也許是因為白色那輛撞爛了,所以你懷念紅色那輛?」他又吻我一次。「你早餐想吃什麼?再吃鬆餅?法式吐司?雞蛋配熱狗?」

    「我受夠這些男人食物了,」我站起來跟他到廚房去。「你怎麼都沒有女生的食物?我需要女生的食物。」

    他拿著咖啡壺的手靜止下來。「女人吃的東西和男人不一樣?」他怕怕地問。

    說真的,這傢伙沒救了。「你真的結過婚?怎麼什麼都不懂?」

    他倒完咖啡把壺放回去。「我那時候沒怎麼留意,你這幾天都跟我吃一樣的東西啊。」

    「只是出於禮貌,你花不少功夫提供食物。」

    他沉思了一下,接著說:「讓我先喝點咖啡再繼續說。不過我要去弄早餐了,而且弄什麼你都得吃。因為沒別的東西了,我不准你餓肚子。」

    天啊,他真容易為了小事情生氣。

    「水果,」我提示。「桃子、葡萄柚,全麥吐司、優格,有時候也包括早餐麥片。這就是女生的食物。」

    「我有麥片啊。」他說。

    「健康的麥片。」他喜歡的麥片都是超甜的垃圾食物。

    「何必浪費心力吃那些健康食品?要是光吃優格就能活,那吃任何東西也都能活。那玩意噁心死了,簡直跟羊奶乳酪一樣惡。」

    我同意他對羊奶乳酪的看法,所以沒有跳出來爭辯。我只說:「你不用吃,只需要準備一些女生的食物在家裡給我吃就好。當然啦,如果你要我住下來。」

    「你當然要住下來。」他伸手到牛仔褲口袋裡亂撈一陣,抓出一樣東西扔給我。「拿去。」

    那是個天鵝絨小盒子,我拿在手裡翻來覆去但沒打開。如果這是我以為的那個東西——我把盒子扔回去給他。他一手接住,皺著眉頭看我。「你不想要嗎?」

    「那是什麼?」

    「訂婚戒指。」

    「喔,那就是盒子裡的東西?你把訂婚戒指『扔』給我?」老天,這麼重大的違紀我一定要用粗體字單獨寫在一張紙上,等我們的小孩長大以後給他們當教材,告訴他們什麼不可以做。

    他歪著頭稍微想了一下,看著我光腳站在那,身上裹著他的睡袍,瞇起眼睛等著看他怎麼做。他突然笑了一下走過來,右手握住我的左手舉到唇邊,接著他優雅地單膝跪下再次吻我的手。「我愛你,」他鄭重地說。「你願意嫁給我嗎?」

    「我願意,」我同樣鄭重地回答。「我也愛你。」接著我撲進他的懷抱,撞得他失去平衡,我們倒在廚房地上,不過他在下面,所以沒關係。我們熱吻了一陣,然後我的睡袍鬆開了,於是大家猜到會發生的事情就發生了。

    結束之後他撿起剛才滾到門邊去的天鵝絨小盒子,打開蓋子拿出一個簡單卻美到讓人喘不過氣來的單鑽戒指,他拿起我的左手,把戒指套上無名指。

    我看著鑽戒湧現淚水。「嘿,別哭,」他哄我,抬起我的下巴吻我。「為什麼哭呢?」

    「因為我愛你,而且戒指好美,」我忍住淚水。有時候他會做得盡善盡美,他這樣的時候我都會感動到無以復加。「你什麼時候買的?我想不出你哪裡有時間。」

    他哼了一聲。「上星期五,我帶著它快一個星期了。」

    上星期五?!妮可被殺的隔天?在他追著我到海邊之前?我張大嘴呆掉了。

    他把一根手指放在我的下巴下面,輕輕一推合起我的嘴。「我那時候就很肯定了。星期四晚上一看到你就知道了,你那天坐在辦公室裡,頭髮綁成馬尾,穿著那件小小的粉紅色圓領上衣,所有男人都哈得要死。我發現被殺的不是你,高興到膝蓋都軟了,我當時就瞭解這兩年來盡量躲開你的努力全都是白費功夫。我那時候就下定決心一定要盡快得到你,所以隔天就去買了戒指。」

    我努力吸收這件事。當我忙著保護自己的心、等他決定用「我知道他可以愛我的方式」愛我的時候,他其實早就下定決心,而且一路努力想說服我!現實世界又改變了。以這種速度,到晚上我可能再也搞不清楚什麼是現實、什麼是夢想了。

    男人跟女人可能是同一個物種,但這又再次活生生地證明,我—們—完—全不—一—樣。不過無所謂,至少他在努力。他買了棵灌木給我不是嗎?還有一隻美呆了的戒指。

    「你今天要做什麼?」他邊吃早餐邊問,今天吃的是炒蛋、吐司、熱狗。我吃的量只有他的三分之一。

    「不知道。」我的腳勾住椅腳。「我很悶,不過會找些事情做。」

    他一縮。「我就擔心這樣。去準備一下跟我一起去上班,至少我可以確定你安全。」

    「我沒有惡意,但坐在你的辦公室比蹲在家裡更無聊。」

    「你很強悍,」他毫不同情地說。「絕對承受得了。」

    他絕不接受「不」這種答案,他在這方面的紀錄一貫如此。於是我忽然覺得剛才在地上翻滾讓我的左臂又痛起來,所以他必須幫我化妝、遮蓋我顴骨上的瘀青,而且我的頭髮怎麼都弄不好,所以他得幫我編辮子。試了兩次之後,他小聲罵了幾句髒話。「好啦,夠了吧。你對我的懲罰應該夠了吧。我們必須出門了,不然我會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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