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琳達·霍華
「我要跟她說,你是個愛控制別人的大混蛋!」
他笑著搖搖頭說:「嬌滴滴的女生。」接著繼續上樓。
「不只這樣,」我在他背後大叫。「你家連一棵植物都沒有,我住在這裡覺得很悶。」
「我明天去幫你買棵小樹。」他回過頭嚷著。
「你若是個夠格的警察,我明天根本不會在這裡!」看吧,這下看他要怎麼辯白。
他下樓的時候已經把西裝換成牛仔褲與白汗衫。那時候我已經找到一本記事本,窩在客廳的大皮椅上,把電視遙控器藏在吊手的吊帶裡。
電視被轉到生活頻道。
他很不高興地看了看電視,然後看著我。「你坐在我的椅子上。」
「可是檯燈在這裡,我需要光線。」
「我們之前就說過了,這是我的椅子。」他不懷好意地逼近我。
「要是你弄痛我的手,我會——」我大聲尖叫著被他一把抱起來,他在椅子上坐下,把我放在腿上。
「這樣,」他用鼻子抵著我的頸背說。「我們就都坐到這張椅子了。遙控器呢?」
還藏在我的吊帶裡,這一定是天意,注定要一直藏下去。我右手抓著筆記本和筆,努力不被脖子上發生的事影響。至少我現在很安全,剛剛才在廚房裡戰過一回,我想他也不可能這麼快又來。「就在附近啊,」我認真四下尋找著。「會不會掉到椅墊後面了?」
他當然非去翻翻看不可,於是把我從腿上趕下來,站起身檢查椅墊下面。他整張椅子都找遍了,甚至把椅子翻過來看看遙控器會不會自己掉出來。他銳利地盯著我。「百麗,遙控器呢?」
「剛才還在那裡啊!」我惱怒地說。「真的啦!」這次我也沒說謊。他把我趕下來之前遙控器都在那裡。
真不幸,他是個警察,很清楚哪裡可以藏東西。他的視線落在我的吊帶上。「快交出來,你這個小壞蛋。」
「壞蛋?」我開始向後退。「我還以為我柔弱又嬌滴滴呢!」
「我可沒說你柔弱。」他逼近過來,我拔腿就跑。
其實我跑得很快,可是他的腿比較長,而且我的涼鞋抓地力不夠,於是追逐戰很快落幕。我格格笑著被他用一隻手臂攔腰抱住,從藏匿處起出遙控器。
不用說,他想看棒球賽,我對棒球沒興趣。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棒球賽都沒有啦啦隊表演,所以我從來都搞不懂棒球是怎麼回事。我看得懂足球跟籃球,但棒球可能是種自以為了不起的運動,我一點都不想跟它關係。但我還是跟他一起擠在扶手椅裡,他看比賽的時候
,我就窩在他腿上寫我的清單,偶爾他會看到清單上一些他有意見的項目而哼哼一、兩聲,除此之外我們都專心做各自的事。
清單寫完我就開始無聊了,這場蠢比賽到底有完沒完啊?我困了。他的肩膀就在邊上,手臂剛好撐著我的背,所以我乾脆蜷成一團睡了起來。
他抱我上樓的時候我醒過來。樓下的燈已經熄了,我猜該是上床時間了。「我今晚想淋浴,」我打了個呵欠,「而且還要換繃帶。」
「我知道,洗澡前我會先把東西準備好。」
他準備好新的繃帶和紗布墊,接著小心翼翼地剪斷繃帶解開層層包紮,直接黏在傷口縫線上的紗布墊出現了——那確實是整個黏在上面。我輕輕拉了一下,決定先進淋浴間,讓水流把紗布從傷口上衝開。
他先打開水龍頭等水變熱,然後先幫我脫衣服再脫掉自己的。想到我堅持不肯跟他做愛的原則——唉,其實對他一點約束力也沒有——我好像不該跟他裸裎相見,可是說實話,我喜歡這樣,非常喜歡。我喜歡他的身體,也喜歡他看著我的樣子。我喜歡他撫摸我的方式,就好像他無法克制自己,一定要捧著我的胸部,要用拇指輕揉乳尖。自從他發現我脖子的秘密之後就不太留戀胸部,可是我感覺得出來,脖子的部分是為了讓我享受,胸部則是他的最愛。他愛不釋手,而且毫不隱藏。
我們一起在淋浴間裡,全身濕漉漉、滑溜溜,兩個人靠得很近,好讓他幫我拆掉手臂上的紗布墊,我們肚子貼著肚子,在水流下緩緩舞動著情慾。我發覺他已休息夠了,又開始蓄勢待發,連忙說出:「不准做愛!」他大笑,根本不當一回事,開始動手幫我洗澡。我終於懂得為什麼他可以不當一回事。我真的試過了,真的。可是我沒預料到他會幫我洗那些地方,也沒想到他會洗那麼久。
「不要嘟著嘴,」他說,洗完澡後我坐在梳妝台的椅子上讓他幫我重新包紮,他現在理智多了。「我就愛你無力抗拒的樣子。」
「我會努力改掉,」我低聲抱怨。「很快、立刻改掉。」
他解開我的馬尾梳開長髮。既然我可以自己刷牙,梳頭應該也沒問題。可是既然他想做,就讓他做吧。我做好例行保養,要他幫我拿睡覺穿的抽繩褲和背心。他哼了一聲。「何必多此一舉?」他抱起我就這樣光著身子往床邊走去。
可憐的馬警官,我都忘記他了,我跟懷德在家逍遙的時候他還在加班。懷德剛上床在我身邊躺下,電話就響了;第一下鈴聲都沒響完他就一把抓起話筒。「我是白懷德。你拿到了?」他看我一眼。「皮篤恩。有沒有印象?」
我腦中突然閃過一個人影,一個大約六尺高的大塊頭,全身都是毛。「我記得,」我說。「需要除毛的那個。」
「你看到的人會不會就是他?」
我的空間視覺能力很好,立刻想像皮篤恩站在妮可的車邊上,跟我看到的人做個比較。「我沒辦法認出他的臉,可是體型差不多。大約六尺高,有點超重。感覺起來很嚴厲,脾氣不太好的樣子。」我會記得是因為他曾經為了重量訓練的器械而跟一位長期會員發生爭執。他是個了不得的大忙人,沒時間等別人做完一輪。
「這樣就夠了,我們明天就去找他。」懷德說。「老馬,盡量先睡一下吧。」
「為什麼不今天晚上就去逮住這位皮先生?」我有點懊惱地問。他們搞不好已經找到殺死妮可又槍傷我的人,竟然不立刻去逮捕他?
「我們不能就這樣去逮捕他,」懷德一邊解釋,一邊熄燈鑽進被窩裡。「我們沒有可信的動機,所以法官不會簽發逮捕狀。我們會先找他談,試著突破心防。查案就是這麼回事,寶貝,得跟人家用談的。」
「他剛好可以趁這段時間跑來槍殺天真無邪又嬌滴滴的我。這怎麼對?」
他嗆笑著揉揉我的頭髮,抱著我貼在他身上。「我可沒說過你天真無邪。」
我戳他腰側。「想想看,」我故作期盼地說。「明天這時候我就睡在自己床上了。」
「可惜不會。」
「為什麼?」
他又輕笑了一聲。「因為這位嬌嬌女還不能自己穿衣服啊。」
第十七章
第二天早上我可以忍著痛多移動手臂一些。懷德在樓下弄早餐的時候,我刷牙梳頭,而且還穿好一部分衣服,好讓他看看我的能耐。我的衣服掛在衣櫥裡,緊靠著他的衣服,看到我們的衣服這樣掛在一起,我心裡不住騷動。他昨天晚上把行李拿上來的時候一定順便整理好了,因為我知道不是我整理的。我到處找內褲,終於發現它們收在一個抽屜裡,放得整整齊齊,不輸我自己整理的,絕非我想像中那樣亂成一團。這個男人有些深度。
我打開其他抽屜,看他怎樣整理自己的內衣,果然一切都很整齊。他的T恤摺好疊在一起,四角褲也都摺起來,襪子一雙雙整理好卷在一起。他的內衣都很正常,沒有搞怪的東西,就是一般正常男人常有的那些。因為兩個虛榮鬼在一起,最後一定會把時間都用來照鏡子,至少得有一個人正常吧。
我承認自己有點虛榮,一點點而已啦,我已經不像少女時代那麼嚴重了,我想長大以後我反而對自己的外表比較有信心。很奇怪,對吧?我十六歲的時候,雖然身材和容貌都是最佳狀況,但每天還是耗上好幾個小時弄頭髮跟化妝,衣服一套又一套地換,因為不確定自己夠不夠漂亮。現在到了三十歲,雖然知道自己不像十六歲那樣青春無敵,但反而自在許多,即使現在要維持肌膚水嫩要花上好大功夫,而且必須瘋狂運動才能維持體重。偶爾需要出入正式場合或重要約會的時候,我還是會花不少時間打理頭髮跟化妝,可是大部分時間我都不費那個事,一點睫毛膏加上淡淡的唇蜜就足夠了。
我還是很愛衣服,還是可以穿遍每一件衣服找出完美的搭配。而且有時候我會無法決定該穿什麼顏色的內衣。到底該穿藍色還是粉紅色?紅色或黑色?白色說不定也很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