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悠哉
「那有什麼問題!三個你我也背得動。」
「看不出來你還是個大力士。」
「沒騙你,我從小就是運動健將。田徑、籃球、游泳,沒一樣難得倒我。」
「我可不像籃球一樣,可以由得你在指尖上耍弄。」
「雖然我比你高壯得多,卻被你用一根小手指要得團團轉。」真是!怎麼也沒料到他居然會耐煩陪著女人在涼亭中賞雨!要是讓他那一票損友知道了,不笑掉他們的大牙才怪!
方為若正想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可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她還是盡心當個好老闆吧,別老提這些讓他面子掛不住的事。「好,等下午雨停了,就去買鞋。」
「說不定雨會下到晚上。」
「氣象報告說,下午會出太陽的。那時候公園裡會有很多人,很吵,還是下雨比較好。」
「這個公園你很熟?常來?」
「嗯,下雨沒人時,我偶爾來,平常並不是這麼安靜的。一大早就有人跟著唱機跳土風舞,假日時還有小孩子在沙坑裡玩沙,尖叫聲哭喊聲嘻笑聲,熱鬧得像遊樂場,真是一群小惡魔。」
「你這樣不行的,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怎麼辦?用馬籠頭把他們的嘴巴罩住?其實小孩子雖然愛吵又很頑皮,還是很可愛的。只要多一點耐心,你一定會喜歡他們的。」
「怎麼聽起來你很有經驗似的?」明明他的身份證配偶欄是空白的。不過聽說結婚只需要有公開儀式,不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也算數的。「你該不會結過婚了吧?」
「你想到哪裡去了!我家有四個兩歲以上、八歲以下的小鬼頭喊我叔叔,我當然有經驗啦!」
「所以你還要幫忙撫養小孩?」她的語氣有些同情,「聽說養小孩很昂貴的,難怪你要出來兼差。這樣吧,你要是表現良好,我會幫你加薪的。」
「你這女人少自作聰明了。雨好像小多了,要不要去散散步?唉,我怎麼這麼快就被你傳染了,好像在演瓊瑤的小說哦,不食人間煙火又浪漫過了頭。」
「到底是誰自作聰明了?我敢說你連一本瓊瑤小說都沒看過。對於你沒看過的書,請不要胡亂批評。」
「唉呀,冒犯了你的偶像了。其實我真的看過,我還會唱它的主題曲——綠草蒼蒼,白霧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沒唱錯吧?」
「別用唱的就沒錯,旋律沒一處是對的。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來,我看你倒很有潛力去當偶像歌手。」
「都是莎士比亞害慘了我。為什麼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像我這種人,該怎麼辦才好?」
「莎士比亞沒幫你出這種餿主意。不過你也別太悲觀,你是說的比唱的好聽。」
「真的?那我用念的好了。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我猜你一定還會背另外一首: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咦!你怎麼知道?」
「我還知道,這兩首詩你不是從詩經裡頭讀來的,多半是從情書大全裡背來的。」
「別說笑了,這種時代,還會有誰在背情書大全?根本沒有人在寫情書了好不好?你年紀明明比我小,怎麼還活在三十年前?」
可是,不到十年前,程宇明剛開始追求她時,讓她心動的就是一封長達五頁、親筆所寫的情書。連信封上的郵票都是費心挑選過的楚辭郵票。
——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
在機場上生別離,悲淒的只是她,他正與他的新相知「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她是還活在十年前,活在五年前,所以她登了廣告,不是嗎?「去散步……」她把自己的傘收了起來,用帶子繫好,把他的傘遞給他。
黎曙天高興的把傘接過來打開,撐在兩人頭頂上,小心翼翼的不讓她淋到一點雨,而他的半個肩膀則露在傘外。
「你帶路吧,這裡我第一次來。那種紫色的花開得好漂亮,你知道名字嗎?」
「野牡丹。」
「和牡丹花一點也不像。我喜歡牡丹花,人家說它是國色天香。啊,你一定不喜歡,太俗氣了。」
「我喜歡牡丹花,它一點也不俗氣。」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過。他說他其實並不喜歡這種富貴花,雖然他後來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楚珊妮是一家大醫院院長的掌上明珠。想像程宇明是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並不會讓方為若比較好受,那只是更加證明她愛錯了人。
「我又想到一首應景的歌,唱給你聽。白牡丹,笑吱吱……」他的眾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因為他的歌聲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噪音。偏偏他又愛唱,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時候。
方為若不客氣的打斷他的表演欲。「求求你,別唱了吧,祖師爺沒賞你這口飯吃。」
「可是,這是一首台語歌呢,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來。要不,你唱給我聽?」
「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你真要聽?」
「哪一首?」
「國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
「不用了不用了。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後,我們一起去KTV練唱好了。」
「你,練不出名堂的。」她嘲笑的說,「除非重新投胎。」
「喂,我好歹不只會唱國歌,你別五十步笑百步了。」
「但是我曉得要藏拙呀。」
「有那麼嚴重嗎?又不是去參加歌唱比賽,沒事哼哼唱唱真的滿快樂的,你要學會放輕鬆點,反正天塌下來也輪不到你這個哈比人去頂。」兩人同在一把傘下,他才發現她的個頭真是嬌小得可以,頂多一五○出頭——因為她雙腿修長,隔著一段距離看,並不會覺得她矮。
「誰是哈比人?」她停下腳步,仰頭看了他一眼。
「電影魔戒裡頭的哈比人啊,你不會真住在什麼蠻荒小島吧?」
「沒看過。」她低聲咕噥了一句。「這個哈比人,他怎麼啦?」
「他很矮。」可是沒你的嬌小玲瓏,他在心裡頭加上一句。雖然老是穿著寬大的暗色洋裝,卻掩不住她姣好的曲線。
「我要去買一雙四寸的高跟鞋。」她低頭看了一眼因為下雨而穿出來的荷蘭木鞋,高度不足五公分。
「踩高蹺也沒用。你打算穿著高跟鞋和我去慢跑嗎?那我是不是還得先去聯絡救護車在一旁待命?」
「好像是你應該來遷就我才對呀。」出錢的就是大爺。
「我能怎樣遷就你的高度?把我自己變成武大郎?」
「高跟鞋給你穿,那我敢肯定你連站都不會站了,走路也只能用滾的,到時候我可不就比你高了嗎?」她正經八百的建議道。
「那我還是變成武大郎好了,只要你別當潘金蓮。」
「男人不是都喜歡像潘金蓮那種女人嗎?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不過潘金蓮也不是壞,只是倒楣。最壞的是那個武松。」
「因為打死了一頭吊睛白額虎?你是綠色和平組織的成員嗎?我以為女人都喜歡英雄人物。」
「英雄是供小學生拿來寫作文用的。喂,到上頭的亭子休息一下好了,那邊的視野比較好。」
「好,你要小心點走,階梯很滑。」他一手撐傘,另一手輕輕環著她的肩頭。
這是一座人工堆疊起來的小土丘,覆著青草,一朵朵或黃或白的小野花點綴在草叢間,煞是可愛。公園四周儘是兩三樓高的透天住宅,沒什麼高樓大廈,視線還算開闊。
在椅上坐好,方為若打開手提袋,一邊問道:「豆漿還夠熱,你要再喝一杯嗎?」
「好啊。不過你太瘦了,應該多喝一點鮮奶,才能增加體重。」
「那對你沒好處的。我多了一肚子牛脾氣,你可就要遭殃了。」
「我才不信你會胡亂發脾氣,頂多是牙尖嘴利罷了。你家是在這附近?哪一個方向?」
方為若胡亂的隨手一指,「那邊。」
「唉,我都跟你這麼熟了,你還信不過我嗎?連地址都不讓我知道。」
「除了知道你寧可挑一擔豆腐上街去賣,也不肯穿高跟鞋,我對你一點都不瞭解。」
「好吧,那我先自我介紹。黎曙天,身高一八三,體重七十三。雖然四肢發達,頭腦卻一點都不簡單,又聰明又專情的AB型天蠍座。」
「停!別拿什麼血型星座之類的鬼話來騙我了,我對於統計數字沒有興趣。」
「好吧,那你對什麼有興趣?除了電影以外。更正,除了侯麥的電影之以外。你沒看過魔戒,我猜你也沒看過哈利波特?」
「我看過當哈利碰上莎莉……」她防衛似的說道:「我想男人都會認為我很無趣。」
「我才是男人,用不著你替我下結論。你沒有上班,除了翻譯之外,都做些什麼事?」
「煮飯、種花、打毛衣……」
「哇!真是宇宙超級無敵的賢慧!」
「是當管家的好人才,」她繼續說著,「沒有一個男人受得了的枯燥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