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悠哉
「這是什麼時代了,還會有人坐在荷花池畔吟詩?我以為只有幼稚園的學童才會做這種事。還有,告訴你一件事,莎士比亞的歷史劇全是胡說八道。沒有邪惡的理查三世,他也沒有拿王位去換一匹馬。」
「沒有?那他是拿王位去換了一匹騾子嗎?」他開玩笑的應道。
「不管是騾子還是驢子,我想莎士比亞都不在乎。他們那時代的男人最關心的只有一件事:他們的妻子生下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骨肉。」
「這是每個時代的男人都會關心的吧?」
「DNA的發現終結了男人的惡夢。」
「是實現了許多男人的惡夢吧?」
「喂,你有沒有曾經不小心的實現了別的男人的惡夢?」
「你,才是所有男人的惡夢吧?」
「這句話應該不適合出現在你專業字典當中吧?」
「很別出心裁,太有創意了嗎?讓你有意外的驚喜?」
「算你通過第一關好了。」
「所以我有這個榮幸送你回家了?」他滿懷期待的問。
「通過第一關只表示你口才伶俐,並不表示我能信任你;一旦讓你知道我的住處,說不準你不會夥同三五好友趁著夜黑風高上門打劫。」
「原來你還算有點常識。我本來以為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故作驚訝的說道。
「如果你還打算繼續在這件事上繞圈圈,我照樣可以改變主意,把你擋在第一關外的。」
「好吧好吧,我不再提。反正你錄用的是我,不是別人。那我們什麼時候再約會?明天好不好?只要是週末我都休假,平常日的晚上我也都有空,你隨時可以打電話給我。」
「你還滿敬業的嘛。我心情不好,想找人吵架的時候,會打電話給你的。」
「心情好的時候也可以打電話給我啊,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好了,你夠盡職了。待會兒到百貨公司買完東西,我就要回家了,你也可以下班了。」
「至少讓我幫你叫計程車吧,女孩子單獨搭車不安全。」
「好吧,你的顧慮很周到。等一下就麻煩你記下車牌號碼。不過如果你打算從司機那裡打探我的住處,勸你別費事了,我不會讓他送我到家門口的。」
第三章
第二天還是假日,她的心情很好,所以她又打了電話約他出來。天氣其實不大好,一大早就細雨紛紛,沒有片刻放晴的時候。
黎曙天把他心愛的一五○重型機車丟在家裡,改開吉普車出門。心裡盤算著,下雨天很難叫到計程車,說不定就有機會送她回家了。老是處於這種被動狀態,什麼都不知道,實在太沒安全感了。
方為若比他還早到。他們約定的地點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只是社區公園中一座小小的涼亭,旁邊植著一叢叢灌木,滿開著濃紫色的花朵,在細雨中格外有一種楚楚可憐的味道。
她坐在石製長椅上,腳邊擱著一把滴著水的大黑傘,照舊一襲簡單的洋裝,再加上一件黑色的七分袖短外套,烏亮的秀髮用一條黑色的髮帶鬆鬆的束著。乍看之下,像是一張三十年前的黑白照片,沒有色彩,沒有溫度。
「天氣很好。」她沒開口打招呼,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黎曙天把傘收了起來,和她的雨傘並排。「沒有一個機車騎士喜歡下雨天,只有女生才會這麼不食人間煙火。」
「你撐傘騎機車?表演特技嗎?」
「我今天開車來的。你想上哪兒去都可以。」
「我哪兒也不打算去,就坐在這裡——賞雨。」
黎曙天轉頭看了一眼亭外的雨幕,心想:雨水的分子式和自來水應該沒什麼不同吧?「你曉得吧,這是酸雨,絕對喝不得也淋不得。」
「放心吧,我帶了飲料,絕對不會要你陪著我一起喝雨水。」她邊說著,邊從隨身的手提袋中拿出一隻保溫瓶和一個粉綠的保鮮盒。
「太好了,我還沒吃早餐呢。是你自己做的嗎?」
「嗯。」方為若點點頭,「是我自己煮的豆漿和剛烤好的蘋果派。反正我一個人也吃不完,當成廚餘回收又很麻煩。」
「下一回,請你省略後半句話可以嗎?」他無奈的道。「你確定盒子裡只有蘋果派,沒有別的?」
「真的沒有毒舌派。你這麼念念不忘的話,等我找到配方,再做給你吃。」她打趣的回道,一邊幫他倒了杯豆漿,又切了塊蘋果派。
黎曙天喝了一口甜淡適中又濃又熱的豆漿,再咬了一口熱熱的派嚥下,才開口道:「小方,你真的滿賢慧的。」
「當然啦,我是整天閒閒在家,除了張羅吃的,什麼都不會。」
「你知道,現在的女孩子能夠搞得清楚水燒開了沒,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一大早就甜言蜜語,是不是豆漿裡頭加了太多糖了?」
「絕對不會。我發誓。」
「為了這麼一點小事你就發誓?男人的誓言真像是一日三餐一樣。」
「好吧,這樣說你不信,那難道要我說你煮的豆漿喝起來像馬尿你才信?」
「我才不信你真喝過那種東西。」
「唉,真被你打敗了。你不相信我的話,總該相信你自己的味覺吧?」
她所能相信自己的,大概也只有味覺了。她恍惚的想著,她曾經一廂情願的相信過一個男人,相信他……一直到他挽著他的新嫁娘出現在她面前……
可是眼前這個男人,她無須相信他的真情實意。就像一隻包裝精美的禮物,她既然不打算拆下包裝紙,又何必在乎內容物是什麼?就算空無一物,或是塞滿過期的舊報紙也無所謂……「豆漿和蘋果派的確是我滿拿手的點心,希望它們足以彌補你接下來這一天的無聊。」
黎曙天很有興趣的追問:「你已經安排好整天的活動?想去哪兒玩?我今天開的是越野吉普車,上山下海,哪裡都去得。」
「我們哪兒也不去,剛剛不說過了嗎?就坐在這兒賞雨。」
「啊?!你之前都住在撒哈拉沙漠嗎?一年到頭難得看到一場雨?」
「早想過你會覺得很無聊……」
和程宇明分手——或者該說被他拋棄之後,她足足有五年的時間仔細去思索:談了四年的戀愛,何以竟會落到那樣一個結局?唯一的結論是:在所有的男人眼中,她是一個極端無趣又毫無風情的女人。光是一張好看的臉孔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她從來不喜歡人多的地方,連去看電影都堅持要坐在前面第五排的位置,見不到黑色的人頭晃動她才甘心。
程宇明對她提過幾次,坐在前面離大螢幕太近很不舒服。她告訴他他可以去坐後面的位置,而他總是很體貼的繼續坐在她身邊。
然後有一天,他找到了一個女子,願意陪著他坐在後面的位置。
昨天和黎曙天一起看電影,她還是坐在第五排的位置,仍舊受不了視線中有人影,更受不了旁邊坐了個陌生人。她一點也不想政變,而黎曙天看在錢的份上,或許不以為然,卻仍是一聲不吭。她知道他很委屈;但既然收了錢,受點委屈也不算什麼了。
陪著她無聊終日也是應該的。
「也不見得會無聊。」他瞄了一眼並排立著的兩把尺寸幾乎一模一樣的五百萬級大黑傘。「早知道要出來賞雨,我一定會準備一把小得多的美濃紙傘,漂亮又有情調,在雨中散步也很不錯。你知道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咱兩人,作陣撐著一支小雨傘,雨愈大,我來照顧你,你來照顧我……」
「嘴巴說說很不錯。但傷風感冒、紅紅的鼻子和打不完的噴嚏實在談不上什麼情調,只會讓你成了辦公室裡頭的萬人嫌。」
「我身強體壯,就算淋一場暴風雨也不怕。倒是你看起來弱不禁風,雖然是夏天,在這邊坐太久真的不要緊嗎?」
「你不要被我的外表騙了,我從小到大難得生病。」也已經生不起病。孑然一身,病倒了,除非僱用職業看護,否則根本找不到人來照顧她。
「你不覺得自己的臉色太蒼白了嗎?」
「真的?早上洗臉時沒仔細照鏡子。下次我會記得上點粉底的,讓你對著一張死人臉,像是從太平間跑出來的,的確太為難你了。」從小到大,她一直都被稱讚是漂亮的女孩,走在街上常常有男孩子回頭看她。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原來她已經脫離現實太久,所以沒發現自己唯一的長處也失去了。
「喂,你不要隨便曲解我的話好嗎?我的意思是,你平常一定很少曬太陽又缺乏運動。下個週末,如果沒有下雨,我帶你去慢跑,好不好?我會選一條幽靜的路線,讓你見不到閒雜人等。你一定沒有慢跑鞋,對不對?今天我就陪你去買一雙。一開始跑不動,用走的也行,一定不會讓你太累的。」
「要是我連走都走不動呢?你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