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岑揚
姜琳琳捏了把臉頰——噢,會痛!她不是在作夢。
「我可以把琳琳的話當作很高興看到我的歡迎詞嗎?」施逸倫轉身向正在關門的男主人詢問道。「她的反應像是喝醉酒。」
越過施逸倫,走到小妹面前,姜靖翔輕叩她發頂,寵溺道:
「妳沒有作夢,小傻蛋。」
倒是他,才真的像在作夢。
從他答應她的要求開始,這幾天他都有恍如置身夢境的虛幻感。
如果不是作夢,他怎麼會答應讓她踏進他家,這個專屬於他和小妹相依為命的私人領域?
不想讓她的期待落空而答應的自己,心裡究竟抱持著什麼想法?姜靖翔自問,卻遲遲無法給自己一個明確的答案。
「哥?哥!」在衣袖被拉扯中回神,他看見小妹抬高臉,興匆匆地望著自己,笑說:「哥,逸倫姐說要下廚作菜給我們吃耶!」
「我想與其出去吃,不如借你家的廚房一用。」施逸倫晃晃手上的袋子。「可以嗎?」
是怕被他發現她的意圖,所以剛在樓下的時候,才會堅持自己提上來嗎?
而她這麼做,是考量到琳琳的不良於行?還是其它?方寸間,姜靖翔暗自忖度她過分慇勤的善意。
難道她對他還沒死心?這疑問背後,姜靖翔驚訝地發現自己對於肯定的答案竟有著莫名雀躍的期待。
這反應——挺費思量。
見他不語,施逸倫著急了!該不會是他覺得她這樣的行為太得寸進尺吧?
的確,是她勉強他才得以踏進這裡,所以——
理虧在先,施逸倫急忙解釋:「這些是我托餐廳大廚幫我買的,我沒有蹺班出去買菜。」天!她在說什麼啊……「不是啦,我的意思是,我知道第一次拜訪就借用你家的廚房很奇怪,何況我又不是你的誰,沒什麼資格——」
「妳想太多了。」他打斷她語無倫次的解釋。「那只是一間廚房。」哪來的資格問題。
「啊?」她一愣。這是什麼意思?
呴,哥真不會說話。姜琳琳白了兄長一眼,拄著枴杖走到施逸倫面前,牽起她的另一隻手。
「我可以幫忙嗎?逸倫姐。」
「啊?」有點恍惚。
「我跟哥說了好多次,請他教我作菜,可是每次他都用一副好像我會燒了他寶貝廚房的表情看我,怎麼樣都不教,也不讓我幫忙,小氣得要命——」
「琳琳……」這小妮子,竟然選在這時候出賣他。
「所以讓我幫忙好嗎?順便教我作菜?」
「我——」不安地看向這個房子的主人。她可以嗎?
對已經表態不可能接受她感情的男人大獻慇勤——她明白自己這種行為很大膽,且近乎不要臉,任何一個聰明又有自尊心的人,都知道不要拿自己的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
噢!她在想什麼?連這種低俗的話都想得出來。
總之,她知道自己不該這樣,但就是——就是忍不住想為他做點什麼,即便他不接受,即便總是讓自己陷入困窘的境地,她還是想這麼做。
咳了幾聲,鼓起勇氣再出發。「我可以借用你家廚房嗎?」
「哥?」姜琳琳催促,顯然已經偏向施逸倫這邊。
一大一小擺出懇求的表情直盯著他,他還能說什麼呢?
見他遲遲不開口,姜琳琳狡猾笑道:
「不然這樣好了,我們投票表決,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很民主的方式對吧?」如果沒有搭配她此刻像寫著「我贏定了」四個大字的表情,那會更有說服力。
姜靖翔心知肚明,二對一的情況下,他根本沒有勝算。
「這叫民主暴力。」她這招從哪裡學來的?「誰教妳的?」
「不是我!」頭號嫌犯連忙否認。「我沒有跟琳琳聊過這個。」
嚴肅的俊臉先是一愣,接著鬆懈,添注一抹淺笑。「我沒說是妳。」
聞言,施逸倫放心地吁了口氣,回到最先的話題:
「那你的廚房可以——借我用嗎?」
「希望妳作的菜跟妳煮的咖啡一樣令人期待。」這是他的回答。
意會過來,施逸倫滿足地笑了,欣喜全寫在臉上。
姜靖翔看見她的表情,隱隱感到一絲心悸,複雜的眸光直到送一大一小兩個女人進入廚房,還是收不回來,始終膠著於身穿昂貴套裝、站在流理台前打理三人晚餐的女人身上。
在物質上——一個出手闊綽、隨身物品淨是昂貴名牌的女人,該是貪婪不容易滿足的吧?
但為何,這樣的她,卻因為他基於歉疚而讓步,答應邀請她踏進他家這種小事,快樂得無以復加?任憑他想破頭,也無法理解她的心思。
只是小事,她卻笑得像個得到寶物的孩子;一點點的示好,就能讓她雀躍快樂得好像要飛上天……
忽然間,姜靖翔覺得自己不懂她;或者該說,她完全不符他想像的樣子。
是她刻意裝出愉悅的表情?還是他打從一開始就誤解她的為人、對她存有偏見?這瞬間,他困惑了。
「哇,好漂亮,像雪花一樣!」廚房裡,小妹突然發出驚艷的讚歎:「逸倫姐,妳好厲害!怎麼弄的?教我、教我!」
「很簡單,只要這樣……」隔著飯廳與廚房間的透明窗格,姜靖翔看見施逸倫站在小妹身後,體貼地讓琳琳靠著,好讓她能空出雙手配合教導的方式作菜,同時一面說出作法:「最重要的是油溫要夠,至少要一百七十度,才會有這種效果……」
這畫面——
竟讓他心口發熱。
第七章
深夜的台北,其實與白天沒什麼不同。拜台北城裡夜貓子的人數日漸激增所賜,以往屬於夜晚的靜謐不再,穿梭的車潮、人影,頂多只是少了些,喧嘩聲減去幾分而已。
因為姜靖翔的堅持送行,本來想叫車回家的施逸倫改變主意,決定步行。
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原來他們住得這麼近——一個住忠孝東路三段,一個住在仁愛路上,步行大概只要十五到二十分鐘的時間。
真希望能一直走下去,施逸倫暗想,隨即又覺得自己這樣幼稚的想法很好笑;但,還是放慢了腳步。
同時,一個疑惑浮上心頭——
聽琳琳說,他下班後就立刻回家準備十月份的司法官考試,現在是八月中,是作最後衝刺的黃金時間,照理說,他應該拒絕的。
刻意延長彼此相處時間的行為這麼明顯,她相信聰明如他一定發現了她的用意,只是,為什麼忍住不說呢?
她是會向人撒嬌、讓對方最後因為沒轍而答應她的要求沒錯,但不代表她是個不明事理愛拿喬的人——只要他拒絕,她一定無條件接受,乖乖地叫車回去,不會堅持要他送她回家。
但他沒有,害她愈走、愈想、愈內疚。
唉,浪漫的深夜步行,因為反省的結論演變成凌遲的刀山,一步步都讓她慚愧到想一頭撞死。
看向前方隔幾步距離的男人背影,施逸倫覺得他何其無辜,自己又何其自私。
是她自己一廂情願將所有的感情投向他,人家都已經表明不接受了,她卻還是依然故我地傾注;而他,在她依然不死心、經常找借口纏住他的時候,還是好心地以最婉轉的方式拒絕她,不讓她難堪。
這樣的男人不無辜嗎?這樣的自己不自私嗎?
才怪……
承受不了對自己的譴責,在沉默中,施逸倫倏然開口:
「送到這裡就行了。」
前頭的男人停住,恰巧站在路燈映照的光圈下,左右張望一輪才回頭,似乎一直到現在才發現身邊沒人。
「什麼?」
她站在路燈照不到的地方,在陰暗中重申:「我說,送到這裡就行了,接下來我自己走。」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她告訴自己。
她要繼續自作多情的單戀可以,但如果這樣的單戀給意中人造成麻煩,甚至成為對方生活中的絆腳石,這種單戀未免太不體貼。
他是這麼的好,不應該受到這種對待。
一整晚因為熟悉的景象勾起回憶,不自覺沉浸在過去中的姜靖翔愣了下,直到她第二次重複要自己獨行的話之後,才意會過來。
「為什麼?」
還需要理由嗎?施逸倫揪起秀眉苦思。「因為太麻煩你了。」
「是這樣嗎?」直覺告訴他不只這些。
再想。「因為我家快到了。」
「離仁愛路還有一段距離。」再次被否決。
再掰一個。「因為這麼早,我可以一個人走。」
姜靖翔看了下手錶。「現在是十點四十三分。」對一個外表出眾的單身女子來說,這不能算是可以獨自走在台北街頭的時間。
「因為——」
「施檢,我要實話。」接連幾個因為,再聽不出這些「因為」都只是用來搪塞的借口,他姜靖翔就是笨蛋了。
唉,就說他很聰明吧。「因為我不想讓你更討厭我。」
站在路燈光圈下的男人挑高了眉。「更討厭?」
這話題,他們之前才談過,他也說得很清楚,怎麼她還是覺得他討厭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