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亦舒
百靈幫我數鈔票的時候有種溫柔的神色,一張一張地數,好像鈔票是嬰兒的手,柔軟的。動人的,她並沒有問我的感想。
走累了我們喝茶,她說:「真沒想到,半年前你搬來與我同住,現在這麼快要搬出去。」
「你的房間會空下來。」
「是的,我登廣告好了,很快會有單身女孩子搬進來。這次——要租給一個空中小姐。」
「百靈——」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
白天我忙得比誰都厲害,把所有的工作結束下來。預備交給老闆,我不願意離開這些文件夾子。有它們存在我方是有真實感的,人們看見它們會想到我,所以我是重要的,但是現在我搬到新居去……
他打來電話,笑道:「嘩,你真會用錢。屋子好嗎?」
「好,再買一些字畫就可以了。」我說。
「我的天,對了,你買了什麼燈?那種價錢?不全是水晶燈吧?」他不置信。
我溫和他說:「查起帳來了,不,那些燈才便宜,餘數我貼了小白臉了。」
他笑,「早知道娶個紅歌女,不必聽這些廢話。」
「你讓我跟你,那是因為你愛聽這些廢話。」我說,「昨天光在太子行裡花了不少,單子在我這裡。」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現在新屋子裡,百靈告訴我的。」他說,「百靈送了你一隻音樂盒於,原先要給你驚喜的。」
「屋子怎麼樣?」
「很素,到處只是淨色,連瓷器都是藍白的。」
我說:「那套茶盅與果盒是古董。」
「你上當了,」他笑了,「但是這一切如果能使你高興的話——」
「我很高興。」
「銅柱床是從什麼地方買來的?」
「你出錢,我自然找得到。」
「可以下班了嗎?」
「事情還沒做完,跟百靈去吃飯吧。」我說。
「辭了職了?」
「辭了,百靈會將我的情形告訴你。」我說。
「丹,我喜歡你的屋子。」
「屋子是我的嗎?」
「你到胡千金律師樓去找梁師爺,簽個字兒吧。」他笑。
「謝謝大人。」我說。
那天下了班,連晚飯都沒吃,便去買東西,都已經買成習慣,毛巾都挑法國貨,雪白的,大大小小,厚疊疊。十多年來的夢想終於實現,買得那家小型精品店為我延遲半小時打烊,衣架都是自緞包的。
多少年來我希望一衣櫃內只有藍白兩色的衣服,日日像穿孝,現在辦到了。
現在要請一個傭人,事情就完了,那將是我的新家。
百靈比我先回家。
我問:「你們有沒有去吃飯?」
「沒有,我一個人先回來的。」她在喝茶。
我問:「你送我一個音樂盒?」
「是。」她笑了,「以後你想我的時候,開盒子,就可以聽到一閡歌,會想到我們同處一室的情形,怎麼樣為了省電費不敢一晚開冷氣。」
我微微地笑,心中一點喜意都沒有。花錢的時候往往又有一種盲目的痛快,花完了也不過如此,這幾天。我日日身上只穿有一條牛仔褲與一件襯衫。
「謝謝你。」我說,「我也想送你一件禮物呢。」
「如果真要送,請送我三十年用量的廁紙,我對於常常去買廁紙,實在已經厭倦了。」
「一言為定。」我們哈哈的笑起來。
我當然不能光送她廁紙。
第二天一早我到珠寶店去買了一隻戒指送她,買好以後回酒店,老闆已經在那裡了。
「旅途愉快?」我問。
「開會開得九死一生,」他笑,「但新加坡妞卻個個精彩得很。」
他坐下開始看信,沒半晌他怪叫起來。
「這是什麼?這又是什麼?」他大聲問。
「你左手是我的辭職信,右手是上級批准的回復。」
「放屁!」
「你不在,出差去了,當然由別人批准。人事部經理恨我恨得要命。」
「你轉到什麼地方去做?」他問,「那邊出你多少錢?」
「一個男人的家。」
「你結婚了?」他詫異。
「不,」我但白的說,「他不肯跟我結婚。」
「丹!」
「對不起。」我說。
「丹,你不是那種虛榮的人。」老闆說。
「當然我是,而且我非常的寂寞,我覺得屬於他是件好事,至少是個轉變。」
「如果你不愛他,你不會快樂,如果你愛他,你更不會快樂。」
「我辭職了。」
「我需要你。」
「登一則廣告,你會找到一打以上的人才,都是年輕貌美,剛從大學出來的,」
「我希望。」他說,「你打算幾時走?」
「現在。」
「丹!別這樣沒良心,你在這裡蠻開心的,」老闆失望,我扭開了收音機。
無線電裡唱:「日復一日,
我得對住一群
與我不相屬的人,
我並不見得有那麼強壯,
……想跨過彩虹……」
無線電是古老的,悠揚的,溫情的。
老闆一臉不服氣。
「所以你乾脆穿上牛仔褲來上班,混蛋!欺人太甚!」他敲著桌子,「沒出息。」
我微笑著看著他。
「你愛他,是不是?」老闆問。
「不,我愛自己,我決心要令自己享受一下。」我說,「我喜歡做悠閒的小資產階級,做工我早做累了。」他沉默下來。
「我的確辛勞工作過,」我說,「每天下班拖著疲勞的身子回家,第二天又起床,但白的說,我有什麼人生樂趣?那幾千塊錢的月薪要來幹什麼?想一件銀狐大衣想了十年,手停口停,動不動怕炒魷魚,老闆的一個皺眉可以使我三日三夜不安。要強迫自己學習處世之道,阿狗阿貓都得對著他笑,為什麼?撲著去擠車子,趕時間,換回來什麼?我有理想,我的理想太高大遠,與現實生活不符,我沒有一個富有的父親,我無法突破,你也聽過:自由需要很多金錢支持,你能怪我嗎?」
「他有錢?」老闆問。
「不錯,通常有點錢的男人從來不會看中我這種女人,」我苦笑,「我多年前認識他,我要他娶我,他不肯,與別人結婚去了,三年後又來找我,這三年我老了十年,我們的外表不能老,因為還得見同事見老闆,但是心卻比家庭婦女老十倍。」我說。
「你會快樂嗎?」
「不知道,我不會有什麼損失,晚上他不回來也是應該的,我不過是他的情婦。」
老闆細看我,「如果我能供養你,我也會要這樣高貴的情婦。」
「算了,我的薪水已經加得太高,有不少人妒忌。」我笑,「說不定有人說我跟你有什麼關係。」
「他幹什麼?」
「做生意,他妻子的家族在馬來西亞很有勢力,是做錫礦與橡膠的,每年給稅好幾百萬。」
「到你五十歲的時候,他還會喜歡你?」老闆問。
「男人的本性要在月人三萬元以後才看得清楚,現在我要是嫁一個小職員,到我五十歲。要不已經挨得一頭自發,要不他發財了,找小妞去。有哪個男人發了財不心癢難抓?越是蹩腳的男人越壞!小職員對著老婆不外是因為他沒有地方可去!」
「你看透了人生?」他看我一眼。
「也該是時候了,你看看,老闆,這間酒店上下三百多個員工,有誰可以嫁的?」我問。
老闆說:「你在為自己找藉口。」
「或者是的。」我忽然發現聲音中有無限的蒼涼。因此住嘴不語。
「穿白襯衫……」老闆喃喃的說,「為了什麼?」
「這件自襯衫是聖羅蘭的開絲米羊毛,時價一千三百五。」我說。他搖頭,「看不出。」
「有錢就有這種好處,」我說,「你看不出是你的損失,從今以後我再不要做一個順眼的人,有誰看不順眼可以去死。」我很起勁的仰起頭。
「今夜做什麼?」老闆問我,「與情人一起吃飯?」
「沒有,自己吃飯。」我說。
「快把功夫趕好。今天你還是我的助手。」他笑了。
我也笑一笑。現在工作得特別用心,知道工作有做完的日子,當然可以放心做,如果一直做下去,綿綿無盡期,那可怎麼做得完,也不必用心。老闆很快發覺了我的真正工作效率。他看著我在說:「你這隻母狗,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用心工作,五年後你真可以做我的職仿。」
「可是花自己賺回來的錢,有什麼味道?你不會明白的,下等女人,沒有本事的女人,不像女人的女人。才會要靠自己的月薪過活。」
「什麼哲學?」老闆吃驚。
我很愉快,如果這份工作不是太過悶,真會想繼續做下去,一直做下去。
但是他不會允許,他已經把我的時間買下來了。
我撥了幾個電話,聯絡到圖畫老師、法文老師。插花老師,都是些「名媛」做的俗事。
終於我不再「出人頭地」,終於我達到了做女人的目的,但是滿足嗎?
下班到新屋去,忙了一夜,所有的裝修進行得已經差不多,我把紙包紙盒一件件拆開來,把東西一件件取出,擺滿屋子,樣樣都是新的,從一個二尺高的鐘擺鐘,到一連串水晶的擺設,一樣樣的排好,放在架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