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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文 / 亦舒

    「皮夾克還在嗎?」我邊走邊問。

    「當然在。」她說。

    我聳聳肩。

    「那只是一面之詞。」她笑,「真相是,這件皮夾克是另外一個男人送的。」

    「這是生活,」我說,「我們並不純潔,是不是?」

    「是的,我們不是占姆士甸。」她問,「我們到什麼地方去吃東西?民以食為天。」

    「我只喝西橙汁。」我說。

    「丹薇,我真想結婚。」她說道。

    「如果不吃東西,我們可以逛街。」

    「逛街吧.」她說,「我問過我老闆,他說下午我可以請假。」

    我看百靈一眼,「你用的是什麼法子?我也可以偷懶一個下午,走吧,隨便什麼地方看電影去。」

    太陽還是照下來,我們覺得無限的手足無措。

    在這種時候,千萬不能回家睡覺,一睡便覺得萬念俱灰,非得在人群當中擠不可。

    我與她默默的在人浪中向前走。

    百靈說著斷續的句子。

    「我們那麼辛苦的工作……賺來的血汗錢幾乎不捨得用。」

    「其實我們前面什麼也沒有,我們連坐暖一張椅子的時間也沒有。」

    「禮拜當你不在的時候,客廳會得起回音。」百靈說。

    她的聲音在太陽下聽起來非常的蒼涼,她的臉看上去很疲倦,她一定在想,為什麼有的人要做那麼多,有的人可以什麼都不做。

    我看看手錶,「再給你五分鐘訴苦的時候。」

    「五分鐘?謝謝你的仁慈。」

    「看,百靈,訴苦有什麼用呢?」我笑,「那是你告訴我的。」我買了一包栗子給她,五塊錢,「我記得以前爸爸帶栗子回來,一塊錢可以吃好久。」

    她笑,「凡是說這種話的人,都覺得自己老了。」

    我說:「是真的,那時候的日子真好過,天黑放學回家,可以吃飯,吃完飯看電視。我喜歡看電視,爸爸什麼地方也不帶我們去,我們沒有錢,他是滿腹牢騷,所以只好看電視。」

    「生活蠻苦的,是不是?」百靈問。

    「從來沒有甜蜜過的。」我苦笑。

    「我給你五分鐘時間訴苦。」她自我一眼。

    「當我死的時候,墓誌銘上可以寫『她曾工作辛勞』。那是我的一生。」

    「哈哈哈,」百靈說,「我想笑,想想木屋區的人們,不要這麼自憐——讓我們去看那套西片。」

    我們走進戲院,買票。

    「可樂?」百靈問,「我要喝可樂。」

    「請便,我在節食。」

    「誰會注意到呢?你連男朋友都沒有。」

    「我自己會注意到。」我說。

    我們進戲院,忽然我很想抽一根香煙,問百靈要了過來,燃著,然後一口口地抽,有點享受。

    看完電影,百靈說:「等於二部粵語片加在一起。」

    「如果你看完之後哭了,那麼還有希望做少奶奶享受享受,男人不喜歡事事嘲諷的女人。」

    「是嗎?我很慚愧。」百靈說,「再去買點栗子吃。」

    「這叫作百般無聊,我要去書局買幾本烹飪書,為了明天,我們總得記得明天。」

    百靈問:「想昨天是沒有用的,是不是?」

    「傻蛋。」我笑著把她推進書店。

    她挑外國雜誌,買了好幾十本,到收銀處付錢,我在挑意大利食譜,都是圖片勝過一切,其實不算實際。

    沒一會兒百靈轉過來拍拍我肩膀,「傑在這裡,我打電話叫他出來的,你還沒見過傑吧?」

    我轉頭,看到百靈身邊站著一個年輕男人,長得倒是一表人才,我笑了。

    是的,我從來沒見過傑,但是我知道有他這麼一個人,想到百靈剛才為以前的男朋友愁眉苦臉——都是「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

    「有什麼好笑?」百靈問。

    「笑都不給?」我說,「可以走了。」

    百靈說:「我們去吃飯。」

    「你們去,我回家看電視,」我說,「你不必勸我,我這就走!」

    「你真的不肯沾人一點光?」

    「你們真要我去?不是真的吧。」我微笑。

    「死相!」百靈拉住我,「走!」

    我們走到附近一家潮州館子,沒有位子。

    「到占美去吃西餐吧。」百靈笑著擠擠眼。

    她並不愛傑,我與她都不能愛吃潮州小館的男人。我與百靈都是最勢利的女人。

    到了吃西餐的地方還是等足半小時,我叫紅酒喝,這種館子不過是二三流的菜,但是傑有點心驚肉跳的樣子。等到了檯子我自顧自叫菜,百靈受我的熏陶,自然是很懂得吃的。

    我與百靈近年來都非常喜歡吃,節食還比常人多吃三倍,真正大吃起來像河馬,因為買不起新衣裳,所以要控制胃口,相信她與我的老闆都不喜歡吃得那麼胖的助手。

    傑幾乎接不上,我與百靈說說笑笑,碰酒杯,批評食物,終於傑說:「叫點甜品吧。」

    「不要預我。」我搖搖頭。

    付帳的時候,傑猶疑地掏出銀包,我在侍役的帳單上簽一個字。

    還是很顧全他的自尊心,我解釋,「這地方與我們酒店是一個集團,我可以簽字。」

    「哦,」他很快樂,「那怎麼可以!」但是並沒有爭執。

    百靈暗暗的歎一口氣。

    在街上,傑說:「送你們回去吧。」

    百靈已經倒了胃口,「不用,我們自己叫車子,時間還早呢,改天見。」她拉起我,擺擺手就走。

    百靈向我歉意地笑一笑。

    我又要向她解釋,「做男人也很難的,家裡要負責,又要請女朋友,平時的生活費用——很容易一頓飯便失去預算。」

    「換句話說,」百靈笑笑,「他是一個小人物。」

    「不要老挑剔他,他還是不錯的。」我說。

    「他?如果男人不能改善我的生活,我為什麼要嫁他?」

    「為了愛。」我說。

    「少放屁。」她說。

    我們叫了計程車回家,她一開燈,我開電視。

    她把報紙用「無敵女金剛」的手法丟下露台。

    我說:「垃圾蟲。」

    她說:「我要喝茶,新的鐘點女工永遠忘記沖茶給我們。」

    「留張字條。」

    「她不識字。」

    「那對她的快樂毫無影響。」

    「閉上尊嘴好不好?」我說:「沖好茶來看這個節目。」

    「你認為傑如何?」她問。

    「健談嗎?」

    「馬馬虎虎,香港仔脾氣,最遠到過海洋公園。」

    「我不知道原來如此,你怎麼與他約會的?」

    「有一天中午,我們在賣漢堡包的小店認識的。」

    「你不打算一輩子吃漢堡飽吧?」我看她一眼。

    「如果我只有十八歲,我的想法會不一一樣。」

    「他很聽你的?」我問。眼睛看著她。

    百靈給我一杯茶。

    「在開始的時候,我們都聽話。」百靈笑。

    我想從今天開始,她不會再與傑出去了。

    我曾經有一個計劃,把我的老闆介紹給她,然後她把她的老闆介紹給我,我們各得其所。

    百靈想起來,「你知道上次那個姓陳的建築師……」

    「他太胖,說話大多,人太俗,喜歡約小明星吃飯,我對這種男人不感興趣。」

    「他對你可有興趣!」

    「不,我不是小明星。」我笑,「我們的感覺一樣。」

    「我的天。」

    「你的老闆呢?」

    「我的老闆?我們認識太久了,除了公事以外,談別的太傷感情。」

    「你根本不想談戀愛?是不是?」

    「在香港?你開玩笑,愛在香港只屬於躺在維多利亞公園中的情侶,看了噁心,根本不是談戀愛的地方,真奇怪香港人是怎樣結的婚。」

    「你打算看到最後一個節目?」

    「是的。」

    「我要早睡。」

    「請便。」我說。

    我在看電視,電話響了。我拿起電話來,「喂?」

    「百靈在嗎?」明明是傑的聲音,他認不出我,我也懶得與他打招呼。

    「她睡了,明天一早再打來。」

    「好。」那邊掛上電話,欠缺禮貌。

    第二章

    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大聲演講,不替女子拉門,進電梯搶先,不讓位給婦孺,與人格沒有關係,是欠缺教養;吃東西大聲咀嚼,永遠不說謝謝,也是欠缺教養。

    我情願喜歡虛偽,虛偽的人永遠叫人舒服。

    第二天早上我問百靈:「你覺得如何?」

    她把吐司放在桌子上,又走進廚房。「很好,」她說,「我有一層舒服的公寓,一個理想的工作,我很健康,而且我長得漂亮,很好。」

    「受不了。」我喝咖啡,翻開報紙,「可輪到我的前任男友結婚了。」

    「報紙一天比一天貴,一份十二塊錢一個月,嘿……」

    我笑著接上去,「當你小的時候,三元一份,是不是?但是你小時候,一個子兒也不會賺,只得你父親那份薪水維持著生計。」

    「把蜜糖給我。」

    「終於有一天,你會變成二百磅。」

    「有你陪我。」

    我們笑。電話鈴響了。

    「你的。」我說。

    她接:「不,是你的。」她把電話遞給我。

    我接過:「誰?」

    「我的名字叫張漢彪。」

    「我不認識你,」我說。

    「我是你弟弟的同學。」

    「好,有何貴幹?」

    「我路經貴處,令弟說你可以陪我購物,令弟說你是小型消費者最佳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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