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藍鳥記

第29頁 文 / 亦舒

    我對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車然後忘了車停在哪裡,上千上萬的車子。走遍了停車場找。找到了車你還讓我對旁邊的車大嚷,問他們怎麼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歡三藩市。如果你說讓我們留下來吧,我是會留下來的,如果你問我,我甚至會留在紐約。我是個一無所有的人,不比你。

    現在我獨自在家,我父親說,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陰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圓。

    在東京,月亮是上弦的,彎得很。在旅行車裡我指給你看。你認為在冬天我還能見到你嗎?我想不行了。他們要把我送到英國去唸書。

    他們是說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個人在英國了。即使不是一個人,我還是想念你。但是我答應你不會讓你失望。我會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萬一我見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證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經沒有機會把手放在你的口袋裡了。

    但是不要說「你與你丈夫渡蜜月,會比現在更快樂」。快樂,我知道什麼是快樂,因為我不常常得到快樂。我的感情與感覺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曉得你在想什麼。

    你會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會想起我。你不是那種虛偽的人,我說過你真,你是真的,我永遠不會後悔。

    你還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藥,不要……」好像我們還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會漸漸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數全部還給你。我會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跡,但是我一定會瘦下去。

    我有告訴你關於汪萍嗎?我見了她。我說有個朋友或許會來,她得請吃飯。她答應了。你想見汪萍,不是嗎。但是我知道你不會來,我曉得,所以我不生氣。我說過,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顯。

    當然我可以回來,你說只是一個鐘頭的飛機。但是你沒想到,有時候一個鐘頭的車子,說見不到還是見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對你大嚷。你應該明白。我相信命運,我是這樣的相信命運,我總是拗不過命運。

    我的美國女朋友孫若雲睜大了眼睛問我,「脫衣舞?你去了什麼地方?我的天!」

    我告訴她我要回去。我想見你,你可以請我吃冰淇淋,不過你在什麼地方呢?我們兩個人都懶下來了。有時候我氣,我對你說:「你什麼都不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氣不好。對不起。

    我不是常常說對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與長褲都放在箱裡,我打電話到航空公司訂位子。我父親鐵青著臉。然後在晚上我覺得傻,我又把長褲掛回衣櫃裡。

    今年我一直拖著個箱子到處乘飛機。我疲倦。我甚至做惡夢。我告訴阿婆說我做夢看見自己頭髮白了,老得很,還拖著行李到處走。

    我想在一個地方住下來。我想有種安定的感覺。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像話了。

    然而就算這樣,我要見你就是為了要見你,不是為其它的理由,也沒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唸書實在不要。當然你會說「去,為了你的前途——」但是我沒有前途,像我這樣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愛聽我的煩惱,我也並不十分生氣。我不是唱片或是電視機或是電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書,你接受我,我已經很高興。

    有一個人說我待你如待一個被寵壞的女孩子。

    我是原諒你的。即使你告訴人說你不認得我,我還是原諒你的。我瞭解你,遠遠比你曉得多。你大概總是有苦衷的,況且從頭一天開始,你就沒瞞過什麼。

    我總會記得三藩市,你說:「那座金字塔大廈後面,就是我們的酒店。」每天經過羅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紀念碑去吃飯。你大概沒看見那座紀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歡你不看書。除了明報週刊你大概什麼都不看。我的口氣一定像小學教師,但是每個人都該讀點東西。在二百三十萬美金的倫勃朗面前走過,你說:「這是什麼?」我說這是倫勃朗的「亞里士多德在荷馬的頭像旁邊沉思」。亞里士多德是科學家吧?荷馬是一個詩人?你不管。那種神氣是很可愛的。因為你與我同在博物館裡,但是你不管。其實你已經管了,不過你不知道而已。

    幸虧你喜歡希臘神話。你特別喜歡愛神。

    昨夜我聽到電視上有人唱「珍珠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聽,又是在三藩市。我與你走了一大條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動了,但還是走到了那間夜總會。你請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說香港女孩子老是這樣討厭:上車要男人開車門,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鈔票。

    但是你為什麼請我喝酒?

    第一次在東京你是更客氣的,當我要付錢的時候你相當不好意思,我想回來之後你就習慣了。

    我真的對你像一個縱壞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習慣自己付錢,你不知道而已。

    我們聽完一支歌就走了,我從來不喜歡夜總會。

    我們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燈色。

    我有點糊塗。我沒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後我總多話,而且硬要人陪我說話,討厭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詞裡有這樣的句子:眾裡尋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轉頭,但是誰也沒看見,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這樣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過了一天阿九打電話來,他說看不見我了。我們七點半要走,他七點十五分來的電話,找了他三天都沒找到。沒有緣份就沒到這樣程度,聽到聲音還是見不到臉。

    我靜了一個上午。你問為什麼。我沒有解釋。由此可知我能見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愛,多少歡樂,多少失望,多少悲傷。我懶下來了。

    我想打電話給你,但是我害怕掛斷電話的那一刻。然後你的信告訴我,你現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現在一定很熱了吧?你在做什麼?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選擇題—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覺。你應該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總是知道你在做什麼,我的猜測老是對的,我說過十分的瞭解你。但是我只到過三藩市一次,在我來說,一次已經夠了,一次已經夠了。

    我拿著你的信很久,我沒想到你會寫中文,連簽名都是中文的,字寫得像個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課,匆匆的交待幾句。

    我折好了,放進抽屜裡。

    而且地址也寫錯了。

    我開始懷疑你的記性與我自己的記性。

    真的。

    怎麼我就這樣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見不到你了。現在我回來,數看日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沒有你是空白的。而你從來沒有騙過我,我會記得很清楚,你從來沒有騙過我。

    我等你回來,你回來之後又是什麼樣的?我現在在等,我懷疑我是一個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從洗手間出來,我呆了很久,我說:「不要這樣做,我會愛上你的。」

    然而你說:「這根本是我的習慣。」你站起來。

    你是無處不坐的人!與我一樣,地上、床上、窗框、階梯、草地,沒有一個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轉過頭來,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別,在電話裡,在飯店裡,在汽車裡。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邊吃飯,不捧飯碗,用筷子撥飯,你說:「為什麼我們兩個人,都這樣吃飯?」我的左手永遠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說:「我父親一直罵我,叫我把手拿上來。」你說:「我爸爸一直問我另外一隻手在哪裡。」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時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來,我看著你的照片,我終於皺上了眉頭,我的體重減輕。我想我的麻質長褲還是合身的。

    我帶來了我的米色衣服,因為你喜歡米色。我帶了長袖子襯衫,因為你喜歡在夏天看長袖子,我今年是怎麼過的呢。三個月我與你在一起,卅五天我與你在一起,其餘的時間,我只是坐著。

    我真想寫信給你。但是我不要寫信給你,我是一個一天寫好幾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願意待你那樣,與你在一起,我覺得我是一個很純潔的人,因為你純潔。

    在你那裡,你可覺得悶?有沒有人為你買一罐可口可樂消氣,你可覺得開心,我想你是好開心的,我希望你開心,我喜歡看你笑,那是難得的陽光。一個妒忌的女孩子對她的愛人說:「我只希望你與我同樣不快樂。」但是我卻希望你快樂,忽然之間我不再小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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