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親親朋友,蜜蜜戀人

第12頁 文 / 葉昭潔

    「我爸身體不好,退休了,家裡的事,泰半是姊夫在處理——我媽常念著你呢!有空去看看她。」

    「你應該常回去才對。」

    「有啊!一有空就回去。你住——你住附近?」

    「是啊!離這——不到五百公尺吧!」

    「沒想到我們竟住得這麼近。」

    「是啊!都沒聯絡了……」

    巧玲見他們你一句、我一句的,又像客套,又像淵源深遠,愈聽愈不是滋味,於是提議去跳舞。示君看著百合,百合低著頭,兩人都不置可否,最後還是聽了巧玲的安排。

    百合從頭到尾沒有跳半支曲子,示君和巧玲跳了兩曲,就陪百合坐在一旁看人。

    巧玲愛熱鬧,進了舞他,受到音樂的鼓舞,便瘋狂起來了。

    示君挨著百合坐,肩碰著肩,他們之間流瀉著一種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覺。黑暗中,跳動的鎂光燈裡,受到音樂節奏的鼓舞,人們容易變得勇敢;示君不禁伸手攬住百合的肩,百合像賭氣過久的孩子,脆弱又埋怨的低泣著。

    「我對不起你。」

    「是你不要我的!是你不要我的!」

    「我沒有不要你啊!我只是……」

    「是!是你不要我的!」

    「你想我嗎?還想我嗎?」示君在百合耳邊急切的問著,百合卻猛搖頭。

    「不想,我一點都不想你!可是,我總是夢見你,夢醒了,就想哭。」

    「你想我。」示君抱緊她。「只是你生氣,所以故意不想我;只有在夢裡,你無法控制自己的時候,才又想起我。」

    他吻了她,激情地吻著,細長綿密的吻著。百合沒有拒絕,她無法拒絕他,哪怕她心裡不斷咒罵自己沒用,咒罵自己沒有原則、沒有志氣,她依然柔順的接受了他的吻,並且回應了他。

    示君抱緊她,好久好久。有多久沒碰女人了?連他自己都迷糊了。不知是不是老了,對那種出生入死、緊張刺激的英雄生涯,示君漸漸覺得厭倦。他好想就這樣擁有自己的女人——他想,如果他要,百合仍會是他的女人——女人是如此柔順,如此和平,而且美麗,值得男人一輩子珍愛。他輕吻著百合的額頭,眼角餘光卻掃見一個熟悉、冷艷的面孔。

    是她?天生的警覺使他有種不祥的預感。示君在百合耳邊嘀咕了兩句,然後帶著她迅速離開了舞廳。他知道她看見他了,他知道她派人跟蹤他。

    「百合,不要問為什麼,聽我一次。搭上計程車,到鬧區轉一圈再回去,盡量到人多的地方去,我會再跟你聯絡。」

    示君送百合上了計程車,百合沒有機會多問,但她看得出示君有事,知道示君是在保護她。

    在車上,她如坐針氈,過慣了無風無浪的平靜生活的人,是禁不起一點驚嚇的。她駭怕,但也擔心示君的安危,她更氣惱示君依舊沒有和黑道劃清界線。

    他會再和她聯絡嗎?或者今天的一切親密行為,都只是逢場作戲?百合再度陷入迷霧裡,跌跌撞撞,找不到一條自己的路。

    果然不出示君所料,沒多久,小蝶就找上他了。

    「上車吧!」小蝶坐在駕駛座上,橫身替示君開了車門。

    示君上車後,在音響上方看到那只熟悉的青蝶;它隨著汽車的振動,左右輕輕搖晃著,如同採蜜中輕薄的模樣。

    小蝶的車原在內線道,臨到路口卻突然急轉,向右疾馳而去;示君身體一偏,依舊穩住了。

    「這車的抓地力不錯,很穩嘛!」

    「哼!」小蝶輕笑一聲。「聽說你干了條子了。」

    「哈!混口飯吃罷了。不愛唸書,又沒定性,總得給自己找個事做。」示君驚訝小蝶消息竟如此靈通。他和青幫曾結下樑子,這會兒一個是抓賊的,一個是作賊的,又是敵對;論感情,示君負了她,論義氣,示君也站不住腳,在她面前,示君平白就矮了一大截。

    「是嗎?立地成佛了,怎麼就不超渡你那些難兄難弟呢?」

    「我——我自身都難保了。」

    「哦?看你倒是滿閒情逸致的,還不忘吃女孩子豆腐,怎麼會自身難保了?」

    小蝶一直都沒正眼瞧他,話鋒冷冷的,說到氣惱處,油門便不自覺的踩到盡處。

    示君暗知,來者不善,善者不來。見小蝶如此恨極、怨極的模樣,索性把話挑明了講。「找我,斷不會只為了怪我風流吧?!你向來不是小心眼的人。」

    「但我也是女人。」小蝶瞧他一眼,那雙眼,細長而敏銳。她低笑兩聲。「女人是容不得男人負心的。」

    「義氣和兒女私情不能兼顧,江湖規矩,你也是知道的。」

    「義氣?你倒冠冕堂皇起來了。阿龍呢?你對他,也算夠義氣了?」

    「阿龍?他出獄了?」示君眼睛一亮。

    「可不?在我手下。」

    「他好嗎?」

    「你在乎?五年,也不算短的了。這五年,他是替你的,你怎麼還他?啊?講義氣的英雄?」小蝶仍是冷冷的笑著。

    示君知道小蝶有備而來,看來,她是真的恨他。

    「你打算怎樣?直說吧!」

    「十七號凌晨,有批貨上岸,阿龍護的。這是他進青幫的第一批買賣,若不成功,就要成仁了。」

    「你要我掩護他?」

    「哈!哈!哈——我可沒說什麼。『義氣』兩個字是你先說出口的,要抓他,你儘管抓呀!但是——就算你抓了他,難保他不會把你的過去全給抖出來——這是他的電話,你自己看著辦!」

    小蝶把車一橫,停住了。

    「你欠我的,我會要回來,一筆一筆的要回來!你好自為之吧!」

    這天,十三號,星期五,一早就是個陰霾的天氣,叫人渾身不舒暢,活像有什麼天災、人禍將要發生似的。

    百合買了三明治正要回住處,心情挺煩悶的,於是又轉到公園裡去走動。

    示君不知怎麼了?握著他的電話號碼,七個數字總是撥不完整。這幾天,只要她瞥見身材神似的,穿著相近的,聽見口氣相像的,聞見香煙氣味時,總驚訝得以為又和他偶遇了。

    或許是知道他就住在這附近吧!百合總忍不住的在街上多徘徊些時候,在外頭多逗留一會,好增加些相遇的機會。但有時百合又會想,在外頭待久了,如果他來電話,豈不是找不到人了?於是又匆忙的趕回住處。

    轟!轟!春雷低吼著。

    「糟了,要下雨了!」說時遲那時快,雨點由小漸大、由細漸粗的打在百合身上;百合一手遮頭,向附近的涼亭奔去。

    踏入涼亭,風雨頓時變得不相干了,百合便有了興致去欣賞。欣賞和藝術一樣,需要距離來調味。

    百合輕輕抖去身上的水珠,想找張長椅坐下,一回頭,卻驚見長椅上躺了個流浪漢。她是有些怕,聽說這類遊民多半酗酒成性,而且很多都是精神狀況異常者,是危險份子。

    她想離開,但雨勢有增無減,嘩啦啦的傾盆而下。她再次回頭時,遊民正睜開眼睛看著她,她尷尬的笑笑,低頭看著自己的鞋子。

    「怕我嗎?」遊民坐了起來,灰白的發,長而稀疏。

    百合連忙解釋:「不,我只是不好意思打擾了您。」百合自覺羞愧,她竟瞧不起一個可憐的老人。

    「坐吧!還是學生?」

    百合正對著老人坐下,點點頭。「快畢業了。」

    「念什麼?」

    「音樂。」

    「哦!學藝術的。藝術要有人文內涵才值得流傳,你對人、對社會,知道多少?」

    百合一怔,這遊民,這街友,這蓬首垢面的流浪漢竟能口出金石之言?使她一時不知如何作答。

    「藝術是美的呈現,但要美得深刻,卻非得要有深刻的省思才行。美和是非不同,它的反面不是醜,丑只是美的另一種形式罷了!不是嗎?就如同你現在看我,覺得我是醜的,可是,我看我自己,卻是絕對的美。哈哈哈!我當我自己是希臘式的悲劇英雄,你知道嗎?哈哈哈!你一定要笑我是個老瘋子——唉!老瘋子,我的確是個老瘋子……」

    「呃——」百合欲言又止,對老人感到十分好奇。「老爺爺,您怎麼會睡在這裡?」

    「睡這裡?睡這裡有什麼不好?大地為溫床,天地為被褥,有誰比我更富有?」

    「可是,雨天又冷又濕,您年紀這麼大了,應該在家享受天倫之樂才是。」百合不再駭怕,倒由衷升起一股崇敬,她崇敬老人曠達的胸襟與言語間的智慧。但崇敬之餘,她又很替老人淪落街頭感到悲哀。

    「我的年紀雖然不小,但我的心可年輕得很呢!有些苦,一旦你不以為苦,就沒什麼苦了。」老人豁達的笑著。

    「老爺爺,您一定不是個平常人,我看得出來,您一定經歷過很多事。」

    「嗯!」老人點點頭,對百合的看法表示肯定。「我是經歷過很多事。年輕的時候,我搞學生運動,坐了牢,原本是被判無期徒刑的,後來蔣介石百歲冥誕,緩刑成了十五年。在牢裡,原本沒打算再出來的,卻突然又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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