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文 / 蔚湛
「佛羅倫斯大教堂,是相愛的人的大教堂。」
他抬頭仰望,這座建築不畏風雨地挺立了幾個世紀,沈穩而安靜。
原來愛是這麼高大到令人畏懼,卻又如此安靜永恆,屹立不搖的東西。
在愛的面前,他竟是這麼渺小。
這一刻,他的腦海裡浮現一張笑臉,那是一張陪著他走過大半個歐洲,日日夜夜深植在他的心裡面,孤獨時、悲傷時,與他相隨的美麗臉龐。她像這座偉大的建築一樣,令他震撼到不能自已。
他要回家,佛羅倫斯是他最後的終點站。
漫長的旅途終於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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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恩與回國了,他下了飛機立刻坐計程車,在下午兩點五十分抵達台北。
他提著重重的行李,第一件事就是先到淺蘭的公司,沒想到公司裡的人告訴他,陶組長已經在一年前請調到台中分公司。
他失笑,為什麼命運總愛這麼捉弄他?
當時為了和她吃頓飯,他坐了兩趟飛機,現在一樣要再坐一次飛機去找她。不過沒關係,他仍然有的是耐心,甚至比起兩年前還有過之而不及,找心愛的女人,就算再坐個幾十趟,他也願意。
一個鐘頭後,他出現在台中水湳機場,放下行李,他用公共電話撥了個熟悉號碼,很快地,另一端接了電話。
「喂。」淺蘭正在忙碌地查資料中,她一邊拿手機,一邊翻報告。
聽到她的聲音,駱恩與微笑了,她很有精神,應該過得很好。
「喂,你哪位?」收訊不良嗎?她瞪了一眼手機螢幕,滿格啊。
心裡有千言萬語,駱恩與卻說不出話來,他好想她,聽到她的聲音時,他才知道他的想念遠遠超過自己的想像。拿著話筒,駱恩與眼眶忽地泛紅。
「再不說話我要掛了喔。」
他哽咽了,總算在這一刻才終於有了回到台灣的真實感。
淺蘭決定掛電話的同時,她聽到飛機起飛的聲音,雖然極細微,她卻聽得很清楚。
瞬間她整個人像被提起來似的,某種強烈的感覺告訴她,她等待的人回來了。
「恩與,是你嗎?」
「是我。」他微笑。「親愛的,我回來了。」
尾聲
傍晚五點半,天空是紅色的,淡淡染上美麗的晚霞。
淺蘭忙完手邊最後一件事,準備要下班,仰頭望窗外,她的心早飛到他的身邊。
今天下午,她收到一份快遞,是駱恩與寄給她的,裡面只有一張小紙條,和一把扁扁的金色鑰匙。
紙條上面寫著生日快樂,她這才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駱恩與回國一年,迅速在業界竄紅,作品得了不少大大小小的獎項,忙到兩個人幾乎沒有時間好好約會,沒想到這麼忙的他,居然還記得她的生日。
淺蘭笑了,她把紙條夾進記事本裡,拎著包包離開辦公室。
踩著輕快的步伐,她走出公司大門,駱恩與已站在外頭等候,他走過來牽著她的手,帶她走向車旁,又幫她開車門。
駱恩與對她愛不釋手,他們永遠都在熱戀中,不覺得疲倦,更不會膩。
「你一定很累吧?」車子緩緩前進,淺蘭柔聲問著。
他中午曾打電話給她,那時他人還在台北,怎麼才幾個鐘頭就出現在台中了?
「一點也不會。」他愉悅地笑著。「今天得到一個好消息,待會兒再告訴你。」
「幹麼要跟我賣關子?」到底是什麼消息,會讓他這麼高興?
他笑而不答。「肚子餓嗎?我帶你去吃飯。」
「好。」淺蘭覺得今天的駱恩與特別神秘,這讓她聯想起那把金色鑰匙,不知道是用來開什麼的,做得那麼精緻,好像要用來開金庫一樣。
一路上兩個人聊著天,他們永遠有說不完的話題。
經過了一個鐘頭,車在海邊停下,兩人下車,他牽著她的手,走過白色的沙灘。天色漸暗,海浪的聲音寧靜得像在哄人入睡,空氣中有著鹹鹹的味道,晚風甚涼,拂過她的臉龐。
牽著她的手沉穩而堅毅,他由裡到外都已蛻變成一個成熟的男人,他眼裡那片湛藍海洋,正柔柔地將她包圍著,不讓她受到任何傷害。
他們在一棟白色別墅前停下腳步,他牽著她走向大門,窗戶沒關,白色麻質窗簾隨風輕蕩,透著屋裡鵝黃色的溫暖微光。
別墅的前方是一望無際的海洋,站在陽台可以眺望夕陽,計設簡約單純,不奢華不浮誇,卻是她看過世上最美的建築,因為它是如此強烈地表達著一個訊息——它要讓住在裡面的人感到安逸舒適悠閒,它永恆地存在這裡,它是港灣,是戀人的懷抱。
淺蘭楞楞地看著屋子發杲。「真漂亮。」
這一定是駱恩與的設計,對建築一竅不通的她,只認得出他的,他的設計總能讓她感到他的用心和貼心。
「世上唯一能打開這道門的,只有你。」
「啊。」這句話提醒了她,她從包包裡拿出鑰匙,插進鑰匙孔轉動後,門果真應聲而開,她楞住。
「送給你。」駱恩與慎重地說,如此慎重,好似送她的不只是一棟別墅,還有他的所有。「我達成我的夢想了,現在換我來實現你的。」
淺蘭喜極而泣,她小心翼翼地把鑰匙捏在掌心。
「還有一個好消息,我把這間別墅的設計圖送去參加東京建築大賞,結果入選了。」
「恭喜!」她驚呼,高興得彷彿是她自己得到的驕傲。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房子的名字,叫LightBlue。」他抱起她,走進自己設計的房子裡。「我愛你,現在全世界都知道了」
再也說不出任何感動的話了,只有一句話,才能完整表達她的喜悅。
「我也愛你。」
他們擁抱在一起,在與她同名的美麗屋子裡。
【全書完】
後記
無緣蔚湛
第一次,後記是在小說還沒開始就想寫的。
以前總是在漫長的趕稿後,一身的疲憊對著空白的word檔案發呆,編編說後記快交來,千言萬語卡在喉頭,想對你們說些什麼,全數死在空茫腦袋裡。
趕稿時,寫不出來會抓狂,總安慰自己寫完可以幹麼幹麼,例如奔到無人電影院,嗑一大桶肯德基的紐奧良雞翅,看兩場一一輸電影,就算不好餚,也不會讓我想到小說的劇情該怎麼進行、男女主角要怎麼鬥才夠勁。不用被朋友約出門,渙散著雙眼,應著對啊對啊你說的真有道理之類的話,然後心裡想與其在這浪費時間,不如回家工作。
久了,出門機會少了,可以見面的朋友少了,工作的時間變多,效率不見得變好。
我愈來愈喜歡一個人獨處,討厭為了一個人盲目奔波,做什麼事、見什麼人都得找個非做不可、非見不可的理由,因為時間寶貴,工作至上。
其實想想,不過是因為那些人不夠讓我喜歡到想出門,所以找借口,解釋做什麼事都要有feeling和衝勁,變得精打細算起來。吃這頓飯,要價值多少才可以讓我花時間化妝、穿裙子?算來算去,大概也只有國宴才夠格吧,哈。
你有沒有過遺憾呢?一種經過數年後,想起來仍舊縈繞的遺憾?
當初如果回過頭,問個名字和電話,也許今天你我就不會天涯兩端各自思念。你不再思念我,可我遇到某天、某個季節、某首歌、某種眼神,仍然想到你,然後覺得好遺憾。加果當初抓住你,今天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樣了?
當初怎ど不豁出去告訴你,我真的喜歡你?我喜歡你到無法控制自己,甚至想大聲告訴全世界的人我喜歡你,但就是不敢告訴你。現在你在別人身旁,我也在另一個人身旁,你可曾想起我?可也曾覺得遺憾呢?
當初為我瘋狂的你,現在過得好嗎?那時跟你說抱歉,說你錯愛了,其實我心裡也曾覺得遺憾。愛情沒有先來後到,卻有情深緣淺,希望你今天過得好,不用再想起我也沒關係,那些傷害就讓它過去了,連遺憾也請你一併淡忘吧。
有些遺憾會讓人椎心,夜裡刺痛。有些遺憾想起來很美麗,因為得不到所以最珍貴。有些遺憾若干年後會釋懷,你會發現那些不屬於你的,最終會屬於一個比你更適合的人。
逛街時看到一件美麗的紅色迷你短裙,當時沒帶夠錢,雖然才兩千多塊,卻變成心頭的痛。此後逛街,不停尋找記憶裡那紅裙的模樣,後來買了別件裙子,再加幾件上衣,衣櫃裡添了不少行頭,再回頭想那件夏天的短裙,卻早忘了那裙子的樣式,甚至連正確長度都忘了,依稀只記得好像是紅色的……
從來沒有哪件衣服買不到,就會變成一生的遺憾。
衣服是這樣,人也是。
沒有哪個人愛不到,會成為你一生的遺憾。
他永遠加此迷人,永遠讓你念念不忘,不是深刻到連時間也無法沖淡,而是你在記憶裡調了味,其實人早走了樣,你記得的是你想要的他,早就已不是原本的那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