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夫子萬歲

第4頁 文 / 娃娃

    「夫子怕,十二不怕,夫子跳,十二接住!」

    「我跳你接?!」

    季雅瞠大美眸往下看,透過枝橙審視著那副看來還挺結實的胸懷,雖然心智變成幼童,但他的體格及力氣,卻仍是屬於成熟男人所有的,應該……沒問題吧?

    「你……真的可以嗎?」語帶試探,她尋求保證。

    「當然沒問題了!」官至寶笑嘻嘻地回答,不過那雙燦爛笑眸裡卻暗藏了一絲詭芒,但隔得太遠,她沒有瞧見。

    見她半天沒動作,他不耐煩了,「夫子不跳,莫非是想坐在那裡等我爹和姊姊們來,聽聽妳所悟得的道理?若是這樣,夫子請等等,讓我去把大家都叫來。」

    「千萬不要!」季雅發出了尖叫,「我跳!我跳!我相信你!」用力咬著牙,她閉上眼睛下定決心,「我喊一二三就會跳,你要接住我……一、二、三!」

    她的「三」和他的「等一下」同時出口,但已經來不及了,鬆開雙手的她砰的一聲直墜落地,疼得她好半晌只能扶著腰、揉著臀、齜著牙,就是爬不起身。

    「夫子,喔唷,妳還好吧?」

    官至寶在她身旁蹲下審視著,嗯,背脊和骨頭都還完整無缺,死不了人的!

    他細細瞧,語帶關心,事實上卻是在審視自己的「戰績」。

    怪的是,他原是一心想要整她的,卻在看見她吃疼難受的表情時,有一絲絲的心疼了,怪哉!他甩甩頭,甩去心軟。

    季雅深深呼吸,好半天才能自齒縫間擠出話來,「你不是和夫子說好,要接住我的嗎?」

    「是呀!」官至寶點點頭,「可是剛剛我在地上看見了三隻小螞蟻……」

    「三隻小螞蟻?」這和她有什麼關係?

    「是呀,三隻小螞蟻,牠們脫離了隊伍,我怕牠們迷路,不能夠回家去,所以想先把牠們放進隊伍裡再過來接妳……」無辜至極,是這個男人的表情。

    季雅再度深深吸氣,無言以對。

    如果這種爛理由是由一個二十五歲的男人說出來的,她大可將他痛捶至死,但眼前這是個擁有童稚想法的大男人,為什麼她總會忘記?

    結果今天的課被迫取消,因為夫子受了傷,自顧不暇。

    季雅悶悶不樂地由著逆徒將她抱起,送到花廳讓人去喊了大夫過來,為她檢查傷處並開了方子。

    早點休息!

    這是大夫給她的建議。

    於是天才黑下她就回房了,回房沒多久,官家幾個姑娘陸續來探過她。

    一半搖頭,一半歎氣,甭多問也知道她會受傷是因誰的關係,這幾日裡這位可憐的女夫子幾乎天天掛綵,而她們就會趕快跑來為她勉勵打氣。

    「堅持下去!」

    大家都過來握她的手,甚至還有人熱淚盈眶,「我們相信,妳一定辦得到的!」

    致完了勉勵詞的娘子軍呼嘯離去。

    季雅環顧著安靜下來的房間,原是想睡了,卻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便咬牙撐起身子,來到桌子旁邊。

    她坐下,打開放在桌上的木匣子,取出紙筆,倒了一杯乾淨的水,在燭光下動筆寫著。

    對於這寶物她尚未參透奧秘,只知道那支筆,是可以用任意的水來留下筆跡的。

    她本來就有寫日記的習慣,再加上此時身在別人家裡,沒人能夠傾吐心事,於是在睡前寫下這一天的心情以及對於未來的展望,就成了她的每日功課了。

    今日跌下樹,好慘!

    但這一跤或許沒白摔,因為至寶抱著我去叫人找大夫了。

    感覺上,他好像有些關心我了,也比較接納我了……唉!只希望這不走我的一相情願。

    我知道要打進一個人的心、並且獲得認同並不容易,所以我還要努力。

    相信等到至寶願意接受我之後,一切就能夠好轉了。

    而我對官老爺和官姑娘的承諾,也就能夠順利的完成了。

    我不能夠退縮,因為這是我自己答應下來的工作,既然接了,就該做好。

    我衷心期盼,官至寶能夠喜歡上他的夫子!

    她又寫了很多,寫今日,想未來,就是絕口不提從前,包括那個她正在努力遺忘的男人。

    隨著時日滑去,管束逆徒成了她心底的唯一思緒,對於洛伯虎,思念一天比一天淡去,受傷的感覺也在緩緩消失了。

    這樣也好,這樣最好,她告訴自己。

    她順手翻了翻前面寫過的內容,突然發現了一些巧合。

    來到官家之前,她寫下:

    希望能順利找到一份差事。

    沒想到她當真順利在官家住下,一點也沒因為她是個女夫子而遭到排斥,反倒是在這女口眾多,女權為大的娘子兵團家族裡,很快就得到了眾人的認同。

    在見到官至寶之前,她在冊子上寫下:

    希望他就算是再不喜歡我,也千萬不要當眾把我趕出去。

    聽說之前那些上門應聘的夫子,個個都是讓他揮舞著掃把、凶神惡煞地趕出去的。

    但兩人頭一次面對面時,他並沒有這麼做,雖說他還是砸爛了桌椅、咬爛了毛筆,卻沒動用到掃把,不給面子地把她趕走,也就是因為這樣,她在官家眾女的叫好聲中,勉強算是得到官家十二少的接受了。

    還有一回她寫了:

    希望至寶能給我一個真心的微笑!

    結果那一天他竟然頭一回沒有對她怒目相向。

    她又翻、再翻,翻了翻。

    看到有回她寫了想要至寶乖乖坐在椅子上,別老像只潑猴似地蹲在桌上咬毛筆,還有一回她寫了要至寶乖乖用箸吃飯,別用手抓飯,更別故意含了滿口的水,一口噴出還好心地說要幫她洗臉,還有一回……

    現在回想起,只要是她寫在手札上的願望,尤其是和至寶有關係的,幾乎都會實現。

    她突然想起洛伯虎在將木匣子交給她時所說的話了。

    他說這是個寶物,希望它能為她帶來幸福!

    莫非……這就是它的神奇之處?

    寫下心願,然後願望實現……

    不!不可能!

    她立刻推翻了這個無稽的想法。

    如果這東西真有如此神力,洛伯虎不會給她的,這麼好的寶物,就算是再無私的人也會捨不得將它送人的,在他心裡,她不過是那蠢蠢地愛上他的七個女子之一,沒半點獨特的。

    停下紛亂的思緒,熄滅燭火,季雅回到床上閉上眼睛,決定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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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頭,在官至寶的房裡。

    呵,他想,他是真的有些愛上了這個遊戲了。

    十二歲中了秀才,十七歲中舉,二十二歲時於殿試中掙了個探花頭銜。

    當今天子原是大力招攬他入主翰林,卻讓他以家中男丁單薄,必須回鄉協助父業為由,婉拒了聖恩。

    為了此事皇上還特地派人去查,在得悉他家中有十一個姊姊,以及官家老爺為了求子的斑斑血淚史之後,不得不鬆了手,任由著他了。

    很多人不懂,不懂他既然無意為官,又何苦要去參加科舉考試?

    官至寶卻很清楚,他只是不想太早接下那個他生下來就注定了要扛的龐大家業。

    其實他並不討厭當個商賈的,但如果人生只有一次,他總會忍不住好奇,想要試試別種生活方式。

    而參加科舉的最大好處,就是他可以打著準備考試的名義,到山中別業去伏居數年。

    在那幾年裡山中苦讀只是掛名,他真正做的,是到處遊歷學武。

    他訪遍了名山大川,上天山下龍泉,到處結交異人,廣結善緣,學了不少本事。

    約定的時間到了,他乖乖回家,也乖乖上京去考試,卻一個「不小心」地,撈到了個探花頭銜。

    狀元、榜眼、探花,此乃殿試結果的前三名,自唐朝起,所謂的探花郎,多半都會從新進士裡公推一位最年輕俊美的男子,再由其來遍探長安名園,勘出何處花枝最盛,以作為游宴之地,故名「探花」,所以要當上探花郎,除了學識要豐富外,儀表俊雅,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就因為如此,一些家中有著閨女的將相貴族,偏愛將新任的探花郎,視做是擇婿的最佳人選。

    輪到他時也不例外,他雖然能夠順利地辭去了皇恩,卻沒能甩脫那死纏爛打想要結親的郭丞相。

    他再三婉拒,並逃回了故里。

    偏偏那不死心的郭丞相還是追來了,不但直接找上他父親,甚至還說服了他家的娘子軍,兩個家族一個有財一個有勢,一拍即合,共同協議了這樁兒女親事,還約定了要在他二十五歲、郭家小姐十七歲時完婚。

    從那時候起,當時年僅十四的郭家小姐郭虹珠,每年都會找借口帶著丫鬟、僕役到寶應城來玩,一住就是半個月,硬拉著他放下公事到處遊山玩水,說是要培養感情。

    其實她不來還好,至少他還可以存有些許幻想,但他一年一年地看著她長大,對她的感覺除了妹子還是妹子,在她身旁,他心跳正常,眼波不轉,沒有半點心動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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