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甄情
她由怨而惱、而怒。「你的原則比什麼都重要嗎?你未免太自大了,你以為電腦雜誌的讀者看過雜誌上的某一篇專訪,就會把你這個電玩王子的名字牢牢記住,以後就會追著你跑、向你索取簽名嗎?知道你是誰的人早就知道了,不知道的人看過就忘了,重點是在電腦雜誌社一向想訪問你,而你可以趁機介紹『酷小子發飆』讀者可能因而去買『酷小子發飄』來玩玩看!」
他也動了氣似的,雙手自褲袋裡拿出來在胸前交叉。「對不起得很,我的電玩沒有售後服務,除非是程式出了問題。打開天窗說亮話,你就是要利用我去為你們促銷,而我不喜歡被利用!」
「這是互惠,你怎麼能說是利用?你可以藉機打知名度,我們可以因此多銷售一些電玩,皆大歡喜。」
「我不是歌星,也不競選議員或立法委員,幹嘛打知名度?我默默的隱身在電玩程式後面,多自由自在,你要我去做違背我心意的事,我怎麼會歡喜?」
「你上次利用我去假扮你的女朋友,欺騙你家人,那也違背我的心意,我還不是勉為其難幫你的忙?!」
「你不要忘記,那次我們是條件交換,你幫我一個小忙,卻拿到一張大合約。合約拿到手後,你又得寸進尺,要我幫你們宣傳,下一次你是不是要我……」
電話鈴聲打斷他們充滿火藥味的「交談」。
「等一下。」他對她說,再轉身拿起話筒。「喔,媽,你在家裡嗎?我等下再打給你……啊?你怎麼知道她在這裡?……長頸鹿那個大嘴巴……」他轉身看季軒,仍繼續講電話。「媽,我跟你說過了,她最近都很忙……」
季軒懷疑自己是他們母子談話的焦點。她立即自嘲,是他媽媽喜歡她,不是他。他最近是與哪個淑什麼的打得火熱?從他堅持拒絕她的態度就可以看得出來,他根本就不把她當一回事。
「可是……好吧,你等一下。」他一手按住話筒,以無奈的表情說:「我媽剛好打電話來,長頸鹿告訴她我在跟一個漂亮小姐講話,她一問之下知道是你,就堅持要跟你講話。她跟我爸爸剛剛到我在台北的家,她要請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吃飯,你要是不願意就說你忙。」他把話筒遞給她。
季軒的喉嚨發乾,本能的接過話筒,心裡亂糟糟的,不知該怎麼演下去。「喂……」
「潘小姐?我是子揚的媽媽。」
「伯母你好。」
「從你上次到我們家到現在,我每個禮拜都叫子揚再帶你來桃園,他每次都支支吾吾的說你忙,要不然就說他忙。我跟我老伴每個月來台北跟子揚住兩、三天,上個月我來的時候就跟他說,無論如何都要請你來一起吃頓飯,要是嫌媽媽煮的菜不好吃,咱們就到餐館去吃吃飯、聊聊天。可是這孩子就不知道犯什麼彆扭,請不到你,也不肯給我你的電話,還跟我保證你們沒有吵架。今天正好讓我知道你在他那裡,潘小姐,你可不能再讓我失望了。下了班讓子揚載你來,我準備幾個拿手菜請你嘗嘗。」
「那太麻煩伯母了,不好意思。」季軒神至心靈道:「事實上您打電話來之前,我正在跟子揚吵架。」
陳子揚瞇起眼睛瞅著她,挑高眉毛,用目光質疑她的用意。
她鐵了心告狀,臉不紅氣不喘的瞥開目光。
「那一定是他的錯,這孩子有時候倔強得很。」
「我請他幫點小忙,他明明辦得到的,卻不肯幫。」季軒明白她有點過分,可是一想到回去她得面對大哥和二哥的愁容,和公司的財務壓力,她就不得不狠下心來,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一時之間無暇去考慮後果會如何。
「你叫他聽電話,我來說他。」
季軒把眼睛轉回陳子揚臉上,他顯然面有慍色,她頓覺自己很卑鄙,有點想把她剛才對他媽媽說的話收回來,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呃……」她困難的吞嚥口水。
「你媽媽要跟你說話。」她遞出電話,立即逃離三步。
他瞪她一眼,接過電話。「媽……媽,這件事情你不要管……我沒有錯,是她太強人所難……我……沒有那麼嚴重吧?我下一次再……是可以啦!可是……好啦!好啦!你別生氣,等下又血壓升高……我……我跟她談談看,等下再給你回電話……好,一定……再見。」
他掛掉電話,輕歎一聲,再把眼睛瞄向她,沒好氣的說:「我發現你是個天生的演員,而且你很會利用時機。」
她的奸計好像得逞了,可是她的手段不太光明,問心有愧,不好意思露出得意的笑容,只是默默不語。
「我媽說我今天要是請不動你,就不要回家去見她。」他的嘴角繃緊,不悅之情溢於言表。
「那……」她假裝無辜的說:「我看你最好還是照實告訴她,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要害她血壓升到一百七十嗎?她已經七十七歲了,雖然她的身體還算健康,但也禁不起太大的打擊。」
「你騙她之前就應該考慮到那只能騙她一時,不能騙她一世。」
他盯著她瞧,嘴角慢慢鬆開來,甚至還開始往上揚,眼中的溫度也漸漸升高。
季軒意識到不對勁,她感覺自己好像愚蠢的小紅帽,快落進大野狼嘴裡了。不可能吧?如果他真的對她有興趣,不會沉寂了兩個月都沒有具體行動。她寧可相信他美女見多了,不把她看在眼裡。不過,他勾魂的目光和迷人的笑容,仍然令她心悸。
「我以為我至少能騙她一段時間,讓她安心一點,沒想到她反而催得更緊。先不談那個,言歸正傳,既然你喜歡玩條件交換的遊戲,我們就來玩。如果我犧牲一下,破例為你接受雜誌的訪問,你要給我什麼報償?」
他那樣似笑非笑的說著,自眼角勾人的模樣,有一股無法形容的賊溜魅力,他的問話更令她的心速、脈搏加快。「呃……我……我願意再假扮一次你女朋友,去跟你媽媽吃飯。可是……」她試探著說:「你不止要接受一家雜誌的訪問。」
「哦?」他挑眉,頗有挑釁意味。「你又得寸進尺了。我只是說如果,我一次都沒答應,你就貪心了。我真為你未來的老公擔心哪!看來你不只會利用人,還會把他的精力、體力和耐力都搾光,可憐的傢伙。」
她被他若有所指的暗諷惱得滿臉通紅。「不勞你擔心,反正那個可憐的傢伙不會是你!」
「那可說不定。人哪!就是犯賤,有的人有被虐待狂,幸好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發現我有那種傾向。不過,我還真有點羨慕你未來的老公。」他的眼睛又開始放電。「能娶到像你這樣有臉蛋、有身材、又有腦袋的女人,他真是個幸運的傢伙。」
季軒被他忽貶忽褒的言詞搞得迷糊,不由得又想起他媽媽說他從小說話就真真假假的,誰也搞不清他哪一句是真話,哪一句是假話。總而言之一句話——他在捉弄她!
「我不是來讓你消遣的,如果你損我損過癮了的話,請你明確的告訴我,你是否願意接受電腦雜誌的訪問。」
他臉上掛回戲謔的笑容。「如果我答應,你會盡量滿足我的要求,是不是?」
她又耳根發熱。「如果你的要求不太過分的話,例如再一次假扮你的女朋友,去跟你媽媽吃飯。」
「那可以抵得上一次訪問。」
「如果,」她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問:「我要求你再接受另外兩次的雜誌專訪,或甚至電台和電視的電玩節目訪問呢?」
「要我上電視免談,我不希望在壓馬路時被人指指點點,破壞私生活的情趣。接受雜誌和電台的訪問,總共以五次為限;不過,你得答應我,在未來的三個月內,每個月扮一次我的女朋友,陪我和我爸媽吃頓飯……」
「這個要求不算過分,我可以答應。如果在這三個月內,你想帶你真正的女朋友給你爸媽看,我很樂意讓賢。」
他微微一笑。「我話還沒講完。下個禮拜六我必須到墾丁參加電腦軟體工業工會的聯誼會,這次的主辦人在我還沒得志、遊走於各電腦公司時就相當賞識我,鼓勵我自己成立工作室。他力邀我演講,我答應了,可是這是個攜伴參加的聚會,我想請你當我的伴。」
她馬上就搖頭。「免談。我不會跟你去墾丁。」她直覺的認為這是個陷阱。去墾丁免不了要過夜,那多危險!她再單純、再天真也不會答應。
「你不再考慮一下嗎?就我所知,那只你所憎恨的豬八戒也會去,他當然是帶著新歡去,你也可以帶著新歡去和他別別苗頭。」他含笑斜睇她。
她死瞪他一眼。「我才沒那麼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