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兆媛
陣陣震顫,她緊攀住他,雙手抱住他的脖子,她嬌喘著,而經她感官的刺激,他向她的下腰部壓下自己的堅硬;雙手撫摸上她的乳房,又是一陣顫抖。她突然驚覺自己的放浪,羞愧的用盡全力推開他,自己倒退了數步,靠在牆上,心臟急喘的跳動著,低下頭咬緊牙,好半晌才拾起頭。
「請你出去!」明明盡量平靜的說。
「明明,我很抱歉。」
「請你出去,出去!」
「我改天再來看你。」
「不必了!請你出去!」
「明明,我很對不起。」華翰輕柔的低聲說。
「出去!出去!」她痛哭出聲。
深深的再看她—眼,華翰狼狽的走出她家。事情怎麼會這樣?
華翰懊惱自己的衝動。漫無目的的,他在街上繞了很久、很久,後來將車停在自強家的門口。按了門鈴,自強只著短褲出來應門。
「喲,大情聖,什麼風把你吹來的?大好星期天,你沒有埋在溫柔鄉睡大覺,竟然跑來我這裡?」一疊聲的詢問換不到半句回答,自強才覺得不太對勁,趕緊住口,到廚房倒一杯水回來給華翰。「怎麼啦?被踢出來啦?」
華翰苦笑一聲,逕自去倒杯酒,仰頭而乾。又一杯,再倒一杯的連喝數杯,看得自強不忍,搶下酒杯重重地往桌上放。
「男子漢大丈夫,為了一個藝人,大清早發神經!」
華翰仍然不吭聲,和著外衣,把自己往客房床上—摔。
這邊客廳裡,自強仍然罵個不停。「真沒用,也不知道中了什麼邪,竟然頹廢到這種地步!」
下午兩點半,自強清理完廚廁,又清洗了一星期的內衣,待全部工作完成後,來到客房,搖一下華翰的肩。「起床了,懶惰蟲!放著美好的星期天不出去瘋,大白天睡覺,簡直辜負大好時光!」
「什麼時候了?」他睡眼惺忪的問自強。
「下午三點。要把你拖出去斬了!」自強沒好氣的掀開蓋在他身上的被單。
「我好餓!」
「餓死算了,一大早十點不到,就被你吵醒,陰陽怪氣的,什麼兄弟嘛!」
「廢話少說,有吃的就來—些!」他翻身起床走入浴室。
換下衣褲,華翰穿著自強的T恤及休閒褲,來到廚房。自強已替他烤好麵包,另加兩個煎蛋放在桌上。
「冰箱內有鮮奶,自己倒。」
「自強,謝謝你。」
「少來,先吃飽再說!」
華翰倒了鮮奶,將桌上食物掃光,洗好杯盤,拿起車鑰匙,往大門口就要走;自強見狀追了出來。「這個樣子走?不出車禍才怪!」
華翰回頭看他—眼,無言地開了門,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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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無眠的明明,週一早上仍強打起精神上班去,到達公司時已八點三十分,匆匆更換禮服,簡單梳妝,便入棚了,見團裡同事已等在那裡了。
「抱歉!」明明趕緊就位。
今天是綜藝節目的錄製時間,聽說金詠薇小姐也來當特別來賓,本來嘛,大紅如她,理當是特別來賓的,明明對自己空洞的笑了笑。
中場休息時,明明在走回休息室中途,突然背後有人招呼。
「嗨!」
明明轉頭看究竟時,覺得對方有些眼熟。
「嗨。」她下太確定的回應對方。
「你忘記我啦?」金詠薇率直的朝她笑。
「哦,你?」
「對,我金詠薇,在山路濺你一身泥的那個可惡小姐。」
「是的,我想起來了,你好。」
「你在這裡上班嗎?」
「嗯。」
「原來劉老師退休後是你來接他的缺啊!」
「嗯,我才來半年多。」
「太好了,今後我們見面的機會就多了。」
「謝謝你,金小姐,我一直沒有把山路上那個金小姐與大名鼎鼎的港台紅星金詠薇聯想在一起呢,真笨!」明明訕訕的。
「今天中午我們在附近找個地方聊聊,好嗎?」
「好啊!」明明欣然同意。
「那就這麼決定了,十二點整,我在大門口等你。』
「好。」兩人又再握握手,然後各自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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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睡眠不足的關係,明明下班回到家,全身酸痛無力,索性泡了個熱水澡;然後又為自己沖杯咖啡,坐在臥室窗口,看著院子裡的花團錦簇,明明的視線透過那些花草,心思飄向遙遠的地方。
幾天前心裡還唱首歌,幻想著那個男人,連夜裡做夢都夢到他;才幾天光景,整個夢想都幻滅了,前後才見兩次面,他憑什麼管她,又憑什麼吻她!思及此,她的心狂亂地跳著。老天!從小沒有被侮辱過,這是第一次,那個自以為是的男人,可惡!
中午與金詠薇見面,感覺上她除了臉上的妝濃了一點以外,大抵上還算是一個很熱誠的人,內在沒有一絲虛假,因此當地問明明何時來電視台上班,以及後來明明坦白的告訴她自己上班以外還兼差,也告訴她每週六晚上,太晚不敢直接回家的事,聽得詠薇直誇明明勤奮。也是在今天中午,明明忍不住問詠薇:「那—天開保時捷的男士是你男朋友嗎?」
「不是,只是談得來的朋友。」
「他做什麼的?」
「『華律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
「滿傲的,你覺得呢?」明明脫口而出。
「怎麼會?可能你與他不熟的關係,所以才讓你覺得他這個人不太容易親近,」金詠薇訝異的看著她。
「也許吧。」明明意識到自己的唐突,微微—笑,掩飾了那分尷尬。
「他身價不低哦,可惜!唉!我和他門不當戶不對,不敢有非分之想。」
「你可不要妄自菲薄。」明明很誠懇的拍詠薇的手背。
「能認識你真好,江明明。」
「謝謝你看得起我。」
無論如何,明明知道像金詠薇那麼坦誠的女人,是可以深交的,因此互留聯絡電話後道別。想著金詠薇,明明再喝一口咖啡,心情好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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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匆匆過了兩個多禮拜,時序已入初秋。
這天是華翰生日,他只約了自強、詠薇到家裡喝酒。華翰特地放了自己的假,下午三點就下班,因為是週五,路上交通擁擠是可想而知,回到家已近四點了。
七點整,自強和詠薇先後到達,後面又冒出一個不速之客徐華娟。華娟一進門就拿出一包禮物出來,並且急著叫哥哥打開。熬不過地,華翰打開禮物;是一件棉襯衫,前胸是手繡的月亮、沙灘及椰林,十分別緻。謝過大家,端出食物,都是些精緻吃食,和自強送來的XO以及詠薇送來的高級酒杯。
四人邊吃邊談了起來——
自強舉杯向華翰:「老弟,生日快樂。」
「謝謝啦!」華翰飲乾自己杯內的酒。
「來,華翰,我也祝福你。」詠薇也向他祝賀。
接下來是華娟。三人順序向他敬酒,他也一一回謝。
「各位,明天是週末,我剛好沒安排其它錄影,我們明天晚上十點到『琴』西餐廳唱歌好嗎?」詠薇提議。
「好啊!」華娟、自強附議著。
「我恐怕有飯局,明天再安排看看。」華翰面有難色。
「去嘛!華翰,你還記得嗎?幾個星期以前我們在環山路遇到的女孩江明明?她白天在電視公司上班,每週六晚上在『琴』伴奏。」
「是嗎?」華翰若有所思。
「哪個女孩?我認識嗎?」華娟問詠薇。
「脫俗極了,簡直像一朵春天的石南花。」詠薇應道。而華翰聚攏著眉,閉著雙眼沉思著。
「去看看也好。」自強插嘴道。華翰剛才的表情淨收入自強眼裡。難道他的意中人不是金詠薇,而是另有其人?
「江明明每週六凌晨才下班,她膽子小,拒絕餐廳特約的計程車載回家,而到隔街的一位高中時的同學家住一晚,星期日一大早才趕早班車回去,一個女孩子家,離開住在南部的母親,獨自一人勤奮的在台北工作,實在難得!」詠薇述說她所知道的江明明。
「聽你這麼說,我挺好奇!」自強看向華翰。
「我沒空。」華翰猛然起身走到窗口,面向窗外,掏出菸和打火機,點燃一根菸,猛吸一口。
「哥,你怎麼了嘛?不尊重人,強迫大家吸二手煙。」
「這樣好了,明晚不管華翰有沒有空,我們都按照原訂計畫去看那朵春天的石南花,如何?」自強轉向兩位小姐。
「一言為定。」兩位小姐異口同聲回答。
「晚了,我們走吧,金小姐、華娟,我送你們。」自強知道華翰今天心裡有事,便提議著早點散會。
「哦——好吧。」詠薇漫應著,若有所思的站起來;華娟也跟著自強後面,三人離開華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