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張小嫻
女人打開盒子,把一疊鈔票拿出來,遞到李維揚手裡。
「你可以替我把這些錢還給他嗎?」
李維揚微微愣了一下。
「這是我以前騙他的錢。」
「你用不著這樣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著供我讀書。」女人慘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後,我們一直努力儲錢,希望可以把錢還給他。」
「這些年來,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問。
「我沒有把真相告訴他。」
「是嗎?」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樣說?」
「我告訴他,你拿了獎學金,而且找到一個很好的男朋友。」
「這個故事比原本的那個美麗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還錢給他。」
「不。把錢還給他,我才可以理直氣壯的活著。」
「你的病怎麼了?」
「醫生說,也許看不到波士頓的春天。」她望著窗外的飄雪,慘然地笑笑,「我本來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活著,現在看來只能理直氣壯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訴他?」
「不,不要。就讓他永遠相信你編的那個故事吧!」
「他結了婚嗎?」她問。
李維揚搖了搖頭。
「那麼,他有女朋友嗎?」
「沒有。」
「他是不是已經把我忘記了?」女人眼裡閃著動人的光,彷彿是在期待一個美麗的答案。
「不會的。」李維揚說。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麼事?」
「當天找到我的時候,你討厭我嗎?」
「不。」
「為什麼不?我騙了別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錢。」
「我就是不覺得你討厭。」
「謝謝你。」她指了指睡房裡面,說:「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編的謊言也不是全錯,我的確找到一個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愛的人,為了他,我可以欺騙世上任何一個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愛著他。」
李維揚被「如此不堪」這四個字深探震撼著。有什麼比如此不堪的愛情更令人慚愧卻又無可奈何呢?
李維揚把手上的錢還給她,說:
「這些錢你留著吧,我不知道怎樣向他解釋。」
「你就買一樣他最喜歡的東西給他吧,就當是你送給他的聖誕禮物。」她把錢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錢收下,她的內疚才會終結。她那段如此不堪的愛情。才會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們一起過聖誕好嗎?我做了聖誕布丁,你應該沒吃過這麼難吃的聖誕布丁。」她笑說。
「好的。那我來做白麵包,你應該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白麵包。」他自信滿滿的樣子。
她坐在椅子上,燦然地笑。她笑的時候,特別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為什麼會愛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個最難吃的聖誕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麵包。
聖誕節之後,她的身體愈來愈虛弱。他向他們告辭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來愈衰敗的樣子,他願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長留在他的記憶裡。
他帶著滿懷的悲傷,坐計程車到達波士頓的機場。
在候機室裡,他意外地又遇到於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機回去。他滿懷的悲傷剎那間得到撫慰。她一個人坐在那裡,眼睛濕濕的,好像哭過。她抬起頭來,看到了他,尷尷尬尬地笑了笑。她眼裡閃著淚花,像滿抱著露水的雛菊。他很高興漫漫長途有她作伴。
2
飛機緩緩降落在香港機場的跑道上。於曼之和李維揚又跨越了半個地球回到他們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維揚問。
「那不客氣了。」
在計程車上,她問他:
「那個故事還有下文嗎?」
「哪個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經有結局了,是另一個結局——」他深深歎了一口氣。
「另一個結局?」
「這是我今次去波士頓的原因。」
車子在路上飛馳,李維揚把女孩的故事又說了一遍。
車廂裡寂然無聲。
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經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單是愛情,而是人生。
「那筆錢你打算怎麼辦?」於曼之問。
「他的酒吧這一年來都虧本,我假裝把錢借給他用,以後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禮物嗎?」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點唱機,也許可以送一台給他,不過這種古董現在很難找。」
「我有一個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裡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點唱機,還保持得很好。你什麼時候有空,我帶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於曼之領著李維揚來到中環半山一條不起眼的橫街裡,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盡頭。
於曼之推門進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滿各種各樣的古董。這裡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間好像相隔了數十年,甚至數百年。
梯級上傳來高跟鞋咯咯咯咯的聲音,一個穿著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來,手裡提著一盞十八世紀的西班牙桌燈。
「你們來了。」女人把桌燈放在櫃檯上,說:「這盞燈要拿去修理。」
「朱瑪雅是我的好朋友。」於曼之跟李維揚說。
「是啊,我們念大學時是室友。」朱瑪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說。
「點唱機就在裡面。」朱瑪雅領著他們繞過一張十七世紀法國大床,點唱機就在那裡。
這台機器顏色鮮艷,七彩的燈泡閃亮著。大玻璃罩裡排著一列黑膠唱片。
「是一個英國人賣給我們的,他要回老家。他連唱片也留下來了。」朱瑪雅說。
「有沒有硬幣?」於曼之轉過頭去問李維揚。
李維揚在口袋裡掏出一個硬幣給她。
於曼之把那個硬幣投下去,隨便點了一首歌。玻璃罩裡的唱片翻了幾翻,一片哀怨的歌聲從點唱機裡飄送出來: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愛情並不短暫,
只是有點無奈……
歌聲在這家昏黃的小店裡迴盪。於曼之望著玻璃罩裡的唱片,呆了一會兒。
「什麼事?」朱瑪雅問。
「沒什麼,我聽過這首歌——」
這是她聽王央妮哼過的歌,為什麼偏偏又會在這個時候再次聽到?
「你有沒有聽過這首歌?」她問李維揚。
他笑笑搖了搖頭。
她覺得實在奧妙得無法解釋。
「什麼時候可以送去?」李維揚問。
「星期四好嗎?」朱瑪雅說。
「好的。這個星期四剛好是酒吧的一週年紀念。你們也來湊湊熱鬧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閒。」於曼之說。
「星期四我不行,你們玩得開心點吧。」朱瑪雅說。
3
星期四的晚上,朱瑪雅正在家裡的廚房做蘋果沙拉和肉醬意粉。門鈴響起來,她在水龍頭下面把手洗乾淨,匆匆跑去開門。
一個男人站在門外,微笑著。
她讓男人進屋裡來。
「你要喝點酒還是什麼的?」她問。
男人把她摟在懷裡,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個澡嗎?」她問。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顆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問他:
「今天過得好嗎?」
「嗯——」男人說。
男人用舌頭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來。
如果日子永遠像今天這樣,那該多好?
她十七歲那一年跟馮致行相戀。那時,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學生,他已經是大學生了,在建築系念最後一年。
那個時候,她常常埋怨他沒時間陪她。她那麼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麼年輕,她不甘心一輩子只有一段愛情。
後來,他們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學。
九年後,他們在香港重逢。
他已經是建築師,她從大學藝術系畢業之後,就在古董店裡工作。
她還是單身,他結婚了。
漫長的日子裡,她常常想起他,以為不會再見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記憶裡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當然地回到她的生活裡。他們的故事還是不該完的。今天與從前,唯一的分別,是他已經結了婚。
他告訴她,他跟太太的感情並不好。
這是她最想聽到的。
她並不怪他,是她首先放棄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當她甘心情願只要一段愛情的時候,他已經是別人的了。
命運既然要把他們分開,何必又讓他們重遇?
有一天,她終於明白了,那是要她後悔。
帶著後悔的愛,總是特別精采的。她再不會讓他走了。
4
於曼之一個人走在路上。她約了李維揚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見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時候,上司告訴她,雜誌一直在虧本,所以決定結束。她現在失業了。
來到「胖天使」,她看見那台光亮的古董點唱機放在櫃檯旁邊,原來放在那裡的一張桌子給移走了。本來狹小的酒吧,現在變得更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