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麵包樹上的女人

第14頁 文 / 張小嫻

    「他在哪裡?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壞這種感覺。」

    「逃避?」

    「不。是保護,保護一段愛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沒有思念他,卻思念一個相處僅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點唏噓。

    「因為只有一天壽命的愛情從來沒有機會變壞。」

    當時我想,她說的也許是對的,時間營養一段愛情,也損毀一段愛情。

    林日在林方文腳上安然入睡,我輾轉反側,他們身體裡流著相同的血液,同樣傷感和難以捉摸,林方文會不會像他姐姐那樣,忘了我,卻只記得一個一夕歡愉的女人?

    林方文從睡夢中醒過來。

    「別動,你姐姐在你的腳上。」我說。

    他看著蜷縮著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這樣下去,你會不會娶我?」我問他。

    「會。」他溫柔地說。

    我流下淚來。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兩星期便要離開,她說要到以色列找一個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機場送別,她擁著我說:「如果我弟弟對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會的。」我說。

    她跟林方文又相擁了許久,才進入禁區。

    林日走了,她帶來的傷感卻仍然留在屋裡。林方文大部分時間都留在製作室裡,與他的歌戀愛。我開始後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對,多麼絢爛的愛情也會變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關係,我不想做一個每天晚上等男人回來,卻不知道他會不會回來的女人。

    我盡一切方法討好他,我燒飯,煲糖水等他回來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時的我,一定是一個會嚇走所有不想安定下來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機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討厭自己,林方文開門進來,我狠狠地把毛衣擲在地上。他沒有理會我,逕自走入睡房,我負氣拿起皮包離開,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個晚上。是不是時間久了,我們都變得懶惰?懶得去愛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沒有找我。

    他是一個不會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終還是我回去。

    我開門進去時,他坐在沙發上吹奏我送給他的口琴。看見我來了,他並沒有停下來。

    「我只是來看看我的飛機。」我走到魚缸前面,撈起一隻飛機。

    他一手拉著我,緊緊地抱著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那是費安娜的味道,我不會忘記。

    「你跟費安娜見過面,是不是?」我瞪著他。

    「沒有。」他說。

    「你為什麼要說謊?我敢肯定,你剛剛跟她見面。」

    他很驚異,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個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問他。

    他不說話。

    「你答應過我,不再見她的。」

    他依舊不說話。

    「為什麼?」我流著淚問他。

    他還是不說話。

    「為什麼!」我向著他吶喊,「為什麼要找她?」

    我徹底地失望,兩年來,我所付出的愛,仍然無法滿足他,他並不需要像我這樣一個女人。我衝進房間裡,收拾屬於我的東西。

    他坐在那裡,並沒有制止我。

    我把東西胡亂地收拾好,走到廳中。

    「我們分手吧!」我哭著對他說。

    「你真的走?」

    「你是騙子。」我罵他。

    他的本領是不說話。

    「為什麼還跟她上床?」

    我本來只是想試探他,沒想到他竟然不說話,他果然跟費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謊言,我不知道我們之間還有什麼?」我含淚跟他說。

    我打開大門離去,他沒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時候,他從來不會留住我。

    我抱著行李,在尖沙咀鬧市的人群裡無助地流淚,璀璨而短暫,是我的初戀。

    回到家裡,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蒼涼地垂下頭,奏著艾爾加的《愛情萬歲》,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會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說:「不是沒有男人就不能過日子的。」

    她好像慶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戀。光蕙仍然跟孫維棟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個男人之前,決不會放開他。偏偏那個時候,一個噩耗同時打擊我們三個人。

    宋小綿要結婚了。在我們三個也失意的時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訊告訴光蕙,她在電話裡甜絲絲地問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沒有更改。」

    一個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你,問你地址,毫無疑問,她想把結婚請柬寄給你,並且以為你會替她高興。

    「她丈夫是醫生!」光蕙語氣充滿妒意。

    「她也可以嫁醫生?」迪之一臉不屑,「她不過很普通啊。」

    「近水樓台先得月嘛!」光蕙說,「你們還記得她媽媽嗎?她很會把兒女推向上層的。」

    「我不妒忌她嫁給醫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說。

    「條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們三個質素這麼高,三十歲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認真地說。

    光蕙最不開心,因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個牙醫,卻無法勉強自己愛他,而小綿竟然找到一個西醫。迪之妒忌,因為她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男人,她想嫁的人,無法娶她。我妒忌,因為我得不到同樣的幸福。小綿若知道我們妒恨她結婚,一定後悔把婚訊告訴我們。

    婚禮在跑馬地一所天主教堂舉行,我們三個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種場合可能會結識一位醫生,迪之除了抱著獵「艷」心態之外,還要顯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戀女子,當然也要打扮得漂亮。樂姬與男朋友一同來,聽說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綿的丈夫把我們嚇了一跳。

    站在祭壇前,穿著黑色禮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綿的丈夫,他的體形象一隻放大了三十萬倍的螞蟻,雖然已經放大了三十萬倍,因為體積本來就細小,所以現在也不過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幾乎看不見,背有點佝僂,四肢長而幼,越看越像《超人》片集裡那只機械螞蟻大怪獸。小綿就嫁給那樣一個人?我們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綿的家翁和家姑都擁有一張異常嚴肅的臉孔,他們大抵以為大螞蟻是他們的得意傑作,是許多女人夢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帶領來賓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愛,超越世間的一切……恆久的愛,願永為他倆擁有……天真信賴。生、死、痛、疼無懼……」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個字,那是愛情最高的理想,也許太投入了,我從第二句開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見慣不怪,我身後卻傳來一聲笑聲,站在我後面的,是一個架著金絲眼鏡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時,我沒有想到,他是我第二個男人。

    小綿和大螞蟻去歐洲度蜜月兩星期後回來,我接到小綿的電話。

    「有一個人很想認識你。」

    「誰?」

    「我先生的同學,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飛。在我結婚那天,他見過你,對你印象很好。」

    「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你當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沒有告訴他,你已經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況且也只是交個朋友,不一定要談婚論嫁的,多一個選擇也好。徐起飛是個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會介紹給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兩年,一直沒有戀愛,今年三十歲,是做外科的。這個星期六晚,我們一起吃飯好不好?」

    「很尷尬的,好像相睇。」我說。

    「人家是鑽石王老五呀,很多人爭著介紹女朋友給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飯的嗎?」我負氣地說。

    「當是跟我吃飯好了,這點面子你不會不給我吧?」

    想不到小綿才嫁了兩星期,連說話的口吻也像個少奶奶。

    「好吧。」

    我其實提不起興趣去結識另一個男人,林方文在我心裡,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總有一點點虛榮,有一個男人對自己表示仰慕,還是禁不住有點興奮。林方文背著我去找費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飛吃飯,也沒有什麼不對,我是故意向他報復。

    晚飯的地點是麗晶酒店的西餐廳。

    徐起飛穿著深藍色的畢挺西裝,結了一條墨綠色的斜紋領帶,濃密的頭髮梳得十分整齊,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身上散發著一股消毒藥水的味道。

    「我剛下班趕來。」他說。

    他站起來跟我握手,個子很高,身體強壯,十隻手指卻很纖幼,是一雙很適合做手術的手。

    「程韻是我的中學同學,我們都是排球隊的。」充滿少奶奶味道的小綿說。

    大螞蟻的名字叫關彥明,跟徐起飛是小學到大學的同學。

    「徐起飛以前是香港學界排球隊的隊長,你們有共同嗜好呢!」小綿積極推銷。

    「入了大學之後就沒有打球,怕弄傷手指。」徐起飛說。

    「麗麗的手術就是他做的。」小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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