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張小嫻
「小提琴呢?」
「爛了。」他說。
「能修補嗎?」
「形狀都變了,無法修補。」
「爛了也還給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麼用?」
「紀念。紀念一次分手。」我說。
「我已經把它丟了。」
我很懊悔,我喜歡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復合的事告訴迪之。
「唉!」她歎氣,「你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舊好,然後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這樣想過。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後主動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人,一定會比較好受。」我說。
「當然啦!我向鄧初發提出分手的時候,心裡只是難過了一陣子。被人拋棄的話,即使不太愛他,還是會很傷心的。所以,我以後要做首先宣佈退出的那一個。」迪之說。
吃過午飯後,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點尷尬,決定要買一批新的。
「我想買胸罩。」我說。
迪之不懷好意地望著我。
「幹嗎這樣望著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還沒有成功。」我說。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會無端端買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給男朋友看。」
「沒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沒有男朋友的話,只穿給自己看,不會那麼講究的。」她隨手拿起一個透視胸罩給我:「這個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麼意思?」她又拿起一個白色喱士胸罩,「這個吧!純情中帶點性感。」
「這個扣子在前面。」我說。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開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衛安最喜歡。」
「既然衛安喜歡,你買吧!」我跟迪之說,「我喜歡款式簡單的。」
「女人的內衣本來就是穿給男人看的。」迪之說。
我們在試身室一起試胸罩。
「你打算繼續做第三者嗎?」我問她。
「當然不是,他會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給他時間,你以為我喜歡做第三者嗎?每次和我上床之後,他都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我覺得很痛苦,我曾經想死。」
「你別做傻事。」
「我想想罷了,我可沒有這種勇氣。我現在想到更積極的方法。」
「什麼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盡,他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
我們背對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個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來。
「這個好看嗎?」我問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幾下,說:「很有彈力,不錯,不錯。」
「我是說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幾下,「不錯,不錯,彈性很好。」
我仔細端詳鏡子裡的迪之,她的乳房豐滿,尺碼是34C,腰肢纖細,臀部渾圓,雙腿修長,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點心動。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說。
她突然有些傷感:「這是男人喜歡我的原因嗎?」
我憐惜地望著她:「不,你是一個好女孩。」
「是嗎?連我自己都懷疑,我已經跟四個男人上過床。」
「所有為愛而做的事,都不是壞事。」我說。
四空中的思念
學校開始放暑假,我在雜誌社已不需做校對,他們讓我做人物專訪,李盈建議我訪問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說。
雜誌社的人並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訪問在林方文的家裡進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當做訪問你的人,老老實實地回答我的問題。」我跟他說。
他把腿擱在我的腿上,我推開他:「請你不要性騷擾女記者。」
「你最喜歡的歌詞是那一首?」我問他。
「《明天》。」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我念給他聽。
他點頭。
「這首歌是寫給誰的?」我認為是寫給大嘴巴費安娜的。
他望著我良久,答:「一個女人。」
「誰?」
「已經不重要。」
「你有為其他女人寫歌嗎?」
「我答應一個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給她。」
「會做得到嗎?」
「盡力而為。」
「到目前為止,你有沒有最愛的女人?」
「這個問題一定要答嗎?」
「是的,很多人都關心你的愛情,因為你的情歌很動聽。」
「最愛的女人?」他感到惆悵。
我咬著牙,望著他,期待答案。
「我會在某一分鐘內很愛一個女人,但這種感覺未必會持續。」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應該為他向我說真話而高興,還是為那句真話而傷心。
我完成了訪問,雜誌社的人說,我的訪問寫得很好,很有感情,當然了,我用兩年的感情來寫一篇文章,並且因此知道,他未必會持續地愛一個女人。往後,我又訪問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頹廢的地下樂隊,一個頹廢的畫家,於是,人也變得頹廢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像一個小婦人那樣,替他收拾東西,洗燙衣服,在陽台上直至燈火闌珊,也等不到他回來,有點萬念俱灰的感覺。
光蕙跟孫維棟仍然糾纏不清,我最近見過孫維棟一次,他瘦了很多,整個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頭長髮剪短,她說要忘記過去。衛安常常打電話給她,終於有一次,她依約赴會,然後在他臉上打了一拳,事後她很後悔,她說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話,會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議我們三姊妹一起去東京旅行,忘記那些男人,光蕙很贊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鮮的空氣。我本來想跟林方文說,我要去東京,希望他說:「留下陪我,遲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個人在他家裡呆等,他凌晨才回來,我忍不住向他發脾氣。
「你近來很少陪我。」
「你應該有自己的生活。」他說。
「我越來越不瞭解你,不知道你這一分鐘最掛念誰?」
「你這麼介意,就不該要我說真話。」他愛理不理。
「你已經不愛我,對不對?」
「你總是喜歡令人窒息。」
「好!那我離開這裡。」我開門要走,他並沒有留住我。
我告訴迪之,我要去東京,並且要盡快去。兩日後,我們隨旅行團出發,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會牽掛我。
到了東京,我們住在新宿一間酒店,那是一個繁榮地,我卻瘋狂思念一個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們在歌舞伎町一間鳥燒店留連,其中一個廚師是從上海來的中國人,跟我們說普通話,他長得高大英俊,迪之對他虎視眈眈,賴著不肯走。有時候我覺得迪之是一個很快樂的人,她那麼容易喜歡一個人。
「我好不好打長途電話給林方文,告訴他,我在東京?」我問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說,「讓他焦急一下,他才會掛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麼問題?」光蕙問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麼問題還好。」
回到酒店,她們兩個很快便睡著了,我們住的房間外有一個小陽台,我站在陽台上,從酒店三十二樓俯瞰東京市,璀璨卻陌生,我瘋狂地思念林方文,這個時候,他會不會站在陽台上等我?
我打電話回香港給他,電話響了兩下,他立即來接。
「是我。」
「你在哪裡?」他焦急地問我。
「我在東京。」
「東京?」他吃了一驚。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掛念你。」
我心頭一酸,忍不住嗚咽。
我和林方文,一個在東京,一個在香港,距離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對我說:「我很掛念你。」
我在電話裡哭泣,他著緊地問我。
「你在哭嗎?不要哭,有什麼事跟我說。」
「你這一分鐘最愛的女人是誰?」
「程韻、程韻、程韻、程韻。」
「但下一分鐘可能不是。」我說。
「你這麼介意那句說話?」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過客。你曾經離開我一次,也會有第二次。」
「我來東京找你,你住在哪間酒店?」
「你不要來,六天後我會回來。」那一刻,我多麼希望他立即從四千公里以外,來到我身邊,給我最溫熙的愛。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開才會令他更愛我,我要用六天來激勵這段愛情。
到東京的第二天,我們去迪士尼樂園玩,那是最快樂的一天,因為有一個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瘋狂地思念我,原來被人思念比思念別人快樂。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電話給林方文,沒人接聽,他會不會正在往東京的飛機上,趕來跟我見面,給我一個意外驚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裡。如果他問孫維棟,孫會告訴他,因為孫知道我們住在哪間酒店,我整晚睡不著。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沒有出現。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無數次電話回香港,都沒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