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文 / 張小嫻
十時三十分,游穎把車停在電台外面,這一晚天氣很壞,不停下著雷雨。
「常大海不會出現吧?天氣這麼差,況且他也從來沒有在這裡出現過。」我說。
我很後悔認出塗莉的聲音,如果不是這樣,游穎不會懷疑她,找不到塗莉,游穎就不會再懷疑大海,萬一大海真的跟塗莉一起,他和游穎一定會完蛋。
十時五十分,游穎跟我說:「你坐到後面去。」
我從前座爬到後座。
「你可以躺下來嗎?」她說。
我伏在後座。
我們一直聽著塗莉主持節目,今天晚上,她播了很多首情歌。最後一首歌竟然是《Iwillwaitforyou》,我已經很久不敢聽這首歌了,沒想到竟然在這一刻聽到,塗莉也在等一個人嗎?無論在理智上或感情上,我都應該同情游穎,但我卻不希望塗莉被揭發,我默默祈禱她不要從這個門口離開。
最後一首歌播出後,游穎把車駛前一點,剛好停在一棵樹下,她亮起低燈,然後把自己的衣領反起,將一頭長髮藏在外套裡面。
我伏在後座,看不到電台門口的情形,也看不到手錶顯示的時間,《Iwillwaitforyou》播完之後,車廂裡一片死寂,過了大概十五分鐘吧,一個女人突然打開車門走上車。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你會來接我?」那個女人跟游穎說。
是塗莉的聲音,她走上屬於常大海的車上,說了這樣的一句話。
塗莉很快就發現坐在司機位上的不是常大海而是一個女人。我伏在後座很尷尬,不知道應該爬起來還是繼續伏著。
「對不起!」塗莉轉身想下車。
「這麼大雨,我送你回家。」游穎踏著油門疾駛而去。
「你是誰?」塗莉問游穎。
我從後座爬起來,把塗莉嚇了一跳。
「你們想怎樣?」她顯然很害怕。
「放心,不是綁票。」游穎對她說。
游穎的行為也差不多是綁票了,她真是瘋了。
「我是常大海律師的女朋友。」游穎說。
塗莉變得沉默,似乎不再害怕。
游穎把車駛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停下。
「開始了多久?」游穎問她。
「你應該問常大海。」塗莉等於默認了。
「到了什麼階段?」游穎問她。
塗莉笑幾聲:「什麼到了什麼階段?我和他又不是小孩子。」
「他愛你嗎?」
沒想到游穎竟然這樣問塗莉。
「我不會跟一個不愛我的男人一起。」塗莉說,「如果傷害了你,我對你說聲對不起。」
「你沒資格跟我說對不起!」游穎冷冷地說,「請你下車吧!」
「你說過送我回家的。」
「你休想!」游穎把她推出車外。
塗莉被推倒在坑渠邊。
「剛才我應該蒙著面。」我說,「她去報警的話,我們要坐牢。」
游穎一邊開車一邊流淚,重逢之後,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她流淚。
我用紙巾替她抹眼淚:「不要哭,你應該聽聽常大海的解釋,或許是塗莉一廂情願而已。」
「我肯定他們上過床。」游穎說。
我無話可說。
游穎送我回家。
「再見。」她跟我說。
「別做傻事!」我說。
床還沒有造好,我睡在地上,凌晨四時,游穎打電話來。
「周蕊,要你在快樂和安定的生活兩者之間選擇一樣,你會選擇哪一樣?」游穎問我。
「安定的生活也可以很快樂。」我說。
「只可以選擇一樣。」
「我已經選擇了快樂,所以我現在的生活不安定。」我苦笑。
「哦。」她應了一聲。
「你沒事吧?」我問她,「常大海怎麼說?」
「他承認了。在我回來之前,那個女人已經打電話告訴他。」
「你會走嗎?」
「不知道,七年了,七年來一直睡在我身邊的男人竟然欺騙我,我以為我會嫁給他的。」
「他怎麼說?」
「他向我求婚。」
「求婚?」
「我也會像你一樣選擇快樂。」游穎掛了線。
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那是答應還是不答應?我躺在地上,如果安定和快樂,我是會選擇快樂的,雖然有一種快樂令人很累。
每隔幾天,我便去自動提款機查一查賬戶,知道森還是沒有拿支票去兌現,我知道他是真的愛過我。
清晨,我彷彿聽到有人敲門的聲音,我爬起來,屋外沒有人,原來不是敲門,是有人在敲窗,是森嗎?難道他看到了窗前的那一幅砌圖?我拿開砌圖,游穎蹲在天橋上。
「還沒有醒來嗎?」她笑著問我,「我買了早餐。」
游穎從大門走進來,她買了油條、粢飯和豆漿。
「趁熱吃!」她說。
「你答應了他嗎?」我問她。
「我拒絕了。」游穎說。
「為什麼?你不是一直希望他向你求婚的嗎?」
「我是希望他因為愛我所以想跟我廝守終生。他現在向我求婚,是因為內疚。」
「你就不能原諒他嗎?」
游穎望著我良久,說:「不能。」
「他愛那個女人嗎?」
「我不知道,但他已經不愛我。他現在提出結婚,不過為了道義,開始籌備婚禮以後,他就會後悔,到那個時候,我們都會恨對方。我不需要施捨。」
「你不覺得可惜嗎?老實說,他條件不錯,你守了七年,白白拱手讓人,很不值啊。」
「我們現在住的那層樓,屋契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的,他答應把他那一半業權送給我。」
「你會接受嗎?」
「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拒絕,我不會像你那麼慷慨,我是付出過的,七年,對一個女人來說,不是一段短日子,既然他心甘情願送給我,我為什麼不要?」
「他願意把一半業權讓給你,也是出自於內疚啊!你不是說不需要施捨的嗎?」
「這不是施捨,這是我應得的。但結婚不同,以後要一同生活,一直感到自己被施捨的話,會很痛苦的。」
「你為什麼不多給他一次機會?你現在只是第一次發現他有外遇。」
游穎放下手上的一碗豆漿說:「有些人喜歡玩三盤兩勝,我喜歡一盤決勝。」
「你是我認識的最堅強的女人。」
「雖然胸圍只有三十二A,但我的固執是三十六FF的。」游穎笑說。
「常大海會搬走嗎?」
「他會去找一間新屋。」游穎站起來,「我要上班了。」
不出我所料,常大海在第二天來找我。
我跟常大海相約在咖啡室見面。一向打扮整齊的他,出現時頭髮有點凌亂,外套衣領上有幾點好像紅酒的酒漬,也許他自己也不介意。游穎似乎比他看得開。
「找到屋沒有?」我問他。
「暫時會搬去跟塗莉住,我沒錢付首期。」他坦白說。
「游穎知道會很傷心的。」
「是她提出分手的。」
「男人真是不負責任,是你先有第三者的啊!你現在還搬去跟那個女人一起住?」我責怪他。
「我是一個沒人愛的男人!」他沮喪地說。
「你有兩個女人,還說沒人愛?」我搖頭。
「我時常感覺不到游穎愛著我,也許她是愛我的,但是她不需要我。」常大海說。
我突然覺得好笑,常大海和游穎好像對調了性格,常大海是女人,游穎是男人。只有女人才要時刻感覺到被愛和被需要。
「她是愛你的,她很愛你。」我說,「她也需要你。」
「她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你有嗎?你又可有說過你愛她?」我反問他。
「在前天晚上我跟她說過,她不相信。」
「太晚了。」我說。
「是的,太晚了。」常大海用雙手去揉自己的一張臉和頭髮。
「你跟那個女人的事開始了多久?」我問他。這個問題是基於好奇。
「差不多一個月吧!」
他為了一段一個月的感情而放棄了一段七年的感情,游穎知道了一定很傷心。女人的七年原來是毫無價值。
常大海在三天之後搬走,七年感情,就用三天了斷。但游穎在常大海搬走三個星期之後悄悄到法庭聽他辦案。
這是一宗感情糾紛,一對同居十四年的男女,感情破裂,兩個人在八年前合資買過一層樓,由男方付首期,屋契上則是女方為合法業主。男方在分手後要求變賣該單位,取回應得利益,女方則堅稱自己擁有業權,雙方鬧上法庭。常大海是男方的代表律師。
七年多前的一天,游穎在法庭上看到常大海雄辯滔滔,自此愛上了他。那時的常大海,也不過是一個初出茅廬強裝鎮定的小律師。七年來,她沒有再走到法庭聽他辯論。七年後的今天,她和常大海分手了,卻很想最後一次聽他辯論。
常大海並沒有發現她,游穎坐在最後一排座位,常大海跟她說過,這宗案件並沒有勝訴把握,他曾經跟對方律師商討,要求兩位當事人庭外和解,但他們不肯,硬是要將對方置諸死地。
游穎看到那個男人,他穿著西裝,架一副金絲眼鏡,一表斯文,那個女的相貌娟好,兩個人看來都是有教養的,卻為了一個三百多萬的單位爭個你死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