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二姝夢

第4頁 文 / 深雪

    他是認真的,上星期他才和我逛了一趟婚紗展,雙方家長也知道我們有意結婚的事。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而我,在十分鐘之前,在月台之上,意圖殺死他。

    殺死他殺死他。

    推他跌落路軌、從他背後插他一刀、高空擲磚塊擊中他的頭……總之,最好給我快快死掉。

    我是不是很差?太差了吧。

    我既差又變態,兼且精神失常。

    阿光忽然對我說:「那篇功課你替阿美打字了沒有?她下星期趕著要交。」

    我告訴他:「阿美傳真來的字跡不清楚。」

    阿光說:「那你不會叫她再傳真一遍嗎?」

    我說:「阿美的功課該她自己應付。大學生,沒理由不懂得打字。」

    阿光怪責我。「你當秘書的嘛,你打字的速度快嘛,你之前都肯替阿美打字的,你根本無理由不幫她。」

    我委屈地說,「阿美是你的妹妹你這樣做只會寵壞她。大學生,連打字都不會。」

    「諸多借口!」阿光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明白的,他最不喜歡我逆他的意思。

    都全是我錯。第一次當阿美問我可否幫忙給她打字時,我不好意思拒絕;於是,便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就是這樣,從不知怎樣拒絕別人。

    基本上,我甚至不懂得如何表達自己。

    這陣子益發不想與阿光一起,但又不知道怎樣向他表達我的感受;於是,我日日夜夜想著如何殺死他。殺死他,他死了,我就不用為了表達自己而傷腦筋。

    我不喜歡你,但我不想罵你,不想說出口,只想你自動消失。

    明日什麼是悶悶不樂嗎?明白何謂抑鬱嗎?我快要窒息了,下一秒……下一秒……阿光未死,我卻會比他更早死。

    地鐵車廂車門打開,我比阿光早一個站,我去看電影,他回家吃飯。我走出了車廂,我們沒說再見。當擦身而過之時,我們就像一對陌生人。

    他不喜歡我看電影,因為那些電影他不明白,但凡他不明白的東西,他也認為不會是適宜存在之物。

    基本上,我喜歡的,他也不喜歡。我愛看歐洲的小眾電影,我認為當中的趣昧別緻;我喜歡看書,一書在手,心靈特別寧靜;我喜歡藝術,我覺得只有懂得藝術之美,我們的靈魂才會昇華。

    但阿光統統不喜歡,亦不理解。就因為不喜歡又不理解他就鄙視了。「所有賺不到錢的都是多餘!無存在價值!」

    我曾經嘗試告訴他:「畢加索一幅作品價值連城教,藝術有價。」

    他就一臉厭惡:「不要與我談藝術,我不懂得欣賞!」

    那麼,我為何與這個男人一起?

    我們一起,是因為他已經是我的最佳選擇。

    認識阿光那年我已二十七歲,今年,我快步向二十九歲了。之前,我五年無拍過拖,對上一個男朋友,與我交往了三個月之後,騙了我與家人十萬元,他說替我們投資股票,結果連人帶錢失蹤了。家人責怪我,我又傷心欲絕,最後病了半年又用了三年把錢還清給父母與兩名姐姐。我還以為我不會遇上好男人了,直至碰到阿光。

    是的,基本上,阿光是個好男人。

    我們由親戚介紹,然後一見鍾情。

    阿光長得英俊正派,當土木工程師,比我年長三歲,之前與一名女孩子拍了五年拖,是對方變心才分手。他和我約會了兩次就告訴我,他的目標是結婚,叫我放心與他一起,他不會騙我,不會辜負我。

    在那一刻,我熱淚盈眶,多久了沒這樣觸動過。阿光這番話,叫我安心了許久許久。我的下半生,終於有人願意照顧吧!居然,有一個男人,肯真誠地與我建立真正的關係。

    起初,我們的確很好。就像一對戀愛中的男女,我們盡量投入對方的生活。我與他的同事、家人朋友混熟;而他,亦陪我看看電影與畫展。我知他不喜歡這些活動,但他願意陪伴我,這已叫我很快樂。

    但後來,當然就不一樣啦,變得只有我遷就他,他不再遷就我。

    我不怪責他,他工作辛苦,下班之後只想以他喜歡的生活方式消磨,於是他會打麻雀、打桌球、看足球比賽、到桑拿浴室。我真的不介意。我介意的是,他因為無法同化我而遷怒於我。

    有一次我在閱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我對於當中「永劫回歸」的概念消化不到因而我就在他跟前說起來:「我看不明白作者的理論,看了五頁,還是不明所以。」

    阿光就說:「你這種人簡直自討苦吃!」

    他的表情鄙夷又醜惡。

    我非常愕然。我還以為,他會溫柔地把我的書捧到他眼前,努力地為我理解那些不明白之處。我想不到結果只是換來他的嘲笑。

    不久之後我生日,你猜他送了什麼給我?一隻HelloKitty布偶和一盒金莎朱古力。

    我靜默了半分鐘,然後我決定,我要裝出笑臉。

    我不忍心令他丟臉,於是,我選擇不去抗拒。當然,我失望極了。原來我在他心目中,只是一名配HelloKitty與金莎朱古力的女孩子。

    我很想告訴他我不是,但怎開口?

    其實,他無理由不知道的吧。他清楚我平日看什麼書,到哪裡看電影。只是,他不認為愛我,就要靠近我的心。

    張三李四是這樣對待女朋友,他就有樣學樣了。阿光的姨丈常常毒打他的阿姨,大概阿光認為男人不打女人,那個女人已是撿到寶。

    慢慢,我就明白我與阿光的靈魂不會有溝通。

    我們是兩種人。我不欣賞他的生活態度、圈子,他又不屑理會我對生活的要求。兩個人走在一起,並沒有互相融合與調和。他是他、我是我。

    太奇怪了吧?這個男人有心與我結婚,卻又無心理會我是個怎樣的人。

    有一次,我跟看他出席他同事的卡拉OK聚會,我一如平日,都是靜悄悄的。我喝看可樂,望著那數名男同事,然後我猜想,當中可會有任何一人,能與我真正溝通得到。或許,那個戴眼鏡的會欣賞爵士樂的幽怨;而穿粉藍色恤衫的,讀過JamesJoyce的《尤里西斯》;胖胖的那位會不會渴望到南美洲探索古瑪雅文明?或許笑起來便看見爆牙的那名男生是印象派的支持者。

    不知道呢!世界上,會否有一個男人,他既愛我,又能與我溝通?

    愈想愈不快樂。然後我看見,穿粉藍色恤衫那名男士所帶來的女伴,似乎也不享受是次聚會,她的神情冷冷的、輕蔑的,時不時強顏歡笑。

    她看上去很矜貴,衣飾很講究,坐姿斯文優雅像個大家閨秀。她見我瞪看她來看,便朝我輕輕一笑。

    我與她交換了微笑。我可以肯定,她與我同樣感到格格不入。

    與阿光一起,完全叫我領會到何謂寂寞。心靈不能交流,做任何事也有形無神。

    我不快樂,但我亦無勇氣離開。我失去他,便難以再找到另一個願意認真的男朋友。我很明白現在的男人那些只求剎那快樂的品行,他們都不希望結婚。

    是我沒用。不滿足、不快樂,但又無資格離開。

    那麼,阿光,你為何不自殺身亡,若然你死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順擺脫你。我無能力跟你分手,因為我知道,如果是我離開,我會後悔。但要是你死了!就再沒什麼後悔不後悔。

    你肯死,就乾淨利落。

    我們久不久會租住那些小酒店度週末。阿光愛躺在床上喝啤酒看電視。電視播出歐洲的旅遊片段,當中有一幕是街頭藝術家在拉奏小提琴,行人走過時會拋下金錢。看到這裡我的心不住地牽動,這情景這氣氛,多麼的浪漫呀!我未到過歐洲,但我嚮往到不得了。

    是在此時,阿光說:「這些乞丐,我見一個打一個。」

    他喝了口啤酒,表情像個流氓。

    我的心,瞬即冰寒起來,我完全不能接受這種反應。

    一股猛烈的衝動激盪心間,我相信,我的表情變了,呼吸亦開始不暢順。我很想開口罵他,但一如以往,我開不了口。

    我僵硬地躺在他身邊,我的頭仍然枕在他的臂彎中。我的眼眶溫熱了,我忍看快要滴下來的眼淚。

    我深呼吸叫自己冷靜。然後,我的視線隨意地落在房間的窗戶之上。頃刻,我湧出了一個念頭:「為何!你不去跳樓死?」

    接下來我的視線放到橫樑之上。我的心又說:「又或是,吊頸死?」

    當眼睛掃向床邊的玻璃杯時,打滾在唇邊的是這一句:「不如,割脈死吧!」

    那是我第一次萌生殺掉阿光的衝動。而自此,如何逼他自殺、如何幹掉他這些念頭,無時無刻都在我心中徘徊。

    揮之不去。

    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求求你。

    給我死掉。

    明不明白我的難受?

    你們會否支持我?

    天啊!

    那一天當我捧著一本葉慈的詩集來看之時,阿光忽然伸過手來把我的書搶走,他說:「你不知道我星期三跑馬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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