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轟趴魔人

第13頁 文 / 沈韋

    從前他很放心讓花藜這樣玩,畢竟年輕人嘛!哪個不愛玩?會給他捅樓子的向來是阿豹,可不是藜藜,他相信藜藜玩歸玩,還是懂得拿捏分寸的,但現在情況不同了,該是要藜藜收斂的時候了。

    「會嗎?我一直都是這樣玩的,也許爹地忘了吧。」有比較過火嗎?

    「怎麼不會?!這段日子妳常常在外頭瘋好幾天,等回到家就是狂睡好幾天也不起來吃飯,醒來後又出門去,若不是知道妳愛玩,爹地真的以為妳在玩命。」花信瑞說著重話,要她好好反省。

    玩命是嗎?花藜自嘲一笑,沒有解釋,沒有否認,由著父親去說。

    「藜藜,妳這樣子,爹地和媽咪是會擔心的。」花母看了下牆上的鐘,十點前她一定要出門,不然會遲到的。

    「對不起,我想我真的是玩過頭了。」不想父母太擔心,她低聲道歉。

    玩了一夜,她累得頭腦有些昏沈,等下回房應該可以馬上入睡,不用再借助安眠藥的威力,倒也不錯。

    說實話,她怕死了安眠藥的藥味,前幾年每一夜都得靠安眠藥才能入睡,否則絕對睜眼到天亮,長期下來,她整個人蒼白得像鬼。根據泰哥的說法是,風一來就能將她整個人吹走,晚上她若沒化妝出門,鐵定嚇壞一干路人,以為鬼來了。

    可現在她找到了不用吞安眠藥的方法,就是每天盡情的玩,將所有精力耗盡,那麼她就不用再怕會睡不著,不用怕獨自一人時會不時想起他,她讓自己忙到沒時間去想他,未嘗不是件好事。

    在見了他之後,她變本加厲,玩得更過火了,就怕再回想起他以陌生的眼神看她,怕再回想起與他一同欣賞照片時那種苦澀酸甜交雜的滋味。

    如果可以,她情願什麼都不想,所以她拚命的玩,正如同父親所言,簡直是在玩命。

    但,誰會在乎?她不在乎,他也不會在乎的,他的眼裡早就沒有她,沒有了。

    「妳還懂得反省是好事。」花信瑞見女兒乖巧聽訓,心底很是滿意。

    「呵,藜藜一直都是很乖巧的。」花母笑瞇了眼稱讚女兒。

    「藜藜,今天爹地要妳收斂是有原因的。」花信瑞步入正題。

    花藜不解地望著父親。

    「妳還記得爹地最好的『麻吉』陳叔叔嗎?」花信瑞提起他的好兄弟。

    「記得。」

    「他的長子年紀與妳相當,妳也見過的,還記得吧?」

    「嗯。」一道冷意由花藜的腳底竄升,凍得她全身僵硬,無須父親說完,她已知曉父親的目的。

    「呵!妳會記得家寶,表示妳對他的印象一定很不錯,果然我和妳陳叔叔的決定沒錯。」花信瑞滿意地撫了撫圓滾滾的腹部。

    天賜良緣!早在藜藜和家寶都還是小孩子時,他就覺得他們兩個可以湊成一對兒。他和陳仔是好兄弟,想要親上加親的方法就是讓雙方兒女結婚,這麼一來,很多事都會變得更好辦。

    他呢,是說了要做正當的生意人,退出江湖,雖然手下仍有許多小弟,不過有些事還是得讓猶身處江湖的好友幫忙疏通,花陳兩家聯姻可以更為鞏固情感,且有啥要求也都能大方開口,無論他怎麼盤算都覺得這會是筆好買賣,陳仔也是這麼覺得,才會同意讓家寶娶藜藜。

    這事他們兩人私下談了多年,遲遲沒讓兩個小輩結婚,是看兩人都還小,且愛玩得很,因此才會先放他們兩個玩幾年,再讓他們定下來。

    而今,藜藜也玩夠了,是該讓他們結婚的時候了。

    「什麼決定?」儘管心底已知曉答案,花藜依然問出口,她想親耳聽父親說,在未證實前,絕不自己嚇自己。

    她的雙手緊緊交握,指關節泛白,說明她有多希望這是場可怕的惡夢,下一秒,她便會清醒過來。

    「我和妳媽咪決定把妳嫁給家寶,怎樣?開心吧?妳就要當漂亮的新娘子了。」花信瑞笑咪咪地公佈答案。

    森冷的寒氣籠罩花藜全身,她開心不起來。

    「我不想嫁他。」她不喜歡陳家寶,一點都不喜歡,會對他印象深刻是因為記得他小時候就特別愛虐待小動物,那個人根本不懂得何為仁慈,小時候就是個小霸王,長大以後的他能好到哪去?

    「為什麼?!」花信瑞不敢相信她會不肯嫁給陳家寶,這可是門好到不能再好的親事,她居然說不想嫁?!

    「我不喜歡他。」花藜悶道。

    花信瑞死命瞪著女兒。「沒人要妳喜歡他,妳只要嫁給他就是了。」她在說什麼天方夜譚?喜歡?!笑死人了,他要的是能確保他利益的姻親,可不是管女兒喜不喜歡,他放縱她太久了,她才敢這麼反對他的決定。

    「我不想嫁他。」她固執地再次悶著聲聲明。

    「藜藜,妳該仔細想想,爹地和媽咪會這麼決定全是為妳好,妳嫁過去不會吃苦的,難道我們會害妳嗎?」花母說服女兒快些答應,好讓她能早點出門去。

    「妳媽咪說得對,家寶都不嫌棄妳在外頭的名聲有多糟,妳還好意思說不喜歡他?!反正從今天起,妳別跟泰哥、阿聖他們那群人鬼混,都要出嫁了,總得留些名聲給人家探聽。」花信瑞不管她接不接受,反正這門親事就這麼說定也結定了,不容她拒絕。

    「不!我不愛他,我不嫁他!」花藜大聲反抗,她不要嫁,她不要!

    「愛?!妳好意思說?難不成妳要告訴我,妳還愛著衛少商那個臭小子?」花信瑞被她氣得七竅生煙。

    本來嘛,假如衛長風對他客氣有禮,他是不介意與他們結為親家,衛家財大勢大正投他所好,只是衛長風太愛狗眼看人低,根本不把他放在眼底,還三番兩次以言語羞辱他。他可是個大哥,面子對他而言非常重要,怎容衛長風再三挑釁?

    他是動不了衛長風,卻可以反對藜藜和衛少商那小子交往。在藜藜和衛少商分手那麼多年後,他不信藜藜心底還有那個臭小子。

    「我沒有。」花藜硬著聲極力否認。

    「沒有最好!反正他也不愛妳,妳若還愛他,妳就是傻子。」花信瑞聽她否認,鬆了口氣。

    「藜藜,妳爹地說得對,妳該聽妳爹地的話,別再任性了,嫁給家寶對大家都好。」花母好言相勸。

    「妳給我記得妳要嫁給家寶就對了,還有,儘管妳陳叔叔說不要緊,不過妳還是給我安分點,不要再玩到三更半夜或徹夜不歸。」花信瑞認為有必要再提醒她一次,免得她忘了。

    「我不要。」

    「我說了,這事由不得妳說不!我要參加明年的選舉,需要妳陳叔叔的支持,妳說不嫁,我跟人家選什麼?話都放出去了,難不成妳要我成為眾人茶餘飯後的笑話?」為了明年的選舉,花信瑞已開始布樁,他一定要選上,不容出半點差錯。

    商人當久了,總得換個花樣來玩玩,等他選上了,看是要變更土地或承包工程,他都可獲得最大利益,怎能不好好計劃、計劃?

    「就是呀,藜藜,妳再想想,從小到大,凡是妳要的,爹地和媽咪哪樣不順著妳?妳這回就順我們一次會怎樣?」花母苦口婆心勸著,要她別那麼固執,女孩子長大了終究是要嫁人的,他們幫她挑了家寶這麼個好丈夫,她還有什麼好不滿的?

    「是啊,從小到大,凡是我要的,你們都會滿足我,可卻有一樣,你們是從頭反對到尾。」花藜禁受不住心底的悲苦抱怨道。

    倘若當年爹地肯讓步,或許今天的她就會變得截然不同。

    花信瑞和妻子臉色各異,不自在的哼了聲,裝作沒聽到也聽不懂她說的,不予以回應。

    今日的話題在於藜藜與陳家寶的婚事,其餘閒雜人等不列入討論。

    「藜藜,選舉是需要花很多錢的,也需要有廣大的人脈在背後支持,妳不會想要爹地落選吧?要是我落選了,妳說,我還拿什麼臉出去見人?不被道上的兄弟及其他看不起我的人笑掉大牙才怪!」花信瑞將話題再帶回重要的選舉上,改採取低姿態,要她想想他的立場。

    「藜藜,妳真希望讓妳爹地失望?」花母定定看著她。

    「你們都早已決定好了,我的反對你們聽得進嗎?」花藜覺得好可悲,連結婚對象都不能自己決定,父母早就幫她挑選好了,不管她喜不喜歡,她都得嫁!

    這是怎樣荒謬又可笑的人生?

    大聲抗爭?沒用的,說什麼都沒有用了。

    父母對她的關懷永遠不及他們眼前的利益,為了利益,她大可被犧牲掉。

    外人常羨慕她爹地、媽媽很疼愛她,呵!真是疼愛嗎?到了關鍵時刻,她是可以買賣的。而今,她已被父母私自決定賣給陳家了,正如他們所言,她的喜好不是他們所關注的,他們關注的是她的婚姻能為家裡帶來多大的利益,這是她在這個家最重要的價值,也是最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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