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古靈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來,感謝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妳們部落裡的人?」
「不是,」朱瑪搖頭。「卡布斯是我兒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們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麼說?」歐陽萱莎好奇地問。
「九年前他才十七歲,當時他和沙勒米已經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乾旱特別嚴重,我們部落到處遷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請求卡布斯的父親讓我們進他的領地,但是他父親不肯答應,於是卡布斯便親自帶領整個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闖人他父親的領地,還揚言說如果他父親要傷害我族人,必須先踩過他的屍體,由於他父親很疼愛他,只好隨他去,就這樣,我族人才得以捱過連續三年的乾旱。」
「酷!」歐陽萱莎脫口讚歎。「呃,我是說,他真勇敢。」
「他是個好男人,」朱瑪贊同道:「雖然不懂得如何哄女人,個性嚴肅又無趣,但他是個非常勇敢的戰上,也會是個細心體貼的丈夫,嫁給他妳一定會幸福的。」
或許是吧!但這個婚約只是權宜之計,她可從來沒想過要留在這裡,更沒興趣和其它三個女人戰鬥,而且,看在老天份上,他們幾乎可以算是陌生人耶!
他們流行陌生人跟陌生人結婚,她可不流行!
「對了,我的袋子呢?」歐陽萱莎不落痕跡的把話題轉開。
「在那裡。」朱瑪用下巴指指枕頭旁邊。「那個袋子和妳原來穿的衣服都有點奇怪,妳是哪個部落的人呢?」
「……回回族。」
「回回族?奇怪,好像、沒聽過……」
會聽過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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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朱瑪終於允許歐陽萱莎起來走走,歐陽萱莎迫不及待地穿上朱瑪為她準備的黑袍、黑頭巾和黑面紗跑出帳篷外,不久即發現他們是在沙漠邊緣的一座旱谷,由於連續下了好幾天雷陣雨,大地悄然轉化成一片翠綠的草原,燦爛的花朵紛紛綻放,沙漠松雞和針尾鴨在低矮的灌木間吱吱唧唧。
「現在應該是春天吧?」她喃喃自問。
望眼看去大小不一的帳篷漫天遍野,穿著咖啡色、褐色長袍的男人們在照料一群群的駱駝、馬、牛、羊;女人們則忙著挖小型灌木的根部和采收嫩枝,衣著鮮艷的兒童們到處嬉戲玩耍。
歐陽萱莎睜著兩只好奇的眼走在帳篷間,孩童們比她更好奇地圍在她身邊又跑又跳,這邊扯扯、那邊拉拉;而男人們都離她遠遠的,看也不看她一眼,好像她是蒙面黑衣死神;女人們則親切的頻頻向她打招呼。
「願阿拉保佑妳。」
「願真主與妳同在。」
除了那些已戴上面紗的未婚少女們--從十歲出頭到二十歲全都包括在內,她們露在面紗外的眼神充滿了強烈的嫉妒與怨懟,若非朱瑪事先請酋長下令禁止她們「騷擾」歐陽萱莎,她們早就一窩蜂撲上來把她撕成碎片,但現在,在酋長的嚴令之下,她們不能接近她,只好用眼神「殺」她。
「那個男人真是受歡迎啊!」她低低咕噥,懶得理會她們,繼續往前走。
但不到一會兒,天又落下雨來了,她環顧四周,不禁尷尬地猛搔腦袋,因為她已經不記得自己的帳篷在哪裡了。
不過在她尚未決定是要淋著雨繼續閒逛,或者大聲喊救命之前,人已經被那些熱情的婦女們綁架到她們的帳篷裡,七嘴八舌地搶著告訴她卡布斯的「偉大」事跡,還有他將會是個多麼「偉大」的丈夫和「偉大」的父親,語氣在打從心坎兒底的喜愛裡還帶著一份崇敬。
她真想告訴她們,那個「偉大」的男人曾經很「偉大」的被人脫光光綁在偉大的沙漠中等待偉大的死神光臨,不知道她們會作何反應?
「妳們在做什麼?」她們雖然很專心講話,手裡還是忙個不停。
婦女們驚訝地相顧一眼,再看回她。「編織駱駝毛做外套啊!妳不會嗎?」
「不會,」歐陽萱莎老實地點點頭。「可以教我嗎?」
「當然可以,來……」
爾後十來天裡,她不只學會編織駱駝毛,又學會如何拆搭帳篷,擠羊奶,收集駱駝糞做燃料,還逛遍了整座阿拉威部落的營地,和所有已婚女人聊過天,跟所有小孩子玩過遊戲,卸下肩上陳年的文明負擔與現實的束縛,覺得自己從未如此自由自在過,心情也從未如此活躍過。
另一方面,或許是媽媽流在她身上的血使她能夠這麼快就適應這種沙漠地區的酷熱高溫,以及相當原始的荒野環境,除了某些地方--譬如上廁所--讓她覺得很不方便之外,她竟然覺得自己還滿喜歡這種簡單粗糙的生活,也或許,她天生就適合這種生活也說不定。
總之,她過得很自由、很快活,還想說只要在期限內找到導引裝置即可,能留在這兒多享受一點這種生活也不錯。
雖然卡布斯一直沒來找她?不過這是阿拉伯人的習俗,只要還沒有結婚,男人與女人連說話都不合適,他當然不能來找她,不過,這也使她有點懷疑卡布斯究竟打算如何帶她去找那兩個箱子?
這個答案在他終於來找她的那一刻揭曉了。
「阿伊莎,妳出來一下好嗎?我有話和妳說。」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聲音,歐陽萱莎立刻聽出是誰在叫她,急忙戴上面紗跑出帳篷,果然是卡布斯,半個多月不見,他削瘦了,但依然是那麼英俊挺拔,依然散發著無人可及的男性魅力,潔白的棉布頭巾和寬鬆的雪白長袍穿在他身上顯得格外高雅,難怪少女們見了他要瘋狂,要為了他拚個妳死我活。
「嗨,卡布斯,好久不見,我以為你要把我撇在這邊不管了呢!」歐陽萱莎開玩笑地說。
可惜卡布斯就像朱瑪所說的,很無趣,根本無法響應她的幽默感。
「以全能之神阿拉的名起誓,我們彼此既已許下承諾,我絕不會背信忘義,」他板著臉一本正經地否認她的「指控」。「倘若我背棄了承諾,阿拉會詛咒我死後入火獄受懲罰!」
老天,這傢伙徹頭徹尾就是一根漂亮的木頭嘛!
歐陽萱莎差點笑出聲來。「好好好,那你來找我做什麼呢?」
卡布斯正了正臉色。「我是來通知妳,明天即將舉行我們的婚禮……」
咦?
「……朱瑪已為妳趕製好新娘服……」
新娘服?!
隱在面紗後的笑容陡然僵住,歐陽萱莎不可思議地瞪住卡布斯,無法相信他竟敢在半個多月不見後,莫名其妙突然跑來通知她這種事,他是看她過得太爽,存心想嚇死她嗎?
「慢著、慢著,為什麼要這麼急?」她氣急敗壞地打斷他又說了一大堆她根本沒聽進去的交代。「等我們找到箱子以後再行婚禮也還不遲呀!」
「我明白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行婚禮妳可能不太滿意,但妳也同意了……」
她同意了?
胡說,什麼時候?
「……一切要按照規矩來,或許在妳們回疆對女人外出的限制不大,但在這裡,除非是在丈夫或親人的陪同之下,女人是不能出門超過兩天的……」
沒錯,她同意了,他向她求婚那時候!
可是,當時她以為他說的是戴面紗呀!
「……所以除非我們盡快舉行婚禮,否則我無法帶妳一起去找那兩個箱子。」
「但……」
「原本我是不能來見妳的,可是我想親自向妳解釋為何會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舉行婚禮……」卡布斯朝在不遠處「監視」的朱瑪瞟去一眼。「現在,我解釋過了,希望妳能諒解。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妳可以問朱瑪,她會向妳解釋。」
仍張著嘴,歐陽萱莎瞠目結舌地望著匆匆離去的頎長背影,不解到底是哪裡出了差錯?
她真的過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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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一點、冷靜一點,先讓她搞清楚現在是什麼狀況!
歐陽萱莎在帳篷裡走來定去,努力釐清思緒。
首先,卡布斯說的沒錯,在這裡,除非是在丈夫或親人的陪同下,女人不能出門超過兩天,所以正經的男人不會帶她去找導引器;會帶她去找導引器的男人不正經,不正經的男人多半沒安好心眼,換句話說,除了仰賴卡布斯以外別無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帶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結婚……
啊哈,簡單,那就不用帶她去,請他去找回來給她不就行了!
先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導引器就立刻離開這裡,但現在倒不急著離開了,所以她可以在這裡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內把皮箱找回來給她就可以了,沒錯,就是這樣!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瑪,不意門簾一掀,朱瑪先進來了,手裡還捧著一件綠色長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