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古靈
「跟在他們後面走。」
幸好!歐陽萱莎不禁鬆了一大口氣。
原以為他會執意要先結婚,而她則堅持要先找箱子,於是兩人先來一場曠世大對決,拚個妳死我活再說。沒想到他卻先行退讓一步,提也沒提什麼時候要舉行婚禮,看來他也沒興趣太早結婚,而她呢更沒有興趣和一個可以娶四個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結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隨便哪一個,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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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如果有人問歐陽萱莎,她認為地獄是什麼樣子的?
她一定會說:誰知道!
但現在,如果有人問她,她認為地獄是什麼樣子的?
她一定會說:她現在就在地獄裡!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滾滾熱氣,層層巒巒的黃沙無邊無際,不管怎麼怎麼走,景致永遠不變,紅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盡頭,沙丘的後面永遠是另一座沙丘,永無止盡得令人厭煩。
「到底要走多久?」歐陽萱莎呻吟著問:「一天?還是兩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妳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遞給她。「一口就好。」
好小氣!
不過歐陽萱莎沒有抗議,因為他對自己更小氣,他總是在她喝過七、八次一口以後,才會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這種舉動也讓她有點忐忑不安——這表示他們離水源還有一段相當遠的距離。
「這裡到底是哪裡?」
「靠近庫利拜。」
庫利拜?哪裡?
歐陽萱莎兩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歷史又不是地理,這種回答根本搔不到癢處嘛!
「……最好不要問。」
歐陽萱莎差點又呻吟出來。
不過這還可以忍受,最可惡的是翌日午後不久,竟然刮起一陣強風,吹起濃密的沙塵來,旋轉的沙子撲面而來,他們從頭到腳都沾滿了沙塵,能見度不到十步遠,儘管如此,他們仍得頂著強風、咬緊牙關,奮力往前邁進。
白天,強風持續不斷地猛烈吹拂,沙暴塵飛瀰漫,太陽早就不曉得被風刮到哪裡去了,燥熱的空氣卻依然滯悶得教人難以忍受,滿身大汗彷彿剛從水裡撈出來,出汗後又因潮濕而無法蒸發,嘴唇乾裂,眼睛、舌頭和喉嚨發燙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訴他她快被風吹跑了,話還沒說完,她已經被風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時抓住她。
「不要亂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風颼颼、寒意沁骨,汗濕的衣服使他們顫抖不已,在這種時候,卡布斯總會叫她脫掉濕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後用他寬大溫暖的懷抱包褁住她,讓那些又潮濕又冰涼的衣服蓋在他身上,由他來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風處,兩人半裸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這一刻,考慮的不是貞節不貞節的問題,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問題。
「你不冷嗎?」
「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
縱使她從不浪費力氣去抱怨﹗﹗反正抱怨也沒用,也從不鬧彆扭——那只會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應該比她更清楚如何在這種環境中求生,但她畢竟沒有吃過這種苦,就算是連打七天七夜的籃球也比不上這種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後,歐陽萱莎已經連半步也走不動了。
「對不起,我實在走不動了。」
「我背妳。」
然後,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給她。
「你不渴嗎?」
「渴,但我習慣了,妳不習慣。」
出發後第五天晚上,沙暴終於靜止下來,隔天,炙熱的太陽又跑回來曬得他們頭昏腦脹,不到一個鐘頭就把他們身上的衣物全都曬乾了,而他的腳步也逐漸踉蹌起來。
他們已經沒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嗎?」
「累,但我們不能停下來。」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會怪你的。」
他沒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識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沒有把她丟下不管的跡象。不過就算他真的丟下她不管她也不會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個把她設定到這裡來送死的白癡。
他已經背著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進她肚子裡,這已足夠回報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裡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應該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後又拖累他,這筆帳應該算打平了吧?
第二章
雨聲淅瀝瀝地滴在耳際,蟋蟀唧唧作響,飄入鼻端的甜美空氣夾雜著淡淡的清草香,薄荷聞起來是如此清新,一時之間,歐陽萱莎還以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裡作了一場噩夢,現在夢醒了,一切將回復正常。
然後,她徐徐打開眼,三秒後闔上,再睜開,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細看,片刻後,長歎。
嗚嗚嗚,不是作夢!
她挺身坐起來,環顧四周,這是一座已被煙熏得昏黑的帳篷,地上鋪著色彩鮮艷的毯子,爐火上的尖嘴水壺冒著沸騰的煙,幾張羊毛坐墊置於爐火遠處,典型的貝都因人帳篷。
看來卡布斯並沒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終於帶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這時,門簾掀開來,一個女人端著盤子進來,藍袍、藍頭巾、黑面紗,只露出兩隻眼睛和兩隻手,標準的阿拉伯婦女打扮。
「不,妳還不能起來!」見歐陽萱莎想起來,女人連忙放下盤子趕過來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紗,露出溫和慈祥的臉,原來是個五十多歲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兩天,得再多躺兩天,盡量多吃點東西補充營養,還有妳身上的曬傷也得再抹兩天藥,然後才能起來。」
「兩天?原來我昏睡了兩天?」一出聲說話,歐陽萱莎才覺得喉嚨仍然很痛,聲帶沙啞得好像剛用砂紙刮過。
「是啊!整整兩天呢!」中年婦人漾出和藹的笑容,把盤子端過來給她。「我叫朱瑪,是阿拉威部落酋長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瑪又遞給她一把銅製的湯匙。「卡布斯告訴過我們了,願阿拉保佑他,他說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謝真主,我們都替他高興,原以為他終此一生不可能會結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獨一輩子,於是把妳送來給他,讚美真主的睿智!」
「為什麼他不想結婚?」歐陽萱莎漫不經心地隨口問,瞪著盤子裡的燉菜,總覺得和媽媽煮給她吃的不太一樣,看上去有點惡。「是討厭女人還是怎樣?」
朱瑪失笑。「不,他不是討厭女人,是自認沒辦法跟女人相處。」
「怎麼會?他和我就相處得很好啊!」應該算是吧?
「那是妳,不過……」朱瑪想了一下。「老實告訴我,妳認為卡布斯是個怎樣的人?」
「他呀?他是我見過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會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歐陽萱莎直率地說:「不過,他的腦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個性出乎意料之外的嚴肅,像個老頭子一樣,真是令人失望……」
她誇張地歎了口氣。
「幸好在必要的時候,他也懂得要變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瑪聽得吃吃笑個不停,「沒錯,就因為他的個性很正經,才會自認沒辦法跟女人相處。」說著,拉了張坐墊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沒有椅子那種東西的,無論走到哪裡都是鋪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還是會有座墊,富裕一點的也可以享受又鬆又軟的厚絲絨靠枕,軟綿綿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為什麼?」歐陽萱莎又問,一邊用湯匙舀起一杓盤子裡的羊肉燉菜來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嘗半口。
朱瑪無奈地歎了口氣。「因為打從小時候開始,女孩子們就愛纏著他不放,那還不要緊,但那些女孩子們只要有一個以上在他身邊,用不著幾句話就會吵起來,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還可以硬分開他們,但女孩子打架他實在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們,只會一本正經的告訴她們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樣當然沒有用,她們照打不誤,最後他只好躲開……」
唔,味道不錯嘛!比媽媽煮的還好吃呢!
歐陽萱莎大口吃起來。「然後呢?」
「等他長大以後,女孩們又催促父母向他父親提親,他父親要他自己挑四個妻子,而他一想到結婚後天天都會有四個女人在他身邊打架頭就大,於是乾脆向他父親要求跟商船出去,說是渴望到遠方看看,其實是想躲掉這些麻煩。」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