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甄情
「嗄?」丹楓萬分後悔她一時疏忽坐在長沙發上。平常John偶爾會說不入流的葷笑話,她都假裝聽不懂。前年總裁來台視察時,有人告John一狀,說他性騷擾。此後John就收斂多了,沒想到他現在竟然會擺出一臉的豬哥相。
「我有點冷,我要去穿外套。」她站起來。
「坐下。」John將她的手往下拉。他的力道很大,她不由自主地被他拉坐回原位。「我在討論妳的去留呢!」他的臉色頓時陰霾。
丹楓驚訝地叫道:「我的去留?你不是說真的吧?」
John涼涼地睨她。「妳不能否認妳犯了個滔天大錯,我有理由把妳fire掉。」
「我不否認我有過錯,很抱歉,以後我做事會更小心。但是我罪不至於被fire掉吧!你上禮拜才在開會時當眾誇證我的能力,你忘了嗎?我最近建議客戶買的基金檔檔都賺錢,你說過公司不能沒有我,我是公司的台柱。」
「我高薪僱用妳,妳為公司賺錢是應該的。在員工表現好的時候,我理當適時地鼓勵,現在妳出了差錯,我當然也要祭出罰則,否則其它人看妳出紕漏沒事的話,大家豈不是跟著怠惰?」
「好吧!你要我減薪我也沒話說。」丹楓在心裡詛咒柯希凡,都是他害的。他要報復全球公司害他少賺一百萬,她卻成了代罪羔羊。
John搖頭。「我恐怕得請妳走路,除非……」他肥厚的長手搭到她肩上,涎笑道:「妳能給我一個很好的理由,讓我留下妳。」他低頭親一下她頭髮。
丹楓像被高壓電電到,整個人彈跳起來。頭頂撞到他下巴,聽到他哀叫一聲。
「你在暗示什麼?」她顧不得頭頂作痛,忿怒地站在沙發旁,兩手叉腰。
他微笑,笑得很曖昧。
「妳懂的。」他自以為俏皮地對她擠眉弄眼。「我們來喝杯酒吧!它可以使妳放鬆一點。」他走向他辦公室門邊的小酒櫃。
「我不喝酒,請你講清楚你到底是什麼意思!」丹楓疾言厲色道。
「得了吧!Maple,妳知道我是什麼意思,我一向欣賞妳美麗的長腿……」
她忿而打斷他的話:「談公事,John!你太太的腿比我的腿更長更美。我們都知道Sara是你的情婦,她去上海出差,明天就會回來,我沒興趣做她的替代品。」丹楓氣得想罵髒話。他已享齊人之福還想勾引她。
他邊倒酒邊說:「男人永遠都不會嫌情婦多。」他朝丹楓送秋波,害她差點嘔吐。「如果妳肯給我一點甜頭,或許我能替妳想辦法。像你們中國人說的,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他舉起酒杯,一口氣喝光一杯酒。「我可以赦免妳的罪。」
丹楓站得筆直,自鼻孔噴出怒氣:「我是有過失,但沒有罪!有罪的人是你,你想利用職權來脅迫我!」
「小姐,那是很嚴厲的指控。小心點,別惹惱我,否則我真的會狠下心來連妳一起告。妳該不會想要坐牢吧?我其實是很好說話的……」他又喝下一杯酒,慢慢走向她,一邊淫笑著拉下他褲子的拉煉。「妳只需要在Sara不在的時候,偶爾進我的辦公室,扮演陸文斯基的角色……」
「啊──」丹楓尖叫著跑向門口,打開門她才轉過身來咆哮:「你還以為你是柯林頓?我呸!你是一隻披著人皮的紅毛猩猩。噁心的野獸!畜生!我辭職不幹了!」
他把拉煉拉上,臉色發青,殺氣騰騰。「妳被炒魷魚了!明天不用來了!妳這個月的薪水會匯進妳的戶頭。妳準備跟那個姓柯的一起坐牢吧!不過妳最好閉嘴,不准把剛才的事說出去。要是我的名譽受損,我會反控妳為了留住妳的職位而企圖誘惑我,因為妳被我鐵面無私的拒絕,才惱羞成怒造謠。」
「沒人會相信你的鬼話,你有性騷擾別人的前科!」
「閉嘴!妳今天晚上就給我搬出公司的宿舍,否則,嘿嘿!小心半夜會有不速之客去找妳。」
「你……你威脅我!我要報警!」
「如果妳敢報警,如果妳的嘴巴關不緊,以後妳每天走在路上,最好都留意一下後面有沒有人跟蹤!」John大步走向她。「我……」
丹楓拿起門邊酒櫃上他剛才倒的那瓶酒,向他丟過去,等不及看酒瓶有沒有砸到他,她轉頭就跑。大辦公室裡空蕩蕩的,她跑到她的座位,拿了皮包即衝向樓梯,寧可跑七層樓梯,也不願等電梯,讓John有機會對她不利。
下了樓,她喘著氣,心跳快得差點受不了。
仍然下著大雨,她在騎樓等出租車,頻頻回頭去看John看沒有追來。坐上出租車,她驚魂方定,大大鬆了一口氣。
「小姐,要去哪裡?」出租車司機問。
她只考慮一秒鐘,就告訴司機誠信房屋中介公司所在的街名。
第三章
仍坐在出租車內,叫司機靠邊停的時候,丹楓看到柯希凡自他的公司走出來,從容不迫地打開雨傘撐著,步向十字路口。她恨不得能立刻飛出去扁他,出出他害她丟掉工作,又遭性騷擾的怒氣。偏偏前面有幾輛在等紅燈的摩托車擋著,出租車不能馬上靠邊。等到出租車終於靠邊停、司機慢條斯理地找錢給她,下了出租車時,她已看不見柯希凡的蹤影。
她站在雨中,簡直想哭。工作、住處都沒著落了,剛才就在眼前的仇人也不見了,她到底是沖犯太歲?還是煞到白虎?或是因為她每次進教堂都不虔誠,所以上帝遺棄她?
發現目標了!憑借她的身高優勢,她在車陣與傘陣之間,瞥見柯希凡的身影在對面的人行道。她咬牙詛咒,但願自己瞬間長出兩隻尖銳的牛角,直直向他衝撞過去,撞得他高高彈起、撞得他頭破血流。可惜事與願違,很恐怖的一長聲「滋」──一輛貨車在離她不到五公分的地方煞住,嚇得她的牛角夢碎,腳一扭,鞋跟斷了。
「小姐!」車內嚼檳榔的貨車司機,大頭探出車窗,罵道:「妳想自殺的話,去0跳樓才會轟動,幹嘛來闖紅燈害我跟著妳衰?」
「對不起啦!我沒注意到變紅燈了。」驚魂未定的丹楓彎腰撿起地上她的鞋跟,然後急忙退幾步,回到人行道的紅磚上,感覺週遭的閒雜人等都在看她。
她不好意思抬頭,聽見那個司機啐啐罵:「肖查某,沒長眼睛的白癡……」
貨車開走了。丹楓胸臆間漲滿恨意,現在她不僅想把柯希凡撞得頭破血流,還想把他剁成八塊。他拿著一把花雨傘,愈走愈遠,她快看不見他了。該死!紅燈為什麼這麼久?一個大男人為什麼拿很女性化的花雨傘?莫非他的性向有問題?把他剁成八塊對她有什麼好處?他根本不值得她坐牢。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她該如何報仇才能整死他?
哈利路亞!終於綠燈了!她一腳高跟,一腳平底地走,成了滑稽的長短腳。乾脆就在斑馬線上脫掉鞋子,赤腳走路。她還想撕開窄裙,方便大步走快一點。不過她的理智警告她,她如果真的那麼做,可能有人會報警,將她送進瘋人院。她這輩子從來沒有這麼丟人現眼過。能夠撐著她走完斑馬線的動力是──怒氣、怒氣、怒氣!要不是下著雨,她的頭一定能冒煙。
那傢伙死到哪裡去了?她踮起腳,左尋右覓,好不容易才瞄到他的花雨傘。感謝花雨傘!他要是拿一把普通的黑傘,她恐怕很難在人手一把傘的街上找到他。她快步追過去。作夢也想不到她竟然會赤腳在熙來攘往的街上,鍥而不捨地追逐一個男人。No,No,此追非彼追。不是追求,是追緝!追緝!
又不見了!她傻眼!剛才明明看到他走到這裡,怎麼會突然消失?她撞邪了嗎?她看到的是海市蜃樓嗎?她快瘋了!真想跑到馬路中間,對著一時興起在灑水玩的上帝大喊:「玩夠了沒?老兄,你要折騰我到什麼地步?」
天可憐見!她看到他的花雨傘了!傘正在被收起來,傘的主人鑽進停在巷子裡的一輛深色小車。
丹楓三步並做兩步,赤著腳跑過去。他發動車子,亮起車燈,雨刷開始搖擺,車子緩緩開上路。她及時跑到他車前,拍打他的引擎蓋。他煞住車,在車裡似乎伸長了脖子想把她看清楚。丹楓伸手想打開他旁邊座位的車門,但是鎖著打不開。他亮起車內的燈,臉出現在車窗旁,接著開車門,讓她坐進去。
「葉小姐!」柯希凡大吃一驚。「妳怎麼這麼狼狽?」她的衣服全濕了,頭髮和臉也濕漉漉地在滴水,手上還拎著高跟鞋。
她轉頭來面向他,氣呼呼地說:「都是你害的!」
「我?關我什麼事?」要不是下午已經見過她,知道她是誰,柯希凡會以為她是喜歡光著腳在街上淋雨的怪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