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職場校園 > 大明另類官商

正文 第213章 安國沉屍案 文 / 梨下海棠

    屍體是被捆綁上大石後沉入池塘中。內衛在勘察時,發現池內有隱約東西,於是拿了勾槍一撈,沒想扯上一條手臂。下去撈上來後,發現是個十五歲左右身高五尺二寸的少女,雖然屍身腫脹,但看得出身材修長,五官端正。

    彭子晨勘察屍體後報:「死亡時間在半個月左右,沉屍之前已經死亡。乃是後腦被硬物擊打而死。死前曾遭捆綁**,身體多處有香火燒傷,顯然被虐待多時。」

    朱玉聽報點下頭,顯然比較滿意彭子晨的公正,接著問道:「彭子晨,你當捕快多年,多年來又任安國當地的捕首,你怎麼看?」

    彭子晨抱拳道:「回公主,從公來說,此事需大人回來後細查。從私來說,彭子晨認為此事有人誣陷。據卑職收到消息,衙門內一名衙役昨天晚上突然失蹤,大人是十幾天前離開,所以卑職想,此事定然是有人誣陷大人。」

    誣陷?朱玉也覺著是誣陷,從八年前認識到現在,她都認為常智光是絕對不會幹這種事的,但是事實卻把所有不利證據指向常智光。

    雖然有守衛常宅的衙役證明常智平的話,但是只說明常智平轟人家走,不說明張金兒沒有進入常府。按照老婦陳述,當天他們是在側門定的契約,常智平拿了契約回書給她,就把張金兒帶了進去,張金兒還說過幾天去看望她。

    按照目前證據可以推測,常智光當時確實雇使女,而後還很正規留契約。張金兒進常府後,常智光貪圖其美色,霸佔被拒還反抗。常智光羞惱成怒,捆綁了張金兒**,最後殺害沉屍池塘。

    事後,就和明穆宗遠行,讓老婦找不到人。但千想萬想沒想到,公主御駕到來,讓老婦有人告狀之地。

    接下來幾天,對常智光不利證據一直湧來,在清河下游發現了失蹤的衙役燕七的屍體。老婦指認,此人就是當時在常府值勤的衙役,見過契約交接過程,當時還和老婦交談了幾句。

    而燕七身中三刀全是要害,刀口為官刀所造,下手人武功不凡。彭子晨和常智平當天下獄。

    彭子晨下獄當天,內衛私下報告:「公主,卑職查驗過燕七屍身,恐怕不是彭大人所為。」

    朱玉問:「何以見得?」

    「公主,習武之人都知道句俗語,年刀,月棍,一輩子的槍。據卑職所瞭解,彭大人用的雖然是刀,但是用的多是刺、挑等劍槍之術。這兩天卑職還回京問了小青郡主和彭大人交手之事,小青郡主說,展大人要殺人,空手就可以將人震死,還有除非故意,否則彭大人不會使出劈砍。看屍身所傷,兇手蠻力勝過技擊,下手凶狠,卑職看,倒是有七分像是軍中之人所為。軍中用刀,就幾個招式,但實用凶狠,不過不排除是彭子晨大人障眼法,故意留下破綻。」

    朱玉點頭:「你的意思是這殺人手法不像是彭子晨所為,但是如果是彭子晨刻意為之,也可以做得到是嗎?」

    內衛點頭:「是!」

    「本宮也相信彭子晨和常智光,但是證據就在面前,唯一知情人還被殺死,這案……恐怕不好辦。」朱玉看九公公:「你人老成精,你倒是說說,如果是栽害,會是哪些人所為?」

    九公公回答:「按小的說,常大人為兩家商業協會之首,又纂寫海事條例,又一方為官。恐怕得罪了人,常大人也不知道。擋財路、擋官路都有可能。要放大的來說,常智光遭難,最開心的還是韃靼女真瓦刺人。我相信他們都知道,常大人掌握火藥等物。如果常大人問罪,這些東西必然要上繳朝廷。朝廷用,則機密容易外洩,朝廷不用,對韃靼女真瓦刺,我大明並無多餘優勢。再者,常智光問罪,還會造成商場混亂,對民生傷則極重。所以,無論此事是否常大人所為,公主為了將來,恐怕都要保保常大人,辦了常智光,等於自毀長城。」

    朱玉搖頭:「你別看那些大臣都沒說話,但是心中有數。如果本宮枉私,這事無法收場。這也是為什麼本宮知道老婦有問題,卻不用大刑的原因。本宮都屈打成招,那下面官員不是紛紛效仿?再說,你也太小看常智光,即使他真干了,必然是準備了後招,光明報那邊怎樣?」

    「回公主!」一名內衛道:「光明報正在印刷,明日見報。據卑職瞭解,陳惠蘭準備按事實發佈報道,並且表示會連載下去,關注本事動態。」

    「做得好。」朱玉點頭:「如果常智光真是無辜,此事如果密而不宣,將來即使清白,也不會讓所有人信服,民間亦會猜忌。如果常智光真是如此賊人,那最少也保住光明報的名聲。巾幗不讓鬚眉,有此魄力,只可惜陳惠蘭一個女兒身。」

    現代官方可沒朱玉的見識,不管事件影響多大,不管瞞不瞞得住,反正先瞞後處理,瞞不住了也要封網刪帖折騰一陣子,就算事情大白於天下了,也從沒官方人士出面認個錯。

    扯遠了,言歸正傳。按照當前情況,雖然證據對常智光不利,但是從公主到大臣們都偏向常智光遭人陷害這個事實。京城提刑司著名推官已經到達安國對兩具屍體進行檢驗。

    一邊是御審,一邊主角是風雲人物常智光,案件血艷,此事已經超越了瓦刺戰事,成為民間第一熱議話題,而話題的主角遲遲沒有登場。

    而就在這個時候,發生了意想不到之事,告狀的民婦死了。告狀民婦被安置在郊區的驛站,四名內衛特派保護,但即使是這樣,在一個清晨,發現其暴斃床上。

    朱玉聞聽,勃然大怒,將四名內衛下獄交大內問罪。這死無對證,無疑是讓本案雪上加霜,常智光已經沒有洗脫嫌疑的可能。

    主角常智光本在水路,被快馬追上,船靠岸之後,衙役簡單說了這事,常智光立刻起程回安國。明穆宗一聽此事也來了興趣,表示隨後而來。

    衙役先行回報,常智光和張虎李強就近買了馬匹回安國。出光州進廬州境,有一個小鎮,三人見夜色已晚,就停馬借宿到本鎮唯一一家客棧之中。

    當晚,三人對已知案情進行了分析。張虎剛進衙門時,追隨彭子晨學習武藝和探案,對刑獄略有心得,當下先說了自己看法:「常府無論白天黑夜,最少有兩名衙役值勤,後門堵塞,前門和側門是唯一道路。如果要帶八十多斤屍身翻牆,難度大,而且夜晚安靜容易被發現。所以張金兒屍體栽贓可能,就是修葺整理常府時候,有人夾帶而進,沉屍水中。」

    李強點頭:「燕七這人平時安分守己,雖然少和人言語,但是對公務倒也不馬虎。他是第二批招募的衙役,薪水待遇也比較優厚,大人包括我們對這樣的人基本沒有什麼防範之心。如果他趁修葺進入,工匠和監工們根本就不會理會他。還有一點,就是那契約,說當日只有燕七在場,確實那天是燕七和王五當值,雖然王五否認,但他不知道不代表沒這事。還有既然大人都比較信任燕七這樣的老人,再加白雲區商業中心成立,或商或公每幾天大人就要簽署大量文件。大人又是臨行,安排了一些事,有可能是燕七夾帶了契約讓大人簽署,或者是讓大人直接簽署白紙。」

    「不通。」常智光道:「雖然文件多,但也會稍微瀏覽下是什麼事,我不會那麼粗心。臨行前,燕七確實找我簽過四份文件。我想想……第一件是安國商業協會每月股東大會議題,我簽字表示同意。第二件是一名衙役有賣贓嫌疑,允許對其家進行搜查。第三件是廂村護理每月支出。第四件是……我想想,第四件是梅田鄉中兩個村子的一塊土地的糾紛,簽字授權讓鄉頭面人物聯繫兩家族長商議解決。」

    張虎問:「大人肯定就這四件?」

    「當然,要用私章比較麻煩,當然記得。」安國縣內部的事,常智光私章是做准的,而官印都在新衙門交給趙信使用,常智光基本不用。

    李強點頭:「那就一個可能,那簽名私印是偽造的。」

    常智光搖頭:「我想不能,如果要佈置這麼一個局,不可能用假簽名。」古代偽造簽名比現代難,墨的顏色、濃度各人喜好不一樣,更不用說毛筆的粗細還有簽名的神韻。

    剛說到這,張虎李強突然摸上刀柄,常智光一聽,有腳步聲接近。不過來人很斯文,竟然敲了幾下門:「常大人,可否開門一見。」

    「開門!」常智光吩咐。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