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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章 奸商巧談價 文 / 梨下海棠

    戰爭是醜惡的,但又是必須的。別說常智光,無論是誰都無法不經過戰爭就進行民族融合。如大明苟安一時,卻無法苟安一世,在零碎的戰鬥中瓦刺已經佔了大明近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與其別人發動戰爭在自己國家破壞,不如自己發動戰爭將戰火燃燒到其他國家。自己要想是如何在戰爭過後收攏難民,維持經濟,改善生存條件。

    常智光也喜歡享受,不喜歡打仗。但即使他再自私也知道女真幾十年後要亡大明建立清朝,最少這會大大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而且再看看這繁榮的安國,這些善良的百姓,能忍心這些都成為灰燼嗎?常智光道:「可以聯繫吐蕃一起出兵,所佔領土我們用錢或者是物品換,錢不夠還可以上調。公開收買敵方將領,獻城全軍降將賞千貫,士兵賞三十貫,可以讓瓦刺成為眾人圍攻的目標,再加東西軍借調四萬精兵,如此之仗還不勝,我親自殺了馬千乘。」

    張遜回道:「嗯,馬千乘的武器定單再有幾日會到。他密信我說不要其他援軍,但要借調西軍李如松本部一萬兩千人。瓦刺在鼎盛時期可是全民皆兵,我擔心他會不會太自滿了點。」張遜很謹慎,戰爭是為政治服務。此戰勝和敗的意義已經不是那麼簡單。大明多年未戰,勝戰更是幾十年前的事,張遜不能不謹慎。不打,他始終是個有權無名的六品官,李德本還得繼續去科舉。打敗了則他二十年內別想陞遷,文官士族的權限會再度放大,甚至可能凌駕到皇權之上。此戰必打,打則必勝。

    常智光道:「馬千乘在武舉中看得出是一名穩重之將,不會無地放矢。想想也是,他資歷尚淺,要調動東西兩路的將領,人家未必會服氣。而李如松在武舉中相識,同科,對他又推崇,用起來反倒更加順手。」張遜輕輕點頭:「希望如此。」

    「對了,忘了正事。」常智光拿出一盒子道:「軍備乾糧,軍廠和糧食加工廠一起研究的成果。穀類、豆類等為主,五斤的脫水乾糧可以支持一單兵五天的食量,缺點就是如果水喝多了,相當的撐,而且味道不是很好吃,我們試吃的十個人,在第七天後基本一見這玩意就反胃。不過這價錢相當便宜,一斤只要三十文,不用煮,直接可以食用。」

    張遜沉默一會道:「十文」「不賣。」常智光怒道:「別以為你是六品官,就可以無恥地欺壓我這八品官,一斤米都要十五文呢,我這還要工資和包裝費。」「那就十五文。」張遜笑笑,甚是大方。

    常智光道:「你想想,如果有一千人攜帶了這東西,就可以不挪窩就地趴一個月……當然,前提是他們能吃苦,這一千人就成了奇兵,這打仗打的不就是後勤嗎?再說萬一哪天糧草一把火被人燒了,這東西存上幾萬斤,燒就燒,誰怕誰。還有天天吃這乾糧,可是能大大激發士兵的鬥志,看見一城,就如狼似虎的衝進去找包子。」張遜咬牙:「十六文。」

    常智光說:「公主敲了我百來萬貫,足夠買一萬萬斤的。」張遜道:「實話和你說,你那筆錢充了國庫。太上皇對東南破壞嚴重,東南部分州縣還在免賦稅,還部分也是減免,你光明報不會不知道。打仗到處要用錢,如收你那批戰馬後,朝廷還打算再補充一萬匹,這一匹五十貫,就是五十萬貫。採購的武器少說也是百萬以上,還要準備佔領地的安養生息,軍功賞賜。哪一筆是小開銷?而且這錢我說的不算,要報到公主那,找戶部,這還牽扯到內閣們的意見。」

    「不賣,萬一這被你們列到軍資去,我還得上三成稅。賠大了。」蘇千一邊道:「蘇某覺著合算,朝廷可以省下不少押運糧草所需的銀錢和人力。」張遜猶疑了一會道:「……20文,不上稅。」「25?」「20!」「24?」「20!」「成交,你贏了。」常智光痛心道:「誰讓我愛國呢。」

    蘇千藉機上廁所躲一邊笑去了,張大人你談事還行,談錢又不是你強項。這大米確實是十五文,但是人家常大人有說是用大米做的嗎?被忽悠了一道。接著人家利用你同情心,百萬贖刑費來蒙你……這東西一斤成本價就七文不到。

    張遜問:「最近有沒出新武器?」「沒有,最近重點是火藥的威力。我聽說京城造作局已經開始模仿安**廠東西,所以立刻發展更高科技,以免到時候被京城整垮了。」常智光回道。

    「呵呵」張遜不好意思笑下:「其實,這次來我想問下這火線的配方。東京那試了無數次,但是都無法定時間。」「一口硬價,買配方三百萬貫」常智光笑咪咪地望著張遜。「就當我沒問。」張遜:「回頭我就請道聖旨來,看你還硬不硬?」常智光仍是笑咪咪的:「掌握火線蒸煮配方除了我外,就一名老工匠。就算是殺了他,他也是不會說的。」

    張遜歎道:「唉……我一直覺得你不是貪錢之人。」常智光道:「蕭何也不貪錢,但為何要霸佔農田?」張遜點頭,很滿意常智光的回答道:「事情談完,那我先告辭了。」常智光送兩人出衙門回來吩咐聽值衙役道:「請陳惠蘭和彭子晨大人晚上過來我家吃晚飯。」「是」

    明禁止掠奪人口為奴婢,違者死罪。但是允許用僱傭形式定下契約,而奴婢一詞在官方中用女使來表示。在明法律中不存在賤民這樣的說法,即使是官奴。但民間風氣依然,按照契約相成主僕關係。其實這已經算是一個進步,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而韃靼女真雖然學習大明的東西,但還處在半奴隸社會。而事實上,所謂的女使在僱傭期間,猶如賣身於僱主,毫無自主權,僱傭期間,僱主可以佔有女使的身體,女使沒有性自主權。

    常智光面前就是這麼兩個人,先前他僱傭的丫鬟和僕婦雖然也是契約性質,但是比較現代的契約。而他面前放的契約則是明代的標準契約,兩名准女使年紀不大,十三四歲的樣子,很拘謹,不敢抬頭看常智光。

    常智光審理過一個案件,說是一個奴婢被主人強x後自殺,其姐姐把主人告了上來。雖然那主人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但卻不是公堂上的努力結果,而是常智光私下的小動作。常智光看看那相當賣身契的東西無奈,她們的願望很簡單,就是找個好主人。她們相比官奴則是多了幾分期待,如常智光大伯家的小翠,遇見常智光大伯,到了年紀就讓她出嫁,平時待她如同女兒,這就是運氣。運氣不好,霸了身子不說,**、毒打還不給飯吃。

    秦良玉一邊道:「官人,她們原來是保定一家員外的丫鬟,前些日子那員外因兒子賭博而家破,這才想著再賣了她們。年紀都小,還勤勞,長的也清秀,重活也能幹得,最重要是還識幾個字。」常智光看契約,契約十年,說兩人自願到常府為女使,而後全是主人的權益,主人基本沒有義務,而她們基本沒有權利。就連延長契約與否都是主人說的算。

    「官人是不是不滿意?」秦良玉道。「先讓她們吃飯吧,我去下文房。」常智光何嘗不想要,只不過如今自己是這安國的榜樣,而安國則是別人的榜樣。秦良玉交代了一聲後尋常智光而來,對值勤的衙役擺擺手,走進文房。雙手放在常智光肩膀上輕輕揉動道:「官人,不想要就算了。良玉也不是沒吃過苦,還有智平幫忙,這家還整得了。」

    「我家夫人怎麼能是一個干家務的。」常智光拍拍秦良玉的手道:「我在寫契約,這樣契約不成。寫好了,這契約明天再上光明報。這律法一套,民間一套的作法得改改了。」「官人,這……恐怕有所不妥吧?」常智光這是挑戰民俗還有士族。

    「你男人有策略的。光明報每期都有律法普及,當提到這條律法時候,再把契約放上去做做樣子。當然,這契約還不能大改,只能是先保證她們的基本權利。」「基本權利?」「恩」常智光點頭:「吃飯、休息和與相愛的人同房。按照舊約來說,這僱傭期間連身子都是主人的,這就太過了點。最後這點我還在考慮,是不是時間到期,雙方都有解約的權利。」

    「大人,妹妹」秦良玉還在思考,陳惠蘭在門口招呼一聲後進來道:「彭子晨還有點瑣事,可能今天晚點才能前來。」「你來得正好。」常智光把舊契約和自己擰定的幾條契約放在一起道:「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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