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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十一章 談判(1) 文 / 潛水潛行

    譚青青向成漢說明此事的時候,倒也沒有產生什麼不快,就算是沈子清不找小人魚公司的律師,也可能會請其他律師,還不如都是熟人,有些事反而便起來更方便一些。當然,這是建立在譚青青提前溝通的基礎上,.要是譚青青要自己公司的律師冒然就介入了沈子清和成漢之間的談判,成漢難免心裡不快。

    在去見成漢之前,譚青青先領著沈子清去見了一下夏侯燕,這個中年女人溫婉和善,讓人一見便憑添好感,譚青青對夏侯燕十分尊敬,直接稱燕姨,沈子清也就跟著叫了。

    夏侯燕特別問明了沈子清在整個劇組的職責和作用,沈子清便對夏侯燕交了底:「燕姨,我不謙虛地說,我可能在整個劇組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們很難再找到強過我的馴獸師,我會讓整個拍攝的過程變得輕鬆簡易,省下許多時間。」沈子清對自己的能力有著清晰的評估。

    夏侯燕又問道:「那你除了薪酬還有別的要求嗎?」

    「我還有一個想法,我新成立了一個魔寵學園的公司,專門幫人馴養寵物的,我想要我的公司以合作夥伴的形式加入這個劇組。」

    「你還有公司。」譚青青倒是沒有想到,詫異地問了一句。

    沈子清苦笑道:「這個公司現在不過剛剛註冊下來,現在就我一個光桿老闆,手下只有一個員工還天天在我的那個小店裡忙。我這是個典型的皮包公司。」

    「那你就憑個皮包公司就與成導合作嗎?你還真能異想天開,不知道小雨什麼眼光,找了你這麼個不靠譜的。」譚青青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個嘲諷沈子清的機會。

    「譚大小姐,我的公司就是我馴獸的能力,這是不要替代的無形資產。」

    「什麼無形資產,我看你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對了,你答應過我的燒茄子哪去了……」

    「我改天讓我我媽給你做一大鍋,到時我親自端到你面前好了。」

    譚青青又道:「光是燒茄子也不行,其實,陳姨做的燉豆角也是挺好吃的……」

    花雨曾對沈子清說過,譚青青會經常把話題拐得讓人忘了最初要說什麼。現在沈子清深切地領教了一回。最後還是夏侯燕打住了譚青青的天馬行空,把話題重新轉到了合約上。

    夏侯燕思索了一下,對沈子清道:「小沈,你自己有沒有一個薪酬底限。」

    沈子清苦笑道:「燕姨,我這這方面可就真一竅不通了,只能請教您了,你幫我擬定一個吧,如果要是我的公司能和《森林之皇》劇組成為合作夥伴,薪酬什麼的不要都可以,若是我的公司不能成為《森林之皇》的合作夥伴,那這個合約我就不簽了。」

    夏侯燕笑了,看沈子清的眼光也由最初的溫婉變為欣賞,一個只掛著皮包公司的年輕人,敢這樣同成漢叫板,由不得她不欣賞。而且,沈子清身上有一種一旦目標明確後就一往無前的勇氣,夏侯燕只在譚政的身上看到過這種勇氣。夏侯燕哪裡知道,這是沈子清這些年幾乎月月不停換工作磨勵出來的,苦難會把一個人壓跨,但苦難也會讓一個人濃縮,沈子清身上就有一種生活濃縮過後的內斂。

    夏侯燕道:「他們會簽你的,先聽聽我給你擬定的方案吧,你可不要吃驚啊。」

    「燕姨你說。」

    「我給你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就是你的公司以投資人的身份,憑持術入股這部電影的拍攝,你要純利潤的10%,這個方案你要同劇組共擔風險,但一旦這部電影大賣,你的回報也是豐厚的,相關的外延產品開發,你都會獲得分成。第二個方案,就是你受雇於劇組,對方按片酬的方式支付你酬勞2000萬,你的公司成為像小人魚公司一樣的劇組合作夥伴,免費享受在電影中植入廣告的權利。當然2000萬隻是底限,我會盡量為你爭取更高的薪酬,他為會預先支付三分之一做為訂金。」

    沈子清立時就傻在了那裡,原本沈子清以為自己能有個幾十萬的酬勞,新註冊的皮包公司在電影的字幕和宣傳中露個臉就不錯了,卻沒有想到自己光是薪酬就有2000萬,而且這還是底限。只要是自己同意第二個方案,那麼在簽約之後,最少600萬馬上就會打入自己的賬戶。

    這樣一個數字,無疑是沈子清做夢都不曾想到過的。

    譚青青也瞪大了眼睛:「燕姨,你們這是在搶錢嗎?」

    夏侯燕笑道:「既然小沈說自己是不可替代的,那對於這部電影來說,他就值這個價。」

    對於這樣一部片子來說,夏侯燕開出的薪酬是合理的,一般大腕演員演一部片子要三四千萬的薪酬,成漢這部特殊的電影中,所有的主角和所有的配角全是動物,而這些動物離不開沈子清的協調指揮,這就相當於沈子清在這部戲中既演主角,又要演配角,所以,夏侯燕所說的2000萬隻是一個相當保守的底限數字。

    夏侯燕看沈子清皺著眉頭在權衡,站身來道:「小沈你考慮一會兒,如果考慮清楚了,咱們卻下樓去找成導談合約的事兒。」

    「我想清楚了。」沈子清道。

    「就第一個方案吧,我想問一下燕姨,我有沒有可能拿到《森林之皇》電影周邊產品的版權,如果能拿到周邊產品版權,利潤分成我可以完全不要。」

    夏侯燕倒是沒想到沈子清如此快就做出了決斷,而且迅速拋出了一個新方案。夏侯燕愈加欣賞起眼前的年輕人來。

    夏侯燕想了一下:「這也不是沒有可能,我們的電影周邊開發並不是很發達,你的眼光倒是很獨特啊。」

    夏侯燕如此說自然是有依據的,事實是我國電影周邊產品的開發遠落後於歐美,當年張藝謀執導《英雄》,雖然票房收入2.5億,但周邊產品開發達只有3000萬,而周星馳的《長江七號》影漫堂只花了60萬元就購買了周邊產品版權。

    這樣的成績和好萊塢電影的周邊產品開發相比就成了笑話,以《星球大戰》為例,它的全球票房收入為18億美元左右,而衍生產品收入則超過了45億美元。我們熟知的迪斯尼樂園也是基於迪斯尼動畫電影建立的主題公園,這同樣屬於電影周邊產品的開發。我們叫得上口的那些影片如《阿凡達》《愛麗絲漫遊仙境》等,它們的衍生品不計其數。

    好萊塢電影的周邊產品是一條利潤巨大的產業鏈,而我們國家鋪天蓋地的盜版,新產品稍露頭便仿冒盜版蝗蟲般蜂擁面上,造成電影產業鏈的斷裂。相比之下,美國制定嚴厲法律來限制盜版等非法行為,舉個例子,如果(互聯網上)在共享文件夾中擁有哪怕是預放映電影的拷貝,文件交換者也可能被判處最高3年的監禁。除了監禁外,還處罰最高為25萬美元的罰金。此種重罰之下,縱使有高利潤的引誘,也很少有人敢冒這麼大的風險。

    沈子清之所以想拿到這部電影周邊產品的版權,當然是為了魔寵學園以後的發展考慮,魔寵學園所經營的業務,是別人想仿冒想盜版也弄不來的,除非那人擁用沈子清一樣的異能。魔寵學園所需的不過是一個平台,這次《森林之皇》的投拍就是一個難得的這次機會,所以,沈子清對這部電影的周邊產品版權勢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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