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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天命之子 第一百一十一章 能飲一杯無 文 / 莫老爺

    第一百一十一章能飲一杯無

    敲了敲門,火舞走進書房的時候,雲先生正在桌前作畫。

    她怔怔的看著主上那堅毅的側臉,那裡,有道微不可見的疤痕。是主上七年前在沙漠中從二百七十個馬賊手中救下她時,被一個裝死的馬賊暗箭偷襲,擦過臉頰而留下的。從這個天神般的男人把她從一片血海中撈起來之後,他的身姿就深植在她心中。無論外面的人如何看他,在她眼中,他是她的英雄。

    走近一看,主上畫的是大漠連天,狂風肆虐的蒼茫景色,漫漫黃沙中,一頭孤狼站在沙堆上,抬頭望天。火舞彷彿聽見了透紙而出的狼嚎。世人都認為主上是一位武學高手,或許還是一個無良商人,卻忽略了他其實也是個書法丹青皆為風流的人物。

    待她走到跟前,雲先生眉頭也不抬的繼續用筆細細修飾那頭狼,隨意問道:「有事嗎?」火舞作為他為數不多的女屬下,堅忍而能幹,深為他欣賞,他知道如果沒有要事,她絕對不會冒然進來打擾他。

    主上他總是那樣,對誰都是淡淡的,明明嘴角含著笑意,卻讓人永遠也觸摸不到胸腔中被重重包裹著的心。想要跟隨他的步伐,她只好努力把一切任務都做得最好,以期博得他讚許的一笑。她巴望著把一滴滴的讚賞積累起來,可以換取成他哪怕一丁點的憐惜。努力了那麼久,終究還是追不上這個風一樣的男人啊。火舞在心中歎息了一聲,卻還想試一試,她走上前去,從背後摟住了他的腰,豐滿的胸脯緊緊貼在他的背後。

    雲先生僵硬了一下,生生忍住被冒犯的怒氣。他回首望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火舞正緊閉雙眼,顫抖的手出賣了她內心的緊張。

    他放下筆,皺著眉說:「火舞,你逾越了。」

    是,她是逾越了一個下屬的本分。但是她根本不想只當他的下屬,還想當她的女人,為什麼只有在身邊實在找不到別的女人的情況下,他才要她,難道她比那些胸大無腦的女人還要不堪嗎?

    「主上,我聽說你對管家安排的人都不滿意,就讓火舞來服侍你吧。」手卻是攏得更緊,這一刻,他是屬於她的。

    「你也要變成和那些女人一樣嗎?我睡過一晚就可以棄如敝履?」平靜的語氣裡,說出的是最傷人的話。為什麼自己身邊的女人總是挖空了心思博取他的歡心,以前自己還無比享受她們爭風吃醋的小手段,現在卻無端生出許多厭煩。就連他抱著期許希望能培養得能獨當一面的火舞也是如此。

    世上,難道就沒有一個獨特的女人,即使有,也是裝出來迷惑人的吧,他冷哼一聲,把火舞的手震開,大踏步走了出去。

    火舞滑倒在地上,那厚厚的地毯也擋不住身上蔓延的寒冷,一屢鮮血慢慢從嘴角溢出來。終究,夢想的泡沫還是被無情碾碎了。

    彷彿在呼應她的心情一樣,大雪,終於紛紛揚揚降了下來。

    莫菲菲捂著杯熱茶靜立窗前,看著今年的第一場雪毫無徵兆的飄落在房頂樹梢,轉瞬就把所到之處抹成純淨的白。以前自己下雪時候在幹什麼呢?好久沒回想現代的生活,那一世的歡樂與憂愁真的曾發生過嗎,還是自己恍惚一夢而已?拚命回憶她才想起,以往這種天冷的日子,幾個死黨都會衝到她家,把中央空調地暖全部打開,光著腳丫子在客廳裡走來走去,把所有的零食搜刮出來,然後拿出小矮桌,坐在地上打麻將。反正她老爸幾乎永遠不在家,一堆年輕人就昏天暗地的吃、睡、玩,多麼愜意!

    說起來,在這大雪紛飛天寒地凍的日子裡,想必什麼正事也做不成了,是不是該偷得浮生半日閒招兩三個知己圍爐飲酒呢?越想越覺得這個主意不錯,但是那兩三個知己在哪裡?莫菲菲的嘴巴立時癟了下來,若大個京城,能被她視做知己的人還真沒幾個,想來想去,還是沈天啟最合她意,與他聊天,旗鼓相當。

    回京城滿久了,他們也有好一些日子沒見面,還怪想的。那傢伙肯定是屬牛的,總有做不完的事,改天一定要向他傳授一些領導藝術才行,像自己,多逍遙,絕對可以做成功商人的楷模。

    拿出紙筆,給沈天啟寫了封「邀請函」,派個家丁送到通泰錢莊(她敢肯定即使這麼惡劣的天氣沈天啟也不會曠工,一定在錢莊裡看那永遠看不完的帳本),她自己則穿起長毛靴子披著大衣先去醉仙樓等著,要喝酒,還得去醉仙樓,這是所有京城上流人士的共識,他們如家客棧也不得不屈居下風。

    沈天啟從繁瑣的帳目中抬起頭,揉揉有點發酸的太陽穴,就快審完了。對於錢莊今年總體的收益,他很滿意。忙活了近一個月,今天看完這最後兩本或許可以早點回家和大哥聊天。自從知道大哥痊癒後,他心理沒了負擔,可以在大哥面前毫無保留的描繪出行的所見所聞而不必擔心傷了大哥的心,兩兄弟的情分漸漸緊密起來。以前雖然也要好,但總覺得隔著一層膜,離親近總有一段距離。

    正在這時候,帳房的人拿進來一封信,說是一個家丁模樣的人送來的。

    誰會給自己寫信呢?沈天啟納悶的接過來,信封上並沒有字,他拆開信封,一張紙便掉了出來。

    他拿起信紙,上面只有幾行清瘦小字:「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已雪,能飲一杯無?浩凡醉仙樓敬候沈兄。」

    這是莫菲菲記憶中最適合的邀酒詩,雖然把白居易的「晚來天欲雪」改成「晚來天已雪」意境少了很多,但是她本來就不打算做個文人騷客,意思傳達到就行了。回到古代這次是頭一回盜用名家詩詞,改了一個字,倒減輕了不少她心裡的惴惴不安。

    沈天啟捏著那薄薄的信紙,彷彿感覺到一股淡淡的溫暖從信紙傳入指尖,又傳入心中,寫信人那歪著頭吹乾墨跡的樣子躍然紙上。把信紙仔細疊好裝入信封,又放進自己懷中之後,他站起來大聲喊道:「備轎。」想了想覺得轎子太慢,又喊了一聲:「算了,還是我自己走吧。」

    於是,小帳房就看到少爺一陣風似的跑了出去,這才回過神來,抓起椅子上的大衣追到門邊,徒勞的喊一聲:「少爺,您忘了穿外套。」哪裡還見人影。

    街上幾乎沒有行人,紛飛的大雪把能見度降得很低,偶有人覺得身邊有個影子一閃而過,還以為是自己看花了眼。沈天啟肆無忌憚的施展著輕功,他從未覺得原來學習輕功有那麼大的好處。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別讓他等太久。

    推開醉仙樓的厚厚的門簾,一股熱氣撲面而來融化了他頭上身上的雪花,化作水滴往衣服裡鑽去。不愧是最好的酒樓,每個角落都有大大的爐子散發出熱氣。沈天啟假意走到爐子前烤衣服,暗地裡卻是用內力不斷把衣服逼干,不一會兒就恢復了清爽。得知莫浩凡在二樓等著,他不急不緩的走了上去,推開包廂的門,露出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會絢爛至此的一笑,輕聲說:「我來了。」

    正在小爐子上專心溫酒的莫菲菲訝然抬頭,自己屁股都沒坐熱沈天啟就來了,真是快啊。

    「坐」,她指指對面的長椅,剛才沈天啟的一笑讓她有點暈,乖乖,萬年冰山能笑成那德性,今天他八成有什麼喜事,莫非,發了橫財?莫菲菲不懷好意的想著,那這頓,就讓大財主請好了,她請客,他付帳。

    「你的外套呢?」莫菲菲隨口問道,本想指給他看掛外套的架子,卻發現他沒穿大衣。

    「哦,家人在下面,我讓他們拿著。」沈天啟神色不變的說。

    莫菲菲以為沈天啟的轎夫跟自家轎夫一樣,被打發在一樓等待,也不以為意。

    這時候酒溫好了,莫菲菲提起酒壺各自倒了一杯,「干!」

    「干。」沈天啟滿眼都是笑意,拿起酒杯一飲而盡,是清香的龍泉酒,後勁並不大,適合聊天的時候喝。

    「我說你這傢伙怎麼從進門就笑個不停,是不是有什麼喜事,說出來分享下,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莫菲菲終於忍不住要八卦。無數的例子證明,當一個人心情好的時候就會變得比平時大方,是最佳敲詐時機。

    沈天啟心一緊,收斂起從接到信的那一刻起就忍不住生出的欣喜,這可是他頭一回以朋友的身份邀請自己喝酒呢,以前,哪次不是借錢的。想到這裡,他不禁用懷疑的眼光看著莫菲菲,不知不覺就問出了口:「這麼好請我喝酒,不會又是找我借錢吧?」實在是莫菲菲記錄不佳,況且,莫浩凡那麼狡猾的人禮下於人必有所求,沈天啟你要挺住,這一次不能再應承他任何無息貸款的要求。他在心裡不停提醒自己。唉!不得不說,一個商人即使掉入情網,還是改不了商人本色的~

    莫菲菲抬手就把手上的杯子砸了過去,裝出受傷的樣子說:「好不容易攢夠錢請你吃頓酒你還疑神疑鬼,為了讓你吃得放心,這頓你請好了~」

    沈天啟手一抄自然把酒杯抓住,又給她倒了一杯酒,賠罪道:「好好好,算我錯,這次我請得了吧。」

    莫菲菲奸計得逞,也不裝了,頭一抬大聲說:「小二,給我再來兩壺好酒幾個好菜,要最好的!」既然有土財主在,那自己就裝回暴發戶吧。

    「好咧!」包廂外候著的店小二歡快應道,加菜去了。

    沈天啟哭笑不得的看著順竿子爬的莫浩凡,他還真是有便宜趕緊賺啊。

    經過大哥這些天來的潛移默化,沈天啟心是越放越寬。難怪人家說學好要一輩子,學壞卻只要一天。為自己而活,為什麼不呢?他為那個家做的已夠多。

    愛上莫浩凡的事實,再也折磨不了他的內心。不會猶豫,不會不安,愛便是愛了,無關男女,只不過愛的那個人正好性別是男而已。

    不需要回報,他愛他的,沒有必要讓浩凡知道平添煩惱。如果不去勉強別人接受,只是默默的愛戀,就是神也會判他無罪的。

    就這樣,在浩凡面前,看他笑,看他耍心眼,不是最快樂的事嗎?

    外面風雪還在肆虐,包廂內溫暖如春,兩個人天南地北亂侃著,都希望天不要太早黑。

    莫菲菲發現,沈天啟彷彿變了,以前的他,總有一絲鬱鬱,而今天,他明顯灑脫起來,是什麼緣故呢?以後再找個機會問吧。現在的首要任務,就是多吃點,讓他的荷包空一些,再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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