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上大人物

第9頁 文 / 葆琳

    喘口氣,既然說了,就乾脆說得痛快些,橫豎都是一刀,管他的。

    「還有,你說你不知道什麼分級辦法,如果這是真的,不代表你就可以置身事外,反而說明了你有多麼地玩忽職守!制定國家法律的人,竟不知道自己國家制定了什麼亂七八糟的法條,豈不可笑!」

    梓旻嗤著鼻,雙手插腰,理直氣壯地說:「恕我質疑,難不成你是睡著舉手表決的?連自己表決了什麼法案都不知道!」

    哈哈哈,他大笑三聲。「根本沒辦法和妳講道理!我看妳是個政治白癡吧?連政治怎麼寫都不懂,宛如三歲孩子拿著玩具刀,以為自己是正義使者關公。光靠妳幼稚的政治語言就想與我辯論?勸妳先去做點功課再來和我談!」

    「你!」梓旻咬咬牙。「我哪裡說錯了?」

    男人動了動身子,讓自己坐得更舒服點。「我不是妳的政治學老師,沒必要告訴妳哪裡對、哪裡錯。」

    可惡,真是個傲慢的傢伙!梓旻瞇起一眼,故意採取激將法說:「你說不出我錯在哪裡,也不過是空口白話罷了!你有多瞭解政治?」

    「起碼比妳懂。」

    「大話人人會說。」馬上頂回。

    「……」

    「看,你就招了吧!自己本來就是什麼都不懂。」

    「我說小姐,妳是真的只有三歲不成?以這種小學生吵架的程度,就想挑起我的回應?未免也把我看得太扁了吧!像妳這種小白兔,要是在立院,怕不馬上被人拆成兔皮、兔肉、兔骨,給一口生吞活剝了。」

    「原來那裡不叫立法院,叫殺戮戰場啊?」

    佳築輕笑。「妳倒口齒伶俐,想像力豐富。殺戮戰場是嗎?端看每個人怎麼想了。雖然不見血,但在那裡上演的戲碼也絕不會是賞心悅目的。」

    「我便是靠想像力吃飯的。」方纔的怒火在這番折衝下,漸漸平復下來了。「好吧,我收回『睡覺表決』那句話,可是其它的我不收回!立法的人不知道自己立了什麼法,本來就是件可笑的事。」

    「立法院內有十二個委員會,加上五個特種委員會,而每個委員只能擇一加入,妳知道嗎?也就是說,你參與了國防委員會,便不得再加入內政委員會。各委員會審查該委員會相關的法案、議題。最後討論出來的條文,送交大會表決。直到這裡,妳都聽懂了嗎?」

    他等到她點頭了,才繼續往下說:「基本上,送交表決只是個形式,實際上在這之前,早已經過政黨協商,取得共識了。要過或不過的條文,早已經在表決前就定生死了。至於少數議案如果無法取得政黨共識,某一邊想強行闖關,那就得看哪一邊掌握到的票數夠多來決定。總之,光靠一個或兩個無黨無派的人,是影響不了什麼法案的過關與否的。」

    這點就算是政治白癡的梓旻也懂。

    誰叫一到選舉就會看到兩邊陣營在搶著「過半」或「不過半」,不論走到哪裡都看得到這個標語,簡直像小孩子吵著要哪塊大餅似的。也不花點時間想想,普通老百姓哪在乎誰過半啊?大家只在乎誰是真正能好好做事的立委吧!

    「像我這種無黨派的立委,想要推動什麼,就只好與哪邊的陣營合作,取得對方的協助。對方當然不會沒有條件地幫助我,所以最終的結果就是必須放棄我自己對其他不屬於我想推動的議案的表決權,成為協商中的籌碼。」

    她費了好大的功夫去咀嚼這段話,然後得到一個結論──「好像為了錢出賣靈肉的妓──」

    「妳其實是很想被扁的吧?」沒等她說完,他就冷冷地回道。

    「啊哈哈!我只是說說感想而已。」危險、危險,她幾乎忘記這傢伙脾氣很火爆了。這裡又沒別人,他當真扁了她,她也求救無門。

    「縱使妳對這樣的制度有意見,但它是目前還可以用的一套制度,否則就得回到過去那種動輒杯葛、議事停擺的年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除非等到另一套大家更能接受的有效制度取代它,否則每個人都必須做出讓步。」

    「就好像在飛機尚未發明前,大家都必須容忍慢速輪船作為運輸工具,對吧?這種簡單的道理,我當然懂。怕是怕人家已經發明了飛機,你們卻不知道能搭乘,還是照舊繼續使用輪船做代步工具。」

    「假如我們的國家是個連機場都還沒蓋好的落後地區,那麼妳就必須忍受大家從蓋機場開始做起吧?」

    這會兒梓旻才驚覺,雖然他霸道、傲慢,但講的話卻挺合她的胃口。他們似乎挺能「槓」的?

    「是、是,謝謝你的指導,政治學大教授。我可以下課了嗎?」

    「先提這話題的不是我,隨妳的便。」

    「你能不能修正一下講話的態度?我不敢拜託你放下身段,但是一點點的和氣、善意總可以有吧?」

    他悶不吭聲,梓旻則摸摸鼻子,有點自討沒趣地閉上嘴巴。

    一邊瞪著黑暗的電梯地板,她一邊歎氣。老實講,這樣一路聽下來,她還滿沮喪的。照他的「講課」內容,可以看到一個很明顯的事實,那就是看似選出多名立委,看似綜合了多方意見,可是這個制度卻允許了「少數人」可把持的漏洞。

    立法院內了不起兩、三百名立委,分散成十幾個委員會,裡面的成員只要過半就能掌握議題。那不等同於二、三十人左右便可穩操勝算嗎?而到了全體表決的時候,只要敲好協商之門,要通過一條保守到「不可思議」的條文,並不是難事吧?

    唉,說來說去,自己也不好。

    以前她確實是一點兒都不關心政治這玩意兒,逕自泡在她愛怎麼操縱就怎麼操縱的創作世界裡,她可以上山下海、可以是超人、也能做俠客,不需要管外頭怎麼天翻地覆、怎麼上演一出又一出煩人的鬥爭戲碼,那都與她無切身關係。

    是啊,她知道有這樣一條辦法誕生。

    出版社也告知了她。

    但她自始至終都還以為「這與我沒有什麼關係嘛!」、「反正我只要不寫有關那裡面提及的東西就好了!」、「我寫的是幻想世界的故事,什麼殺人、賭博、色情都與我無關的嘛!」

    ……看著新聞喧騰一時,過了注目期也不見有什麼人被捉,大概又變成了政府口中「宣示」但不執行的另一條「名存實亡」的法規;當相關業者大部分又恢復常態,業界中「容忍」、「逃避」與「僥倖」之心瀰漫時,這議題也就消弭於無形間了。

    哪曉得……唉唉,她聽見出版社傳來的消息時,腦中第一個想法是「為什麼是我?」、「天底下比我更誇張的書,還有很多、很多好嗎?」、「我的書會嚴重污染青少年的身心,那什麼書才不會污染到他們?是健康教育課本,還是水滸傳裡的強盜?」

    後來她仔細想想,便知道問題不在於她寫了什麼東西,問題在於誰想要找麻煩的話,任何書都可以輕易地被冠上「色情」或「暴力」的罪名。

    沒有人的書能夠乾淨,即使童話也有殘酷的一面。白雪公主的後母不壞嗎?當壞人接受血腥懲罰讓小孩拍手叫好的同時,背後是否也存在著另一種殘忍?

    梓旻還記得小時候看《灰姑娘》時,裡面有一幕場景讓她連作了十幾天惡夢。裡面描述灰姑娘的姊姊為了套上那雙玻璃鞋,不惜拿菜刀砍下自己的後腳跟。然後書上描寫著,從腳跟處滲出來的血,溢出了玻璃鞋,讓王子發現不對勁。

    「它」又教育了小孩子什麼?

    是姊姊的貪婪,所以讓她失去自己的腳跟?

    抑或壞人便不是人,壞人的血管裡流的不是血,所以無所謂。壞人理應被打死、被踹死、流血至死也無妨的血腥?

    這兩種思考模式,如果家長沒有負起責任導正,那麼孩子即便看的是「灰姑娘」,也一樣會變成另一種「有犯罪可能」的成人。無論是好人或壞人,不知道該珍惜生命的孩子,也不會珍惜別人的生命,不是嗎?

    世界上的「是非」,不是像童話故事那樣單純簡單、黑白對錯都能一一指出的。

    更多時候,社會是充滿灰色的地帶。

    為了治療生病的孩子,一個母親可能去搶劫他人。

    一名立委,為了推動自己的法案,可能必須與反對黨攜手合作。

    販賣藥品的廠商,不得不與醫生套交情,好讓自己的藥品賣得出去。套交情的代價,或許就是犧牲了藥品的品質。

    以上這些狀況,難道要等到孩子的思考模式都定型了,才讓他去理解?

    「單純」、「純潔」地長大後,這些孩子會不會成為另一種「不把其它人當成人看」、「凡擋我路者,死」的直線、硬式、非黑即白的思想暴力份子呢?

    不過這些問題,大概那些家長都不會關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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