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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文 / 湛清

    「等等,你說你愛我,我很開心,但是你剛剛問的問題有點奇怪。我離開的時候不是寫字條告訴你發生什麼事了嗎?雖然字條寫得簡單,但是你不應該不知道我為什麼離開吧?」

    「字條?!什麼字條?」她的臉白了白,頓時覺得五雷轟頂,顯然有什麼地方搞錯了,他倆說的是同一件事嗎?

    「我留給你的字條啊,就在電話旁邊的便條紙上。」他也跟著急了,從沒想過她居然沒見過那字條。

    如果是這樣,那她究竟以為他去了哪裡?

    「我說的是我們結婚的隔天又隔天早上,你消失不見的那件事,你現在說的是這個嗎?我從來沒看到什麼紙條,我一醒過來就到處找不到你了。我沒有房間鑰匙,怕走出去就進不來,所以在那個房間等到晚上,最後我終於接受你是真的離開,而不是去健身房或者是樓下吃東西而已。」

    想到那一整天的煎熬,她還是覺得很痛苦。在不知道為什麼被拋棄,什麼都不清楚的狀況下,臆測會讓人發瘋。

    閻旭予的臉色一片蒼白,甚至泛青。

    「你沒看到紙條?喔,天哪!」他呻吟著。

    天知道發生什麼事了,他當時走得匆忙,可能字條隨便放,被風給吹走了,掉到了某個縫裡,所以她從頭到尾都沒見過那張字條?

    她以為他拋棄了她!

    「我真的沒看到紙條,你在紙條上交代了你的行蹤嗎?你究竟發生什麼事了?我只知道我睡一覺醒來你就不見了,我以為你後悔了。我問過櫃檯,他們說你已經把房價都結清了,所以我更加確認你是出於自己意願的離開。」芙寧說著,看到他苦惱的神色也跟著難過。

    她如果不是這麼沒膽就好了。

    早該問清楚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誰會想到這之中有誤會呢?

    「我是考慮到你身上沒多少錢,你才剛把十幾萬台幣輸光光,不是嗎?我只是想減輕你的負擔,不知道我這一去要多久才能回來,本想留現金給你用,偏偏我身上的現金也不多。」閻旭予解釋著。

    「那你那天究竟跑去哪裡了?回去見你父親了嗎?」她連他家住在美國的哪個城市都不知道。

    「我接到家人打來的電話,他們在我手機留言,說我父親中風住院,要我馬上飛回舊金山,所以我只來得及留張紙條給你就走了。你那時候睡得很熟,我打電話都沒有把你吵醒。我在紙條上有留我的手機號碼,沒想到你居然沒看到那張紙條。」他懊惱地說。

    所以這三年來,她一直以為他拋棄了她。

    所以她才會想要離婚?他曾有的紀錄讓她對婚姻沒有安全感了,不是嗎?

    「可是你難道沒想到打個電話到飯店給我嗎?」她不敢相信兩人就因為一張紙條而分開了。

    「我一回到舊金山就面對一團的混亂。我父親住院,公司也亂成一團,畢竟我大哥對那些工作並不熟悉。連著三天三夜我每天甚至都沒時間睡覺,等到處理到一個段落,我不顧家人的反對,直接就飛回拉斯維加斯找你,那時候我真後悔沒有帶你回去舊金山。」

    「等你又回去拉斯維加斯,我已經死心離開了。我以為你已經後悔結那個婚,所以逃得不知去向。我沒辦法留下來繼續等待,那會逼瘋我。所以第二天我就收拾行李飛回台灣了。」她說著。

    「而我失去了你的蹤跡,又沒有任何聯絡的方式,最後只好先回舊金山。沒多久我就離開家裡,跑到台灣來了。那時候我就跟我爸鬧翻了,他覺得我瘋了,居然想要拋下公司跟家人,就這樣走開。可是我知道我再也沒辦法過那種生活,於是我頭也不回的走了。」

    「而我們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城市,卻是咫尺天涯。要不是維亞幫我找到那個店面,我去那邊開了咖啡館,我們恐怕一輩子都見不了面。」她的情緒平穩了下來,不若剛才激動了。

    回頭想想這一切,實在是太過戲劇化。

    戲劇化開始的婚姻,也就有這種戲劇化的過程。別人是先戀愛後結婚,而他們認識第一天就結婚,兩天就分居,三年後才真正開始談戀愛。

    真是不同於別人的過程哪!

    「不要這麼說,我不能想像沒有你的日子,如果一直找不到你,我想我心裡頭永遠會有個洞空著,沒有辦法補滿它。」他將她抱進懷中,用溫柔包圍著她。

    她歎了口氣靠在他肩膀上。「好在我們又找到了彼此,沒有因此而錯失。旭予,誤會了你三年,我真是對不起你。」

    「傻瓜,你不也因此飽受折磨嗎?我又怎麼能怪你?」他心裡頭有很大的滿足,畢竟不管過程多麼曲折,至少最後他又遇到她了。

    「那……你離婚手續辦好了嗎?」她真難啟齒問這問題,畢竟當初是她堅持要離婚的。

    「還沒,老實說我每天都在想萬一你問起來怎麼辦,因為我根本沒找律師去辦離婚。」他赧然笑笑。

    「你沒找律師?」她訝異地瞪大眼睛。

    「是啊,我想拖到不能拖再說。想要在那之前先讓你愛我愛得離不開,好省了離婚的手續。芙寧,做我的老婆好嗎?我們在台灣再辦一次婚禮,讓大家都來分享我們的快樂,你願意嗎?」

    「願意!」她勾住他的脖子,將臉埋進他懷中,這次沒有淚水,只有笑容。

    想起了三年前那個穿著牛仔褲結婚的婚禮,她這次一定要穿得美美的,好讓相機留下一個好的回憶。

    「啊,慘了!」她忽然驚叫。

    「什麼事慘了?」他臉色又白了白,真怕她又宣佈什麼驚人的消息。

    「那我們得快一點去拍婚紗照,我跟你說,我要穿漂亮的白紗才行。不然過一陣子我變胖了,那拍起來肯定會像只大象。你那些前女友們還會來恥笑你娶了個醜女。」

    「為什麼你知道你會變胖?難道你從現在起打算狂吃狂喝嗎?」他不能理解。

    「說不定真的會狂吃狂喝,這一切都要看寶寶的意願了!」她拍了拍肚子說。

    「什麼?!」他驚叫,這果然是個驚人的消息。

    「哈哈哈,你的表情太好笑了。閻旭予,你就快當爸爸了。」她笑著說。

    「真的嗎?喔天哪,喔天哪!」他驚慌地站起來猛打轉,嘴裡不斷驚呼,但嘴邊的笑容卻越咧越大。

    芙寧看著他發瘋,只是笑著。

    這個消息果然驚人。

    第十章

    隔天早上芙寧滿早就起床了,雖然睡得不多,但是精神很好。

    她的心裡充滿了溫暖與溫柔的感覺,回顧這三年來走過的種種,她不禁覺得自己還是沒那麼衰到底,畢竟她遇到了心愛的人,雖然繞了一圈,最後還是能跟鍾情的人廝守。

    這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好運。

    所以她猜,閻旭予果真是她衰運的剋星,自從認識他之後,她獲得了好多好多。

    「爸,你這麼早就起來啦,睡不習慣嗎?」看到閻老先生已經坐在客廳,芙寧開口問。

    「誰是你爸!」合肅勻一臉生人勿近的表情。

    芙寧聳了聳肩。「我三年前就嫁給你兒子了,不過這你也怨不得我,要不是你讓旭予傷了心,自己跑到拉斯維加斯自我放逐,我們是沒機會結婚的。所以要我別叫你爸可以,你可以跟閻旭予斷絕父子關係。」

    「你……你這個……」閻肅勻吹鬍子瞪眼,就是找不出新詞可以罵人。

    「小心血壓喔!早上吃藥沒?」芙寧若無其事地說,彷彿對面這個人並沒有對著她齜牙咧嘴。「我要做早餐,你想吃什麼?稀飯可以嗎?」

    「我不要吃你煮的東西!」閻肅勻氣唬唬地轉過身去,索性不看她。

    「隨便你,不過旭予還在睡,等一下還得去公司加班,可能沒別人可以買早餐給你吃喔。當然,如果你想自己煮飯,冰箱裡面還有菜,是我們昨天才買的。」芙寧也不管他的反應,說著就走進廚房去熬粥,做小菜。

    閻老先生耐不住無聊,終抄還是偷偷跑到廚房門口看她在幹麼。

    只見芙寧從頭到尾都帶著微笑,一臉開心的煮她的清粥小菜。

    「這個怪女人,沒事笑什麼笑。」閻肅勻一邊觀察著,一邊還低聲咕噥。

    其實他確實對這個女人開始感到好奇。

    來台灣之前,他一直以為她就是那種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野丫頭。當然他是找人調查過她的背景,一如他所料,背景平凡到甚至不值得調查。

    他一直覺得這種平凡的女人配不上自己的兒子,畢竟他閻肅勻家大業大,在美國西岸也是叫得出名字的企業家,兒子怎麼可以娶個「平民」?

    可是昨天見他們兩人的相處方式,他開始猶豫了。畢竟兒子已經表白得很清楚,他就是要這個女人,沒有商量的餘地。

    其實他也不是沒在聽兒子說話,只是口頭上他不能輸人。所以才老是發脾氣,命令人家這個那個的,惹得大家都不開心。他也不想做個討人厭的老人家啊!可是他真希望兒子能回去美國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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