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要記得告訴我

第15頁 文 / 芮琪

    「你最好別搞什麼花樣!如果你敢動她,你該知道惹毛我是什麼下場!」他撂下這幾句話,便頭也不回地離開。

    回到公司,他的辦公室已空無一人。

    「她人呢?」他問外頭的秘書。

    「鄒小姐說她出去吃點東西。」秘書回道。

    向鴻宇回到辦公室裡,坐在沙發上等鄒詩琦,他還沒告訴她,他今天傍晚要到香港,他還有一些事情要交代她,尤其是關於陳麗虹的事。

    等了一個小時,還等不到她回來,他開始著急了

    「王秘書,她出去的時候帶了些什麼東西?」他幾乎是用沖的來到王秘書桌前。王秘書低頭想了一下。

    「我看她背著電腦,手中好像還握著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我竟然忘了!」他抓起電話,很快地按了一連串的號碼。等了很久,卻沒有人接。

    「王秘書,我回家去看看,有任何她的消息就打我家裡或車上的電話通知我。」他進入辦公室,抓了車鑰匙便往地下停車場沖,拚命踩油門飛車而去。

    他心裡仍掛念著娃娃臉,她到底上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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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鄒詩琦坐在計程車上,回想著剛才自己所見的一切。

    她原本在沙發上睡覺,是那個夢的出現讓她醒了過來。她正想找水喝,就看見桌上有一杯水和一張紙條。她拿起玻璃杯,邊喝水邊看紙條的內容。

    我出去一會兒,晚一點帶你去吃午餐。

    看了向鴻字留給她的紙條,她也沒有太在意,反正他說會回來就一定會出現。倒是她的肚子已經有點餓了,於是她便提著電腦,打算出去邊吃東西邊打電腦。

    向王秘書打過了招呼,她便一個人下樓去了。

    雖然向鴻宇的公司有員工餐廳,但她不是員工,而且也不想到那兒吃,所以只好在向鴻宇的公司附近覓食。走在馬路上,她正在抱怨附近怎麼一家賣吃的店都沒有,儘是一堆能看沒得吃的店時,就看見對街前面不遠處有一個好大的餐廳招牌。

    「終於有得吃了,差點就成了第一個有錢卻餓死在路邊的人了!」她高興得差點就跳起來、

    她滿心歡喜地向前走,正打算過街時,視力二點零的她,看到了她絕對不會想再看第二次的一幕。

    那一刻,她真希望自己的視力不要那麼好,那麼她就不會看到讓她心碎的一幕。

    那個在她第一天到向鴻宇公司時,要她離開向鴻宇的那個女人,此刻正坐在向鴻宇的腿上,她一手勾著向鴻宇,在他耳邊笑了一陣……她實在看不下去了!她招了一輛計程車,要司機盡快離開那裡,向自己和劉韻如合租的公寓駛去,便不再開口,只是愣愣地看著窗外快速閃過的景物。

    失了神的她,甚至不知道後頭有人在跟蹤。

    淚水悄悄地自眼角滑落,她舉起手想拭去淚水,才看見自己手中還握著向鴻宇的行動電話。他的東西,沒必要再留在身邊了,眼見自己的公寓就快到了,如果她等自家到了再讓司機送回行動電話,那麼有可能會被問出她下車的地點,思及此,她隨即叫道:「司機,我在這裡下車!」

    司機依言停下車子,鄒詩琦拿出一張千元大鈔

    「這是車錢,不用找了,不過我想請你幫我把這個電話,送回剛才我上車的地方附近的那一家唱片公司,這是地址。」她拿出隨身攜帶以記下靈感的小筆記本,寫下地址,並抄下司機名字及車牌號碼,才又說道:「很抱歉,因為很重要,所以不得不這麼做,請你務必送到。」她這麼做應該不算過分吧!畢竟她給的錢付司機來回車資還有餘呢!

    「能出來一下嗎?我想和你談談。」他隔著門板說道。

    鄒詩琦考慮了一下。他不會是要罵她吧?她把放在膝蓋上的電腦關了機,硬著頭皮走出房間。

    「談什麼?」她小聲地問。

    「小昀說她很喜歡你當她的保姆。」

    「啊?」她走到向鴻宇對面坐下,

    「有時候看你很聰明,但有時候你又真的很傻!」他取笑道。

    「你說什麼,欠揍啊?」她握起拳頭,凶巴巴地說。

    「這才像你!想想看,如果小昀不高興,她會告訴你那些嗎?就像小昀說的,他的父親是我的哥哥,他和我嫂嫂在一次車禍中喪生,所以由我照顧小昀。」

    「哦……謝啦!」若不是他先逗她,她不會那麼快就想開的。

    「早點睡。」想起她剛才低著頭不開心的樣子,他竟有些不捨。

    今夜,希望不會是個失眠夜。他之前都是用電話和他們聯絡,今天是他第一次踏入他們的事務所。

    事務所在一棟小小的公寓裡。所有的空間不超過二十五平米,擺設很簡單,只有四套桌椅,裡頭好像還有一間小型會議室。

    他踏進事務所裡,沒看見任何人,只好繼續往裡頭走,不小心打翻了一個鋼杯,弄得整間屋子都迴響著鋼杯落地的聲音:

    「不管你是誰,請你待在那棵樹以外的地方,我兩分鐘以後就出去。」自室內惟一看得見的一棵植物後頭,傳來一個中氣十足的女聲。

    向鴻宇依照那女聲的指示站在那棵樹以外,不到兩分鐘的時間,就由那棵植物的後方奔出一個甩著馬尾的女孩。

    「你怎麼在這兒?」向鴻宇將眼前的女孩誤認為是鄒詩琦。

    「我在這兒已經很久了!先生,有事嗎?」那女孩問道。

    「抱歉,我認錯人了!」她脖子上並沒有娃娃臉繫著金鎖片的紅線,而且是因為剛才她突然跑出來,讓他一度以為她就是娃娃臉,「小妹妹,在這裡的職員們呢?」向鴻宇認定眼前的女孩是個工讀生。

    「先生,我鄭重地告訴你,我不是小妹妹,我已經二十四歲了!還有,你要找的職員正是區區在下姑娘我。」那女孩沒好氣地回道。

    「你和她講話的口氣很像。」一個下午沒看到她的人,所產生的思念比他想像的還要多出好幾倍,

    「她?誰啊?」看著眼前男人的眼睛,好像有點眼熟,不過她確定他們沒見過面。

    「我想請你們事務所找個人。」

    「不好意思,我們所裡的人都有工作,只有我留守。來來來,這邊坐,麻煩告訴我,那個人的姓名,性別或是身上任何一點特徵都可以。」那女孩一邊拿出一張表格、拿起筆準備要依他的敘述填入,一邊還在想到底是什麼時候見過眼前的這個男人。她所擁有的記憶也只有前世和今生的而已,到底是什麼時候?

    「她的名字叫鄒詩琦。」

    不是這輩子,那就是上輩子!什麼?找阿詩?啊!是琦宇翔!那對眼睛,是他沒錯!他怎麼會找阿詩?莫非他前世的記憶也還在?那怎麼會忘了我?不對!女孩推翻自己的推論。

    「今年二十四歲。」

    他們到底是什麼時候碰上的?難道阿詩最近都住在他那兒?

    「呃,先生,請問你的名字是——」

    「我是向鴻宇。」

    「請問你和她是什麼關係?」如果她沒猜錯,應該是情侶關係。

    「這跟找她有關係嗎?」向鴻字不禁懷疑起來,怎麼她不先聽他把要找的人先描述完,就問一些無關的事、

    「是這樣的,因為經由你們倆的關係,我們比較容易從你的周圍調查起。」她是誆他的,哪有人找人不需知道被找人的相關資料!

    「但是我們不久前才認識的,相遇前,我們的生活根本沒有交集。」幸好他的班機是在六點多,否則他哪有那個美國時間和這女孩在這兒浪費!

    「這樣啊!那你們是多久前相遇的?」她是打定主意要問到底了。

    「大概是一個半月前。」

    那就是在阿詩一夜未歸的那一陣子!

    「你知不知道有關她在和你相遇前的事?」

    「我只知道她是個愛情小說家,有時會到一個叫吉米的店裡幫忙。」對啊!他怎麼沒想到要去找吉米?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那女孩說道:「我也認識吉米,他不會告訴任何人他店裡員工的私人資料。」她和阿詩是一起認識吉米的,雖然不曾到吉米店裡幫忙,但對吉米的瞭解也不少。

    向鴻宇看了看表,已經四點多了,如果再晚出發,他恐怕會被塞在高速公路上。

    「抱歉,我要搭六點的飛機到香港,必須走了。三天後回來,這期間如果還有什麼問題,請你利用行動電話和我聯絡。」向鴻宇留下一張寫了他行動電話的名片,便轉身離開。

    「喂,三天後你直接到這裡來,我一定可以告訴你她的消息。」她對著向鴻字離開的身影大喊。

    這個女孩,就是鄒詩琦的死黨,也是現任室友劉韻如。其實她可以現在就告訴他鄒詩琦的去向。因為她只可能去兩個地方,一個是她們的公寓;一個是她自己的家,她是不可能去別的地方的。不過,就讓他去著急一會兒好了,他們兩個都需要點時間思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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