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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文 / 諾拉·羅伯茲

    「大多數人對女巫持有兩種看法裡的一種。要麼是長著鷹鉤鼻子的乾癟老太婆,到處散發毒蘋果,要麼是手持星狀魔杖、頭上罩著光環的幽靈,告訴人們世界上沒有什麼地方和家一樣。」

    「恐怕我哪一類都不是。」

    「正因為如此,你才是我需要的。」他把杯子放到旁邊,伸手去掏背包。「可以了嗎?」他一邊問,一邊把磁帶錄音機放到桌上。

    「當然。」

    他按下錄音按鈕,然後又在背包裡掏了起來。「今天一整天我都泡在書裡——圖書館啊,書店什麼的。」他遞給她一本薄薄的軟封面的書。「你覺得這本書怎麼樣?」

    摩根娜彎起一道眉,對著書名琢磨起來。

    「《命運、財富和愛情:燭光儀式大全》,」她把書扔到他的腿上,態度之灑脫,足以令他打退堂鼓。「我希望你沒為這本書破費太多。」

    「六塊九毛五,而且從我的稅額中扣除。這麼說這類書你看不上眼嘍?」

    耐心,她對自己說,一邊蹭掉腳上的鞋,盤起雙腿。紅色短裙只遮住了大腿的一半。「點燃蠟燭,然後背誦一首耍小聰明的歌謠。你真以為凡夫俗子看一本書就能呼風喚雨?」

    「你總得從什麼地方開始學起呀。」

    她嘴裡怒斥著什麼,又抓過那本書,胡亂翻著。「如何引起別人的嫉妒。」她厭惡地念著,「如何贏得女人的芳心。如何發財。」啪的一聲她又扔掉了那本書。「你好好想想吧,納什,而且你應該感謝它不是在人人身上都能靈驗。比如,你經濟拮据,債台高築。你很想買輛新車,可信用卡已經透支。於是,你點上幾根蠟燭,許一個願——也許還跳個裸體舞以增加效果。阿布拉喀喀布拉。」她伸出了雙手。「你發現自己得到一張十萬元的支票。惟一的問題是,你敬愛的祖母只有撒手歸天才能把錢留給你。」

    「那好,看你怎麼介紹你的魔法。你當心點兒。」

    「跟我來。」說著她甩了一下頭。「凡事都有前因後果。你希望你的丈夫更浪漫一些。沙贊姆。咒語剛一念完,他突然變成一個見誰愛誰的唐磺——和城裡的每個女人都有一手。可你還要不失風度,再念一道咒符去阻止一場戰爭。靈倒是挺靈,可結果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噓了口氣。「對沒有準備的人或不負責任的人,魔法是不靈的。而且,從某本愚蠢的書上當然也別想學到。」

    「好啦,」他被她的一番理論所打動,舉起了雙手。「我服了。我要說的是,我花七塊錢就能在書店買到這本書。人們感興趣。」

    「人們一直都很感興趣。」她轉身時,頭髮滑落到肩上。「他們的興趣使他們被吊死、燒死或淹死,這種時候還少嗎?」她啜了一口茶。「今天我們比過去文明一點了。」

    「正是這樣。」他贊同道,「我之所以要寫現代的故事,原因就在於此。現代,有移動電話、有微波爐、有傳真機、有語音郵件的現代。可是人們仍然對魔法樂此不疲。我可以採用幾種方式。寫那些拿羊作犧牲品的狂人——」

    「這方面我可幫不了忙。」

    「沒關係,這我猜出來了。不管怎麼說,這也太容易了……太……啊,太平常了。我一直在考慮採用我在《享受寧靜》中採用的更富戲劇化的手法,也許再加上一點羅曼蒂克。不只是性。」盧娜已經爬到他的腿上,他正在撫摸它,長長的手指一直向下摸到它的脊柱。「我的想法是把鏡頭對準一個女人,一個碰巧有些特別之處的華麗的女人。她如何對待男人、對待工作、如何……我不知道……和商店打交道?她還必須認識別的女巫。她們都談些什麼?她們做什麼事逗自己開心?哎,你什麼時候斷定自己是個女巫的?」

    「大概是在我從嬰兒床上飄然升空的時候。」摩根娜看著他眼裡的笑意,淡淡地說。

    「這正是我想要的東西。」他向後靠了靠,盧娜像個小毛毯似的伏在他的腿上。「當時肯定讓你母親大驚失色。」

    「她倒是有所準備。」她活動身體時,膝蓋蹭了下他的腿。他的腿立刻覺得發燙,不過他不認為那是魔力的作用。純粹的化學反應。「我告訴過你,我是一個世襲女巫。」

    「不錯。」他的語調使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那麼,這件事有沒有讓你心煩——覺得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她糾正說,「當然啦。作為一個孩子,控制魔力更難一些。你經常會由於情感的緣故而失去控夜間出沒之物,正是他得意的謀生之道,換個其他的方式他還不願意呢。

    這倒不是因為他相信什麼妖怪精靈或孤魂野鬼,或者,在寫女巫的時候,真地相信女巫。男人不會在月出時分變成狼或蝙蝠,死人不會行走,女人也不會騎著掃帚把兒在夜空中穿行,除非是在書裡,或者在忽明忽暗、影影綽綽的銀幕上。

    在那裡,他愉快地說,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

    他是個明達之人,懂得幻想的價值和純粹娛樂的重要性。他又不愧是一個想像力十分豐富的夢幻者,知道如何從民間傳說和迷信故事中塑造幽靈的形象,供大眾消遣。

    從《浮影》開始——那是他的第一部電影劇本,而且出人意料地成功——七年來他一直令恐怖電影迷們如醉如癡。

    事實是,納什喜歡看到自己的想像在銀幕上變成現實。鑽進住家附近的電影院,開心地嚼著爆玉米花,身邊的觀眾或屏氣凝神,或拚命尖叫,或以手掩面,這種樂趣實在無法抵禦。

    看到那些為他的電影掏腰包的觀眾能夠享受物有所值的戰慄,感覺真是妙不可言。

    他研究起來總是不厭其煩。寫那部令人毛骨悚然但又不失雅趣的《午夜血》時,他在羅馬尼亞用了一周時間走訪一個人。那人發誓說自己是德拉庫拉宮廷執刑官弗拉德的直系後裔。可惜的是,這位宮廷後裔並未生出尖牙利齒或者變成蝙蝠,不過卻也證明了他滿肚子都是神鬼故事和傳說。

    正是這樣的民間傳說給了納什編織故事的靈感,特別是在講述者以自己的信仰為這些傳說增添了活力的時候。

    在人們的心目中,他是個神秘怪異的人。通過十七哩露天影院入口時,他這樣想著,暗自笑了一下。納什知道自己是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至少按加利福尼亞的標準是這樣。他不過是以想像謀生,靠的是玩弄基本的恐懼和迷信,而人們得到的樂趣實際上是一種愚蠢的恐懼。他覺得自己對社會的價值就在於、他能把魔鬼從密室中請出來,再將其彩色的形象投射到銀色的幕布上,通常還要摻入少許不加掩飾的性和閃閃爍爍的幽默。

    納什·科特蘭能賦予怪物以生命,把謙和的耶吉爾博士變成邪惡的海德先生,或幫助媽咪們嚇唬小孩兒。所有這些靠的是把字寫到紙上。也許這就是他有些玩世不恭的原因。哦,他實在太喜歡編織超自然力的故事了。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些全是杜撰而已。故事。而且這樣的故事他有成百上千。

    他希望,摩根娜·唐納凡,那個受人喜愛的蒙特雷女巫,能幫助他創作下一個故事。過去的幾周裡,納什忙著拆行李,愉快地佈置新家,間或嘗試一下高爾夫球技——最後終於承認自己不行而放棄——有時乾脆就在陽台上欣賞外面的美景。其間,他總有一種衝動,要寫一個關於巫術的故事。如果真有命運這種東西,他想,那麼命運可以說對他青睞有加,把他引倒此地,只需輕鬆地開一會兒車,便可就教於一位專家。

    他隨著汽車收音機播放的音樂吹起口哨,心裡猜想著摩根娜的模樣。戴頭巾還是有流蘇的小帽?穿黑色的皺絲裙嗎?或許是個新時代的虔誠信徒,只通過她在亞特蘭蒂斯島的代言人迦金講話?不管哪種情況,他都毫不在意。正是因為世界上有癲狂之人,才使生活更富情調。

    他曾有意避免對這個女巫進行過於寬泛的研究。他要形成自製——和女人在某些男人面前會失去理智一樣。」

    他想伸手摸她的頭髮,不過轉念一想,最好還是不那麼做。「這種事經常發生嗎?失去控制?」

    她想起了前一天他把嘴貼在自己嘴上時的感受。「不像成熟以前那麼頻繁。我的脾氣有點問題,有時會做後悔的事,不過有些事情任何負責任的女巫都不會忘記。「不能傷害任何人,」她引述道,「決不能利用魔力傷害他人。」

    「這麼說你是一個嚴肅的負責任的女巫。而且你為你的顧客念愛情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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