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被雨紋身的公主

第5頁 文 / 堯堯

    「歆予,我們來了,對不起,路上塞車所以遲到了。」

    「歡迎歡迎,來,趕快坐下吧!」我強迫自己露出自在的笑容,請大家坐了下來。

    美莉也過來幫忙倒水。

    「嗨,你們好,惠心、珊妮……」我一一和每個人打招呼。

    「哇。歆予,真的好久不見了,你好嗎?」

    「歆予,你看起來氣色不錯,你知道我們有多擔心你嗎?」

    「明雪最壞了,都不肯告訴我們你的下落,說是不讓我們打擾你,害我們都找不到你。」

    「歆予,你這家店很不錯哦,聽明雪說,你參與了改造工程使得它脫胎換骨,是不是真的?你好厲害呀!」同學們七嘴八舌。

    我逐漸放下緊張不安的心情。

    「是啊,系花沒得做了,摸到這兒當才女,歆予,你混得很不賴嘛!」

    冷不防的,一句帶著濃濃嘲諷意味的話如雨水當頭澆下,澆熄了久別重逢的喜悅。

    原來是方婷婷,我和她從來就沒當過朋友,甚至於在林士棋的「情變」事件之後,她便把我歸類為「情敵」。她根本不是學會的幹部,她來做什麼?八成是來看我的笑話,伺機報復的。

    既然來者不善,我也不必太客氣了!

    多謝這段時間的「社會教育」,我非但沒有不知所措,反而馬上裝作不在意似的說:

    「婷婷,你過獎了。我現在是社會大學的學生,怎麼比得過你堂堂台大的高材生呀?對了,我離開了以後,恐怕系花就是非你莫屬了。」

    「你……」

    婷婷大概沒想到昔日溫室裡的花朵。也會變成今日帶刺的玫瑰,頓時便氣結詞窮了。

    我的意思是——我不當系花了才輪得到你,你跛什麼跛!

    我這句似褒實貶的回馬槍,惹得幾位明白的女生掩嘴笑了。

    方婷婷一向愛出風頭、愛爭風吃醋,人緣不好又不自知,大家礙於同學的情面也不想和她正面衝突,今天我總算替大家出了一口氣。爽吧!

    轉過頭,我看見美莉對我揚了揚眉毛,並豎起一根大拇指。

    但是其實我也不是那麼好鬥的,大部分的時候,我都是溫柔婉約的。

    算了,適可而止吧!

    「大家都餓了吧?老闆娘說,只要是我的朋友來用餐,一律八折招待,所以今天就大吃特吃吧!我來為你們點菜,我們這兒的招牌萊是橙花牛排,還有……」

    點餐的熱絡消弭了適才的緊張,大家開開心心地享受著大餐,對大廚的手藝讚不絕口,方婷婷也很識相地沒有再出言不遜了。

    今天上門的客人比平常稍少些,所以偶爾我可以過去和大家聊聊,後來他們要開始討論議題,我就不方便再去打擾丁。

    怪哉!

    有雙眼睛,一直像蒼蠅一樣黏著我不放。

    是他!就是那個不「識相」的男人!

    他已經用完餐,正啜飲著咖啡。天啊!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的黑咖啡耶!

    怪胎,有甜的不吃,光吃苦的。

    我走過去為他的杯子加滿開水,順便瞄他一眼,「禮尚往來」嘛!

    哇!長得真帥,性格的濃眉、挺直的鼻樑、堅毅的嘴唇,最吸引人的是他那雙深邃的眼睛。

    就這樣比喻可能比較容易想像——他有著湯姆克魯斯的眼睛、布萊德彼特的嘴形、基奴李維的氣質,至於身材是不是像晰,我可就看不出來了,待會兒他站起來的時候,我要記得看個清楚。

    老天爺保佑,千萬不要讓他是個矮子,這樣豈不是枉費了他那張帥臉?

    「李小姐,水要滿出來了。」

    怎麼連說活的聲音、樣子都好看?還有著一口白閃閃的牙齒,應該是黑人牙膏的愛用者吧!

    「李小姐?」

    「啊,什麼?」我彷彿從睡夢中突然驚醒。

    好丟臉。我李歆予什麼時候變成了流口水的色狼,而且還是女色狼?。

    「對不起,一時失神了,真不好意思。」

    說完,我趕緊拿著水壺走了開去。要是被那些同學們看到,我的一世英名豈不毀於一旦?

    咦!不對呀,他剛才叫我什麼?李小姐?他怎麼知道我姓李?

    我轉頭過去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發現他也正回望著我,而且而帶著那種殺死人不償命的微笑。

    算了算丁,管他怎麼知道我姓李,就當他是個半仙,正巧蒙對了吧!

    我才看他一眼就差點魂飛魄散,如果再去質問他,搞不好我的命就要沒了!

    我攝回我那差點迷失的七魂六魄,屏氣凝神深呼吸,繼續做著我的正事。

    當我將客人的盤子收回廚房再出來時,才發現帥哥已經買單離開了。

    好可惜,沒能如願看到他的腿。

    管它的,他的身材與我何干?最好是像洪金寶一樣eveyctay——矮肥短,以免長得太完美,禍害遺千年。

    「歆予,我們要走了,改天再來找你嘍!」明雪的大嗓門把我嚇了一大跳。

    原來他們已經買好單,準備要離開了。

    「謝謝你們過來,以後要常來找我哦!還有,要替我問候教授們。拜了!」

    「謝謝光臨,下次再來啊!」老闆娘趕著過來送客,因他們用餐時的不斷讚美而高興得合不攏嘴,除了打八折之外,另外送了每人一張折價卷,希望他們下回多帶些朋友來捧場。

    原來老闆娘也挺會乘機做生意的嘛!

    我大大地鬆了一口氣,除了方婷婷的插曲之外,今天的重逢可說十分溫馨,讓我懷念起在學校和大家一起上課、蹺課、談論男生的日子。

    無憂無慮的時光已經離我好遠好遠,恐怕不會再回來了。

    我不覺心情跌到谷底。

    我強打起精神應付店裡的客人,再怎麼說,日子總還是要過下去的,不是嗎?

    五點多了,我打了卡準備下班,今天清晨我出門送DM之前,留了一張字條在歆傑桌上,要他下了課哪兒都別去,準時回家吃飯。

    現在我必須先到超市買些菜和日用品。

    老闆娘真好,她要大叔幫我留了些菜帶回家,這樣就不必辛苦自己動手做了。

    一回到家,已經六點多了,不出我所料,歆傑還不見人影。

    老實說,我並沒有把握他一定會聽話乖乖地回家吃晚飯。自從爸爸出事,我們被掃地出門,搬到這個小公寓之後,歆傑幾乎沒有準時回家過,有的時候甚至到了半夜才躡手躡腳地進門。

    這跟以前的情形並沒有什麼大的差別,惟一不同的是,以前我們還有爸爸,還有一個形式上的「家」,而現在就只剩我們兩個人相依為命,守著這個不能稱之為「家」的家。

    我先將飯菜熱好端上桌,然後沖了個澡。

    浴室裡的鏡子反映出一張白皙的鵝蛋臉,因勞動而氣色紅潤;線條優美的唇形搭配了明亮慧黠的眼眸,占典而不失現代感——這就是我,我長得像媽媽一樣。

    我曾看過媽媽的照片,氣質優雅美目盼兮。她懷裡抱著襁褓中的我,淡淡地笑得好溫柔。

    歆傑就比較像爸爸,臉部線條粗獷、稜角分明,只是他還未脫稚氣,而爸爸則顯得成熟而鬱鬱寡歡,我在想這一定和爸爸早年痛失愛侶有關。

    歆傑最近似乎變得比以前更加乖戾不馴,每次好不容易碰了面,總是因吵架不歡而散。我是他惟一的親人,我真的好擔心,萬一他走上歹路怎麼辦?

    也許是我花在他身上的時間不夠多吧,可問題是他根本就不願待在家裡「聽訓」,我又能怎麼辦呢?

    ※※※

    門鎖轉動,歆傑總算回來了。

    晚上九點二十分。

    「歆傑,怎麼這麼晚,你沒有看到我早上留給你的字條嗎?」

    歆傑瞅了我一眼,而無表情地進房間把制服換下,又去浴室洗了手臉。小時候保姆對我們的「斯巴達式教育」,果然奠定了良好的衛生習慣,可見幼教的重要!

    從浴室出來,歆傑自顧自地坐到桌子旁邊,拿起筷子夾了一口菜,才問:

    「姐,你吃了沒?」

    「還沒,等你啊!」

    我也坐下開始吃,菜都涼了,但還是十分可口。雖然我快餓斃了,不過能夠和弟弟同桌共進晚餐,我的心裡卻感動得不得了。

    「姐,幹嗎一定要我回來吃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每天都很忙,」添了第二碗飯,歆傑咀嚼的速度慢了下來。

    我注意到弟弟這一陣子又長高長壯了,但是看起來卻有點萎靡,不知道他每天在外面都吃些什麼,夠營養嗎?

    「姐?」他的語調開始變得不耐煩了。

    「啊?」我有點心不在焉。

    「你到底要跟我說什麼啊?快點說,我可沒時間和你窮蘑菇。」

    「歆傑,我們這麼久沒有在一起吃頓飯了,難道你就不能陪姐姐好好聊聊嗎?」

    「吃飯有什麼了不起?我告訴你,我每天吃得好、睡得飽,快活極了!只要你少管我就天下太平了。」說著便把碗筷擱在桌上。

    他唐突地站了起來,從書包裡拿出一包香煙,接著伸手進去找打火機。

    「歆傑!你什麼時候開始抽煙了?這樣對身體不好,而且讓教官抓到是會被記大過的。」天啊!我的小弟弟竟然染上了抽煙的惡習,他在外面還做了哪些事是我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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