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小情人過招

第7頁 文 / 張琦緣

    「如果你指的是真晨,那就是真的。」他淡然承認。

    「耿大哥?你怎麼這樣糊塗?」何明秋急得跺腳,神色大變。

    「糊塗?為什麼你們會這麼想?」耿曙天舒適地靠坐在真皮椅上說道:「就像很多事業成功的男人想玩名車、玩遊艇、玩女人一樣,我花錢買個情婦,值得你們這樣大驚小怪嗎?」

    看到何明秋漲紅了臉,不知是怒是羞,耿曙天笑著補充,「抱歉,小妹。這種話不太適合在淑女面前討論,你可把它當放屁!」

    「你要買情婦可以買別人呀「何明秋急昏頭了,「幹嘛一定要那狐狸精的女兒?分明要你還愛……」

    「明秋!」原本愉悅的耿曙天倏然變臉打斷了她的話,表情冰冷到了極點。

    辦公室裡一片死寂,何銘之打破了沉默。「你要養情婦,我們並沒有權利反對,也不想反對,問題是那女孩幾歲?我猜她還未成年吧?」

    「下星期滿十七歲。」他冷淡平靜地反問:』那又如何?」

    「老天!」何銘之當面抓狂了,「你已經違反了『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了!你不可能不知道,電視上常在宣導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百萬罰金』!你認為為了一時的貪歡,付出這麼大代價值得嗎?我幾乎可以預見到你身隱囹圄、身敗名裂的模樣!」

    他慷慨激昂的義憤言詞並沒有嚇到耿曙天,反而使他低笑出聲,何銘之氣得幾乎七竊生煙。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銘之』。」耿曙天隱隱含笑感慨,「我曉得你是真的關心我。放心吧!不會有那種事發生。」

    「你怎麼能那麼肯定?」何明秋追問道:「好吧!就算那女孩心甘情願,如果有人去檢舉,你一樣擺脫不了法律的制裁,何苦來哉?萬一那女孩反悔反咬你一口,你要怎麼辦?」

    胸有成竹的耿曙天闔眼念誦道:「第二十二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易,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元罰金。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性交易,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他環視著目瞪口呆的何氏兄妹,微微一笑:「錢能消災,不是嗎?」

    「這……這……跟電視上說得不一樣!」何銘之結結巴巴。

    其中的差別除了十六歲的門檻外,還有「意圖營利」與「強迫手段」的差別,換而言之;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就算東窗事發也只是罰金了事。

    耿曙天冷冷地說出令人深省的話:「法律是用來保護懂得使用的人,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鑽法律漏洞、逍遙法外的惡人!」

    他從未對女人這麼認真、執著,何明秋心慌意亂地想。

    「就算花錢就可了事,」她忍不住追問:「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名譽呢?如果上了報紙的話,你還有面子在嗎?」

    「我不在乎。」耿曙天輕鬆地說。

    老天!何明秋幾乎咬碎一口皓齒,那姓冷的丫頭肯定是只青出於藍勝於藍的九尾妖狐!不然怎麼會把耿曙天迷得神魂顛倒至此?

    「既然如此,我們也沒有什麼話好說……」何銘之歎了口氣:「只要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

    何明秋猶不死心,「耿大哥,你……」

    何銘之攔住了妹妹過度的介入,「明秋,別說了。走吧!我相信總裁自有分寸。」

    他同時也做了意在言外的暗示——提醒妹妹「公私分明」的必要。

    她好不甘心啊!何明秋幾乎落下淚來,逞強地忍了下來後,她把過錯歸咎於素未謀面的真晨身上。

    四下無人時,何銘之再次勸告妹妹,「放棄吧!由此中見,他真的是把你當成妹妹看待,別再執迷不悟,多看看外面找個稱頭的男朋友拍拖才是良策……」

    「我不要!」何明秋執拗地說:「我不認輸!十七歲的小情婦又怎樣?我不在乎!再怎麼新鮮、貌美,他也有厭倦的一天……」

    「然後再換個新情婦?!?」何銘之抑鬱地潑她一盆涼水。「明秋,你不瞭解:任何事一旦起頭就難以斷念,養了第一個情婦,膩了就換第二個、第三個……仇恨會扭曲人心,這也正是我害怕的,我一直苦勸他放棄報復,為的不是同情對方的婦人之仁呀!而是為了他自己!我希望他放下心中大石,恢復成原本如陽光般明朗和煦的性情,找回那個德智兼備、眾人信賴、愛戴的學長!」

    何明秋張口無言。

    何銘之感慨萬千地凝視著妹妹,「而你,卻鼓勵他『以眼還眼』,認為我假道學……」

    他轉身走回了自己的工作崗位,留下了懊惱後悔的妹妹。

    第四章

    簽下了長達五年的賣身契,真晨首先收到的是五百萬匯款的明細單,她深吸了一口氣,有種置身夢中的不真實感。

    契約上所記載的文字十分宛轉,大意是:真晨簽下了「僱傭」合約並預支一百萬薪資,為期五年;如果她中途反悔違背則需賠償五倍金額。至於其他的細節冗文則是規避『「桃色交易」的障眼法。

    心定下來的真晨在七月五日的生日時,收到小屋的所有權狀,就連弟弟真睿的監護權也在耿曙天的示意下,找了個他所聘請的法律顧問當名義上的監護人。一家人總算免於骨肉離散。

    當她既高興又心虛地告訴謝太太,因為先生的「好心相助」,她們可以繼續住在此處不必搬家時,心底隱約有數的謝太太並沒有說什麼,只是歎了口氣「你自己要當心呀!」

    羞得滿臉通紅的真晨輕聲道:「謝謝你,謝阿姨……別生氣。」

    疼她像疼親生女兒般的謝太太悶悶地說道:「我怎麼會生你的氣呢?傻女孩兒……氣也是氣別人呀!」

    她低頭不語,半晌才說:「真睿他還小,得請你多操心。」

    「我知道。」謝太大百般感觸,這麼乖的女孩子偏偏卻遇上這種事,老天爺真是不長眼睛喲!

    早已下定決心的真晨默默不語,其實她並沒有別人眼中所看到、認為的那麼偉大。

    她很害怕!

    在謝太太的心底,她是為了爺爺跟弟弟才犧牲自己,然而他們心自問:自己的心態真的是那麼無私無我嗎?

    不完全是……真晨自省想著。

    她的膽小怯懦,沒有勇氣去面對貧困的生活也是最大的原因,從小就頂著冷家小小姐的頭銜,衣食住行樣樣有人伺候,真晨有自知之明:她不過是一朵溫室裡的花朵,肩不能挑、手不能提。

    嚴苛地說來,她根本一無是處,在真睿出生之前,她一直是個孤單的孩子,所以,她很小很小就投入了書本裡,童話、畫冊……接著是越齡閱讀一些普通小孩子不會去看的文學書,也因此,她的思想比同齡的孩子早熟。

    想想看:「小王子」、「孤星淚」、「快樂王子」……這種洗滌人心、賺人熱淚的成人童話對十歲的小女孩造成了多大的影響?

    潛移默化的結果是使小真晨懂得以「將心比心」的感受去對待別人,於是當她對傭人、司機說「謝謝」、「請"、「對不起」時,受寵若驚的下人們回報她的是熱切真誠的疼惜!她所付出的是那麼少,得到的卻是那麼多。

    她是真心地感謝那些曾為了付出,並陪她並渡孤寂童年的人,年齡漸長,家中情形開始產生變化,母親的放浪形駭常常使她感覺抬不起頭來,為了逃避她每夜帶男人回來過夜的難堪,她選擇跟乏人照顧的爺爺遷住到下人房,然後是真睿哭著要找姊姊,不得已也只有讓他在下人房過夜,久而久之,就成了爺孫三人相依為命的情況。

    於是:大家都誇她乖巧孝順,卻讓她更加心虛不安,實際上照顧爺爺的工作都是特別護士在做的,憑她一個國中生所做的也實在有限一一早晚請安、陪爺爺說話、幫他按摩、偶爾哄他吃飯……這麼淺薄的小事就算是孝順了嗎?真晨不解。

    她只是做她認為應該做的事而已呀!

    幫忙擦桌椅、清掃、煮稀飯,其實都是一些輕而易舉的工作,誰知道看在傭人眼底又是一件令人驚奇,大肆宣揚的美德。

    只有她清楚明白自己有多無能,那些小事都是普通人所能做的,結果由她來做卻成了不得了的大事。

    母親的死對她而言是晴天霹靂的打擊,為了躲避債務」拋棄繼承之夜。「家無隔宿之糧」的窘況更真晨陷入了絕望深淵。

    她無法不顧親情,狠心地棄爺爺弟弟不顧;而社會福利還沒辦法照顧到爺爺這種長期慢性疾病,但她也沒有能力做到像鄉土劇中堅毅不拔的女主角一樣——日夜操勞、身兼數職、嫌錢養家活口外還得洗衣煮飯帶小孩……就像全年無休、不必睡覺的免燃料機械人。

    思來想去,真晨幾已經可以預見自己的淪落——去應報紙上所刊登的小廣告,什麼「酒店清純公主」、「月入十萬、」無色情、免經驗、」「日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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