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頁 文 / 西嶺雪
林黛玉不再欠寶哥哥的眼淚,梁山伯也不再為了祝英台而嘔血,現世的蝴蝶,都是毛毛蟲變的,愛情的規則,早已改寫,都只管享受眼前的這一刻。
話說開了,兩人都變得很輕鬆,很開放。至少,表面上很輕鬆愉快。
他們在燈塔下擁吻,像任何一對戀人那樣。他的吻纏綿而熟練,精通此道。她也配合得很好,全身心地迎合他,俯就他,滿足他。然後,他挽著她的手,邀請她和他一起回家,回他的家。
她的心「卡嗒」一下,好像落了定,又好像有什麼東西破碎了。幾乎沒有一點兒猶豫地,她含羞地點了頭,可是心裡其實茫然。她清楚地知道這回家意味著什麼。這並不是她最期待於他的,但是,總得經過這一步,是嗎?總算是往前走了一步,是嗎?如果她愛他,而又希望得到他的愛,總得有一些什麼具體的行為將他們牽扯得更緊吧?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不過是那麼些步驟。現世間,誰還會相信冰清玉潔的精神戀愛?
她本來準備了許多的話要對他表白的,可是現在都用不著了,現在他們要以更加實在的形式把那些表白定性。她更近地偎依著他,心裡不知是驚是喜,少女的童貞將要在今夜被獻出了,而她甚至沒有弄清楚,他究竟是不是愛她。或者,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愛他吧?即使愛,也不知道愛他什麼,最初的緣起,好像不過是為了在一眾爭強好勝的女孩子中排眾而出,最後卻弄假成真了。但是成真,不也正是她希望的嗎?只是沒想到會這麼快,而且,這麼實在。但是童貞這件事,反正是要獻出去的,獻給他,或者給別人,其實沒有太大的不同。難道還指望留到新婚夜,從一而終不成?給了他,他至少是自己喜歡的,是自己的選擇,即使明知道這份愛不會長久,可是今夜仍然會是個難忘的銷魂之夜,這也就夠了。至於將來,誰管它?
晚風輕柔地吹過,她的鴿灰色的長裙在風中「啪啪」地起舞。他攬著她的腰,她倚著他的肩,兩人摟抱在一起,親親熱熱地往家走著,走向她的初夜,和他的不知第幾個纏綿的夜晚。路上,還特意買了些飲料和零食助興。
路過寵物醫院的時候,他說:「去看看那只天鵝吧。」
她溫順地點了頭,心仍沉浸在對這個夜晚的患得患失間,畢竟是第一次啊,總有些不捨得。看他隨意的樣子,大概還不知道她是第一次吧?如果她告訴他,他一定不相信,或者,相信了,便不再要求於她。她看得出,他是那種怕認真的人,他同她,不過是玩。但是,這個遊戲,是她發起的,也是她拚命要繼續的,即使是玩,也得玩得精彩一些。
不,她不要事先告訴他,要等他自己來發現。如果在纏綿結束後,他發現了她的童貞,會不會因此而更珍惜她一些,會不會為此驚喜,或者為此內疚呢?不論是哪一種吧,他總會因此對她更好一點罷?他總是虧欠了她的,這份虧欠會讓她手中的砝碼更重一些。她看準他是一個雖然不肯負責任卻不是不懂得尊重真情的男人,看準他會因為得到了她的第一次而待她有所不同,不同於他以往的那些女人。那時,她便可以要求他只對她一個好,至少,在三個月實習期內,對她好,好給所有嫉妒她的人看。幫她維持一個少女的脆弱的驕傲和虛浮的夢。
她就在這樣的浮想聯翩中隨他走進了寵物醫院,沒有想到,所有的計劃,竟在看到天鵝的那一瞬間,被完全地逆轉了。
第六章
口紅
我是這樣地想你。
想你的時候,夜漫長而孤獨。
我在給你寫信。這些能算是信麼?
發不出去的信能算信麼?
這些不是日記,不是信的,終將隨著日月塵化的寫了字的紙是什麼呢?
寫滿你的名字,寫滿我的淚--流在無人的暗夜裡的,永遠不為你所知的淚。
如果可以把眼淚收集,我可以把它們做成一尊珍珠塔來送你了。
摘自阮丹冰《天鵝寄羽》
小林原以為今夜會是她的初夜了。
無論怎樣的女孩子,初夜都必然是她一生中最珍貴的紀念。
她把這紀念珍惜地捧出,像蚌殼珍惜地捧出它的珠,那深藏於心的,用眼淚和風浪磨礫而成的珠。
可是,計劃竟會因為一隻天鵝而改變--
他們走進寵物醫院時,天鵝本是懨懨地伏在沙發上休息的,看到曲風進來,忽然奮力站起,拍打著翅膀迎上來,仰慕地望著他,神情無限欣喜。
曲風驚喜地蹲下身:「哦,小天使,你活過來了!」他忍不住擁抱它,親吻它的額頭。
天鵝似乎對這種親暱頗不習慣,連連後退,輕輕掙脫他的懷抱。然後,它看到了他身後的小林,愣一愣,歪著腦袋,又退了兩步,戒備地看著她和他。
曲風站起身來,連聲向老醫生道謝:「真是妙手回春。」付了帳,又說:「依您看,它還要住多長時間醫院?」
聽到這句話,天鵝似乎吃了一驚,立刻重新奔近來,倚住他的腿,狀甚依戀。
老醫生笑了:「依我看,它其實不必住院的,只要你每隔一天帶它來檢查一次換換藥就好了。它好像希望跟你回去呢。」
曲風有些驚訝,開玩笑地問天鵝:「是嗎?你想跟我回家?」
不料,那天鵝聽懂了似地,連連對他點頭。
曲風益發驚訝:「你聽得懂我的話?」
小林也從她的幻想中清醒過來,走近來逗天鵝:「你真的聽得懂人話嗎?那你轉個圈給我看看。」
天鵝惱了,恨恨地看著她,忽然撲近來猛地一啄,正正地啄在她的手背上。小林驚叫一聲,連連後退,差點撞翻了身後的貨架。她大怒:「你這天鵝竟然咬人?!」做勢欲打。
曲風忙忙攔住:「別打,它不認識你,難免不友好。也許以後熟了就好了。」
「以後?」小林驚訝:「你真的要把它帶回家?」
「當然。不然送到哪裡去?它傷得這麼重,還不能放生。我總得把它的傷養好才行。」
丹冰藉著天鵝的眼睛,第一次看到曲風的家。
是個套間,臥房連著廳,比她想像中的還要髒,還要亂,到處扔滿煙頭,髒衣服,舊雜誌,空的酒瓶,以及大堆大堆的樂譜。因為小,也因為簡單,廳裡的鋼琴顯得無比巨大,不和諧地豪華醒目。琴台上一盆芳香四溢的梔子花,花旁有對拖帶的軟緞舞鞋——這使她感到親切,原來她從並沒有離開過他,天鵝湖的日子裡,有她的花香陪伴著他;卻也傷感,再也不必穿鞋子了。
當她在心底裡不住地感慨著的時候,小林大聲地叫出來:「太可怕了,你這裡簡直像個難民營,怎麼也不收拾一下?」一邊說,一邊便彎下腰整理起來,把髒衣服裹在一起扔進洗衣機,雜誌樂譜分放整齊,煙頭酒瓶掃做一堆,並且動手拖起地來,那樣子,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天鵝有些悵惘,這些事,是她也想做可是不能做的,小林做起來,卻這樣自然而然,得心應手。
她看著自己的手--兩隻美而無用的翅膀,用來飛是足夠了,做家務?哼,想也不要想。
曲風是被女孩子們服侍慣了的,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顧自打開冰箱開瓶啤酒喝起來,一邊說:「別忘了給天鵝準備住處。」
小林答應著,邊拖地邊問:「明天你有什麼安排?陪我一起帶水兒去公園好不好?」
「行,不過只能在上午。下午我要去阮丹冰家彈琴。」
小林看他一眼,不再說話。曲風有點好奇,問:「你不喜歡丹冰?」
「沒有啊。」小林本能地掩飾,想一想,又覺得不必要,便爽快地承認,「也不只是我不喜歡她,我們一起來的女生都不喜歡她,也不只是不喜歡她一個人,那些女舞蹈演員都挺招人煩。每天呆在練舞廳裡,松木地板,鋼琴伴奏,四面牆的大鏡子,又是公主又是王子的,天天活在王子夢裡,便個個以為自己是公主了,眼睛看到天上去。」
曲風忍不住笑起來,覺得她惟妙惟肖,形容得再好沒有。
小林又說:「尤其那個阮丹冰,就更是公主裡的公主,見人從來不打招呼,也不笑,真以為自己是天鵝呢,把別人都當成醜小鴨。」
「丹冰倒不是那樣的人。」曲風為她辯護,「她不是傲,是單純,不太懂得和人打交道。」
「她救了你的命,你當然這麼說。」小林拖好了地,雙手握在拖把的桿上,下巴拄著手背,想一想,說,「不過,也許我們只是自卑,因為不能做主角。我們不喜歡丹冰可以做到一切我們做不到的,可以美得那麼趾高氣揚,可以在萬千觀眾的凝視下跳舞……小人物一輩子都沒什麼機會做主角,獨舞名角卻天天都可以引起人們關注……我想我們是嫉妒,一定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