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吳淡如
「不要為離家難過,只要你高興,隨時可以回來。」陶安然輕輕抓住她的手。
龔慧安閉起了眼睛。她與張靜相親相戀的時光像一再播放的陳年舊片,佔據了她的腦海。她明白她可能今生都難以跟他相處,但是她愛他啊。
度年以名狀,無可解釋。她很任性,她不願意被任何理由擊敗!只要分開,不願分手。
這樣安慰自己時,她才覺得好過一些。彷彿只有如此,未來種種對她才有意義。
第七章
他到了澎湖群島。
除了無聊的政戰教材和槍枝以外,陪伴他的只有黃昏海邊血紅的夕陽以及滿山遍野的天人菊。
放假的時候回台北,偶爾會去找馬安妮。馬安妮的功課一天比一天忙,未必有時間陪他。有一次她告訴張靜,他們將來不會有結局。
其實張靜並沒有想到將來。
他不能因為將來就把現在卡死。他當兵當得渾渾噩噩,無聊的生活差一點把大腦細胞全部毒死。不能在理智不清的時候思考未來。
馬安妮是個聰明而實在的女孩子。沒有未來,就等於沒有現在。
「我的父親希望我嫁給同行。」
「嗯。」
他沒有意見。
他的沒有意見也使馬安妮十分不快樂。「就這樣?」
「嗯。」
她以為他會有反對意見。
其實他沒有意見—如果此時他對自己的人生該做什麼都沒有主張,他如何為另一個人下保證?
「你愛我嗎?」
馬安妮跟他認識不算不久,當她第一次開口問這句話時,也有一年多了。因為他遲遲沒說愛她。
張靜承認,「你是個漂亮又聰明的女孩,又有現代感又健康,對我是很大的誘惑。」
「只是誘惑?」
他乾笑兩聲,坦白說:「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已經不再說愛字了,從前我好像太容易說愛,因此太容易傷害別人。我得仔細想想,是不是該將這句話說出口。」
「你對我很吝嗇。」馬安妮的臉上有一抹受了傷害的苦笑。
沒有一個女人不喜歡比較。
也沒有一個女人不喜歡聽心愛的男人說我愛你,即使是假的也沒關係。
明知可能會愛得很短暫,也要逼對方說出天長地久的誓言。
馬安妮低頭啜飲咖啡。
不久,他聽到她的低咽。
「怎麼了?」女孩子在公共場合哭實在令他害怕。
「沒有。」
到底是個聰明的女孩,趕快收住情緒。
「我要趕回去上課。」她抓起了身邊厚厚的原文書,正眼不看他。
「再見。」
他沒有留她,甚至沒有起身。他知道他不能追出去。追出去只能拉住她的手,說:「我愛你。」才能鎮撫她的情緒。
張靜不願意這麼做。
他一個人繼續守著一杯喝乾了的咖啡杯。這時是秋天,風狂而日卻烈,玻璃窗外衣衫單薄的行人顯得有點畏縮。
想起了一個人。上次他誠心誠意說「我愛你」的人。
龔慧安,她在哪裡,過得好下好?
人在外島,偏偏每天夢中都看見她。她在風中飛揚的頭髮,她略略帶著輕蔑的微笑,她憤怒中甩來的那個巴掌。
沒了音訊,實在很遺憾。
自安妮走後,他閒著沒什麼事做,忽然想到要回原來當學生時租的房子去走走。雖然人事全非,看看依舊的景物來填補心靈空虛也好。
房東是個老太太,從前對他不壞,常會燉冰糖蓮子湯,喚他一起吃。
「啊,你是……」孤單的老人見有熟悉的人來,枯乾的臉就笑開了。
「我是張靜,從前租房子的,法律系的學生。」他心中也有遇故人的欣喜。
「啊,張靜……你搬走了以後,還有人寄信到這裡來呢,我都給你留著,就是等你有天回來拿。你果然回來了。咦?前幾天還有一封從美國的信寄到這裡來……」
美國?難道是……。
是她沒有錯。那些筆跡,骨格娟秀卻帶傲氣。Elina是她的英文名字吧?總共有兩封,期間相隔一年。
他漫步到昔日的校園內,一直走到深處,那塊他最常坐的草地上,深深吸了三口氣,才用顫抖的手把信打開。
第一封信說,她搭UA二八五出境,如果可能,是下是可以在機場碰個面?
信中沒有懇求,但寫信的口氣充滿懇求。「這不是她,不像她。」張靜苦笑。
第二封信是前幾天才寄到的:
張靜:你好嗎?
來了這裡一年,終於比較習慣了這裡的生活。
除了上課之外,我大部分把時間花在小咖啡館和播放舊日經典的學生電影院。日子很平淡,有點無聊,但並不無趣。
這一年時間,我強迫自己不要回台北。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怕回去卻見不到你,我就無法避免自己的失望吧?
我想你早早不住在這個地址了,可是我還是把信寄到這裡來,希望你會收到。不過,或許因為你十分可能沒有收到,所以我敢於寫這樣的信給你。
很矛盾的心理,是不是?
老實說,有時候睡到半夜醒來,非常非常想念你。
有時希望自己旁邊躺著的那個男人是你。(請原諒我這麼直率)這一年,零零亂亂談了幾個戀愛,有猶太裔美國人,有義大利裔的…所有的愛都在還沒滋長出來的時候就死亡了,也不知道為什麼。
也許是我自己的問題吧。我對於一般形式的愛情似乎非常容易厭倦。
也許我根本沒有愛過。我只是貪婪的愛慕自己。像納西瑟斯,只是一朵永遠顧影自憐的水仙花。
你曾經真正愛過嗎?
我的信中有這麼多「如果」,「也許」、「或許」、「似乎」諸如此類不肯定的語詞,表示我現在很惶恐,對未來、對生命、對一切都失去信心、沒有把握、
我想我也沒有愛過你。
可是「如果」有機會,我想再愛你一次。
給你一年的時間考慮看看。
算算你當完兵的那個夏天,我會念完碩士學位回來。
只署一個「我」字。
還是一個充滿霸氣的女孩。他笑得眼淚差點跳出來。
忽然覺得心胸舒坦許多。好像心頭上壓了他好久的那片烏雲瞬間挪栘走了,陽光緩緩把溫暖的觸手探進去。
要再愛她一次嗎?張靜問自己。
也許不能用「再」字。他也沒「愛」過她。雖然只是一年多前的事,但當時的自己確實是不曾懂得愛的。
那時候懂的是男女之間自然而然的吸引。那樣的愛很隨意,給誰都可以。只要是看上眼的。
「一年,日子好長……」他喃喃自語,「給我這麼長的時間考慮,簡直是一種折磨……這個可惡的女人……」
第八章
他回信給她。後來,寫信給她變成他在小島上最主要的工作。
他看著滿眼黃辣辣的天人菊和藍澈澈的海給她寫信。因為日子太無聊,他不能只寫一些「軍中趣聞」把信打發掉這樣會招來她的恥笑,他開始在信中寫故事。
把每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都翻寫一遍。譬如「國王的新衣」、譬如「白雪公王」、譬如「傑克與豌豆」其實是他自得其樂。
她也在信中修正他的故事內容。
每一封信都是洋溢著甜蜜的,縱使不提任何一個愛字,只說想念。
遙遙隔天涯,不會有爭吵。信是一種偉大的東西,它能夠傳達的情緒有限,而且根本下會傳達有來有往的憤怒,因而通信的愛人可以保持清明的頭腦。
在這樣的等待中,未來的每一天都是很有希望的。張靜有時候覺得,他是為了等她而在生活枯躁的小島上興致勃勃的活著。
這樣心情他沒有傳達給她知道。有點伯她「恃寵而驕」。
她那麼驕傲與自信,再彷徨時都不肯示弱或求救。
「我搭UA二四一回到台北」收到這封信時,是他退伍的前一天。
張靜把身上所有的錢全掏出來下由分說的把全班弟兄請到澎湖最貴的那家海產店大吃一頓。
「跟你在一起這麼久,頭一次看見你這麼開心」他的袍澤阿駱說。「要退伍了,想想我們這些兄弟還留在這裡,你應該表現得傷心點才對」
他一句話沒說,拚命喝花彫酒。
「乾杯!」
不斷的杯觥交錯,他醉得一蹋糊塗。被兩名弟兄抬回營區,一邊說醉話:
「喂,你們知道嗎?她再過十四天就回來了。」
「誰?」他們好奇的問。
「她呀,她呀。」
「她是誰呀?」她們笑他的醉相,「女朋友?那個常從美國寄信給你的女朋友?」
其實大家都注意到張靜十分勤於翻信箱。
「嘿嘿嘿」
張靜只是傻笑。
「她叫什麼名字?是你從前的同學嗎?」
「她」他想不出她的名字來。彷彿她的名字是不重要的。重要的不是她的名字。
十四天。他一天比一天心急。
終於等到了。
比牛郎織女等待還久,兩年多,近乎八百個日子。
他幾乎不敢認她。她走出海關,那麼優雅嫻靜,一點俏皮淘氣的感覺也沒有
了。她戴著一頂黑色的窄邊帽子,穿鑲黑邊的白色洋裝和白色豐高跟鞋,看來瘦了些,也長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