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史桑迪
「你其實很浪漫,你知道嗎?」我定定地看著他,想看清他真正的性格。
「是嗎?或許是工作上已經見過太多令人不舒服的事,我會在閒暇的活動中盡量避開這類事物。」一個理性的分析;又一面的他。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檢察官的工作內容和我們醫生其實差不多。」我下了結論。
「我很同意,順便提醒你一件事。」
「什麼?」
「你再不吃,你的面就要冷掉了。」
「噢!」我終於想到要注意一下我的熱面了。
中央公園是個很不錯的休閒去處;我選擇它的原因和這沒有很大關係,我是打算來吃熱狗的。雖然紐約到處都有這種最廉價的大眾食物,我卻一直覺得中央公園的熱狗才叫「熱狗」,所以我也只吃中央公園的「熱狗」。
「為什麼?」Mlies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已經在公園裡繞了好幾個圈,終於如願以償地和Mlies一邊逛動物園一邊啃著手上美味的「熱狗」。請注意,我們繞了好幾圈不是要找熱狗攤子,是在消耗中午那一大碗牛肉麵的份量。
「不知道。」我知道他在問我這種「癖好」的由來,「或許是因為中央公園是我第一次吃到這種美式熱狗的地方吧?!」他看著我吃掉手上最後一口熱狗,拍掉手上的麵包屑;他手上還有半個。
「告訴我你是怎麼瘦下來的。」Mlies在猴子籠前問我。
「這個問題很毒哦,Mlies!」我努力地裝出受侮辱的樣子,「你是在暗示我這很不可思議嗎?」
「嘿!我可不敢!!」Mlies的表情很無辜,「只是請教一下秘訣嘛!別那麼吝嗇。」
我用色狼在覬覦獵物眼光把Mlies上下打量了一遍,「健美先生,我相信你是用不上的!」外帶一個吞口水的動作;「不過我還是告訴你。忙和運動是不變的原則,我在醫學院忙了七年,也運動了七年,這就是成果。」我像瘦身廣告上的主角一樣在Mlies面前轉了一圈。
「我很欣賞這個成果。」Mlies在公園的小湖邊把我摟近,把那雙藍色的眼眸牢牢地對著我的眼睛。
「我還是不美,Mlies。」我很理智地提醒他。
「女人吸引男人的不只是美貌而已。」他突然鬆開我,看了看表,「該找個地方打發晚餐,好把你送回去準備明天再面對那些『吃人的』工作了。」
Mlies真的以為我還吃得下,找了家東西很不錯的餐廳,結果我很不給面子的只點了沙拉。服務生走了之後,Mlies一臉疑惑地對著我。
「你真以為我這麼會吃啊?傻瓜!」我沒好氣地告訴他。
搭地鐵回哥大的路上,Mlies好像突然想到了什麼似的告訴我:「明天開始我有一個重要的案子要開始開庭,恐怕又有一段時間不能陪你了。」語帶歉疚。
「怎麼這次預告了?」我糗他。
「因為這次我認真起來了。」
一欷話說得我東張西望,怕他看出我的臉有「異樣」。
同樣的回家路線,同樣的道別儀式。前幾天的我是興高采烈地在期待第二天的來臨,今天我卻非常不捨這一天的結束,我覺得我已經開始想念他了,老天!
道別吻時我很「猴急」地先親了他,也不知Mlies是在安慰我還是真有這麼自戀地說:「這麼快就離不開我了?哎太可愛的人就有這種煩惱」換來我捶在他肩上結結實實的一拳。
少了一個人不時陪在身邊還挺不習慣的;不過也好,讓我好好靜下心來想想自己,想想Mlies,想想我們之間的事。
嚴格來說,我覺得這三個禮拜來好像多了一個很好很好的朋友;和芬那種已經熟爛了的朋友不一樣;有一個人陪在我左右,陪我吃飯,陪我說話,陪我生氣,陪我笑;就像所謂的「死黨」,我們所有的時間都耗在一起,混得很愉快。
當然,那是除掉所有的擁抱、親吻,除掉談話中親暱的部分,除掉那心知肚明的暗潮洶湧,所得到的結論—這卻是我最珍惜的部分。
要談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不容易,要一個像朋友的戀人又何嘗簡單?我不要一個偶像,不要一個傾注所有感情的容器,或是一個值得炫耀的隨身物品,我要朋友,我要一個像朋友的情人。
老實說,Mlies和我,是朋友的部分多,情人的部分少;總覺得彼此間還有所保留,他很少提他真正的工作內容,而我不敢碰的,是我的感情。
中國人的感情嘛!總是比西方人含蓄內斂得多,真要我把心裡的感覺用言詞描述出來,我情願找面牆撞過去。何況我的感覺至今還是淡淡的、溫溫的,沒什麼好講的。倒是Mlies的保留,有點啟人疑竇。
檢察官的工作性質,是拚死大幹一場,然後好一陣子沒事做嗎?他們會忙到連通電話都沒空打,然後閒到隨傳隨到嗎?這就是我所知道的紐約地檢署檢察官—Mlies的工作性質,直覺上是不大對勁;就像每次環抱他,在他腰間摸到的硬物—一個很像手槍的東西。
他沒有隱藏,但也沒有明說,我更沒有直接質問他:「紐約市的檢察官什麼時候開始佩槍了?」
反正時候到了,他自然會告訴我。
現在只要好好享受戀情開始的甜蜜就好了。
想到這兒,我在Luke—我的乾兒子彌月酒會上的角落,捧著果汁重重地一點頭。Mlies又已經消失了一個多禮拜了;至於他消失時間的長短,根據我的猜測,得看他手上這件案子棘手的程度來判定了。
形單影隻地在酒會裡晃,我倒也挺享受這吃東西看人的樂趣。芬抱著她的寶貝兒子到處獻寶。Luke真的是個漂亮的Baby,把他媽咪爹地東西方的美全融合了進去,加上富裕的家庭環境,想必又是一個天之驕子。
大家搶著抱Baby,和Baby照相,芬好不容易才得了個空檔,抱著Luke晃到我這個角落來,可憐的小娃娃,被那麼多人又抱又親又捏的,已經趴在媽咪的肩上睡著了。
「呼!養孩子真累!」芬長吁了一口氣。
「怎麼會?我看你挺樂的。」我故意糗她。
「哎!苦樂參半吧!」芬愛憐地輕拍懷裡的孩子。
「我以前總覺得沒辦法想像你當母親的樣子,沒想到現在看起來那麼自然,那麼合適。」我誠心地說。
「我也很難相像你當媽咪的樣子啊!怎麼樣?和Mlies什麼時候生一個來抱抱?「
「拜託!八字還沒一撇呢!」我不禁失笑,「在一起才一個月,還只是『微溫』而已。」
「才微溫吶?我的天!我和Josh重逢兩個月就開始同居了呀!」芬誇張地叫道。
「我是不是聽到有什麼人在叫我啊?」Josh也湊了過來,很有默契地接過芬手上熟睡的兒子。
「芬在嫌我談戀愛的速度慢。」我對Josh說:「各人屬性不同嘛!我們是保守派,你們是行動派!」
「又不是生物學,還有什麼『屬性』的。」芬不喜歡我的理論,「說真的,那傢伙上哪兒去了,怎麼沒和你一起來?」芬說的是Mlies.
"忙公事羅!」我聳聳肩,「大概又要消失一陣子了。」
「難怪你們進展的速度那麼慢。」芬說。
「不是我們慢,是你們超速超得太嚴重了。」我向芬瞪了瞪眼。
「別提這種交通問題啦!」Josh出來打圓場,「什麼時候大夥兒約出來吃飯,聚一聚,看看高中同學長大後成什麼樣子了。」Josh指的是Mlies和芬還沒見過面。
「那就得看Mlies什麼時候有空啦!」我擺擺手,「不過你們可有得等了!」
第十一節
Mlies「忙」了兩個多禮拜了。
我在醫院值大夜班,大概是上班前睡得太飽了,到一大早八點鐘交班還神清氣爽的,精神抖擻地走回宿舍。
遠遠的,在我的門廊下,有一個熟悉的身影,讓我加快了速度往自己的宿舍趕過去。
我輕手輕腳地走過去,靠近看他的睡臉。向來紮在後頭的微卷長髮散了好幾綹到前面,緊閉的雙眼下有明顯的黑圈,臉色很差,人也像是瘦了一圈,加上剛冒出來的胡碴
這個男人看起來好不憔悴,不曉得什麼案子把他折騰成這個樣子。
Mlies倏的睜開眼,迷濛的藍眸中有一絲緊戒。
我沒有讓他嚇倒。「嗨!Mlies,」彎著嘴角向他打招呼,「早啊!」
藍眼睛眨了幾下恢復清醒,他用格外低沉的嗓音也回了我一句:「早啊!」
「很累,是不是?案子結束了?」
「還好。昨天判決下來了,加上一些善後工作,一忙就忙到深夜。在辦公室裡將就了一下,天一亮就過來找你;我知道你一向早起。」Mlies直起身來,伸了伸懶腰。